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180张PPT)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增值税的会计核算03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应当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会计上的收入或利得确认时点先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制造业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直接收款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收到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日;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当日。借: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制造业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案例一】利宁服装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市百货公司销售一批服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 000元、税款13 000元,货款以银行存款支付。制造业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借:银行存款113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000制造业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案例二】利宁服装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售一批服装,价税混合收取22 600元,收到的货款已存入银行。制造业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由于零售服装所收款项是价税合并收取的,因而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时,应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再进行计算。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22 600÷(1+13%)=20 000(元)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20 000×13%=2 600(元)借:银行存款22 600 贷:其他业务收入2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 600制造业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案例三】利宁服装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市百货公司销售一批服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 000元、税款26 000元,取得该百货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制造业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借:应收票据226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 000制造业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日;若先开具发票,则为开具发票当日。企业应根据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结算凭证和发票,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制造业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案例四】利宁服装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委托收款方式向外地某服装公司销售一批服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 000元、税款3 900元。利宁服装厂根据发票和铁路运费单据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制造业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借:应收账款——××服装公司33 9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900制造业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日,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日;若先开具发票,则为开具发票的当日。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并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制造业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下,会计上的收入确认时点先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合同约定收款日期(即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制造业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案例五】利宁服装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1日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一批服装,不含税价款为100 000元,成本为80 000元,合同约定货款分别于当年6月1日、7月1日两次等额支付。该批服装已于5月1日发出,服装厂在合同规定日期收到相应价款和销项税金。制造业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由于利宁服装厂的这项业务不具有融资性质,按现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签订销售合同并发出商品的时刻就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应按合同的不含增值税价款总额确认销售收入。根据增值税法的规定,应分别于6月1日、7月1日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6 500元(=100 000×13%÷2)。5月1日发出该批服装时:借:应收账款113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000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13 000借:主营业务成本80 000 贷:库存商品80 0006月1日、7月1日收到应收货款时,分别进行以下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56 500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6 500 贷:应收账款56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 500制造业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案例六】利宁服装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1日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一批服装,不含税价款为1 000 000元,成本为800 000元,合同约定货款分别于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两次等额支付。该批服装已于2020年1月1日发出,服装厂在合同约定的日期收到相应价款和销项税金。假定适用的实际折现率为5%。制造业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本题属于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业务,利宁服装厂应在2020年1月1日按照合同价款的公允价值(现值)确认收入金额。合同价款的公允价值(现值)= + =929 705.22(元)2020年1月1日发出商品,销售实现:借:长期应收款1 13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29 705.22 未实现融资收益70 294.78 (1 000 000-929 705.22)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130 000借:主营业务成本800 000 贷:库存商品800 000制造业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2020年12月31日收取货款:借:银行存款565 000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65 000 贷:长期应收款56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000(500 000×13%)借:未实现融资收益46 485.26(929 705.22×5%) 贷:财务费用46 485.262021年12月31日收取货款:借:银行存款565 000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56 500 贷:长期应收款56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 000借:未实现融资收益23 809.52(70 294.78-46 485.26) 贷:财务费用23 809.52制造业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案例七】利华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20年1月1日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东方公司销售一套大型设备,合同约定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00 000 000元,分5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该大型设备的成本为150 000 000元。在现销方式下,该大型设备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60 000 000元。利华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日期收到相应价款和销项税额。