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60张PPT)增值税项目二任务一 增值税含义与分类一、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以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实现的价值增加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1.增值额(1)增值额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用公式表示为:增值额=销售收入-价值转移价值转移分为:企业外部购进的原材料、零部件、低值易耗品、燃料、动力等转移价值;企业从外部购进固定资产价值转移。(2)增值额分商品生产或服务提供全过程的增值额和企业纳税角度的增值额。商品生产或服务提供全过程的增值额,就是某一特定货物的售价,或服务的提供价格。企业纳税角度的增值额,就是一个具体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销售收入减除转移价值后的余额。任务一 增值税含义与分类2.增值税分类依据外购固定资产的价值转移能否扣除规定不同,可以将增值税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等三种类型。(1)生产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增值额,只允许企业从当期销售收入中扣除从外部购进的原材料等价值转移,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的价值转移。(2)收入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增值额,除允许从当期销售收入中扣除从外部购进的原材料等价值转移外,还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折旧部分的价值转移。(3)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增值额,除允许从当期销售收入中扣除外部购进的原材料等价值转移外,还允许一次性扣除外购固定资产的全部价值转移。任务二 增值税征收范围、纳税人与税率(一)征收范围1.增收范围一般规定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囊括了商品流转额、非商品流转额及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转让额。具体包括:(1)销售或者进口有形货物、有形动产租赁。(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不动产租赁;(4)金融、现代与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增值电信。2.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几个特殊项目(1)货物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2)银行销售金银业务。(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任务二 增值税征收范围、纳税人与税率(二)纳税人1.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应税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增值税的纳税人。2.依据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增值税规定报送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规定的标准为:不含税销售额不低于500万元(含本数)的;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3.符合一般纳税人规定的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任务二 增值税征收范围、纳税人与税率(三)增值税税率1.基本税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适用低税率的部分货物和个别旧货外,一律采用13%的基本税率。2.低税率。目前增值税低税率有二档,分别为9%和6%,其分别适用于不同的货物与服务(1)9%的比例税率。适用于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等人民生活必须品及与生活必需品相关的饲料、化肥、农药等农用生产资料,图书、报纸、杂志等人民精神必须品。任务二 增值税征收范围、纳税人与税率(2)9%的比例税率。交通运输业、邮政服务业、基础电信、建筑业、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与土地使用权。(3)6%的比例税率。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金融保险业、增值电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3.零税率。适用零税率的情形,纳税人出口货物。4.征收率。征收率有3%、5%二档。(1)5%征收率。适用于不动产销售、租赁而选择简易计税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的征收率计算。(2)3%的征收率。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或选择简易计税办法的一般纳税人。任务三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企业当期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如果当期销项税额不足抵扣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部分可以结转到下期继续抵扣。一、销项税额的确定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进口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营业额)×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关键是确定销售额。任务三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1.一般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1)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等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价外费用要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主要目的是防止企业用各种名义减少销售额以逃避纳税。价外费用在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时,应将价外费用视同含增值税收入。【例】某公司2020年1月3日,向某企业销售A产品100台,每台不含税价格2000元,代垫产品运输费3000元,运输发票随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了购货方,款未收。1月5日,向某家电企业销售B型号产品300台,每台不含税价1 755元,同时收取产品包装费5 650元;上述款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款项已收到。任务三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2)销售额的特殊规定(差额征税)①金融保险业销售额的特殊规定金融商品转让,以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任务三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②交通运输业销售额的特殊规定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交通运输业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③旅游服务业销售额的特殊规定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任务三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④房地产销售额的特殊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任务三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2.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1)折扣销售、销售折扣和销售折让的销售额确定。①折扣销售。折扣销售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时,因购买数量大等原因而给与价格优惠。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是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折扣额。实物折扣应按“视同销售货物”中的“赠送他人”计征增值税。②销售折扣。销售折扣是为了鼓励购货企业及早付款而给与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惠。税法规定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③销售退回或折让。销售退回或折让,是指售出货物因品种、质量等原因,经协商,销货方退还货款或者给与购货方的一定的价格折让。对于手续完备的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给购货方的增值税,销售方可以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购货方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任务三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例】明明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向某购物中心销售C型号手机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万元,增值税税额1.3万元。为及早收回货款,购销双方约定给予货款一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5/10,2/20,n/30。该购物中心在1月24号按合同约定付清货款。【例】2020年1月15日,向某商场销售B型号手机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0 000元,增值税税额2 600元。该商场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该批手机外包装破损严重,经协商在价格上给予10%的折让。购销双方已按照税法规定办理了相应的销货折让手续。任务三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2)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销售额确定。以旧换新是指企业在销售自己的货物时,折价回收相关的旧货,并以折价款部分冲减货物价款的一种销售方式。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销售额按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除外。