第5章 出口货物免退税会计 课件(共38张PPT)-《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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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出口货物免退税会计 课件(共38张PPT)-《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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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出口货物免退税会计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出口货物免退税的实质和基本方法,理解增值税与消费税出口免退税的不同之处,掌握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与申报。
【学习目标】
第5章 出口货物免退税会计
出口货物免退税概述
出口货物免退税会计处理
出口货物免退税纳税申报
1
2
3
出口货物免退税概述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实质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方法
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第1节
一、出口货物免退税的实质
出口货物免退税是为增强本国企业出口商品的竞争力,将出口商品中的间接税退还给出口企业,以避免本国出口商品被双重征税和价格扭曲,从而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一种制度设计。
出口货物免退税实质上应该是对报关出口的货物免征和(或)退还其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
税率为零是指货物在出口时,其整体税负为零。因此,出口货物不仅在出口环节不必纳税,而且应该退还其在以前纳税环节已纳的税款,这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税收国际惯例而非政府补贴。
二、出口货物免退税的方法
出口货物免退增值税方法
出口货物免退消费税方法
二、出口货物免退税的方法
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率:等于征税率
增值税的出口退税率:
三、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出口货物免退税会计处理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零税率服务退免税的会计处理
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第2节
一、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对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以下简称“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实行退(免)税办法,即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外贸企业出口实行退(免)税办法的货物、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按下列公式计算:
(1)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以外的货物:
增值税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2)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
增值税应退税额= 委托加工、 修理修配的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3)退税率低于适用税率的,相应计算出的差额部分的税款计入出口货物劳务成本。
一、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1)、(2)中提到的出口货物退税率,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而明确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以下简称“退税率”)外,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其适用税率。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9】39号)规定,对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3%。
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9%。
外贸企业2019年6月30日前出口的上述规定所涉货物、销售的上述规定所涉跨境应税行为,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
生产企业2019年6月30日前出口的上述规定所涉货物、销售的上述规定所涉跨境应税行为,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根据增值税退税率的调整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2020B版出口退税率文库。
自2020年5月1日起,我国实行的出口退税率包括13%、10%、9%、6%和0。
一、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1)、(2)中提到的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劳务的出口发票(外销发票),其他普通发票或购进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外贸企业收购出口的货物,在购进时,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记入采购成本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完税价格,借记“在途物资”“材料采购”等科目,按照应付或者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货物验收入库后,再由“在途物资”“材料采购”等科目转入“库存商品”科目。货物出口销售后,结转商品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按照出口货物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记载的进项税额或应分摊的进项税额,与按照国家规定的退税率计算的应退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外贸企业按照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出应收的出口退税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一、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例5-1】 某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一批货物报关出口,收购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购货金额为2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6 0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该货物的出口退税率为10%,出口销售价格为40 000美元(汇率为1∶6.5)。
【解析】 其会计分录为:
采购货物时:
借:在途物资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 000
贷:银行存款226 000
货物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200 000
 贷:在途物资200 000
一、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出口销售免税,货款折合成人民币为:
40 000×6.5=260 000(元)
借:银行存款26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60 000
结转商品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200 000
 贷:库存商品200 000
计算不予退还的进项税额:
200 000×(13%-10%)=6 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6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 000
一、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计算应收出口退税:
应收退税额=200 000×10%=20 000(元)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2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0 000
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20 000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20 000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生产企业是指具有生产能力(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能力)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一)计算公式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免抵退税,依下列公式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2.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期末留抵税额”。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二)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
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包括当期国内购进的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的价格和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其中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进口料件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1.采用“实耗法”的,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
其计算公式为:
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实行纸质手册和电子化手册的生产企业,应根据海关签发的加工贸易手册或加工贸易电子化纸质单证所列的计划进出口总值计算计划分配率;实行电子账册的生产企业,计划分配率按前一期已核销的实际分配率确定;新启用电子账册的,计划分配率按前一期已核销的纸质手册或电子化手册的实际分配率确定。
(2)采用“购进法”的,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期实际购进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
若:当期实际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兑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则: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例5-2】 某企业为生产型出口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该产品的征税率为13%,退税率为10%。2020年5月的有关资料如下:
(1)购进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 000 000元、税款为260 000元。款项已支付,货物已入库。
(2)内销一批产品,不含税销售额为1 000 000元,款项已收到。
(3)报关出口一批产品,离岸价为100 000美元(假设汇率为1∶6.5),款项尚未收到。
计算该月应退税额并做出相应的会计分录。
【解析】 其会计分录为:
(1)购进原材料:
借:原材料2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0 000
 贷:银行存款2 260 000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2)内销货物:
借:银行存款 1 13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 1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 000
(3)出口货物:
借:应收外汇账款 65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 650 000(100 000×6.5)
(4)计算出口产品不得抵减的进项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100 000×6.5×(13%-10%)-0
=19 5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9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9 500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5)计算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130 000-(260 000-19 500)-0