制造业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预收货款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日,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日;若先开具发票,则为开具发票的当日。企业收到预收货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合同负债”等科目,待货物发出时,借记“合同负债”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三级科目。制造业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案例八】利宁服装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月10日收到市服装批发公司预付部分服装款30 000元。5月25日,利宁服装厂发出服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40 000元、税款5 200元。5月29日,利宁服装厂收到市服装批发公司补付的货款15 200元。制造业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5月10日收到预付款时:借:银行存款30 000 贷:合同负债30 0005月25日发出货物时:借:合同负债30 000 应收账款15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 2005月29日收到补付款时:借:银行存款15 200 贷:应收账款15 200视同应税交易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企业发生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视同销售的行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配”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视同应税交易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纳税人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及个人消费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货物移送的当日。其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及个人消费的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视同应税交易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及个人消费的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在移送货物时,如果货物的控制权未发生改变,按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的成本及其增值税销项税额之和,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按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的成本贷记“库存商品”“原材料”科目,同时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如果货物的控制权发生改变,按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的公允价值及其增值税销项税额之和,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按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视同应税交易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九】利宁服装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自产服装100件发给职工个人,已知衣服的成本为400元/件,对外不含税售价为500元/件。视同应税交易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销项税额=500×100×13%=6 500(元)应付职工薪酬=500×100+8 0006 500=56 500(元)借:应付职工薪酬56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 500借:主营业务成本40 000 贷:库存商品40 000视同应税交易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按所赠货物的成本与所赠货物不含税售价或组成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的应纳增值税之和借记“营业外支出” 科目,按所赠货物的成本贷记“库存商品”“原材料”科目,按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视同应税交易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十】利宁服装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自产服装100件直接捐赠给贫困山区,已知每件衣服的成本为500元,每件衣服不含税售价为800元。视同应税交易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借:营业外支出60 400 (500×100+800×100×13%) 贷:库存商品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400 (800×100×13%)在计算所得税时,应调增收入80 000元,调增成本50 000元。此外,由于纳税人的直接捐赠不能在税前扣除,因而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 400元。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委托代销方式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日;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日;若先开具发票,则为开具发票的当日。委托代销有两种方式,即视同买断方式和收取手续费方式。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十一】利宁服装厂委托市第一百货代销服装100件,不含税代销价格为500元/件,成本为200元/件。月末收到市第一百货转来的代销清单,清单上注明本月已销售衣服80件。利宁服装厂根据代销清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代销手续费为每件价税合计50元,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5日后利宁服装厂收到扣除代销手续费后的全部款项。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利宁服装厂的会计分录】发出代销商品时:借:发出商品20 000 贷:库存商品20 000收到代销清单时:借:应收账款——市第一百货代销商品款45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 200同时结转产品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16 000 贷:发出商品16 000收到代销方开具的手续费发票时:借:销售费用3 773.5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26.42 贷:应收账款——市第一百货代销商品款4 000收到代销商品款时:借:银行存款41 200 贷:应收账款——市第一百货代销商品款41 200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市第一百货的会计分录】收到代销商品时:借:受托代销商品50 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50 000实际销售商品时:借:银行存款45 200 贷:应付账款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 20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 200 贷:应付账款5 200借:受托代销商品款40 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40 000支付利宁服装厂货款并结算代销手续费时:借:应付账款4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3 773.5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26.42 银行存款41 200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一般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的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货物移送的当日。企业以产成品、库存商品作为投资,其账务处理为:借:长期股权投资(投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公允价值×税率)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税费)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十二】利宁服装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服装1 000件用于对外投资,已知每件衣服的对外不含税售价为1 000元,成本为800元。该企业未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销项税额=1 000×1 000×13%=130 000(元)其会计分录为:借:长期股权投资1 13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 000借:主营业务成本800 000 贷:库存商品800 000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十三】利宁服装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外购布料用于对外投资,已知该布料的购进成本为1 000 000元,其公允价值为1 100 000元。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销项税额=1 100 000×13%=143 000(元)其会计分录为:借:长期股权投资1 243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3 000借:其他业务成本1 000 000贷:原材料 1000 000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要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为货物移送的当日。