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通关概况 课件(共29张PPT)- 《跨境贸易基础》同步教学(电子工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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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通关概况 课件(共29张PPT)- 《跨境贸易基础》同步教学(电子工业版)

资源简介

(共29张PPT)
国际贸易通关
跨境贸易基础
CONTENTS
目录
8.1 通关概况
8.2 报关与清关
通关概况
第一节
了解通关
本节要点
01我国跨境电商通关政策
02国际通关政策
03通关模式对比
我国跨境电商通关政策
跨境电子商务所涉及的货物 / 物品需要经过海关的查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简称《海关法》)是中国海关执法的基本依据。《海关法》规定: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进口货物自进境起到办结海关手续止,出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中国海关根据《海关法》和国家有关进出口的政策、法律和相关规定,监督管理货物和运输工具的合法进出,检查并处理非法进出、逃避关税等走私违法活动。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通关制度的法律依据
中国海关禁止的进出境物品
① 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② 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③ 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他物品;
④ 各种烈性毒药;
⑤ 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他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⑥ 带有危险性的病菌、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⑦ 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他物品。
禁止进境物品
我国跨境电商通关政策
① 列入禁止进境范围的所有物品;
② 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他物品;
③ 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的文体;
④ 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禁止出境物品
我国跨境电商通关政策
中国海关禁止的进出境物品
进口跨境电子商务
是指海外卖家将商品直销给国内的买家,一般是国内消费者访问境外商家的购物网站选择商品,然后下单,由境外卖家发国际快递给国内消费者。
跨境电商进出口流程
我国跨境电商通关政策
出口跨境电子商务
是指国内卖家将商品直销给境外的买家,一般是国外买家访问国内商家的网店,然后下单购买并完成支付,由国内商家发国际物流至国外买家。
跨境电商进出口流程
我国跨境电商通关政策
我国跨境电商通关政策
保税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实施特殊监管的经济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外国商品存入保税区,不必缴纳进口关税,只需缴纳存储费等少量费用,当需要给消费者发货的时候,再进行完税清关。
保税进出口是商品先从海外大批量运至保税区存放,当购买发生时及时清关发货,优点是到货时效快,海关监管保证质量,方便退换货;缺点则是商品的种类可能比较少。例如,一般销量比较大如母婴用品等商品会选择保税仓备货模式。直邮进出口是商家收到订单后,直接通过快递发货,清关,入境的消费形式;速度相对要慢一些,费用可能会更高,但是商品的种类比较多,很多国外的商品都可以买到。
我国跨境电商通关政策
(1)商品监管
通过出台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监管政策,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发展,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管理,增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生长力与国际竞争力。
法律法规(通关监管) 核心内容 发文单位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12号》 新增“电商9610”编码,清单核放、汇总申报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6号》 明确规定跨境交易的进出境货物、物品范围,以及数据传输、企业备案、申报方式、监管要求等事项;强调进出境“货物清单”制度及监管、申报制度。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7号》 增列“保税电商1210”编码,保税模式获认可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的意见》 明确电商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实行全申报管理;建立责任追溯体系和先行赔付制度;明确禁止以跨境电子商务形式入境的物品名录。 国家质检总局
《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加强与境外企业合作;提供适合的信用保险服务;培育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企业,提供全面配套支持。 国务院办公厅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58号》 规定了进口保税业务只能在保税备货试点城市进行;规范跨境进口电商市场,规避了部分灰色通道进口。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55号》 规定除因网络系统等技术原因无法通过预录入系统办理报关单,海关不再以纸质方式办理报关单有关业务。 海关总署
我国跨境电商通关政策
(2)进出口税收
通过出台跨境电商进出口税收政策,有效解决跨境电商出口退税难题,不仅可以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困境、提升企业扩大规模的信心,对鼓励自有品牌走向海外也具有积极意义。
法律法规(进出口税收) 核心内容 发文单位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年)96号文件 适用于自建跨境电商平台的电商企业和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开展业务的企业;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执行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降低进口产品关税试点、税制改革和恢复增设口岸免税店的相关政策》 对部分国外日用消费品降低进口关税,逐步扩大降税商品范围,完善大众消费品的消费税政策;增设和恢复口岸进境免税店,方便对境外旅客购物通关和退税便利化;支持线下体验店发展,规范市场秩序等措施。 国务院
《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将之前的行邮税的四档税目(对应税率分别为10%、20%、30%、50%)调整为三档(15%、30%、60%)。 财政部关税司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我国跨境电商通关政策
(3)支付结汇
通过出台针对跨境电商支付结售汇方面的政策,有效解决跨境电商结汇渠道不畅问题。随着国家逐步允许跨境电商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直接转入外汇,跨境电商结汇也将更加方便、快捷。
