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第二框题: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教学设计)【课程标准及解读】课程标准: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解读:3.民事权利的界限与权利的限制民法典为各类民事权利规定了相应的界限,民事主体在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民法典物权编规定的相邻关系,对相邻不动产所有权人设定了权利的限制民法典人格权编的多处规定,也涉及对于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的限制。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在著作权上表现明显,如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明确民事权利的界限,理解权利的限制,既有利于权利人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有利于行为人在面对侵权诉讼时提出适当的抗辩。正确划分权利与责任,有助于维护公平与和谐的社会秩序。【教材分析】本节课的内容是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第一单元第四课的第一框题。第一单元是本册教材的起点,以“民事权利与义务”为主题,探讨日常生活中与人们关系最为密切的民事法律制度。第二框“权利行使注意界限”,是从民事权利的界限与防止权利滥用的角度,阐述子法律对于人身权、知识产权的限制,以及相邻关系规则对于不动产所有权人的限制。两框的逻辑关系是:民事权利的保护与民事权利的限制相反相成,共同为维护权利人利益和社会秩序发挥作用。第二框包括两目。第一目“民事权利有限制”,阐述民法既赋予民事主体丰富而全面的民事权利,对各种民事权利提供法律保护,同时也要求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重点阐述了法律为人身权、知识产权设定的界限。第二目“妥善处理相邻关系”,阐述法律对于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讲述法律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这两目均属于民事权利与侵权责任的延续内容,引导学生全面认识人身权、知识产权、物权,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和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学习目标】1.阐述法律关于民事权利行使和防止权利滥用的规定,理解确定权利界限、防止权利滥用的意义。2.结合生活实例,理解法律对名誉权、著作权的限制。3.阐述法律关于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树立正确处理邻里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观念。【教学重点】法律对人身权、著作权的限制、相邻关系【教学难点】相邻关系【教学方法】情境探究法与议题式教学相结合【教学过程】环节一:全书内容逻辑和单元整体介绍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以“民事权利与义务”为主题,探讨日常生活中与人们关系最为密切的民事法律制度;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着重阐述人身权中的身份权,与第一单元共同构筑了一个完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教学体系;第三单元《就业与创业》阐述就业与创业中的法律制度,既承接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内容,又与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相联系;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以“依法解决社会争议、妥善化解矛盾”为主题展开,是前三个单元的延伸和拓展。第一单元结构体系:环节二:新课学习教师活动:向学生介绍本课课标要求、学习目标、必备知识向学生介绍本框知识结构3.介绍本课总议题及环节:总议题:如何依法有据行使民事权利?环节一:权利行使有限制环节二:权利行使依法理呈现议学情境:“葛优躺”图片。(详见课件)“葛优躺”曾是2016年的网络热词。知名演员葛优在电视剧《我爱我家》中扮演纪春生,该角色在剧中将身体完全瘫在沙发上的放松形象被网友命名为“葛优躺”。学生活动:自由发言:你是否使用过或见他人使用过类似表情包?你听说过因使用此表情包被葛优起诉的事情吗?【议学提示】开放性。情境——视频。【案情】据报道,南方周末以“葛优躺”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截至2023年3月22日,与之相关的民事案件判决文书共600份,涉及544起案件,案由均是葛优方起诉企业使用“葛优躺”照片侵犯其肖像权。544起案件中,葛优胜诉率达99.6%。学生活动:结合材料,小组商议:(1)葛优方维权事件给我们什么启示?(2) 哪些情况下使用“葛优躺”表情包不会侵权?【议学提示1】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议学提示2】面临侵权的关键在于是否“公开”。如果未经葛优允许,公开使用与其肖像有关的表情包,且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时(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为新闻报道、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该行为构成肖像权侵权。但如果在非公开场合(例如私聊、小组讨论)仅用于聊天、表达个人情绪时,该行为不构成侵权。教师活动:结合多媒体知识总结。——民事权利有限制一、民事权利有限制1.含义: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2.限制: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学生活动:想一想:应怎样理解“界限”?教师活动:呈现议学情境——【案情】张三在某团团购了一个烧烤套餐,去饭店用餐时,发现菜品和网上介绍的有差距,因不满商家的服务,在评价一栏,给予该商家服务“差评”。商家称:张三的行为侵犯了自已饭店的名誉权。为澄清张三的差评,商家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与张三的微信聊天记录、张三在饭店用餐的监控视频录像片段、微信个人账号信息。学生活动:思考并回答:商家的言行是否正确?请判断并说明理由。【议学提示】①张三的“差评”并没有侵犯饭店的名誉权。对经营者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批评、评论是消费者批评监督权的体现,张三没有侮辱诽谤商家的行为,没有诋毁商家信誉的故意。②商家侵犯了张三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商家公布张三在饭店用餐的监控录像:侵犯了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权利,未经同意公开个人微信账号信息。