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函与意见 课件(共26张PPT)-《应用文写作》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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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函与意见 课件(共26张PPT)-《应用文写作》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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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6张PPT)
第二章 公务文书
第五节 函与意见
一、函的概念与分类
二、函的格式与写作要求
三、意见的概念与分类
四、意见的格式与写作要求
一、函的概念与分类
(一)函的概念
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
1.函的概念
2.函的特点
(1)适用范围相当广泛 。在行文方向上,不仅可以在平行机关之间行文,而且可以在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行文,其中包括上级机关或者下级机关行文。
(2)函的沟通性强。对于不相隶属的机关,函起着沟通作用,相互间用函进行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3)格式、写法较灵活。函是平行公文,除了国家高级机关的重要函必须按照公文的格式要求和写法外,其他一般函都比较灵活自便 。
(4)用语的谦敬性。各种类型的函,用语都注重谦敬有礼,尊重对方,力求得到对方的理解与支持。函的文学性较强。
(二)函的类别
1.函的种类很多,按性质分,可以分为公函和便函两种。
(1)公函:用于机关单位正式的公务活动往来 。
(2)便函:即用于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处理,而且便函不属于正式公文,没有公文格式要求,甚至可以不要标题,不用发文字号,只需要在尾部署上机关单位名称、成文时间并加盖公章即可。
(二)函的类别
2.按发文目的分,函可以分为发函和复函两种。
(1)发函:即主动提出了公事事项所发出的函 。
(2)复函:是为回复对方所发出的函 。
3.从内容和用途上,还可以分为商洽事宜函、通知事宜函、催办事宜函、邀请函、请示答复事宜函、转办函、催办函、报送材料函等。
第四节 函与意见
一、函的概念与分类
二、函的格式与写作要求
三、意见的概念与分类
四、意见的格式与写作要求
二、函的格式与写作要求
(一)函的格式
函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和日期构成。
1.标题
函的标题通常有两种结构形式:一是由“事由+文种”构成;二是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
2.主送机关
即受文并办理来函事项的机关单位,于文首顶格写明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其后用冒号。
3.正文
函的正文主要由缘由和事项两部分构成,有的附加结尾。
有的意完即止,无特殊的结尾标志;有的在结尾处写上“特此函告”或“盼复”、“请函复”,向对方提出希望或请求;若是复函,则写上“特此函复”
写明发函原因、依据。缘由的写法,除问答函(复函)有一定模式可循,商洽函、请批函均无定式,不同内容有不同写法。复函的缘由常见写法是“××日来函收悉”,或“(关于……的函)收悉。”商洽函、请批函的缘由写明商洽、请批某事的原因理由即可。
函的正文
写明商洽、请批、答复的具体内容。常见写法有两种:第一种写法是一段到底,把事项和缘由融合起来;第二种写法是事项与缘由分开,事项部分依据内容分条来写。






4.落款
即注明发函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
5.发函日期
位于印章下方,全称写明年、月、日。
(二)函的写作要求
1.一事一函,突出中心。不能将几件事写在一起,既没有重点,又会影响对方的处理速度。
2.语言规范、明了,语气合乎内容要求。要开门见山,直述缘由,重在叙事,不作讨论,此外,要掌握好遣词造句的分寸,避免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误解。
3.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忌说空话、套话。
报告案例
报告案例
第四节 函与意见
一、函的概念与分类
二、函的格式与写作要求
三、意见的概念与分类
四、意见的格式与写作要求
三、意见的概念与分类
(一)意见的概念
1.意见的概念
意见是党政机关的规定文种,意见是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时使用的公文。
“意见”原属党的机关公文,中共中央办公厅于1996年5月3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首次将“意见”列入了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文种。后来,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将“意见”正式列入了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文种,“意见”从而成为行政机关使用频率较高的法定公文。
2.意见的功用与特点
意见的实质是提出切合实际的可行性建议,发挥参谋和指导作用。其见解中的态度是诚恳的。(1)下行文中的“意见”,也没有决定或者通知等文种的强制性那样强烈。(2)上行文或平行文的“意见”,必须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态度,对上级或平行机关提交本机关的建设性见识,充分发挥好参谋作用。
(二)意见的分类
按照性质和用途的不同,意见可分为三类。
1.指导性意见
2.建议性意见
指导性意见是党政领导机关用于布置工作的下行文,阐明工作的原则、方法、措施和步骤,提出要求,对下级有一定的规范作用和行政约束力。
建议性意见是向上级提出工作建议、设想的上行文,它又可分为呈报性建议意见和呈转性建议意见。
呈报性建议意见:是向上级机关提出某方面工作的建议,向上级献计献策,以供上级决策参考。
建议性意见
呈转性建议意见:是有关单位就开展和推动某方面的工作提出初步的设想和打算,呈送领导审定后,批转更大范围的有关方面执行。
3.评估性意见
评估性意见是业务职能部门或专业人员就某项专门工作、业务工作,经过调查、研究后,送交有关方面的鉴定、评估结果,它有时候作上行文,有时候作下行文,但主要还是作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平行文。此类意见又可分为鉴定性意见和批评性意见。
评估性意见
批评性意见则是对某项工作做出评价、评议,指出不足和错误,同时提出改进方案的意见。
鉴定性意见是对某项工作的成果、某项决策的可行性进行调查、论证、评估、鉴定后而写出的意见。
第四节 函与意见
一、函的概念与分类
二、函的格式与写作要求
三、意见的概念与分类
四、意见的格式与写作要求
四、意见的格式与写作要求
(一)意见的格式
意见的写作内容一般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落款等
1.标题
意见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也有的省略发文机关,一般采用“关于……的意见”、“对……的几点意见”的形式,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2.主送机关
除一些评估性意见和涉及面较广的意见外,绝大多数意见都要写明主送机关。
3.正文
(1)评估性意见的正文
一般在“现对……,提出如下鉴定意见”之后,写出富有针对性的具体结论后即可结束。
(2)其他类型意见的正文
其他类型意见的正文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组成。
①开头:发文缘由
  意见的开头部分,主要写出发布意见的缘由、依据、背景、根据、目的、意义等,但不面面俱到。文字根据具体情况可长可短,最后以“现提出以下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意见”等过渡性语句转入主体部分。
②主体部分解决“如何认识”和“如何解决”这两个问题。结构安排上应先写原则性指导意见,后写具体性指导意见;先写理论性认识,后写解决办法。内容较多篇幅较长的意见,可以用序号或小标题形式排列,以使结构更清晰明朗。如果是内容较单纯集中的工作意见,主体部分直接列条即可,不必再设小标题。
③结尾:执行要求
 有些意见需要对贯彻执行提出一些要求,可以列入条款,也可单独在正文最后写一段简练的文字予以说明。如无必要,此项免除。
 呈报性建议意见可用“以上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以上意见供参考”作结语;呈转性建议意见均用“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之类语句作结语;指导性意见常用“以上意见,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等语作结语 。
4.落款
写明发文机关和成文时间,位于正文右下方。
(二)意见的写作要求
1.意见的写作要求目的明确、理由充分,并且内容翔实、行文及时,提出意见要切实可行,找准时机,及时提出。
2. 在语言上要求措辞得体,上行意见要谦虚尊敬,平行意见要态度平和,下行意见要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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