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件(共39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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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件(共39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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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9张PPT)
选必2《法律与生活》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框
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体系
财产权
人身权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股权
人格权
身份权
亲权、亲属权、配偶权
第一目
生命健康俱可贵
1.必要性(第7页)
(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①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民事主体的前提
②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③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由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宣判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1.必要性(第7页)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生利益(致死)
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致残)
③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致病)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考法注意及其解读
生命权、身体健康权
(1)生命权:比如甲将乙杀死,侵犯乙的生命权。(必须dead了)
(2)身体权与健康权
①身体权:侵犯一个人的身体完整性,比如甲没有经过乙的同意将其头发剪掉
②健康权:更倾向其身体机能是否可以正常运转,如甲将乙的眼睛打瞎
2、人身权的内容
三项人格权 身体权 健康权 生命权
持械斗殴中將对方手指斩断
强行剪掉他人的眉毛
餐馆给顾客食用不卫生的食品,导致顾客患病
医院误摘患者肾脏,致患者死亡



下列行为侵犯了哪项人格权?
法律知识闯关训练1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3、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务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天傍晚,小明(12周岁)将宠物狗牵出来玩,途经小区公园时,放开了牵引绳,狗在奔跑中将散步的七旬老人张某绊倒,导致张某身体多处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双方产生纠纷。
小明侵害张某的健康权,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作为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小明父母支持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
课堂练习
思考:请你试分析本案所牵涉到的民事法律问题。
第二目
姓名肖像受保护
①含义: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②依据:姓名用来表达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③内容: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考法注意及其解读
姓名权和名称权——
①自然人都有姓名权,而对于各种各样的组织享有名称权。
②侵犯他人姓名权的三种方式
A盗用他人姓名
B冒用他人姓名
C恶意干涉他人使用姓名
案例:甲用王某的邮箱,以王某的名义向领导发送邮件举报乙贪污,甲盗用了王某的信息,是构成侵犯姓名权的表征。
1、姓名权
1.江某假冒张某之名到其单位开出婚姻登记介绍信。并拿走张某户口所在地的公共户口簿。与林某一起到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2.李某19岁时想更改自己的姓名,被其父母拒绝。
3.王某打着经张某授权的幌子,以张某的名义开办会所。
4.齐玉苓案,侵权人假冒齐玉苓之名上大学。
假冒
干涉
盗用
假冒
法律知识闯关训练2
④表现:
A、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B、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1、姓名权
①含义:肖像权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②内容: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③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2、肖像权
考法注意及其解读
肖像权——
未经他人认可和同意,以盈利为目的的使用他人肖像属于侵犯肖像权。
比如:甲将乙的照片转发至自己的朋友圈
转发的形式虽然非经允许,但没有以盈利为目的,故甲没有侵犯乙的肖像权;
如果甲未经乙同意,将乙的相片印在奶茶杯上用来招揽顾客,此时甲侵犯了乙的肖像权(未经同意+以盈利为目的)。
特别提醒:
电影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肖像权受到一定限制,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丑化他们,就不算侵权
思考:使用明星做微信头像是否构成侵权?
以下行为哪些属于侵犯肖像权
1.甲在乙医院整容成功,该医院拍摄了甲整容前后的鼻子(仅见鼻子和嘴巴)并放
在网站上
2.甲将乙的照片进行涂改,丑化放到了网站上
3.张某整容后酷似李某,并多次参加营利性的模仿秀表演
不侵犯 不被识别
侵犯 丑化
不侵犯 未使用李某肖像
法律知识闯关训练3
小郝在全市中学生游泳比赛中荣获200米自由泳冠军、获奖照片还被刊登在当地报纸上。但她后来发现,一家体育用品商店的灯箱广告上印有那张获奖照片和自己的名字。小郝与同学就此事展开讨论。
你认同哪种观点?小郝应主张自己的哪些权利?