按所分配货物的售价或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销项税额之和借记“应付股利”科目,按分配货物的售价、组成计税价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十四】利宁服装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自产服装1 000件用于支付股利,已知每件服装的成本为1 500元,每件服装的不含税售价为2 000元。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借:应付股利2 26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0 000借:主营业务成本1 500 000 贷:库存商品1 500 000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十五】利宁服装厂(一般纳税人)将外购布料用于分配股利,已知该布料的购进成本为1 000 000元,其公允价值为1 100 000元。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销项税额=1 100 000×13%=143 000(元)其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股利 1 243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3 000借:其他业务成本 1 000 000 贷:原材料 1 000 000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价外费用的会计核算凡是随同销售货物、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向购买方或接受方收取的价外费用,不论其在会计制度中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价外费用应视为含税收入,需要将其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后再进行计算。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十六】利宁服装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服装100件,每件不含税售价为100元,同时收取包装费1 000元。款项已收到。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销售服装时收取的包装费为价外费用,需要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包装费应纳税额的计算为:不含税销售额=1 000÷(1+13%)=885(元);应纳增值税=885×13%=115(元)借:银行存款12 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 000 其他业务收入88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415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涉及不同税率的会计核算1)纳税人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 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十七】甲公司(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电器销售业务,同时还为购买电器的客户提供保养服务。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外购的电器产品并提供保养服务,销售电器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50 000元,提供保养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 000元,货款已收到。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甲公司主要从事家具的生产、销售业务,其发生的涉及不同税率的销售行为应一并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保养收入的销项税额=1 000÷(1+13%)×13%=115.04(元)借:银行存款57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 000 其他业务收入884.96(1 000-115.0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 615.04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2)纳税人发生两项以上应税交易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涉及不同税率的会计核算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十八】利宁服装厂(一般纳税人)的主营业务为生产并销售服装,兼营设备出租业务。利宁服装厂取得服装销售不含税收入100 000元,当月还将一台设备对外出租并取得不含税租金10 000元。以上款项已收到。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借:银行存款124 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000 其他业务收入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 300纳税人销售服装的适用税率为13%,出租设备的适用税率为13%。销售服装的销项税额=100 000×13%=13 000(元)出租设备的销项税额=10 000×13%=1 300(元)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十九】某农机厂(一般纳税人)对外销售农机取得不含税收入10 000元,销售农机零配件取得不含税收入1 000元,当月还将一台设备对外出租并取得不含税租金1 000元。上述销售额分别核算且款项均已收到。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借:银行存款13 16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 000 其他业务收入2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160纳税人销售农机的适用税率为9%,销售农机零配件以及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适用税率为13%。销售农机销项税额=10 000×9%=900(元)销售农机零配件销项税额=1 000×13%=130(元)出租设备销项税额=1 000×13%=130(元)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借:银行存款13 56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 000 其他业务收入2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 560如果该农机厂未分别核算农机销售收入、农机零配件销售收入和租金收入,那么根据混业经营的规定,对于上述销售额应该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即按照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该农机厂增值税销项税额=(10 000+1 000+1 000)×13%=1 560(元)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二十】某市一家汽车制造厂(一般纳税人)从事汽车生产制造、汽车租赁、运输服务等业务。该汽车制造厂5月提供汽车租赁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500万元,同时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200万元,按照适用税率分别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均已存入银行。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借:银行存款7 83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 000 000 其他业务收入2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30 000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适用税率为13%,提供交通运输服务的适用税率为9%:该公司应计提的销项税额=5 000 000×13%+2 000 000×9%=830 000(元)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包装物销售、包装物押金的会计核算①包装物销售的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包装物无论是随同产品销售还是单独销售,均应计算缴纳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三级科目。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二十一】利宁服装厂(一般纳税人)销售带包装的服装100件,包装物单独计价。已知每件服装的不含税售价为1 000元,成本为800元,包装物不含税售价共计1 000元,成本共计700元。上述款项均已收到。借:银行存款114 13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000 其他业务收入1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130借:主营业务成本80 000 贷:库存商品80 000借:其他业务成本700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700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包装物销售、包装物押金进项税额的会计核算②包装物押金的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在将包装物押金并入销售额征税时,需要先将该押金换算为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计税。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无论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长短,超过1年(含1年)仍不退还的均并入销售额征税。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包装物销售、包装物押金进项税额的会计核算②包装物押金的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对销售啤酒、黄酒所收取的押金,按上述一般押金的规定处理。