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3张PPT)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增值税的会计核算05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核算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核算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其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记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核算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原已计入进项税额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科目。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因改变用途等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的,应当在用途改变的次月调整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按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经上述调整后,应按调整后的账面价值在剩余尚可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或摊销。改变用途时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核算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改变用途是指将购进的本来用于应税项目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转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购进时已得到抵扣的进项税额要做转出处理。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等,因改变用途等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的,应按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经上述调整后,应按调整后的账面价值在剩余尚可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或摊销。改变用途时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核算第一,如果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用于赠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用于公益事业除外), 要视同应税交易处理,按其对外售价计算销项税额,其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第二,如果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直接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所支付的增值税税款不得进行抵扣,应计入所购货物、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成本或相应科目之中。第三,在进行进项税额转出时,购进货物所负担的相关劳务费、服务费等所计提的进项税额也应一并转出。改变用途时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核算【案例八十五】利宁服装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上月购进的布料用于职工福利。已知布料的实际成本为11 000元,其中含运费1 000元。其进项税额已进行抵扣。借:应付职工薪酬12 390 贷:原材料11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 390 布料部分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1 000-1 000)×13%=1 300(元) 运费部分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 000×9%=90(元)改变用途时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核算非正常损失时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核算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原已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非正常损失时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核算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不得抵扣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于该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当期,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非正常损失时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核算对于非正常损失的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100%对于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于当期全部转出。非正常损失时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核算【案例八十六】某食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的原材料——免税农产品(专门用于生产食用植物油,其进项税额已做了抵扣)被盗。已知其账面成本为10 000元,责任尚未明确。该企业的成本核算采用计划成本法。已知本月的材料成本差异率为10%。借:待处理财产损益12 087.91 贷:原材料10 000 材料成本差异1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 087.91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10 000+10 000×10%=11 000 (元) 应转出进项税额=11 000÷(1-9%)×9%=1 087.91(元)非正常损失时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核算非正常损失时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核算【案例八十七】利宁服装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丢失服装10件,每件成本为1 000元。其中,每件服装中外购货物和应税劳务的成本比例为60%,综合抵扣率为11.5%。原因尚未查明。借:待处理财产损益10 690 贷:库存商品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90应转出进项税额=1 000×10×60%×11.5%=690(元)非正常损失时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核算非正常损失时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核算【案例八十八】利宁服装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购入一座厂房用于生产经营,价税合计金额为1 090万元,购入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了抵扣。当年12月,由于厂房用地改变用途,该厂房被拆除。假设该厂房预计使用寿命为50年,无净残值,企业使用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非正常损失时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核算6月,购入厂房时:借:固定资产——厂房10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0 000 贷:银行存款10 900 00012月,厂房被拆除时:借:固定资产清理891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91 000借:固定资产清理9 900 000累计折旧100 000 贷:固定资产10 000 000借:资产处置损益10 791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0 791 000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动产净值=1 000-1 000÷50÷12×6=990(万元)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090÷(1+9%)×9%×(990÷1 000)=89.1(万元)非正常损失时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核算【案例八十九】利宁服装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份开始新建厂房,其间购进水泥200万元(不含税价格,下同),接受某设计公司的设计服务并支付了100万元,接受某建筑公司的建筑服务并支付了200万元,上述项目均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进项税额26万元、6万元和18万元。次年2月,该在建厂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并被依法拆除。非正常损失时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核算6月份,抵扣进项税额时:借:在建工程5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00 000 贷:银行存款5 500 0002019年2月,在建厂房被拆除时:借:在建工程5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00 000借:营业外支出5 500 000贷:在建工程5 500 000 增值税留抵退税的会计核算自2019年起,允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部分先进制造业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其他企业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增值税留抵退税的会计核算【案例九十】某计算机制造企业在2019年3月底有存量留抵税额30万元,2022年11月月该企业已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税额为600万元,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为800万元。期末留抵退税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均具备。2022年11月的留抵税额为120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的会计核算该企业12月份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计算如下:进项构成比例=600÷800×100%=75%增量留抵税额=120-30=90(万元)(注:增值税留抵税额即与2019年3月底的留抵税额差。)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90×75%=67.5(万元)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30(万元)该企业在收到退还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时,其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 97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975 000 谢 谢 大 家THANK YOU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