体育用品商店未经小郝许可,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小郝的姓名和肖像,侵犯了小郝的姓名权和肖像权。
观点二:
该体育用品商店的做法虽有不妥,但客观上扩大了小郝的知名度,谈不上侵权。
探究与分享
观点一:
该体育用品商店的做法侵犯了小郝的权利。
知识拓展:合理使用,非侵犯肖像权的情形
①新闻报道拍摄照片和影像。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使观众了解真相。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曝光者肖像权(如报道政治活动时使用了某政治家的肖像)
②通缉逃犯和罪犯而使用他人肖像。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用公民的肖像。
③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因为公民参与此类活动中,就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处分了自己的肖像权,对其肖像在此活动中加以使用,不构成侵权。
④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如为医学试验、法医学教学在课堂上向学员展示病人或者接受法医鉴定的受害人的肖像。
⑤为肖像权人自身的利益使用其肖像。如为肖像权人具备某种特殊技能所做的广告中使用其肖像;在寻人启事中使用失踪人的肖像等。
第三目
名誉隐私不可侵
明星是否有隐私、是否能被随意评头论足?
①含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②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3、名誉权
①含义:荣誉权是民事主体对自己所获得的荣誉及其利益所享有的保持、支配的权利。
②要求: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4、荣誉权
拓展思考:名誉权与荣誉权是一回事吗?
(1)区别:
①名誉权是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的保有和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每个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享有的,具有普遍性。
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只有当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出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才能获得的,具有专属性。
②名誉权的获得不需要任何程序,荣誉权必须经过特定的程序,由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给予表彰的方式授予。
③名誉权无法被剥夺或限制,荣誉权可基于法定事由予以剥夺。
(2)联系:
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
区分名誉权与荣誉权:名誉包括荣誉,荣誉是名誉的一种表现。名誉权公民出生就有,荣誉权要靠努力去争取。
法律知识闯关训练4
某网络公司将其付费会员称为“雷锋会员”,其微信公众号称为“雷锋哥”,并以“雷锋社群”名义多次举办各种商业活动,收取客户费用共计30多万元。该公司的行为( )
①侵犯了英雄烈士的身份权,属于违法行为
②应依法予以制止,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③并未诋毁雷锋同志名誉,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④损害了人民群众的特定感情,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B
身份权是指公民和法人依一定行为或基于相互之间关系所发生的一种人身权利。该公司将雷锋姓名用于商业广告和营利宣传,侵犯了英雄烈士的姓名权和名誉权,属于侵犯人格权而非身份权,侵权就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镜头一:去银行办事或者在车站买票,你会发现在柜台办理业务的顾客与后面排队的顾客之间隔着一段距离,地上还画着一条黄线,这就是所谓的“一米线”。这条线避免了以往大家挤在一起争抢位置的做法,也成了个人隐私的保护线。但有人认为:“我不偷不抢,干吗要隔这么远 ”
镜头二:有时,我们的老师或者父母会说:“小孩子有什么隐私啊 ”有时,我们的信件、日记或者手机上的信息被人擅自翻看。也许他们是出于关心,并无恶意。可是,老师或者父母可以这样做吗
镜头三:某服装店店主怀疑来店购物的小雨偷了店里的衣服,于是将视频截图发到网络上求“人肉搜索”。众多网民参与“人肉搜索”。小雨的个人信息被曝光,同学、朋友对其指指点点,网上也是一片辱骂之声,小雨几乎因此精神崩溃。
思考:
1.观察生活中人们对“一米线”的实际遵守状况,谈谈你对“一米线”的看法。
2.未成年人是否有隐私?父母与子女、老师与学生之间如何正确处理相关问题
3.针对网络上的“人肉搜索”现象,说说你的看法。
探究与分享
“一米线”有利于维护公共秩序,有利于保护个人隐私,有利于防止疫情传染。
未成年人虽没达到成年,同样有自己私人生活中不愿被人知道的事情,同样有隐私权。
“人肉搜索”如果使用不当会侵害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合法权利。
①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②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③意义: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5、隐私权
考法注意及其解读
隐私权——
【隐私权侵害行为】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窺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注意:
①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没有隐私权。
②举报他人、执法不属于侵犯隐私权。正当合法的隐私才受法律保护。
①含义: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②要求: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③处理个人信息的原则: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④保护个人信息的意义: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6、个人信息
【易混区分】:正确区分名誉权和隐私权
