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5张PPT)税 收 筹 划理论·实务·案例第 8 章市场营销的税收筹划一、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的税收筹划混合销售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即销售货物和提供服务是由同一纳税人实现,价款是同时向一个交易者收取的;该项服务是直接为销售货物而发生的,具有较强的从属关系。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例:某商场为促销空调,推出为客户免费安装的服务。一、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的税收筹划兼营行为兼营行为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的税率或征收率的经营活动。兼营行为应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经营活动。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例:同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和仓储搬运服务。二、促销行为的税收筹划折扣销售又称为“商业折扣”。对于折扣销售,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则允许销售方以其销售额扣除折扣额后的余额作为计税额;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不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则不允许将折扣额从销售额中扣除计算计税额。二、促销行为的税收筹划销售折扣又称为现金折扣,即为鼓励客户早付款而给予的价款结算额的优惠。税法规定无论财务上如何做账,都不能将销售折扣从销售额中扣除。销售折让对于销售折让,税法规定可以按照折让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增值税。因此,在其他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选择商业折扣或者销售折让方式的税负最低,因为商业折扣或销售折让均允许作为税基扣除额。二、促销行为的税收筹划捆绑销售买一赠一税法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并可相应结转商品成本。加量不加价操作要点是:在销售商品时,增加每一包装中的商品数量,而销售总价不提高,相当于商品打折销售,但可以起到打折销售不能实现的促销效果。同时,还可以加快存货周转速度,增加税前扣除项目金额,从而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例:洗衣粉“买5000克的洗衣粉再送1000克”商业捐赠税法规定,对商业捐赠的商品视同销售,一并计算缴纳增值税。【案例分析】(1)买西服送领带如何纳税?(2)销售房屋赠送精装修——销售精装修的商品房(3)4S店服务捐赠的合同技巧(4)思考:买别墅送汽车属于捆绑销售吗?二、促销行为的税收筹划促销方式的税收筹划【案例分析】:汇丰商场以销售国内外名牌服装为主,“五一”期间搞促销活动,推出了优惠的销售政策:凡购买一套西服便赠送一条领带。西服和领带的市场销售价分别为1 130元(含税价)和226元(含税价)。【解析】:汇丰商场邀请税务专家策划促销活动,税务专家设计以下两种税收筹划方案。促销方式的税收筹划方案一:实行捆绑销售。即将西服和领带价格分别下调,使两种商品的销售价格总额等于1 130元,并将西服和领带一起捆绑销售。捆绑销售模式下,商场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130÷(1+13%)×13%=130(元)方案二:将赠送的领带作为销售折让。将西服定价为1356元(含税价),按正常销售来对待,同时将赠送的领带按其销售价格以现金折扣的形式返还给客户。即在普通发票上填写西服一套价格为1 130元(含税价),同时填写领带一条,价格226元,同时以折扣的形式将226元在发票上反映,直接返还给客户,发票上的销售净额为1 130元,客户实际付款1 130元。此项活动的不含税销售收入为1 000元,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为130元,从而减少了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也规避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三、销售模式及结算方式的税收筹划产品成套销售特别注意套装产品各组成部分所适用的税率是否一致。如果套装产品中有应税产品,有免税产品,有税率高的产品,有税率低的产品,最好的办法是把产品分开销售,独立核算分别计税,否则,税务机关征税时会从高适用税率。【案例分析】某酒厂生产粮食白酒与药酒组成的套装礼品酒进行销售。该厂对外销售的套装礼品酒单价为600元/套,其中粮食白酒、药酒各1瓶,均为1斤装(假设该酒厂单独销售,粮食白酒400元/瓶,药酒200元/瓶,礼品套装酒的包装费忽略不计)。请问该酒厂销售礼品套装酒应如何进行税收筹划?根据现行的税法规定,粮食白酒的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药酒的比例税率为10%。请问该酒厂应该选择先包装后销售还是,先销售后包装?方案一:先包装后销售税法规定,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则应按最高税率征税。因此,如果销售套装礼品酒,药酒不仅要按20%的高税率从价计税,而且还要按0.5元/斤的定额税率从量计税。该酒厂应纳消费税计算如下:600×20%+2×0.5=121(元)方案二:先销售后包装即先将粮食白酒和药酒分品种销售给零售商,分别开具发票并分别核算收入,然后再由零售商包装成套装礼品酒后对外销售。在这种情况下,药酒仅需按10%的比例税率从价计税,而且不必按0.5元/斤的定额税率从量计税。该酒厂的应纳消费税为:400×20%+200×10%+1×0.5=100.5(元)通过比较可知,每销售套装礼品酒一份,方案二就比方案一节省消费税20.5元(121元-100.5元)。