在收取包装物押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逾期不再退还的包装物押金应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二十二】利宁服装厂(一般纳税人)某日向A公司销售服装100件,每件不含税售价为1 000元,成本为80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1 000元。款项已收到。另外,该日逾期的B公司包装物押金2 000元,对应包装物的成本为1 600元。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逾期包装物押金的销项税额=2 000÷(1+13%)×13%=1 769.9×13%=230.1(元)借:银行存款114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 000 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A 公司1 000借:主营业务成本80 000 贷:库存商品80 000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B公司2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 769.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30.1借:其他业务成本1 600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1 600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折扣销售方式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折扣销售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未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或者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折扣销售方式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折扣销售的规定仅限于现金折扣。折扣销售不同于销售折扣。销售折扣:销售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后,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而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销售折扣实际上是一种融资性质的财务费用,因此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二十三】利宁服装厂(一般纳税人)向某批发公司销售服装100件,每件不含税售价为1 000元。该厂价格折扣规定为:一次购买10件,折扣为10%;一次购买50件,折扣为20%;一次购买100件,折扣为30%。利宁服装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了30%的折扣额。款项已收到。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借:银行存款79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7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 100 折扣以后的销售额=1 000×(1-30%)×100=70 000(元)销项税额=70 000× 13%=9 100(元)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以旧换新方式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以旧换新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自己的货物时,有偿收回旧货物的行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二十四】某百货公司(一般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A牌彩电100台,每台含税售价为3 000元,收取旧彩电50台,折价10 000元。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借:库存现金290 000 库存商品1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65 486.7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513.27企业实际收取现金款=3 000×100-10 000=290 000(元)不含税销售额=3 000×100÷(1+13%)=265 486.73(元)销项税额=258 620.69×13%=34 513.27(元)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还本销售方式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还本销售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后,到一定期限由销售方一次或分次退还给购货方全部或部分价款。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对于实际发生的还本支出,根据还本销售方式的不同目的将其计入相应的期间费用科目,即以促销为目的的,相应的还本支出应计入“销售费用”科目;以筹资为目的的,相应的还本支出应计入“财务费用”科目。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二十五】某机床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一批产品,不含税售价为100 000元,合同规定一年后归还价款的50%。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销售产品时: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113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000若还本销售的目的是促销,还本时:借:销售费用50 000 贷:银行存款50 000若还本销售的目的是筹资,还本时:借:财务费用50 000 贷:银行存款50 000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以物易物方式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物易物是指购销双方不是以货币结算,而是以同等价款的货物相互结算,实现货物购销的一种方式。以物易物双方都应做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需要注意的是,在以物易物购销活动中,应分别开具合法的票据。如果收到的货物不能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扣税凭证,则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以物易物方式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以物易物行为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情况下,换入资产的成本无论是按公允价值计量,还是按账面价值计量,换出方所换出的资产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均应按照公允价值或者依照增值税相关规定确定的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计算销项税额;换入方所取得的资产,能够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扣税凭证的,应当按照规定计提进项税额。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二十六】利宁服装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服装100件,每件不含税售价1 000元换入A纺织厂布料,布料的不含税售价为100 000元。双方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知该服装的成本为每件500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假设该项交易具有商业实质)。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借:原材料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000(100×1 000×13%)借:主营业务成本50 000 贷:库存商品50 000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由于该项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出资产(服装)和换入资产(布料)的公允价值均能可靠计量,应当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二十七】利宁服装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服装100件,每件不含税售价1 000元换入A纺织厂布料,布料的不含税售价为100 000元。双方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知该服装的成本为每件500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假设该项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借:原材料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000(100 000×13%) 贷:库存商品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000(1 000×100×13%)由于该项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应当以账面价值为计量基础,但仍需按照税法规定依据公允价值计算增值税。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以物抵债方式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以物抵债是指企业以自己的存货抵偿债务的行为。企业以自己的产品或库存商品抵偿债务,应按其计税价格计算缴纳增值税,并根据存货价值与债务价值的不同差额情况,借记“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损失”,或者贷记“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以物抵债方式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借:应付账款等(账面余额)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损失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售价/公允价值)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应交税费(应交的其他相关税金)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二十八】利宁服装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服装100件(每件对外不含税售价为1 000元,成本为500元)偿付A公司货款80 000元。