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_1 课件(共29张PPT) 《税务会计(第六版)》同步教学(人民大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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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_1 课件(共29张PPT) 《税务会计(第六版)》同步教学(人民大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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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9张PPT)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企业所得税概述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基础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资产的会计核算与纳税调整
目录 contents
收入和费用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
01 企业所得税概述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企业所得税税率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25%的比例税率。
为鼓励与扶持部分企业、行业和地区的发展,现行税法还针对特定企业、行业和地区设置了相应的低税率。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23年1月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收入总额及各类收入
收入总额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以及通过其他行为取得的各项收入的总和。
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2.准予扣除项目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额中扣除的项目,是指纳税人每一个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直接相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及其他支出。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3.部分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
(1)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上述三项经费分别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14%、2%、8%计算扣除。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标准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3.部分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
(3)利息费用。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算的数额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
(4)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3.部分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
(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3.部分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
(6)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7)保险费。
①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②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3.部分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
(8)租赁费。
①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②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9)有关资产的费用。
(10)资产损失。
(11)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其他项目,如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等。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4.不得扣除的项目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企业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赞助支出。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5.弥补亏损
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税法规定,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自2018年1月1日起,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征收管理
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02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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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观
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制定会计准则时,首先定义并规范由该类交易或事项产生的相关资产和负债或其对相关资产和负债造成的影响,然后根据资产和负债的变化确认收益,财务会计处理的重心是规范资产和负债的定义、确认及计量。
资产负债观与收入费用观
收入费用观
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制定会计准则时,首先考虑对与某类交易或事项相关的收入和费用进行直接确认及计量,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及计量依附于收入及费用的确认及计量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原因
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方法,在新准则出台之前一直采用利润表债务法,2006年财政部下发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企业所得税的唯一核算方法。
原因:
1.资产负债观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2.资产负债观更符合公允价值的计量要求
3.资产负债观更符合当前的经济环境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理论基础
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异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在综合考虑当期应交所得税的基础上,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资产的账面价值代表的是某项资产在持续持有及最终处置的一定期间内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总额,而其计税基础代表的是该期间内按照税法规定就该项资产可以税前扣除的总额。
负债的账面价值代表的是企业预计在未来期间清偿该项负债时的经济利益流出,而其计税基础代表的是账面价值在扣除税法规定未来期间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之后的差额。
企业所得税核算的技术方法
直接法
间接法
在分析财务会计核算资料中与税法规定不符的收入和成本、费用、损失等项目及其金额后,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进而计算所得税的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增项目-纳税调减项目
按照税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确定法定收入和税法允许扣除的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然后据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进而计算所得税的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
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差异。
按照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纳税额的影响,暂时性差异可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通常产生于以下情况:
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
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
暂时性差异
【案例1】2020年12月31日,某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 100万元,计税基础为1 000万元。计算2020年12月31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 
[解析]
2020年12月31日,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 100万元,计税基础为1 000万元,故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1 100-1 000=100(万元)
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一般产生于以下情况:
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
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
暂时性差异
特殊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未作为资产、负债确认的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某些交易或事项发生以后,因为不符合资产、负债确认条件而未体现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负债,但按照税法规定能够确定计税基础的,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也构成暂时性差异。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该类费用在发生时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当期损益,不形成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计税基础的,两者之间的差异也形成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
【案例2】A公司某年度发生了1 000万元的广告费支出,发生时已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A公司当年实现销售收入5 000万元。税法规定,可计入当年税前扣除的广告费金额为750万元(=5 000×15%)。请问是否形成暂时性差异
解析:当期未予税前扣除的250万元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其计税基础为250万元。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0元与其计税基础250万元之间产生了250万元的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可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时,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
特殊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及税款抵减,虽不是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而产生的,但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具有同样的作用,均能减少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减少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在会计处理上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例如,A公司于当年发生亏损1 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该亏损可用于抵减以后5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该亏损不是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但从性质上看,可以减少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企业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利用该可抵扣的亏损时,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谢 谢 大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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