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简易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课件(共36张PPT)-《税费计算与申报》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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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简易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课件(共36张PPT)-《税费计算与申报》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36张PPT)
项目二 增值税计算与申报
项目内容
任务一 增值税的基本原理认知
任务二 增值税纳税人的确定
任务三 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确定
任务四 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的判定
任务五 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运用
任务六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任务七 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八 简易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九 进口货物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十 增值税出口退(免)税的计算
任务十一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学习目标】
(1)能明确增值税的基本原理,能判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会判断哪些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会选择增值税适用税率,能充分运用增值税优惠政策,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转出额和应纳增值税税额,简易计税方法下应纳增值税税额,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税额。
(3)能合理选择和运用增值税出口货物或者劳务退(免)税政策、出口服务或者无形资产退(免)税政策,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运用免抵退税办法和免退税办法计算增值税应退税额。
(4)能确定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以及相关申报表,并能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思政目标】
(1)增强依法纳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增强制度自信,激发爱国情怀。
(3)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培养工匠精神。
(4)深入理解增值税相关政策,引导学生深入社会实践、关注现实问题,培育经世济民、诚信服务、德法兼修的职业素养。
任务八 简易计税方法下
应纳税额的计算
简易计税方法既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税行为,又适用于一般纳税人适用该计税方法的特定应税行为。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的情况
(一)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的情况
1.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依照3%(2014年6月30日之前为4%)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2.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1)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2014年6月30日之前为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上述业务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其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2)一般纳税人(一般指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
一般纳税人(一般指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2014年6月30日之前为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且应该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2013年8月1日之前购入不得抵扣进项税且未抵扣进项税的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3.可选择按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依照3%(2014年6月30日之前为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对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时,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7)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的非临床用人体血液(此项一旦选择按照简易办法适用的征收率计税,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自2022年3月1日起,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二)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的情况
1.应税服务
(5)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销售不动产
4.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在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
5.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营改增”后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具体公式为: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增值税税额=销售额×2%
6.其他情况
(1)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3)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4)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取得的销售额和增值税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的增值税税额,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销售额为对外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时,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征收率征税。小规模纳税人因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的销售额中扣减,而不必追究其原发票的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以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准),准予在该企业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
可抵免税额=价款÷(1+13%)×13%
(一)原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的特殊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增值税税额=销售额×2%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增值税税额=销售额×3%
(二)营改增试点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的特殊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同原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况)。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同原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况)。
(3)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3%
(4)小规模纳税人出售不动产(按5%征收率)。
(5)个人销售其购买的住房
(6)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纳税人 征收率 计税公式
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住房租赁企业)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出租住房) 按5%的征收率计算税额 税额=含税租金收入÷(1+5%)×5%
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非住房) 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 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税额 税额=含税租金收入(1+5)×1.5%
个人出租住房 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运用归纳一览表
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标的 适用的征收率
自己使用过的 固定资产(动产) 3%减按2%
物品 3%
自己未使用过的 固定资产(动产) 旧货 3%减按2%
取得或自建的 不动产 5%
出租 不动产 个人出租住房 5%减按1.5%
其他“营改增”应税行为 3%
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下差额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试点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下差额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征收率)
应纳税额=计税销售额×征收率
试点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下允许差额征收的具体情况与一般计税方法下允许差额征收的具体情况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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