教师活动:呈现议学情境——学生活动:说一说:以上4种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为什么?议一议:著作权法关于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规定有什么意义?【议学提示1】行为一:否。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2.行为二:是否侵权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购买某一应用软件,购买者与出售者形成合同关系,应用软件的使用范围会在合同中有所规定。有的应用软件按照合同的规定只能使用在一台计算机上,而有的应用软件按照合同的规定能够安装在几台计算机上使用。如果同学购买的是正版软件,则该同学享有使用此应用软件的权利。对于拷贝同学购买的正版软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是否构成侵权,要看这个软件是否被允许安装在多台电脑上,如果该应用软件在购买时被规定只能安装在一台电脑上,那么拷贝同学的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电脑上的行为就构成了侵权。3.行为三:是否侵权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在正规网站下载的歌曲且不是用来向公众传播的,不构成侵权。如果下载的是盗版歌曲,则构成侵犯著作权。4.行为四:否。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因此,如果所收录散文的作者没有声明不许使用,中学语文教科书使用了该散文不构成侵权,但是要按规定支付报酬,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议学提示2】保护著作权,可以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其创作的积极性。法律对著作权的限制,可以防止著作权人滥用权利而束缚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文化的发展,还可以保障作品的传播和使用,进而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提高人们的科学文化素养,推动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有利于平衡作者和读者的利益,确保公众能够接触和使用作品,促进整个社会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与进步。教师活动:结合多媒体知识总结——著作权有限制主要表现 具体情形合理使用 使用不需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适当引用③为报道时事新闻,④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等等法定许可使用 可不经同意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①报刊转载②编写出版的教科书,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教师活动:呈现议学情境——【案情】2023年12月,A某网购一本书(价格28.8元)。到货后,发现实物与商家所宣传的该书为正品不符,存在字迹不清问题,其对书籍质量不满,与网店沟通,期间产生言语冲突,A某以“书籍质量不行,商家态度不行”,对该商品打出差评。随后,A某向网络平台投诉该店铺服务态度不好,并申请“仅退款不退货”要求退款,平台予以退款。A某翻看这本书时,觉得有的内容写的不错,在自己发表在微博上的一篇文章中引用了书中的部分内容。2024年1月,店铺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某支付货款28.8元、运费9元;赔偿店铺名誉损失费1000元,并在主流平台、省级以上报刊进行公开道歉。学生活动:个人发言:A某在网上“差评”商家、发文中引用书中内容,算侵犯商家名誉权、作者的著作权吗?【议学提示】不算。A某在网络平台上对商家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客观评价,是消费者的正当权利。涉案差评是消费者针对服务产生的主观感受作出的评价,尚未达到对原告侮辱、诽谤的程度,原告作为服务提供者对此应当给予必要的容忍。A某在发文中引用书中内容 ,是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教师活动:结合多媒体知识总结——教师活动:呈现议学情境——【背景】随着城市更新的需要和我国人口老龄化时代的到来,现有住宅不宜居、老年人日常生活困难、社会交流不便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凸显。为破解这些问题,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给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困境】由于加装电梯工程的启动资金来源单一、不同住户群里之间的利益诉求不同、住房加装电梯后的经济收益、加装电梯后面临的后续管理和维护、电梯运行产生噪音或影响采光、通风等一系列问题,加装电梯时常充满争议。【法律条文】 民法典278条: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民法典293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学生活动:是否可以通过降低业主同意门槛来解决加装电梯的问题?【议学提示】教师活动:呈现议学情境——【背景】随着城市更新的需要和我国人口老龄化时代的到来,现有住宅不宜居、老年人日常生活困难、社会交流不便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凸显。为破解这些问题,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给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困境】由于加装电梯工程的启动资金来源单一、不同住户群里之间的利益诉求不同、住房加装电梯后的经济收益、加装电梯后面临的后续管理和维护、电梯运行产生噪音或影响采光、通风等一系列问题,加装电梯时常充满争议。【法律条文】 民法典278条: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民法典293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践行】某老旧小区改造。改造中可能面临三大法律争议:加装电梯是否需要每一户居民同意?不使用电梯能不能不缴电梯费?低层业主能以加装电梯影响采光、产生噪音、可能造成房子贬值等理由要求赔偿吗?学生活动:某老旧小区要召开民意听证会,在整改小区环境同时,一并解决加装电梯的困境,请设计听证会流程并书写会议总结。教师活动:结合多媒体知识总结——妥善处理相邻关系1.实质: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2.意义: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3.主要类型:相邻用水、排水、通行 、不动产利用(土地、房屋、林木、地上的固定物)、管线安设、通风、采光、日照、有害物质排放关系,等等4.