【例】明明有限责任公司为促销手机,采用以旧换新政策销售货物,公司生产的任一款旧手机均作价300元,当月以旧换新实现含税销售额203 400元,收回旧手机100台。任务三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3)还本销售。还本销售是指企业销售货物后,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约定,将全部或部分货款一次或分次退回给购货方的一种销售方式。税法规定还本销售的销售额应是货物的销售全价,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还本支出。【例】A企业生产销售甲产品,每件制造成本1000元,市场上同类商品售价为1500元/件。2015年1月采用还本销售方式销售甲产品100件,售价(不含税)为1800元/件,5年后全额一次还本。任务三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4)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以物易物是指购销双方不以货币结算或主要不是以货币结算,而是以货物相互结算的一种特殊货物购销行为。税法规定以物易物双方都应做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以此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以此计算进项税额。以物易物双方如果相互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双方既计算销项税额,也可抵扣进项税额。【例】大东方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生产的设备与某企业生产的钢材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双方交易不含增值税的价值均为20万元,双方互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的实际成本为15万元,交易钢材当月验收入库。任务三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3.无销售额或销售额明显偏低的销售额确定税法规定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计税价格的组成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一般为10%,如属消费税征收范围的应税消费品,其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具体见P93页附表【例】2020年1月20日,明明有限责任公司自制100台纪念手机无偿赠送给职工,因该手机为职工特制,没有同类型产品的销售价格,生产该批手机的生产成本为2000元。任务三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4.价税合计(含税)情况下的销售额确定企业经营过程中,因开具普通发票而出现货款和增值税合并收取情况,即销售额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在计算销项税额时应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换算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例】5日向企业销售B型号产品300台,开具普通发票,每台含税价为1 695元,同时收取产品包装费5 650元;上述款项均已收到。任务三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5.包装物租金、押金的计税问题。包装物租金作为价外费用,应计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1)纳税人出租出借的包装物所收取的押金,企业在会计账务处理上单独记账,时间在一年以内的,且在包装物出租出借合同约定时间以内的,不计入销售额,不征增值税。(2)没有单独记账,超出合同规定期限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按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计征。(3)酒类包装物所收取的押金,除黄酒、啤酒外,不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如何核算,其包装物押金一律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4)包装物押金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时,应视同含税销售额。【例】2019年3月,某企业销售产品出借包装物一批,收取包装物押金2260元。对收取的包装物押金,该企业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单独核算。至2020年4月,该企业尚未归还该包装物押金。任务三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6.视同销售的计税销售额确定。(1)纳税人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需要计征增值税: 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④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任务三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2)纳税人的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需要计征增值税。①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②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例】2020年1月22日,将100台手机作为救灾用品捐赠给某公益性组织,该公司同类型手机的不含税市场销售价每台2000元,生产成本每台1000元。任务三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7. 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确定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货物生产、服务提供的同时,还从事免税、减税的货物或劳务的,应分别核算应税与非应税货物、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免税、减税货物或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8.兼营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确定纳税人兼营销售不同货物、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应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9.混合销售行为的销售额确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任务三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二、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1)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从货物销售方或劳务、无形资产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任务三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3) 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自取得之日起一次性抵扣。任务三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2)纳税人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增值税税额。(3)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如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税率为13%的货物,按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4)接受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应税劳务,表明已在我国缴纳增值税的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例】2020年1月13日,向某企业购入手机配件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 000元,增值税税额3900元,款已付。【例】2020年1月18日,向某企业购入生产用设备2台,每台售价20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 000元,增值税税额5 200元,款未付。任务三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5)加计抵减进项额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如出现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当期可计提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纳税人当期加计抵减额大于应纳税额,出现应纳税额不足抵扣的,不足抵扣部分的加计抵减额相应结转下期抵扣。任务三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如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取得的进项税额无法在可计提与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间区分的,按以下公式计算: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任务三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3.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任务三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7)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8)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9)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例】2020年1月20日,经公司董事会讨论批准,明明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因受潮已变质的手机配件一批,该批配件原购入不含税价款为1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00 元【例】2020年1月28日,向某企业购入货物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 000元,增值税税额2 600元,款已付。该批购入货物全部用于职工福利。任务三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4.