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六章 物资采购的税收筹划 课件(共25张PPT)- 《税收筹划:理论、实务与案例》同步教学(人民大学版)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6第六章 物资采购的税收筹划 课件(共25张PPT)- 《税收筹划:理论、实务与案例》同步教学(人民大学版)

资源简介

(共25张PPT)
税 收 筹 划理论·实务·案例第 6 章
物资采购的税收筹划
一、采购发票及税款抵扣
(一)获取采购发票
从财务角度分析,如果采购方不能获取发票,就意味着不能进成本,即不能实现税前扣除。因此,采购方要为没有发票多负担25%的企业所得税;如果采购方未索取发票,采购方不能抵13%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企业在采购过程中一定要索取合法的发票。
(二)采购合同的税收陷阱
在采购合同中要避免出现如下合同条款:
“全部款项付完后,由供货方开具发票”。
因为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产品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原因,采购方往往不会支付全款,而根据合同条款采购方可能会无法取得发票,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因此,需要将合同条款改为“根据采购方实际支付金额由供货方开具发票”,这样就不会出现不能取得发票这样的问题。
采购价款的税收筹划
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在价格中明确款项总额、具体结算方式,税款的负担等。
因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外),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就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这种情况下,采购方可以通过谈判将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的价格压低,以补偿无法取得发票带来的税收损失。
(三)增值税进项税额筹划
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农产品收购发票: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自2019年4月1日起,原10%的增值税税率改为9%)。其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三)增值税进项税额筹划
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完税凭证: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服务发生规定情形的: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服务发生规定情形(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除外)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三)增值税进项税额筹划
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动产在建工程: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9年4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9年4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一次性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一次性抵扣。
(三)增值税进项税额筹划

(三)增值税进项税额筹划
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增值税进项税额筹划
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用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所列项目,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筹划
(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
(三)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筹划
(3)进项税额扣除的特殊规定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发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情形(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项目除外)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三)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筹划
2.特殊情况下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
(1)增值税发票丢失的处理
(2)企业停产、倒闭、破产留抵的进项税额的处理
(3)处理积压物资进项税转出的处理
二、采购控制的税收筹划
(一)采购时间选择的税收筹划
1.利用商品供求关系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应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选择供大于求、出现过剩时物资进行采购。
2.利用税制变化进行税收筹划
对负有纳税义务的企业来讲,及时掌握各类商品税收政策的变化,包括征税范围、税率等的变化。
二、采购控制的税收筹划
(一)采购时间选择的税收筹划
3.安排购进材料的涉税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于是,不少企业在财务核算时为避免在进项税额出现差错,便将用于上述项目的外购材料单独设立“工程物资”、“其他材料”等科目入账,同时将取得的进项税额直接记入材料成本。
二、采购控制的税收筹划
(二)供应商选择的税收筹划
考虑因素:进项税额能否抵扣、价格、质量、何时何地何种方式付款(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等。
(三)供应商选择的税收筹划
采购结算方式的筹划一般有以下操作方法:
付款之前,先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
使销售方接受托收承付与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尽量让对方先垫付税款;
采取赊销和分期付款方式,使出货方先垫付税款,而自身获得足够的资金调度时间;
尽可能少用现金支付。
二、采购控制的税收筹划
(四)委托代购方式的税收筹划
委托代购操作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2)销售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发票转交给委托方;
(3)受托方按销售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这种情况下,受托方按收取的手续费缴纳营业税;委托方支付的手续费作为费用入账,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委托代购的税收筹划委托代购:比较好用的一种采购模式【案例分析】:开发公司建造房地产,大理石公司负责大理石材料【筹划方案】:签委托代购合同代购货物行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1)受托方不垫付资金;(2)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3)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运输费用的税收筹划
运输费用合同的签订技巧
采购时运费最好由销售方负担,或者销售方收
取款项开具发票。
销售方代垫运费或由采购方自行到第三方物流处购买。
由采购方自己的车队负责运输。
由采购方成立独立的运输公司负责运输。
运费的税收筹划空间
代垫运费的税收筹划销售方代垫运费的操作要点(1)签订购销合同时,注明:甲方(销售方)负责送货上门,并由甲方负责在当地联系运输单位,运费由甲方代垫,并授权甲方以乙方名义按约定的运费条件和标准与不特定承运人签署运输合同。(2)运费发票由承运方直接开给乙方,并由甲方转交乙方;(3)乙方收到发票后,按发票面额与甲方结算。二、采购控制的税收筹划
(五)固定资产采购的税收筹划
增值税转型——进项税额抵扣制度
尽量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动产采购——最大利好政策
一次性抵扣。
利用税负转嫁
购入固定资产的时机
抵扣的季度安排
购入多少固定资产
税收筹划案例
【案例分析】:河北某机电设备公司是专业生产机电设备的企业(甲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x19年,该公司准备从上海某钢管公司(乙方)购进一批不锈钢管件,并与乙方签订了500万元的购销合同。但是,由于乙方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不愿与乙方签约。
甲方又四处打听是否有一般纳税人生产乙公司的产品。虽经多方询问,但没有结果。甲方不得不回来找乙方协商。
税收筹划案例
乙方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会给甲方增加税收负担。迫于这种压力,乙方和甲方商定,由乙方的供应商——四川某钢材公司(丙方)给甲方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甲方与乙方签订采购合同,甲方向乙方付货款,乙方向甲方发货。由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
显然,甲方向乙方购买的是不锈钢管件,而丙方向甲方开具的发票是不锈钢材料,发票开具的产品名称与实际产品名称不符。以这种方式取得发票将导致的结果是甲方恶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丙方虚开(替别人开)增值税发票。
请问如何操作才能避免税务风险?
谢 谢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