法律法规(支付结汇) 核心内容 发文单位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 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业务范围、运作方式、试点企业,清算渠道等做了具体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
《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 规范支付机构跨境互联网支付业务,防范互联网渠道外支付风险。 国家外汇管理局
《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 将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范围扩展至全国;允许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双方提供外汇资金收付及结售汇服务;并将网络购物单笔交易限额由等值1万美元提高至5万美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
我国跨境电商通关政策
(4)设立跨境电商试点城市
2015 年 3 月 17 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2016 年 1 月 6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宁波、青岛、深圳、苏州这 12 个城市设立第二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用新模式为外贸发展提供新支撑。
2018 年 8 月 7 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同意在北京等 22 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这意味着,继杭州、天津等 13 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立后,又将有 22 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至此,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数量增加至 35 个,基本覆盖了主要的一、二线城市。跨境电商城市试点政策实施以来,各试点城市也逐步探索出了适合自己的优化通关新途径,其中不乏值得学习和借鉴的亮点。
我国跨境电商通关政策
代表城市 直邮进口模式 保税进口模式 一般出口模式 保税出口模式 特色平台/代表电商 优化通关亮点
重庆 √ √ √ √ E点即成 推行“全程电子通关”和“汇总纳税、清单验放”作业模式,优化监管流程 。
广州 √ √ √ √ 跨境易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率先试行跨境电商备案制管理,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门槛。
上海 √ √ √ 跨境通 直邮中国和保税备货模式;在保税区、自贸区,推进前店后库的新型贸易模式;推动产地直达的贸易模式。
宁波 √ √ 跨境购 依托强大的物流系统,率先探索发展跨境进口模式
杭州 √ √ √ 跨境一步达、速卖通、天猫国际等 电商产业链完整,率先运用云技术对进出口商品质量进行风险监测、责任追溯、属地查处和信用管理等监管。
郑州 √ √ E贸易、聚美优品、京东国际 首创将保税监管模式、邮件监管模式、快件监管模式集合成新的“1210监管模式”
深圳 √ √ √ √ 前海湾保税港 “快速通关、事后缴税”-提前备案、保税监管、分类审核、清单验放、汇总核销的新型监管模式。
部分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对比
国际通关政策
亚洲
地区
新加坡:对申报金额大于 400 新加坡币(约 320 美元)的包裹征收关税。报关手续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通过 TradeNet 系统办理。作为收货人的代理人办理报关手续的货代或报关行必须已在新加坡海关注册登记,并通过 TradeNet 系统拿到了代理报关许可证。
马来西亚:所有进出口货物,应税与否,均须以书面形式填制相应报关单申报。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中国与马来西亚 90% 以上的产品实现了零关税。
国际通关政策
亚洲
地区
日本:对价值低于 1 000 日元的包裹免收关税。日本《海关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应在进出口货物运入保税区域后,再向海关申报。2013 年 10 月日本海关实行无纸通关,企业既可选择通过“NACCS”系统提交通关电子单证,也可直接向海关提交纸质单证。从实际操作数据看,日本较少出现包裹被查的情况,建议采用DHL 或 EMS 寄送。
国际通关政策
亚洲
地区
印度:在印度如果进出口商没有获得印度外贸总局(DFGT)颁发的 IEC 代码(Importer and Exporter Code),其进口货物是不允许入境的。但进口自用物品不需要 IEC 代码。在实现信息化的海关(德里机场海关、孟买港海关),舱单(载货清单)申报和进出口报关单申报均须以电子方式提交。从实际操作数据来看,适合采用 DHL 和 FedEx 寄送,签收状况良好。
菲律宾:对于进口货物没有设定免征额度,对所有包裹都可能征收关税,存在征税不确定性,进口关税税率一般为 3%~30%。但根据东盟内部协议规定,对东盟成员国全部产品进口,实行零关税。
国际通关政策
北美洲
地区
美国:美国海关扣关率低,对快递包裹通关比较快,对低于 200 美金的包裹免征关税,但同时由于美国的法律体系比较健全,对涉及个人用品安全和健康问题的货物查验严格。从数据来看,EMS 对所有产品清关都比较容易;DHL 和 FedEx 对一些无线电类的电子产品查得相对严一些。
加拿大:加拿大奉行自由贸易政策,没有外汇限制,只有少数商品需要进口许可证,进口商品一般都需要缴纳进口关税。加拿大海关比较严格,扣关率高,对产品的类别没有限制,对于申报价值审查严格。不论 EMS、DHL、FedEx 都有因低申报被征收关税的情况,并且海关重新估价很高;但对低价值的物品,清关则比较容易。
国际通关政策
南美洲
地区
墨西哥:进口关税的税率从免税至 20% 不等,关税减免清单中所列产品经常会有所调整。墨西哥海关清关相对较为容易,但货物一旦被海关发现低申报,将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退回或弃件,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发件人承担,同时不允许延期。
巴西:巴西的海关事务由财政部下属联邦税务总局具体负责,所有货物的报关程序均需通过巴西外贸网络系统(Siscomex)进行。巴西海关根据风险分析对报关货物实行抽检的审查方式,即按照绿色、黄色、红色三种不同颜色分类处理。绿色即报关货物可全部免检,并自动通关;黄色即仅检查报送文件,若被核实,货物则自动通关;红色即报关文件和货物均需进行检查后方能通关。从现在的资料和市场上的反映来看,巴西属于全球最难清关的国家之一,除航空小包裹外的所有包裹经常被查到,尤其是 FedEx 和 DHL,同时需要提供收件的 VAT 登记号。
国际通关政策
欧洲
地区
欧盟成员国海关实施同一《海关法典》。根据《海关法典》和《欧共体第2454/93 号条例》,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欧盟所有成员国进出口货物,必须使用“欧盟统一报关单”进行报关。自 2009 年 7 月 1 日起,必须全面实行电子报关。欧盟对免税申报金额较低,大于 22 欧元的包裹就开始收税,因此常会有包裹因低申报被查。目前,欧盟对出口货物不征收出口关税、出口环节税或其他税费。
国际通关政策
大洋洲
地区
澳大利亚:对于进口的包裹类货量查验相对宽松,对低于 1 000 澳元的包裹免征关税,除对一些违禁和原木制品外,清关比较容易。
新西兰:进出口申报须以电子方式进行,新西兰进口可能征收的关税为 Duty和 Gst,当 Duty 和 Gst 的总和不足 60 新币时无须征收。从目前的资料看,新西兰通关时被海关检验到的包裹较少,通关较为容易。
通关模式对比
无纸报关
出口无纸通关,就是利用中国电子口岸及现代海关业务信息化管理系统功能,改变海关以往凭企业递交书面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做法,直接对企业联网申报的出口货物电子报关数据进行无纸审核、验放处理的口岸通关模式。