如何处理(1)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原则)(2)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要合法);(依据)(3)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照顾)教师活动:呈现议学情境——【案例分析】老人反对装电梯建好又想用被全楼拒绝【案由】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某小区某栋9层住宅楼业主于2017-2018年商议加装电梯,44户业主中有32户业主同意。居住于3楼、年近八旬的业主郭某因有异议未参与出资。电梯投入使用后,郭某提出希望在补交相应集资款后使用电梯,但32户业主认为郭某前期对加装电梯有异议,导致加装电梯工程延误一年多,反对其使用电梯。郭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在按前期加装电梯筹资方案支付10077元费用后,对新建电梯拥有与32户业主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判决】法院支持了郭某的请求。宣判后,32户业主提出上诉。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官说法】案涉电梯在使用属性上系建筑物的共有部分,郭某与其他业主对电梯享有使用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郭某使用该电梯并不属于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亦不会导致其他业主使用电梯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故无须经多数业主同意。加装电梯涉及的法理、情理错综复杂,邻里之间应多一分理解和包容,坚持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兼顾公平的原则开展协商,共同营造和谐舒适的居住环境。郭某已80岁高龄,确有使用电梯的客观需要,其在加装电梯期间提出异议属于正常表达意见的范围,若其他业主以此为由拒绝高龄老人使用电梯,不符合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生活动: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一谈,上述案例带给我们哪些启示?【议学提示】1.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有利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3.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和德治想结合。弘扬传统美德、社会公德,维护公序良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生活动:判一判:下列哪些情形适用于相邻关系?甲家与乙家相邻,甲家的猫闯入乙家,打碎了乙家的花瓶。不属于。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花瓶是动产。2.北京市高先生家将原厨房部分面积改造成卫生间并安放了马桶,让张先生一家觉得难以接受。因协商未果,张先生将楼上住户高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恢复房屋结构布局。属于。3.张三主张李四在其阳台外的公共区域缓台处私自搭建彩钢房,影响了其房屋采光,属于。教师活动:多媒体课件呈现易混易错。学生活动:判断并说明理由。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解析】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但是,人们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解析】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相邻关系是对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解析】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远亲不如近邻,相邻关系的处理都应按照当地习惯。(×)【解析】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课堂总结】环节三:夯实基础 提升素养一、单选题1.(2024下·高二课时练习)消费者王某购买了某型号电脑,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但经营者拒绝修理或退货。王某在某电视台公开发表评论,如实陈述自己购买使用该型号电脑的情况,经营者认为王某损害其名誉权而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不应该公开批评经营者B.王某的言行构成侵权C.王某的言行不应认定为侵权D.电视台和王某构成共同侵权【答案】C【详解】A: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如果内容属实,则不构成对经营者名誉权的侵害,A错误。BCD: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如果内容属实,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题干中消费者王某如实对所购电脑进行评论,没有诽谤、诋毁,因此不构成侵权,C正确,BD错误。故本题选C。2.(2024上·河南·高二校联考期末)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的是( )①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②大学语文教科书收录莫言的作品③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④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D【详解】③④:材料描述的情形是合理使用,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③④符合题意。①②: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大学语文教科书收录莫言的作品,属于法定许可使用,而材料描述的情形是合理使用,①②与题意不符。故本题选D。3.(2024·河南·统考模拟预测)下图漫画《邻居看见我脸都绿!》告诉我们( )①处理共有关系应坚持权利不得滥用原则②应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原则处理相邻关系③合理界定相邻双方用益物权才能发挥不动产价值④相邻关系一方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C【详解】①:相邻关系包括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不是共有关系,①不选。②: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②应选。③:相邻权不属于用益物权,而相邻权是为调节在行使不动产所有权中权益冲突而产生的一种权益,③不选。④:民法典规定,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④应选。故本题选C。课堂结束语:谢谢观看。有一句话送给大家: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