(1)名誉权:损害名誉往往是采取侮辱、诽谤的方式。
(2)隐私权:是自然人不愿公开的秘密,只能为自然人所有,侵害表现为公开散布。
女青年胡某因在一档电视相亲节目中言辞犀利而受到关注。有网民对其发动“人肉搜索”,在相关网站首次披露胡某的曾用名、儿时相片、家庭背景、恋爱史等信息,并在网站上捏造胡某曾与某明星有染的情节。网民的行为侵犯了胡某的(  )
①姓名权 ②肖像权 ③隐私权 ④名誉权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法律知识闯关训练5
B
名誉隐私不可侵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姓名肖像受保护
生命健康俱可贵
生命权
健康权
财产权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
隐私权
个人信息保护
课 堂 小 结
1.某小区业主吴亮与该小区宠物店老板赵勇因服务问题发生几次争执后,多次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布信息指责赵勇,使用“欺骗客户”“装疯卖傻”“人格分裂”等言辞,并用赵勇的照片作配图。这对赵勇及宠物店经营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如果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有真实成分,则并无不当
②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侵犯了赵勇的名誉权
③吴亮使用照片作配图的行为侵犯了赵勇的隐私权
④赵勇有权要求吴亮在小区范围内消除给其带来的不良影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即便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有真实成分,其做法也不当,故①错误。
侵犯了赵勇的肖像权,故③错误。
课堂练习
2.一天傍晚,小明(12周岁)将宠物狗牵出来玩,途经小区公园时,放开了牵引绳,狗在奔跑中将散步的七旬老人张某绊倒,导致张某身体多处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张某的生命和健康权受到侵犯
②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张某有权请求小明的父母支付医疗费护理费
④小明无需承担责任,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补偿责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B
①X。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但生命权未受到侵害。
④X。小明应该承担责任,但其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民事行为已经超出其年龄智力状况,所以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课堂练习
课堂练习
3. 陈某在H市白沙区某超市挑选了些糖果准备付款,由于找不到收银台,想找超市员工询问,不知不觉间走到了超市门口。保安却以为他偷窃,把他抓了起来,并挂上“小偷”的牌子当街示众。关于本事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陈某已获得糖果所有权,带到超市门口不构成偷窃
B.超市侵犯了陈某的隐私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C.陈某以名誉权受到侵害提起诉讼,须承担对其主张的举证责任
D.陈某既可以在白沙区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H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
C
【起因】在现实生活中,因噪声而引起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A市居民甲无视其居住小区的管理规约,经常在小区的楼间空地上组织活动播放音乐,导致周围许多住户无法正常作息。
【过程】邻居乙向当地公安机关投诉。经专业测量,甲所播音乐音量昼间略低于60分贝、夜间略低于50分贝。
邻居丙在个人微博上发帖公布了自己与甲交涉全过程的录音,“曝光”了甲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并在照片中甲的额头上加了贬损性文字:帖子发出后,大量网友拔打甲的电话对其进行指责。甲遂起诉丙,称:丙公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丑化并公布自己的照片,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公布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丙回应称,甲无视小区规约,制造噪声干扰邻居生活的行为才构成侵权。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丙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7分)
用什么评析?
评析什么?
怎么评析?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丙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
甲丙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
(概括提炼出关键词)
法律与生活
甲丙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
第一步:题问逻辑可视化
第二步:材料逻辑可视化
甲丙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
丙公布录音不构成对甲的排谤或侮辱,未侵害甲的名誉权。
丙丑化并公布甲照片,侵害了甲的肖像权。
丙公布的是甲的公开信息,未侵害甲的隐私权,但侵害了对甲个人信息的保护。
甲播放音乐的行为超出了合理界限,构成侵权。 (相邻权)
甲遂起诉丙,称:丙公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
甲遂起诉丙,称:丑化并公布自己的照片,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
甲遂起诉丙,称:公布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
丙回应称,甲无视小区规约,制造噪声干扰邻居生活的行为才构成侵权。
(1)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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