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_4 课件(共32张PPT)- 《税收筹划(第十一版)》同步教学(人民大学版)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第5章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_4 课件(共32张PPT)- 《税收筹划(第十一版)》同步教学(人民大学版)

资源简介

(共32张PPT)
第5章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5.4稿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稿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众所周知,应纳税额的计算是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由于税率是固定不变的,因而应纳税所得额越大,应纳税额就越大。如果能在现有扣除标准下再多扣除一些费用,或想办法将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就可以减少应纳税额。
纳税人的一般做法就是与出版社协商,让其提供尽可能多的设备、服务,这样就将费用转移给了出版社, 纳税人基本上不用负担费用,使得稿酬所得相当于享受到两次费用抵扣,从而减少了应纳税额。可以考虑由出版社负担的费用有以下几种:资料费、稿纸、绘画工具、作图工具、书写工具、其他材料、交通费、住宿费、实验费、实践费等。有些行业甚至可以要求提供办公室以及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稿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案例5-22]
稿酬所得增加前期写作费用筹划法
某经济学家欲创作一本关于中国经济发展状况与趋势的专业书籍,需要到广东某地区进行实地考察研究。由于该经济学家的学术水平很高,预计这本书的销量很好。出版社与该经济学家达成协议:全部稿费为20万元,预计到广东考察的费用支出为5万元。
稿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解析】
如果该经济学家自己负担费用,则计入综合所得的收入为:
  200 000×(1-20%)×70%=112 000(元)
不考虑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净收入为:
  200 000-50 000=150 000(元)
如果改由出版社支付费用,限额为50 000元,则实际支付给该经济学家的稿费为15万元,计入综合所得的收入为:
  150 000×(1-20%)×70%=84 000(元)
此时,不考虑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净收入为150 000元。
第二种方案的个人净收入不变,但计入综合所得的收入减少了28 000元(=112 000-84 000)。
5.5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稿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1)适用税收优惠的税收筹划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该优惠政策不适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因此当纳税人规模较小、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时,可以通过改变企业性质,把个人独资企业转换为个体工商户,从而适用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
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2)企业财产出租转让的税收筹划
如果企业将财产出租或转让,其取得的收益要并入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如果投资者将个人拥有的财产对外出租或转让,其取得的收益按“财产租赁所得”或“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20%的税率单独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投资者可将财产投入企业(增资)或将企业名下财产转出(减资)的形式,从而适用较低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案例5-23]某个人独资企业年度实现经营所得200万元。现有一项固定资产,预计年出租取得所得为10万元,该项固定资产年折旧5万元。请问如何筹划才能减少个人所得税?(暂不考虑除个人所得税之外的其他税费)
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解析】
(1)如果该项财产作为企业财产,该项固定资产的出租收入要并入经营所得适用35%的边际税率,但其折旧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
应纳税额为:(10-5)×35%=1.75(万元)
(2)如果该项财产作为个人财产,该项固定资产的出租收入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为:10×(1-20%)×20%=1.6(万元)
因此将该项财产记入个人名下,可每年实现节税0.15万元。
5.6财产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财产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1)拍卖财产的税收筹划
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以外的其他财产,如瓷器、玉器、珠宝、邮品、钱币、古籍和古董等物品,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对个人财产拍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该项财产最终拍卖成交价格为其转让收入额,纳税人凭合法有效凭证,如税务机关监制的正式发票、相关境外交易单据或海关报关单据、完税证明等,可从其转让收入额中减除相应的财产原值、拍卖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包括提供的财产原值凭证内容填写不规范,或者一份财产原值凭证包括多件拍卖品且无法确认每件拍卖品对应的原值),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乘以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针对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个人通过拍卖市场取得的房屋拍卖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房屋原值应按照纳税人提供的合法、完整、准确的凭证予以扣除;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统一按转让收入全额的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从上述税法规定可以发现,对个人通过拍卖市场取得的财产拍卖所得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存在两种计算方法:一种是按照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另一种是按照转让收入额适用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这两种计算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往往会存在很大差异。
财产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案例5-24]
拍卖财产的税收筹划
张某于2020年6月5日通过拍卖市场拍卖了一套位于西城区的住房,最终拍卖成交价格为700万元,在拍卖过程中张某一共支付相关税金和费用30万元。该套住房购置于20世纪80年代,当时的购买价格为200万元,购房发票及相关凭证均保存完好。
财产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解析】按照税法规定,个人通过拍卖市场取得的房屋拍卖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房屋原值应按照纳税人提供的合法、完整、准确的凭证予以扣除。在这种情况下,张某应按照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即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700-200-30)×20%=94(万元)
如果张某选择按转让收入额的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700×3%=21(万元)
可见,按照转让收入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和20%的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
财产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2)转让限售股的税收筹划
限售股是指股权分置改革前未流通股本在股改后获得流通权,并承诺在一定的时期内不上市流通或在一定的时期内不完全上市流通的股票。
