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素养目标】3.1 公民基本权利 课件(共34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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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素养目标】3.1 公民基本权利 课件(共34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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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公民基本权利
第三课 公民权利
政治认同:知道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认识到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广泛性。理解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感受宪法与每个人的关系。认同宪法。
道德修养: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
法治观念:要增强权利意识,学会珍惜、爱护、依法行使这些权利,同时也要积极同侵犯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为作斗争,依法维护自己的各项权利。
健全人格:懂得公民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以及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等基本权利的重要性。
新课导入
序言
第一章 总纲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
01
02
04
03
爷爷奶奶领取养老金,体现他们享有 权。
小云上学,体现她享有 权;
妈妈当选人大代表,体现她享有 权;
爸爸妈妈上班,体现他们享有 权;
早上,小云爸爸妈妈去上班,并且妈妈当选为县人大代表,已退休领取养老金的爷爷奶奶去公园散步,小云去上学。从小云一家人的生活,可以看出他们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受教育
被选举
劳动
物质帮助
自主学习
1、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2、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内容、意义?
3、公民的人身自由内容、意义?
4、公民的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包含哪些内容?
5、我国公民享有的其他权利有哪些?
请同学们在5分钟之内阅读完教材内容,思考以下问题,并将答案在课本上划出。
01、政治权利和自由
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的统称。
依照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②政治自由
③监督权
时政链接:2023年2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共2977名。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①我国公民
②年满18周岁
③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基础。
条件:
意义:
财产状况
不分
教育程度
宗教信仰
家庭出身
职 业
性 别
种 族
民 族
居住期限
宪法链接: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判断:以下哪些人群能够享有我国宪法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外国公民
小学生
少数民族
农民工
僧侣
(二)政治自由
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1)内容
(2)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
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即:政治自由。
政治自由
绝对自由
出版自由
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通过各种出版物表达思想见解及其他意思的自由。
集会自由
公民为某一共同目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集合在露天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自由。
结社自由
公民为某一共同目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结成某种社会团体、进行社会团体活动的自由。
游行自由
示威自由
公民依照法律规定程序有权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的意愿。
公民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有权在露天场所或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自由。
(三)监督权
罗先生通过媒体实名举报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刘某违法犯罪问题。经调查,刘某及其亲属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经审理,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罗先生实名举报是在行使什么权利
监督权
我国公民
意义: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监督权
监督谁
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
公民行使监督权的途径
途径1:
向人大代表反映情况
通过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人大常委会反映。
途径2:
信访举报制度
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
途径3:
利用新闻媒体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舆论监督。
途径4:
新形式新方式
参加听证会、论证会、网上评议政府。
归纳:我国公民依法行使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及意义
政治权利和自由 内容 意义
选举权与
被选举权
政治自由
监督权
中国公民、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选举人大代表的权利。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检举、申诉、控告的权利。
是公民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基础。
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有助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结论: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形式。
02、人身自由
①含义: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②(内容)
③重要性: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3)住宅不受侵犯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受法律保护
政府工作人员刘某被小云的爸爸举报后,受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被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刘某因此怀恨在心,指使朋友赵某和陈某监听了小云爸爸的电话,得知他次日在家。于是赵某和陈某次日一早强行闯入小云家中,将还在睡梦中的小云爸爸打醒,将他带到废弃工厂,对他进行辱骂,并将他关在工厂。小云及时报了警,公安民警赶来工厂才将小云爸爸解救出来。
思考:1.你认为刘某及其朋友的行为是否合法?
2.小云爸爸的哪些基本权利受到了侵犯?
住宅被侵犯
人格尊严被侵犯
人身自由被侵犯
通信秘密被侵犯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在2023年11月份,薛某曾通过韩某向孙某、吴某2人借款共计30余万元,薛某与3人约定过几天就还,但随后自己便失去联系。1月4日3人将薛某先后带至某浴室和某废弃足疗馆内非法拘禁。
1月10日韩某、吴某、孙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思考:
薛某欠债不还是错误的,为何其他三人男子受到惩罚呢?有无法律依据?