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分摊(1)企业在计征增值税时,可能同时发生既按一般纳税人计算缴纳增值税,又有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或免征增值税,这时,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就不能全部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应按照规定进行分摊。(2)不得抵扣进项税=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办法计征的计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任务三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三、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一)增值税的免税项目 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如: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免税项目,如: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的免征增值税项目,如: (二)增值税的即征即退或先征后返(退)(三)增值税的起征点 2022年12月31日前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 (按季纳税的未超过4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销售额不包括不动产销售额。适用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免税额要依据其纳税期限确确定。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任务四 其他情况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的纳税人有两类:一是小规模纳税人。二是符合税法规定选择简易征收办法的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后,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任务四 其他情况应纳税额的计算1.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直接按照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的规定与一般纳税人是一致的,都是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含按3%的征收率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因无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销售额通常为含增值税的含税销售额,如为含税销售额,应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后才能计算应纳税额,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例】某小规模纳税人,本月取得服装销售收入51 500元。计算该企业应纳增值税。任务四 其他情况应纳税额的计算2.选择简易计税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1)符合税法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缴纳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主要有二类:①应按货物类别征收增值税,但因进项税额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申请改为按简易计税办法计征的,如自来水、小型水力发电等。②按照营改增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计征增值税,如:(2)按简易计税办法计征增值税,适用税率为5%(适用于不动产销售、租赁)或3%,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3)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的,应调整为不含税销售额。任务四 其他情况应纳税额的计算3.简易计税后销售额的特殊规定 (1)非自建方式取得的不动产项目销售,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2)房地产开发企业选择简易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得扣除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等支付的土地价款。(3)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不足2年对外销售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四地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4)建筑业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任务四 其他情况应纳税额的计算二、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因进口货物的生产过程全部在国外完成,对于国内来说全部都是增值额,故不得抵扣任何税额。进口货物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进口货物的组成计税价格,视进口货物有无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分以下两种情况:1.进口货物只征增值税,不需征收消费税的,其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或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1+关税税率)2.进口货物需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其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或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1+关税税率)/(1-消费税税率)【例】某企业从国外进口手机配件一批,经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50 000元,关税5000元,税款及货款均以支付。任务四 其他情况应纳税额的计算三、出口退税(一)出口货物的退税基本政策为鼓励本国货物出口,出口退税政策主要有“免税并退税”、“免税不退税”、“不免也不退”三种情况:(二)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是指出口货物的退税比率。我国出口退税率分为5%、8%、9%、13%。增值税征收率与退税率之差由企业自行负担。任务四 其他情况应纳税额的计算(三)出口退税应具备的条件(四)生产企业免、抵、退的计算办法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出口自产货物,实行“免税并退税”政策。免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生产过程耗用从外部购入的原材料、零部件等的应予退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先从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中抵顶;退是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对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予以退税。实行免、抵、退的计算办法计算出口退税时,一般需经三步:任务四 其他情况应纳税额的计算:某公司增值税税率13%,出口退税率8%,业务如下:(1)内销产品一批,不含税销售收入200万元,进项税额16万元(2)外销产品一批,销售收入400万元,进项税额32万元,免税材料40万元。上述案例改为:(1)本月内销产品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0万元;出口产品一批,取得出口销售收入折合人民币400万元;(2)本月购入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万元,增值税税额51万元;本月从国外购入免征增值税材料40万元,全部用于出口产品生产。(3)上期留抵税额20万元。任务四 其他情况应纳税额的计算1.确定当期应纳税额。(1)确定当期应纳税额是要判明当期内销货物应纳税额是否足以抵顶出口货物进项税额,如果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在抵顶出口货物进项税额后为正,其差额为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如果抵顶后为负,则进一步确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应退税额。(2)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价×(当期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额抵减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任务四 其他情况应纳税额的计算2.确定当期免、抵、退税额。如当期应纳税额为负,应进一步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以确定当期应退增值税税款。计算公式为: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 出口货物退税率任务四 其他情况应纳税额的计算3.确定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1)如果当期应纳税额≧0,则当期应退税额=0(2)如果当期应纳税额﹤0,且当期期末留底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如果当期应纳税额﹤0,且当期期末留底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任务四 其他情况应纳税额的计算【例】某公司是一家具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出口退税率为9%。2015年1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本月内销产品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0万元;出口产品一批,取得出口销售收入折合人民币为400万元;(2)本月购入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万元,增值税税额51万;本月从国外购入免征增值税材料40万元,全部用于出口产品生产。任务四 其他情况应纳税额的计算(二)“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外贸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实行“先征后退”方法。“先征后退”是指出口货物在生产环节按规定缴纳增值税,货物出口后由收购出口货物的企业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出口货物退税。