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0张PPT)项目二增值税会计核算与申报增值税税款的计算增值税会计核算增值税纳税申报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确定增值税出口退税内容提要任务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确定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MVC商品总价值消耗生产资料价值活劳动创造价值利润理论增值额法定 增值额一、增值税纳税人的确定外购固定资产价值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1994-2008生产型增值税不许扣除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收入型增值税按折旧扣除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2009至今消费型增值税购入一次扣除避免重复征税,便于以票扣税操作,是一种最理想的增值税类型!(一)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单位个人1.销售货物2.进口货物3.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4.提供服务增值税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经营规模核算水平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特殊规定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含)以下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含)以下基本规定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以及同时兼营货物批发零售的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含)以下从事交通运输、邮政、现代服务业的(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或企业性单位不属于一般纳税人①新开业及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②个人(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③非企业性单位(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④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二、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确定(一)一般规定货物: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现代服务业服务以及进口货物服务:交通运输、邮政、现代服务业(二)特殊项目①货物期货。②银行销售金银。③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和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④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销售集邮商品。(三)特殊行为——视同销售行为A.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B.销售代销货物。C.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D.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E.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F.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对外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G.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H.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I.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服务。(三)特殊行为——混合销售行为内涵: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并且该非应税劳务是为直接销售应税货物而提供的混合行为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及以其为主纳税人的其他纳税人的视同销售货物计征增值税视同提供非应税劳务计征营业税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分别核算货物计征增值税劳务计征营业税税务处理方法(三)特殊行为——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内涵: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但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不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即不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分别核算的,对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计征增值税,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计征营业税。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并分别计税。税务处理方法(三)特殊行为——代购货物内涵: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代购环节不征收增值税,仅按手续费收入计缴营业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征增值税受托方不垫付资金销售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由受托方将发票转交给委托方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与委托方结算款项,并另收手续费。同时具备条件税率 适用范围17%基本税率 除低税率外的其他货物及应税劳务13%低税率 暂行条例规定的5类情况11%税率 交通运输业、邮政业服务6%税率 现代服务业服务0税率 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4%征收率减半 2类4%征收率 3类6%征收率 6类三、增值税税率的选择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适用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适用税率税率 适用范围3%基本征收率 2009年1月1日起销售货物、劳务或提供应税服务;销售自已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外的货物。2%特殊税率 销售自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扣除率税率 适用范围13%扣除率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按买价13%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1.法定免税项目(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自己使用过的物品。2.补充免税项目(1)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①再生水;②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③翻新轮胎;④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2)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3)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4)自2007年7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5)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废旧物品免征增值税。3.即征即退、先征后退(返)(1)纳税人销售下列符合条件的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全额即征即退的政策:(2)纳税人销售下列符合条件的自产货物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3)对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4.起征点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1423四、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运用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哪些销售项目不得开具专用发票:4种哪些购货方不得开具专用发票:4种基本内容和开具要求基本内容:记账联、抵扣联、发票联开具要求:机开,11个方面进项税额的抵扣180天内办理认证销货退回、销售折让的处理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