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1张PPT)项目八其他税会计核算与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核算与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核算与申报车船税会计核算与申报印花税会计核算与缴纳房产税会计核算与申报内容提要契税会计核算与申报土地增值税会计核算与申报资源税会计核算与申报任务四车船税会计核算与申报车船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应缴纳的一种税。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确定车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销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代收代缴车船税。车船税的征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车辆和船舶:依法应当在我国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依法无须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一)计税依据的确定车船税的计税依据按车船种类和性能,分别确定辆、整备质量吨位、净吨位和米四种。具体规定如下:乘用车、商用客车、摩托车按辆计税。商用货车、挂车、专业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按整备质量吨位计税。船舶按净吨位计税。游艇按艇身长度米计税。二、车船税的计算税目 计税单位 每年税额(元) 备注乘用车 辆 60~5400 核定载客9人(含)以下商用客车 辆 480~1440 核定载客9人以上,包括电车商用货车 专用车辆 整备质量吨位 16~120 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车、低速载货车等;不包括拖拉机,挂车按50%计(二)税目与税率的选择税目 计税单位 每年税额(元) 备注摩托车 辆 36~180机动船舶 净吨位 3~6 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船舶税额的50%计算游艇 艇身长度米 600 ~2000车船税实行定额税率,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内确定。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①捕捞、养殖渔船;②军队、武警部队专用的车船;③警用车船;④依法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免征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可以减征或免征车船税。省级政府可根据情况,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免征车船税。(三)优惠政策的运用车船税的计算按照计税依据不同,其计算方法有以下几种:①乘用车、商用客车、摩托车应纳税额=车辆数×适用单位税额②商用货车、专业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应纳税额=整备质量吨位×适用单位税额③挂车应纳税额=整备质量吨位×适用单位税额×50%④机动船舶应纳税额=净吨位×适用单位税额⑤拖船、非机动驳船应纳税额=净吨位×适用单位税额×50%⑥游艇应纳税额=艇身长度×适用单位税额新购置的车船自购之使用当月起按月计算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举例说明:做中学8-7三、车船税的核算计提时:借:管理费用——车船税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① “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科目② 车船税属于费用性税金计入“管理费用”账户。纳税期限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具体由各省政府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登记证书所载日期当月;未办理登记的,发票开具时间的当月;又无法提供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核定。纳税地点车船登记地所在税务机关;无须办理登记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纳税申报交强险机构为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无须购交强险的,应自行办理申报。四、车船税的缴纳任务五契税会计核算与申报契税是国家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作为征税对象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确定(一)计税依据: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签约价格,具体如下: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②土地使用权和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③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交换,以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支付差价款的一方缴纳契税。④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作为计税依据。⑤房屋附属设施另外按规定确定。二、契税的计算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实行3%~5%的幅度税率,具体由省级政府确定。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二)税率的选择(三)优惠政策的运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征或者免征契税;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减免契税;承受荒山、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等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外交人员等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免征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土地、房屋权属的,属于赠与行为,应征契税。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超过拆迁补偿款部分的,征收契税。契税应纳税额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适用税率和税法规定的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举例说明:做中学8-9三、契税的核算计提时: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成本等)贷:应交税费——应交契税① “应交税费——应交契税”科目② 契税属于资本性税金计入资产价值,“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成本”等账户。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申报缴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纳税地点土地、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申报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契税纳税申报表》四、契税的缴纳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