1.库存商品成本和销售成本单独记账的,公式为:应退税额=出口货物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出口退税率2. 库存商品成本和销售成本采用加权平均价格核算的,公式为: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购进单价×出口退税率【例】某外贸公司,5月购进孩童玩具用于出口,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0 000元,增值税税额102 000万元;当月孩童玩具全部出口,取得折合人民币的销售收入900 000万元。孩童玩具出口退税率为15%,征收率为17%。计算该外贸公司本月应退增值税。任务四 其他情况应纳税额的计算四、出口企业增量留抵退税自2019年4月1日起,出口企业试行增量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 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进项构成比例=当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 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当期全部已抵扣的进项税额 。符合规定条件的纳税人,才能在纳税申报期内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任务五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一、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从什么时间开始,企业承担了应纳税的义务。1.销售货物、提供服务等,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规定为:(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任务五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行为,为货物移送或权属转移的当天。2.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3.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二)增值税纳税期限任务五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三)增值税税款预缴与纳税地点1. 增值税税款预缴(1)销售不动产按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①销售取得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作价后的余额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②销售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预缴后,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③房地产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2)从事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采用一般计税方式的纳税人按3%的预征率、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纳税人按5%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后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3)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一般纳税人按2%的预征率、选用简易计税方式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按3%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2.增值税的纳税地点任务五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二、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一)手工申报 1.确认申报时间2.确认当期申报数据核实当期应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以及销项税额;按照进项税额抵扣规定,完成进项税额发票认证或采集。纳税 信用B级以上的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可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用相关增值税发票信息。3.抄税。4.填写纳税申报表5. 报税在完成上述申报表及其他应申报情况填写后,通过电子申报系统传送电子申报数据给主管税务机关。同时,在纳税申报系统确认扣款时间。任务五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二、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6.依据【学习导航】资料,填写纳税申报表销售收入、销项税额确认情况日期(1月) 开具发票类型 销售收入(元) 税率 销项税额(元)3日 专用发票 200000 13% 260005日 专用发票 526500 13% 684455日 普通发票 5650 13% 65010日 专用发票 100000 13% 1300015日 专用发票 18000 13% 234020日 没有开具发票 220000 13% 28600门市销售 普通发票 22600 13% 260022日 没有开具发票 200000 13% 26000合计 1292750 167635任务五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二、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6.依据【学习导航】资料,填写纳税申报表购进金额、进项税额确认情况日期(1月) 抵扣凭证类型 购货金额(元) 税率 进项税额(元)8日 海关完税凭证 55000 13% 715013日 专用发票 30000 13% 390018日 购入设备专用发票 40000 13% 520020日 进项税额转出 -130028日 与生产经营无关 0合计 125000 14950(二 )“一表集成”纳税申报 三、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任务六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一、专用发票的联次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二、专用发票的开票限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区县税务机关进行审批。任务六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三、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范围(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3)向消费者个人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得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或零税率的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5)金融商品转让、经纪代理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任务六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四、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与开具红字专用发票1.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开票有误,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但情形不符合作废条件等,可视情况分别作作废处理,或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对原账务处理进行冲销。2. 作废处理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任务六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2.开具红字专用发票(1)不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应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凭《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2)《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由购买方或销售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①购买方收到专用发票发票联、抵扣联已做账务处理,或已过当月的,或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购买方税务机关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任务六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购买方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在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2)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在新系统中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任务六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五、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规定1.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的代码或者号码不一致。2.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扣留原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重复认证、密文有误、认证不符、列为失控专用发票。。任务六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六、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处理1.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1)如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2)如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2. 丢失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印件留存备查。3.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