(注:该服装的存货跌价准备为零。)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借:应付账款80 000 贷:库存商品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000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 17 000应按其对外售价计算销项税额,=1 000×100×13%=13 000(元)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动产除外)的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税法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自2014年7月1日起调整为按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税法规定可以抵扣且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以及虽然税法规定准予抵扣进项税额,但由于自身原因(如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未认证或逾期未申报抵扣等)未实际抵扣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13%或9%)征收增值税。其中,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按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出售固定资产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核算,发生的净损益记入“资产处置损益”账户。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二十九】位于市区的利宁服装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让一台自己使用过的机床。该机床于2008年7月购入,其原值为50 000元,已提折旧2 000元,在转让过程中支付清理费用1 000元,取得含税转让收入60 000元。(注:该服装厂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暂不考虑地方教育费附加。)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注销固定资产时:借:固定资产清理48 000 累计折旧2 000 贷:固定资产50 000支付清理费用时:借:固定资产清理1 000 贷:银行存款1 000收到转让款时:借:银行存款6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58 834.95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1 165.05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时:借:固定资产清理116.5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81.55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34.95结转净收益时:净收益=58 834.95-48 000-1 000-116.50=9 718.45借:固定资产清理9 718.45 贷:资产处置损益9 718.45利宁服装厂转让的机床2008年7月购进,且该服装厂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按照当时的增值税规定不能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 在转让的时候需要依照3%的征收率减按2%计算缴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60 000÷(1+3%)×2%=1 165.05(元)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三十】位于市区的利宁服装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让一台自己使用过的机床。该机床于2010年10月购入,其原值为50 000元,已提折旧2 000元,在转让过程中支付清理费用1 000元,取得转让收入60 000元。(该服装厂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暂不考虑地方教育费附加。)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注销固定资产时:借:固定资产清理48 000 累计折旧2 000 贷:固定资产50 000支付清理费用时:借:固定资产清理1 000 贷:银行存款1 000收到转让款时:借:银行存款6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53 097.3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 902.65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时:借:固定资产清理690.27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483.19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207.08结转净收益时:净收益=53 097.35-48 000-1 000-690.27=3 407.08(元)借:固定资产清理3 407.08 贷:资产处置损益3 407.08由于利宁服装厂转让的这台机床已经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在转让的时候需要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60 000÷(1+13%)×13%=6 902.65(元)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销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特定货物的会计核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货物,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其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出来的税额不属于增值税销项税额,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核算,应贷记“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三十一】某药品经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8月对外销售生物制品取得不含税收入100万元,款项已收存银行。该企业对外销售生物制品取得的收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借:银行存款1 03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 000 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30 000企业8月销售生物制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100×3%=3(万元)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三十二】甲是一般纳税人,出租异地办公楼,该办公楼是2010年购入,合同约定每月收取租金3.15万元。甲采用简易计税办法核算该项目。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在不动产所在地预交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1 500 贷:银行存款 1 500每月收取租金时:借:银行存款 31 500贷:主营业务收入 30 000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1 500甲是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之前购入的不动产,可以采用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为5%。由于该办公楼在异地,需要先在不动产所在地进行预交,应预交增值税=31 500÷(1+5%)×5%=1 500(元)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买一赠一”销售方式的会计核算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要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采用“买一赠一”方式销售货物,对于随同销售所赠送的货物不需要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只需要按其实际收到的不含税销售金额缴纳增值税。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将实际收到的销售金额按销售货物和随同销售赠送货物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其销售收入,同时应将销售货物和随同销售赠送的货物品名、数量以及按各项商品公允价值的比例分摊确认的价格和金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三十三】服装经销公司在2019年国庆期间开展一次促销活动,采用“买一赠一”方式销售西装,即顾客每购买一套西装可获赠一条领带。每套西装的不含税价格为2 000元,每条领带的不含税价格为500元。当月该公司采用“买一赠一”方式销售西装100套。已知每套西装和每条领带的成本分别为1 000元和200元。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借:银行存款226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西装160 000 主营业务收入——领带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 000借:主营业务成本120 000 贷:库存商品——西装100 000 库存商品——领带20 000 该公司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2 000×100×13%=26 000(元) 销售西装应分摊的收入=2 000×100×2 000/(2 000+500)=160 000(元) 所赠送的领带应分摊的收入=2 000×100×500/(2 000+500)=40 000(元)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纳税人在货物购销活动中,因货物质量、规格等原因常会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情况。