针对出口通关涉证种类少、应税商品少、通关时效要求高等特点,出口无纸通关模式在其出口通关作业流程、作业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创新和改革:采取企业联网申报,海关进行电子数据审核、电子信息验放的通关全过程信息化处理方式实现无纸作业,改变海关验核纸面单证的作业模式,简化了现场接单审核环节,海关监管更加严密,企业通关更加便捷。
通关模式对比
企业对不涉证、不涉税的报关单进行预录入,选择无纸模式
结后直接到现场放行
口岸海关根据电子放行信息放行货物
事后 7天内,到现场递交有关单证
无纸报关步骤
通关模式对比
多点报关
“多点报关,口岸验放” 通关模式是企业对其在同一关区内各口岸进出口的货物可以选择关区内任一海关报关,由申报地海关办理接单审核、征收税费等通关手续,口岸海关对货物进行实货验放的一种通关方式。


① 突破了出口货物先入场站再报关的限制,企业可提前报关、自主安排货物运输时间。
② 货物运输不使用海关监管车辆、不施加海关封志,降低运输成本。
③ 货物查验时,海关凭报关电子信息实施查验,不需要纸质单据。
通关模式对比
区域通关
“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是指符合海关规定条件的守法水平较高的企业,在其货物进出口时,可以自主选择向其属地海关申报纳税,在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的一种通关方式。目前,可以实行此种模式的企业为符合海关规定条件的守法水平较高的 A 类企业。


① 通关程序简捷,真正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
② 实现进出口提前报关,进口货物在运输工具抵港前,出口货物在确定出口商品名称、数量之后即可向海关申报。
③ 收付汇及退税快捷,企业在属地海关办理退税、结汇、付汇等手续时,操作便利。
④ 通关成本降低,企业在当地海关申报,可节省大量口岸通关事务产生的费用。
⑤ 运输便利,除布控查验等特殊情况外,进出口货物无须使用海关监管车辆承运。
通关模式对比
电子化手册
纸质手册电子化是海关适应当前加工贸易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从简化手续、方便企业的角度出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理念,以加工贸易手册为管理对象,在加工贸易手册备案、通关、核销等环节采用“电子手册 + 自动核算”的模式取代现有的纸质手册,并逐步通过与相关部门的联网取消纸质单证作业,最终实现“电子申报、网上备案、无纸通关、无纸报核”的新型监管模式。
通关模式对比


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方便企业,贴近当前加工贸易企业的生产运营实际,为企业提供全天候、全方位以及方便快捷的网上“大通关”服务,从根本上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方便企业合法进出,提高企业竞争力。
① 通过企业操作员 IC 卡或 I - Key 卡进行身份认证,安全性强。
② 备案、变更实行联网作业,企业到海关的次数减少。
③ 备案资料库管理,一次预归类审核。
④ 不核发纸质手册。
⑤ 货物进出口时不需提供纸质手册,采用授权委托申报方式,企业办事效率高。
⑥ 手册报核时实行联网作业,企业到海关的次数减少。
⑦ 自动核对核算,准确快速,计算机 24 小时电子审核。
⑧ 统一平台提供数据查询及导出功能,方便企业管理。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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