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五 营业税法与纳税实务 课件(共38张PPT)-《税法》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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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五 营业税法与纳税实务 课件(共38张PPT)-《税法》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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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五 营业税法与纳税实务
【知识目标】
了解营业税的概念、特点与作用;
掌握营业税税制要素的基本内容,特别是营业税税目的具体内容;
重点掌握营业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掌握营业税征收管理的规定。
一、营业税基础知识认知
1.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我国现行营业税的基本规范,是国务院于2008年11月5日第34次常委会议修订,并于2009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2.营业税的特点
(1)征税范围广,税源普遍,税负较低。
(2)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计算方法简便。
(3)按行业设置税目税率。
3.营业税的作用
(1)广泛筹集财政资金。
(2)体现国家产业政策,促进各行业协调发展。
(3)平衡税收负担,促进企业之间公平竞争,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1.一般规定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是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经营行为。
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是指为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而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所有权。
二、征税范围
(1)应税劳务
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建筑业、金融保险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2)转让无形资产
(3)销售不动产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所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具有下列情形:
①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②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③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2.特殊规定
(1)视同提供应税劳务和视同销售不动产
(2)混合销售行为
(3)兼营应税劳务和货物或非应税劳务
三、纳税义务人
1.一般性规定
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2.几个具体规定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3.扣缴义务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2)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其应纳营业税税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3)建筑安装业务实行总承包、分包方式的,其应纳营业税税款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4)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营业税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5)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四、税目、税率
(一)建筑业
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等,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5项内容。
1.建筑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
2.安装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
3.修缮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4.装饰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使之美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5.其他工程作业是指除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工程作业以外的各种工程作业,如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建、疏浚、钻井、拆除建筑物、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爆破等工程作业。
6.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业务。
建筑业统一执行3%的税率
(二)金融保险业
金融保险业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
1.金融是指经营货币资金融通活动的业务,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2.保险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的活动。
3.对我国境内外资金融机构从事离岸银行业务,属于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的,征收营业税。
金融保险业统一执行5%的税率
(三)文化体育业
文化体育业是指经营文化、体育活动的业务,包括文化业和体育业。
1.文化业是指经营文化活动的业务,包括表演、播映、经营游览场所和各种展览、培训活动,举办文学、艺术、科技讲座、讲演、报告会,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的借阅业务等。
2.体育业是指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
文化体育业统一执行3%的税率
(四)娱乐业
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
从2001年5月l日起,对夜总会、歌厅、舞厅、射击、狩猎、跑马、游戏、高尔夫球、游艺、电子游戏厅等娱乐行为一律按20%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自2004年7月l日起,保龄球、台球减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税目仍属于“娱乐业“。
娱乐业执行5%一20%的辐度税率
(五)服务业
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租赁业及其他服务业。金融经纪业、融资租赁,航空勘探、钻井(打井)勘探、爆破勘探,不按本税目征税。
服务业统一执行5%的税率
(六)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包括转让上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和转让商誉。
自2003年l月1日起,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转让无形资产执行5%的税率
(七)销售不动产
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和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自2003年1月l日起,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对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的行为,不征营业税。
销售不动产执行5%的税率
五、税收优惠
1.起征点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2.免税项目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是指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7)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一、计税依据(营业额)的一般规定
二、计税依据(营业额)的特殊规定
(1)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
(2)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3)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其营业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4)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③按下列公式核定: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5)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然后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3.不同税目计税依据(营业额)的具体规定
(1)建筑业
①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②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业务)的,其营业额均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的价款。
③自建行为和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相关规定核定营业额。
④纳税人采用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按照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确认计税营业额。
(2)金融保险业
①金融业
一般贷款业务的营业额为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各种加息、罚息等)。
经中国人民银行、外经贸部(现商务部)和国家经贸委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融资租赁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中间业务)营业额为手续费(佣金)等的全部收入。
②保险业
保险业的计税营业额是指利息收入、保费收入以及其他收入之和。具体如下:
办理初保业务。营业额为纳税人经营保险业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即向被保险人收取的全部保险费。
储金业务。保险公司如采用收取储金方式取得经济利益的(即以被保险人所交保险资金的利息收入作为保费收入,保险期满后将保险资金本金返还被保险人),其“储金业务”的营业额,为纳税人在纳税期内的储金平均余额乘以人民银行公布的l年期存款的月利率。储金平均余额为纳税期期初储金余额与期末余额之和乘以50%。
保险企业已征收过营业税的应收未收保费,凡在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期限内未收回的,允许从营业额中减除。在会计核算期限以后收回的已冲减的应收未收保费,再并人当期营业额中。
保险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的,以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为营业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人将其承保的以境内标的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向境外再保险人办理分保的,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分保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文化体育业
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包场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娱乐业
经营娱乐业以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收费及其他收费为营业额。
(5)服务业
①代理业以纳税人从事代理业务向委托方实际收取的报酬为营业额。
②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点代销福利彩票取得的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收入,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③对拍卖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应征收营业税。
④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⑤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按照境外旅游的办法确定营业额。
⑥境内单位派出本单位的员工赴境外,为境外企业提供劳务,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不征营业税。
⑦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产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6)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额是指转让无形资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为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包括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下列情况除外:
①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②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七、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地点
3.纳税期限
1.税目、税率:九个税目以及对应的税率
2.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全额计税的项目及余额计税的项目;
3.营业税与增值税的范围划分
4.扣缴义务人、减免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掌握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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