一般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税额,应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科目,同时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需要注意的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三十四】利宁服装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和折让,已按照现行增值税法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退货数量10件,每件不含税价款为1 000元,成本为800元;折让5件,折让比例为40%,每件折让金额为400元。款项已支付。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借:主营业务收入12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560 贷:银行存款13 560借:库存商品8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8 000商业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商品流通企业库存商品的核算方法有“进价核算制”和“售价核算制”。库存商品采用进价核算的企业,购入的商品在到达且验收入库后,按商品进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在途物资”或“材料采购”等科目;企业销售发出的商品,结转销售成本时按实际成本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进行,其销项税额及相关的会计核算与工业企业相同。一般来说,进价核算制适用于商品种类不多、出入库不太频繁的批发企业。商业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企业,购入的商品在到达且验收入库后,按商品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商品进价贷记“在途物资”或“材料采购”等科目,按商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企业销售发出的商品,在平时结转销售成本时可按商品售价结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月份终了,应按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月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商业批发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进价核算制”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一般销售商品业务的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商品流通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销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商业批发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案例三十五】某批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 00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款项已收到。商业批发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借:银行存款1 13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 000(结转成本分录略)商业批发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委托代销行为的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纳税人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日;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日。视同买断方式支付手续费方式商业批发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案例三十六】百货批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托代销A厂洗衣机20台,双方合同约定采取视同买断方式代销,每台洗衣机不含税价格为1 000元,成本为800元,批发公司对外销售价格为每台洗衣机不含税售价1 100元。如果批发公司没有将洗衣机售出,可以将洗衣机退回A厂。月末,批发公司交付A厂代销清单1张,共销售洗衣机10台,并收到A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商业批发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解析】采取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和销售代销商品,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将来受托方没有将商品售出时可以将商品退回给委托方,或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那么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所以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受托方也不作为购进商品处理。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按实际售价确认销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商业批发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发出代销商品时:借:发出商品16 000 贷:库存商品16 000收到代销清单时:借:应收账款——百货批发公司代销商品款11 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300A厂会计分录:同时结转产品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8 000 贷:发出商品8 000收到代销商品款时:借:银行存款11 300 贷:应收账款——百货批发公司代销商品款11 300商业批发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收到受托代销商品时:借:受托代销商品20 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20 000售出代销商品时:借:银行存款12 430 贷:主营业务收入11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430百货批发公司会计分录:结转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10 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10 000根据专用发票结转代销商品款时:借:受托代销商品款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300 贷:应付账款——A厂11 300支付代销款项时:借:应付账款——A 厂11 300 贷:银行存款11 300商业批发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案例三十七】某百货批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托代销B厂电视机20台,双方合同约定采取视同买断方式代销,每台电视机不含税价格为4 000元,成本为3 000元,百货批发公司对外销售价格为每台电视机不含税售价4 100元,同时还约定无论百货批发公司在取得代销电视机后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B厂无关。这批电视机已经发出,尚未收到百货批发公司的货款,B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0 400元。当月百货批发公司对外销售电视机10台。商业批发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解析】采取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和销售代销商品,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那么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代销商品交易与委托方直接销售商品给受托方没有实质区别,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在符合其他商品收入确认条件时,委托方应确认相关销售商品收入,受托方作为购进商品处理。商业批发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发出代销商品并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应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成本:借:应收账款——百货批发公司90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 400借:主营业务成本60 000 贷:库存商品60 000收到百货批发公司支付的货款时:借:银行存款90 400 贷:应收账款——百货批发公司90 400B厂会计分录:商业批发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收到代销B厂电视机时:借:库存商品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 400 贷:应付账款——B厂90 400售出代销商品时:借:银行存款46 330 贷:主营业务收入41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 330百货批发公司会计分录:结转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40 000 贷:库存商品40 000支付B厂货款时:借:应付账款——B厂90 400 贷:银行存款90 400商业批发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案例三十八】某百货批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托代销C厂洗衣机20台。