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
非法拘禁
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非法搜查公民身体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名誉权 内容:名誉就是一个人的名声,是社会成员对某个公民的品德、声望、信誉等方面的评价
侵权表现:公然谩骂、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都属于侮辱行为;无中生有,道听途说,添油加醋,捏造事实中伤、诋毁、诬告他人等,属于诽谤行为。
荣誉权 内容:荣誉是国家、社会、组织授予公民的一种美名或称号。
侵权表现:①非法剥夺公民已经获得的荣誉称号、荣誉证书或奖章;②挖苦、讽刺和打击荣誉获得者
③拒发、扣发荣誉人应得的物质奖励
肖像权 内容:包括一个人的照片、画像、雕塑、录像等。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报酬权。
侵权表现: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二是恶意使用公民肖像,如恶意诋毁、玷污、丑化公民肖像,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偷拍他人照片等
姓名权 内容:姓名包括正式姓名,笔名、艺曾用名等
侵权表现: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改变自己的姓名;盗用、冒用他人姓名等
隐私权 内容:身高、体重、身体缺陷、健康状况、家庭地址、通信秘密、个人住宅,行李、书包等,都属于个人隐私
侵权表现:擅自侵入公民住宅或非法监听、监视、搜查等,侵扰他人的私生活,打听、公开、传播他人的隐私,偷看他人的日记、信件、非法搜集、传播和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家长或老师偷看未成年人信件或日记等
看图判断:下列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
小孩子没稿费,
不发获奖证书
姓名权
名誉权
荣誉权
隐私权
肖像权
(3)住宅不受侵犯
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住宅是公民享有安宁生活的私人空间
×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1)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侵犯人格尊严
侵犯通信自由和秘密
侵犯住宅
侵犯人身自由
下列现象侵犯了公民的哪些权利?
归纳:人身自由权(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人身自由 主要内容 侵权行为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住宅不受
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非法拘禁、
非法逮捕、
非法搜查
侮辱、诽谤、
诬告陷害
非法搜查、
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隐匿,毁弃,拆阅或者窃听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查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
03、社会经济与
文化教育权利
依据我国宪法,公民享有广泛的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社会经济权
文化教育权
财产权
物质帮助权
受教育权
劳动权
文化权利
(1)财产权
财产权内容: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
思考:如何理解对合法私有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财产权
占有权
使用权
收益权
处分权
1.我买了一台手机,放在家里
2.我用手机上网、阅读
3.我把手机租给别人
4.手机旧了,我把手机卖给别人
(占有权)放家里、放包里、放身上
(收益权)租金、利息、股息、卖东西的钱
(使用权)拿来用于工作、学习、生活
(处分权)捐献、转让、花钱、卖掉、送掉、扔掉
以下用人单位的招聘行为合法吗?为什么?
只要男性
已婚未育
孕期辞退
(2)劳动权
①劳动权内容: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
②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③意义:人们通过劳动,参与社会生产与服务活动,获得劳动报酬和其他收益,既可以保障合理的生活水平,实现自身价值,也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
(3)物质帮助权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
对象范围: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思考:政府上述举措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哪项权利?
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①对象
②措施
(4)文化教育权利
实施农村营养改善计划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学生免费配发字典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党和国家采取了哪些举措?
(A)受教育权:
①内涵: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
②意义: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并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③实现: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国家制定资助政策
④受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B).文化权利:
①内容: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②实现: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归纳: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内容 我国宪法规定
社会经济权利
财产权
劳动权
物质帮助权
文化教育权利
受教育权
文化权利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
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地位: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
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措施: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医疗卫生事业。
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
意义: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政策:义务教育制度、资助政策。
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措施:对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劳动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受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04、其他基本权利
(1)平等权;(2)宗教信仰自由;(3)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
思考:以上图片反映了我国公民还有哪些其他权利?
课堂小结
公民基本权利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人身自由
政治权利和自由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秘密受保护
财产权
物质帮助权
劳动权
文化权
受教育权
其他权利
选举和被选举权
政治自由
监督权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
(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
平等权
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
宗教信仰自由
(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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