=-110 500(元)
(6)计算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即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100 000×6.5×10%-0
=65 000(元)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7)计算应退税额:
因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10 500元>当期免抵退税额65 000元
所以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65 000(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65 000 - 65 000 =0(元)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6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65 000
(8)收到出口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65 000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65 000
(9)结转下期留抵税额:
结转下期留抵税额= 110 500 - 65 000 =45 500(元)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例5-3】若例5-2中当月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为200 000元,其他条件不变。
【解析】
(1)计算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130 000-(200 000-19 500)-0=-50 500 (元)
(2)计算应退税额:
因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50 500元<当期免抵退税额65 000元
所以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50 500(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65 000- 50 500 =14 500(元)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50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14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65 000
(3)收到出口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50 500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50 500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例5-4】若例5-2中当月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为100 000元,其他条件不变。
【解析】 (1)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130 000-(100 000-19 500)-0
=49 500(元)
(2)计算应退税额:
企业应纳税额为正数49 500元,故应退税额为0。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65 000-0=65 000 (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6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65 000
(3)转出应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49 5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9 500
三、零税率服务退免税的会计处理
根据“营改增”税收政策的相关规定,增值税零税率服务退(免)税办法包括免抵退税办法和免退税办法。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外购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出口实行免退税办法,外贸企业自己开发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出口,视同生产企业连同其出口货物统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零税率服务的退税率为对应服务销售给境内单位适用的增值税税率(9%或6%)。
增值税零税率服务退(免)税的免抵退税办法和免退税办法的计算公式与前述外贸企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的计算公式一致。
三、零税率服务退免税的会计处理
【例5-5】 某国际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公路运输,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包括“国际运输”。该公司在2020年5月向国外运输一批货物,取得国际运输收入折合人民币2 000 000元,取得国内运输收入
4 000 000元,销项税额为360 000元。当月该公司购进一辆货车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注明价款2 500 000元和增值税税额325 000元。该企业上期期末留抵税额为50 000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并做出相关的会计分录。
【解析】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 000 000×(9%-9%)=0
当期应纳税额=4 000 000×9%-(325 000-0)-50 000=-15 000(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2 000 000×9%=180 000(元)
因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5 000元<当期免抵退税额180 000元
三、零税率服务退免税的会计处理
所以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5 000(元)
当期免抵税额=180 000-15 000=165 000(元)
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1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16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80 000
借:银行存款 15 000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15 000
四、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免税
生产企业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外贸企业,由外贸企业自营出口的,双方各自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一)生产企业销售时,反映应纳消费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二)自营出口的外贸企业
(1)申请退税时 (2)收到退税款时
  借:应收出口退税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收出口退税
(3)出口后,发生退关或退货时:
计算应补缴已退消费税税款 实际补缴退税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 借: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收出口退税 贷:银行存款
四、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例5-6】某外贸公司从国内某摩托车厂购入摩托车1 000辆,价款5 000 000元,增值税650 000元,厂方已计算缴纳消费税税额500 000元,款项已付。外贸公司将该批摩托车销往国外,并按规定申报办理消费税退税,退税款已收到。与此同时,该公司收到上批出口摩托车部分退货,当时已退消费税100 000元。
【解析】公司按规定计算补缴已退税款,会计处理如下(增值税退税略):
公司在国内采购时:
借:库存商品 5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50 000
贷:银行存款 5 650 000
计算应退税款时:
借: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500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500 000
四、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500 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500 000
计算补缴已退税款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 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100 000
借: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100 000
出口货物免退税纳税申报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申报
增值税零税率服务出口退免税的申报
第3节
一、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
(一)申报程序和期限。
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
(二)申报资料。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
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5.要求提供的原始凭证。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申报
(一)申报程序和期限。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
(二)申报资料。
1.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除按纳税申报的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第一,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上期《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第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货物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自产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第一,《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消费税退税申报表》。
第二,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三)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填写
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填写的格式如表5-1所示。以5-2为例填写。
三、增值税零税率服务出口退(免)税的申报
(一)申报程序和期限。
增值税零税率服务提供者提供增值税零税率服务,应在财务做销售收入次月(按季度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为次季度首月,下同)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和退(免)税相关申报。
增值税零税率服务提供者收齐有关凭证后,可在财务做销售收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逾期申报退(免)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受理。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增值税零税率服务,增值税零税率服务提供者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实行免抵退税申报的申报资料。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服务提供者应按照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申报。
(三)实行免退税申报的申报资料。
实行免退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应在申报免退税时,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以下申报资料。
本章小结
出口货物免退税分为出口货物免退增值税和出口货物免退消费税,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分别就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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