三、销售模式及结算方式的税收筹划代理销售收取手续费即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这对受托方来说是一种劳务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视同买断即委托方不采用支付手续费的方式委托代销商品,而是通过制定较低的协议价格鼓励受托方买断商品,受托方再对外以较高的市场价格对外销售。如果委托方为了统一市场价格,执意要受托方按一定的市场价格销售,那么双方可以调整协议价格以达到满意的合作结果。这种情况受托方无须缴纳增值税,但委托方、受托方之间的流通环节应视为正常销售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三、销售模式及结算方式的税收筹划销售结算方式委托代销、分期收款销售与直接收款销售结算方式,从税收角度来看,不同的结算方式将导致应税收入的确认时间不同,纳税人缴纳税款的时间也不同。【分析】1.若预期在商品发出时,可以直接收到货款,则选择直接收款方式较好;若商品紧俏,则选择预收货款销售方式更好,可以提前获得一笔流动资金又无需纳税。三、销售模式及结算方式的税收筹划2.若预期在发出商品时无法及时收到货款,如果采取直接收款方式,则会出现现金净流出,表现为企业账面利润不断增加的同时,流动资金却严重不足,企业为了维持生产可以向银行贷款解决资金问题,但又需要承担银行利息,加上尚未收到的货款还存在坏账风险,所以,财务风险大大增加。此时宜选择分期收款或赊销结算方式,一方面可以减轻销售方的财务风险,另一方面也可以减轻购买方的付款压力。3.自营销售与委托代销相比,委托代销可以减少销售费用总额,还可以推迟收入实现时间。但同时可能使纳税人对受托方产生依赖性,一旦受托方出现问题,可能给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很大危害。四、销售返利及佣金的税收筹划销售返利的税收筹划企业对销售其产品的代理商给予货币或实物形式的销售返利。筹划思路:思路一:销售返利递延滚动到下一期间。这样可以合理抵减主营业务收入,适用于业务量大且交易稳定的代理商。思路二:销售返利以“加量不加价”的方式体现在产品包装里。适用于交易稳定的代理商。销售返利的筹划技巧【案例分析】:(1)购买方每次购买1000件,当累计达到3000件,销售方给予3%的返点,当期支付给购买方。(2)当购买方购买量累计达到3000件时,最后一次在1000件的发票上体现全部折扣额。上述两种方法操作合法吗?销售返点合同应该如何签订?【销售条款】1、当销售额达到3000件,最后1000件给予9%的折扣。并且在发票上注明折扣额。2、本期的返点体现为下一期的折扣,并且在发票上注明。即采取递延的方法处理。【注意】:必须注意销售合同的具体条款和操作方法符合法律规定。销售返利的筹划技巧销售佣金及手续费的税收筹划《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佣金,可计入销售费用。(1)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约定佣金额。(2)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3)支付对象: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代表人等)。(4)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礼品赠送的税收筹划税收政策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定:企业在营销活动中以折扣折让、赠品、抽奖等方式,向个人赠送现金、消费券、物品、服务等(以下简称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按照如下方式处理。(1)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礼品赠送的税收筹划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2)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3)一般管理费用中列支的礼品均属于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取得礼品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思考与运用】:对于企业发生的礼品赠送行为,哪些情况下可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礼品赠送的税收筹划【解析】(1)实行折扣销售。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种情况不构成商业捐赠,属于促销政策的范畴。(2)赠送服务项目。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的同时赠送服务项目,属于捆绑销售模式,一般不缴纳个人所得税。(3)累计消费送礼品。企业对累计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4)作为宣传费用的礼品赠送。企业所赠送的礼品在采购时作为宣传费用处理,此种情形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所购礼品必须符合宣传费的标准,且金额不宜过大,即开支属于宣传费的正常范围。五、销售活动的其他税收筹划方法1.设立销售公司筹划对于生产企业,设立销售公司不仅可以通过关联定价规避税收,而且还可以实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的转移支付,加大税前费用扣除力度。2.价格拆分企业销售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以及提供服务的业务活动,可以考虑进行价格拆分,从而降低销售交易中的税收负担。转让定价简单模型五、销售活动的其他税收筹划方法3.关联定价筹划转让定价是利用税率的差异或减免税的低税负政策,通过价格因素在企业之间转移利润的行为。但关联企业之间有失公允的转让定价会被税务机关调节或处罚,所以转让定价筹划有一定的风险。转让定价简单模型高价高价正常价格甲企业丙企业乙企业低价 正常价格转让定价扩大模型 谢 谢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