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纳税实务 课件(共11张PPT)-《纳税实务》同步教学(电子工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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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纳税实务 课件(共11张PPT)-《纳税实务》同步教学(电子工业版)

资源简介

(共11张PPT)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纳税实务
其他税种纳税实务
纳税实务
学习内容
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
01
02
城建税
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纳税人是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两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各类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城建税
税率
7%
5%
县、镇
城市
(1)由受托方代收代扣“两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
(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两税”的,其城建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计税依据
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的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但纳税人在被查补增值税、消费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城建税
城建税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缴纳的消费税)×适用税率
城建税
税收减免
(1)城建税随同“两税” 的减免而减免
(2)对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两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同时退库
但是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
(出口不退)
对“两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
定外,对随“两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3)海关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进口不征)
(4)为支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
城建税
征收率
计税依据
纳税人
3%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之和
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
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
计算公式
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1)海关对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进口不征)
(2)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出口不退)
但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而发生退税的,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征收比率3%
城建税
纳税人
税率
应纳税额计算
税收减免
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
计税依据
纳税人
征收比率
计算公式
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纳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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