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进口货物征税 课件(共35张PPT)-《税法与纳税会计》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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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进口货物征税 课件(共35张PPT)-《税法与纳税会计》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35张PPT)
增值税及账务处理
学习情境二
2
1
单元二 纳税人认定及税率
2
单元三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3
单元一 增值税概述
INDEX
2
4
单元五 出口货物、服务及无形资产的退(免)税
5
单元六 征收管理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6
单元四 进口货物征税
INDEX
2
7
单元八 增值税实训
8
单元七 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INDEX
教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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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熟悉增值税的含义和征税范围;
2.了解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3.掌握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4.掌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5.掌握进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
6.掌握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算;
7.熟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8.掌握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9.掌握增值税会计报表的编制。
2
4
单元四 进口货物征税
INDEX
(一)进口货物征税的范围
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增值税。
(二)进口货物的纳税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一、进口货物征税的范围及纳税人
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与本章单元二的内容相同,此处不再赘述。
二、进口货物的税率适用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由进口人或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例2-3】北京华联商场于20×9年11月进口货物一批。该批货物在国外的买价为80万元,该批货物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共计25万元。货物报关后,北京华联商场按规定缴纳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并取得了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该批进口货物在国内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
四、进口货物的税收管理
要求:计算该批货物进口环节、国内销售环节分别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货物进口关税税率为15%,增值税税率为17%)。
解:
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80+25=105(万元)
应缴纳进口关税=105×15%=15.75(万元)
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105+15.75=120.75(万元)
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税额=120.75×17%=20.527 5(万元)
国内销售环节的销项税额=200×17%=34(万元)
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增值税税额=34-20.527 5=13.472 5(万元)
2
单元五 出口货物、服务及无形资产的退(免)税
5
INDEX
(一)出口企业出口货物。
出口企业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及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
(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
(三)出口企业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对进境复出口货物或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行的加工修理修配。
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一)免抵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二)免退税办法。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以下称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
(1)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而明确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以下称退税率)外,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其适用税率。退税率有调整的,除另有规定外,其执行时间以货物(包括被加工修理修配的货物)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2)退税率的特殊规定:
三、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劳务的出口发票(外销发票)、其他普通发票或购进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四、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依下列公式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五、增值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计算
2.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
1)采用“实耗法”的,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期进料加下出口货物耗用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进料价格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2)采用“购进法”的,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期实际购进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
若当期实际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大于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 (出口货物适用税率一出口货物退税率)的,则: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例2-4】北京市五湖电器有限公司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进行自产产品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该公司于20×9年5月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0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5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 400万元。假设上期留抵税款1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
要求:计算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及当期免抵退税额。
解: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 400×(17%-13%)=96(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85-(50-96)-1=130(万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0
当期应退税额=0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2 400×13%=312(万元)
【例2-5】北京市五湖电器有限公司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进行自产产品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该公司于20×9年5月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04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5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 400万元。假设上期留抵税款1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
要求:计算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及当期免抵退税额。
解:
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 400×(17%-13%)=96(万元)
由于85-(204-96)-1=-24(万元),故:
当期应纳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4(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2 400×13%=312(万元)
由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4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12万元,故: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4(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12-24=288(万元)
【例2-6】北京市五湖电器有限公司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进行自产产品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该公司于20×9年5月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 000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5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 400万元。假设上期留抵税款1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
要求:计算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及当期免抵退税额。
解:
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 400×(17%-13%)=96(万元)
由于85-(1 000-96)-1=-820(万元),故:
当期应纳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820(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2 400×13%=312(万元)
由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820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12万元,故: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312(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0
【例2-7】北京市五湖电器有限公司是自营出口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1%。20×9年9月,该公司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400万元,外购货物进项税准予抵扣。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150万元,上期期末留抵税款1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为10万元,款项已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为250 000美元,当日的外汇牌价为1USD=8RMB。
要求:计算该公司当期的免抵退税额和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
解: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税率)=150×(17%-11%)=9(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00×(17%-11%)-9=3(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10×17%-(400×17%-3)-1=-64.3(万元)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材料出口货物退税税率=150×11%=16.5(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1%-16.5=5.5(万元)
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5.5(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0
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64.3-5.5=58.5(万元)
(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退税,依下列公式计算:
1.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以外的货物:
增值税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例2-8】上海亿隆商贸进出口公司20×8年5月出口德国甲产品2000吨,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单价20元/吨,计税金额40 000元,退税税率为13%。
要求:计算外贸企业当月退税额
解:当月应退税额=40 000×13%=5 200(元)
2.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
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的增值税应退税额=委托加工修理修配的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例2-9】上海佳佳进出口公司于20×9年5月购进布匹,委托其他公司加工成服装出口,取得布匹增值税发票一张,注明计税金额5 000元,,取得服装加工费计税金额1 000元受托方将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知退税税率为17%。
要求:计算该公司的应退税额。
解:
该公司的应退税额= (5 000+1 000)×17%= 1 020(元)
(一)适用范围
(二)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 ÷(1+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
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主营业务成本×(投入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生产成本)
2.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 (1+征收率) ×征收率
六、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一)适用范围
(二)进项税额的处理计算
(1)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退税,应当转入成本
(2)出口卷烟,依下列公式计算: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出口卷烟含消费税金额÷(出口卷烟含消费税金额+内销卷烟销售额) ×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3)除出口卷烟外,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其他出口货物劳务的计算,按照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统一规定执行。
七、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一)退(免)税政策政策适用
(二)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范围
(三)适用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八、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税的服务或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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