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财产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其中,限售股转让收入是指转让限售股股票实际取得的收入;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的买入价及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合理税费是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
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如果纳税人保存有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那么上述税法规定就为纳税人提供了税收筹划的机会。纳税人可以通过比较限售股原值和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税费之和是否大于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来决定是否提供限售股原值凭证。
财产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案例5-25]
转让限售股的税收筹划
李先生持有某股票的120万股限售股,原始取得成本为147万元。2019年6月4日,李先生持有的限售股全部解禁,可上市流通。他在2019年6月24日将已经解禁的限售股全部减持,取得转让收入共计1 400万元,并支付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税费3万元。李先生保存有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李先生应如何进行筹划
财产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解析】根据税法的规定,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相关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在本案例中,李先生持有的120万股限售股原值和转让限售股发生的合理税费共计150万元(=147+3)。根据税法规定,如果李先生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那么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即核定的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为210万元(=1 400×15%),大于实际的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之和150万元。
财产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解析】续
因此,为了减轻自身税负,李先生应选择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210万元而不是150万元在税前扣除,李先生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1 400-210)×20%=238(万元)
如果李先生凭限售股原值凭证进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1 400-150)×20%=250(万元)
两者税款相差12万元(=250-238)。
5.7利息、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利息、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1)债券投资的税收筹划
个人在进行债券投资决策时,需要考虑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就是投资所能获得的净收益。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取得的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投资企业债券不能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因此,可能出现企业债券的票面收益率高于国债,但净收益低于国债的情况。个人在进行债券投资决策时,应把税收纳入考虑范畴,考虑债券投资所能获得的净收益。
利息、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2)股票投资的税收筹划
根据税法的规定,对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利息、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上市公司在派发股息、红利时,对截至股权登记日个人已持股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截至股权登记日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且尚未转让的,税款分两步代扣代缴:第一步,上市公司在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第二步,个人在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利息、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资本利得与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分得的股息、红利所得适用不同的税收待遇,即前者可以享受免税优惠,而后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对于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会因持股期限的长短而有所差异,即持股期限越长,个人所得税的实际税负越轻。
在进行股票投资时,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这些税收待遇的差异进行税收筹划,以减轻自身税负。
一方面,如果上市公司保留利润不做分配,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促使股价上涨,当个人投资者转让所持有的股票时,就能将股息、红利性质的所得转化为股票资本利得,进而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利息、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另一方面,纳税人可以利用持股期限的临界点进行筹划,尽可能延长持股期限,使获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可以适用更低的实际税率,甚至享受免税待遇。
[案例5-26]
股票投资的税收筹划
中国公民孙某自2019年12月1日起持有某上市公司的股票200万股。该上市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公布了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方案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红利的方式,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9月30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0年10月9日。孙某应如何进行筹划
利息、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解析】
由于截至股权登记日孙某持有股票的时间不足1年,根据税法规定,该上市公司在发放现金红利时暂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若分得现金红利后,孙某立即转让该上市公司股票,由于其股票持有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以内,根据税法规定,他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孙某在转让股票时应补缴个人所得税:
  200÷10×2×50%×20%=4(万元)
如果孙某等到2020年12月1日以后再转让该上市公司股票,由于其股票持有期限在1年以上,根据税法规定,他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则孙某在转让股票时无须补缴个人所得税。因此,孙某通过延长股票的持有时间而节约了税款4万元。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01
本章小结
个人所得税筹划可以以税基、税率、税额为切入点进行筹划。首先,当税率一定的时候,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可以通过缩小税基来减轻税负,比如通过纳税人筹划,借助转换居民身份来缩小应纳税所得额;其次,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还可以通过降低适用税率来进行筹划,比如将高税率应税项目转换为低税率应税项目等。
02
个人所得税的筹划内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的筹划,劳务报酬所得的筹划,年终奖的筹划和财产转让所得的筹划等。
03
关键术语
居民个人纳税人  非居民个人纳税人
 
征税范围    计税依据 
思考题
1.工资、薪金所得的税收筹划方法有哪些
2.假设全年一次性奖金非常高,可以通过哪些方法来降低个人所得税
3.对于财产转让收入,可以采取哪些方法进行有效筹划
谢 谢 大 家
THANK YOU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