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增值税概述 课件(共30张PPT)-《税法与纳税会计》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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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增值税概述 课件(共30张PPT)-《税法与纳税会计》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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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0张PPT)
增值税及账务处理
学习情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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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单元二 纳税人认定及税率
2
单元三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3
单元一 增值税概述
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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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单元五 出口货物、服务及无形资产的退(免)税
5
单元六 征收管理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6
单元四 进口货物征税
INDEX
2
7
单元八 增值税实训
8
单元七 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INDEX
教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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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熟悉增值税的含义和征税范围;
2.了解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3.掌握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4.掌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5.掌握进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
6.掌握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算;
7.熟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8.掌握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9.掌握增值税会计报表的编制。
2
1
单元一 增值税概述
INDEX
增值税是以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应税行为的销售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的一种流转税,具有避免重复征税、普通征税、多环节征税、税负公平、属于价外税的特点。
一 、增值税的含义
(一)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二)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偿提供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应税行为。
二、征税范围
1.交通运输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口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
(1)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属于陆路运输服务;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2)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3)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4)航天运输服务,按照航空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5)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2.邮政服务
邮政服务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
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邮政普遍服务是指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
邮政特殊服务是指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递等业务活动。
其他邮政服务是指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活动。
3.电信服务
电信服务,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
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人服务等业务活动。
4.建筑服务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
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
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
5.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贷款服务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人的业务活动。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
保险服务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6.现代服务
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1)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4)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
(5)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
(6)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7)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口(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下同)服务。
(8)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9)其他现代服务是指除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和商务辅助服务以外的现代服务。
7.生活服务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1)文化体育服务包括文化服务和体育服务。
(2)教育医疗服务包括教育服务和医疗服务。
(3)旅游娱乐服务包括旅游服务和娱乐服务。
(4)餐饮住宿服务包括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
(5)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6)其他生活服务是指除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和居民日常服务之外的生活服务。
8.销售无形资产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1)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2)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3)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9.销售不动产
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
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三)视同销售行为
1.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
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2.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销售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承租人和承包人
(1)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三、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2)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三)扣缴义务人
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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