双方合同约定,每台洗衣机不含税价为1 000元,每销售1台,C厂付给百货批发公司手续费50元(含增值税)。已知洗衣机的每台成本为800元。月末,百货批发公司交付代销清单1张,共销售洗衣机10台,并交付手续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张,注明手续费金额471.7元。商业批发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百货批发公司的会计分录为:收到受托代销商品时:借:受托代销商品20 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20 000售出代销商品时:借:银行存款11 3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300 应付账款——C厂10 000商业批发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根据C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转代销商品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300 贷:应付账款——C厂1 300借:受托代销商品款10 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10 000根据手续费结算发票结转手续费时:借:应付账款——C厂500 贷:其他业务收入47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8.3向委托单位支付代销款项时:借:应付账款——C厂10 800 贷:银行存款10 800商业零售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实行售价金额核算的零售企业,其“库存商品”科目是按含税零售价记载的,商品含税零售价与不含税购进价的差额在“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反映。这样,“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所包含的内容有:一是不含税的进价与不含税的销售价之间的差额;二是应向消费者(或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商业零售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零售企业销售商品时,首先要按含税的价格记账,即按含税的售价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按含税的售价结转商品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其次,计算销项税额,将主营业务收入调整为不含税的收入,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最后,月末按含税的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调整商品销售成本,即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商业零售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案例三十九】某商品零售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售价金额核算, 9月5日购进A商品一批,进价为10 000元,支付的进项税额为1 300元,同时支付其他费用100元,取得普通发票,款项通过银行转账;该批商品的含税售价为14 000元;9月20日,该批商品全部售出,并收到货款,增值税税率为13%。假设9月初同类商品的期初库存为200 000元,“商品进销差价”科目的期初余额为40 000元。商业零售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购进商品支付款项时:借:在途物资10 000 销售费用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300 贷:银行存款11 400商品验收入库时:借:库存商品14 000 贷:在途物资10 000 商品进销差价4 000商业零售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商品售出,收到销货款时:借:银行存款14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4 000结转商品销售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14 000 贷:库存商品14 000月份终了, 计算不含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 14 000÷(1+13%)=12 389.38(元)销项税额=12 389.38×13%=1 610.62 (元)借:主营业务收入1 610.6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610.62商业零售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月末结转商品进销差价时: 本月商品进销差价率= ×100%=×100%=20.56% 本月售出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14 000×20.56%=2 878.4 (元)借:商品进销差价2 878.4贷:主营业务成本2 878.4销售服务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一般销售方式下的会计核算增值税法律制度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销售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日;若先开具发票,则为开具发票的当日;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日。销售服务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一般销售方式下的会计核算一般情况下,企业应根据销售结算凭证, 按照确认的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销售服务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四十】利宁服装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机修车间为某企业修理一批机器设备,收取修理费共计22 600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已收存银行。借:银行存款22 600 贷:其他业务收入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600销售服务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销售服务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四十一】某邮政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提供邮政代理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100万元,按照适用税率开具了发票,款项已存入银行。邮政服务的适用税率为9%,因而该公司应计提的销项税额=1 000 000×9%=90 000(元)借:银行存款1 09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0 000销售服务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销售服务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四十二】某市一家物流公司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800万元,提供物流辅助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100万元(非主营业务),按照适用税率分别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均已存入银行。借:银行存款9 78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 000 000 其他业务收入1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80 000交通运输服务的适用税率为9%,物流辅助服务的适用税率为6%,因此该公司应计提的销项税额=8 000 0000×9%+1 000 000×6%=780 000(元)销售服务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销售服务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四十三】某市的一家电信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提供基础电信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400万元,提供增值电信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300万元(非主营业务),款项已结清并存入银行。借:银行存款7 54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 000 000 其他业务收入3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40 000基础电信服务的适用税率为9%,增值电信服务的适用税率为6%,因而该公司应计提的销项税额=4 000 000×9%+3 000 000×6%=540 000(元)销售服务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销售服务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四十四】某建筑工程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月1日承揽一项该机构所在地的写字楼的建筑工程,5月30日依据工程进度收到含税工程价款109万元,款项已存入银行。借:银行存款1 09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0 000建筑服务的适用税率为9%。5月该建筑服务的销项税额=1 100 000÷(1+9%)×9%=90 000(元)销售服务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销售服务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四十五】某宾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月份提供住宿服务取得含税收入212万元,按照适用税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已结清并存入银行。借:银行存款2 12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0 000住宿服务的适用税率为6%,因而有 5月份该宾馆的销项税额=2 120 000÷(1+6%)×6%=120 000(元)销售服务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销售服务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一般销售方式下的会计核算对于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服务(租赁服务除外)的企业,应在收到预收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合同负债”等科目;在发生服务时,确认收入及补收款项,借记“合同负债”“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三级科目及“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租赁服务的企业,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日,应当在收到预收款时就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服务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四十六】科技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预收款方式提供一项软件开发服务,2019年11月收到预收款5万元,合同约定不含税价格总计10万元,剩余款项待项目结项时收取。该公司于2019年12月1日开始软件开发,2020年2月底项目结项并收到其余款项。假设截至2019年12月31日,软件开发的完工进度为40%。销售服务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2019年11月收到预收款时:借:银行存款50 000 贷:合同负债50 000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对软件开发费的收入确认标准是一致的,都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来确认收入。2019年12月31日,根据软件开发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借:合同负债42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 000(100 000×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 400(100 000×40%×6%)2020年2月底项目结项并收到剩余款项时:借:银行存款56 000 合同负债7 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60 000(100 000-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 600销售服务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四十七】5月,某租赁公司(一般纳税人)出租某设备并签订了合同,直接收取客户的含税预付款1 130万元,款项已存入银行。销售服务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解析] 该公司采用预收款方式提供租赁服务,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日,所以该公司应对收到的预付款计提销项税额,即5月该公司的销项税额=11 300 000÷(1+13%)×13%=1 300 000(元)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11 300 000 贷:合同负债——租赁款 10 0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300 000销售服务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四十八】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 5月15日与乙公司签订经营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租一台机器设备,租期10个月,租赁开始日为6月1日,同时还约定乙公司要在5月20日向甲公司一次性支付全额租金。5月2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不含税租金10万元和相应税款。销售服务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5月20日收到预收款时:借:银行存款 113 000 贷:合同负债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 000从6月1日起,在租赁期限内的每月月末,甲公司分别确认收入10 000元(=100 000÷10):借:合同负债1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0 000甲公司采用预收款方式向乙公司出租机器设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日,所以甲公司应于5月20日一次性对租金总额10万元计提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100 000×13%=13 000(元)销售服务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特殊销售方式的会计核算折扣销售的销项税额会计核算。若服务提供方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注明,则以折扣后的金额为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会计处理同正常销售;若未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则不可扣减折扣额,以未折扣金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销售折扣的销项税额会计核算。销售折扣(又称现金折扣)作为企业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现金折扣数额应计入“财务费用”。销售服务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特殊销售的会计核算服务中止或者折让而退回的销项税额会计核算。纳税人提供的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服务,因服务中止或者折让而退还购买方的增值税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纳税人提供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出现服务中止、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扣减销项税额。销售服务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四十九】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应税收入为1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900元。由于货物未及时送达,双方协商折让20%,甲公司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服务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借:应收账款——乙公司10 9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00甲公司按照税法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冲销主营业务收入2 000元和增值税税额180元。借:主营业务收入2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8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2 180销售服务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差额征税的会计核算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应当按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或“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销售服务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差额征税的会计核算在差额征税项目中,由于一些项目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可以按普通发票上开具的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后计算销项税额,待收到扣除项目发票后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换算成不含税金额中计算销项税额抵减额。对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差额征税项目,按销售收入扣减扣除项目后的差额计算增值税税额,企业可以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销售服务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五十】A公司(一般纳税人)将一项工程发包给B公司(一般纳税人),工程造价1030万元。B公司把其中的206万元分包给C公司,B公司采取简易计税方法,B公司收到工程款1030万元,开具的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30万元(即:1030÷(1+3%)×3%)。销售服务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B公司收到款项,全额开票:借:银行存款 10 300 000贷:工程结算10 000 000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00 000取得分包发票,抵减应纳税款: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2 000 000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60 000 【即:2 060 000 ÷(1+3%)×3%)】贷:银行存款 2 060 000按差额缴纳增值税: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40 000贷:银行存款 240 000B公司应纳税额=(1030-206)÷(1+3%)×3%=24(万元)A公司的进项税额为30万元。销售服务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五十一】 某知识产权代理企业(一般纳税人)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向A企业收取含增值税的代理费共计2 120 000元,代委托方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为848 000元,款项已结清并存入银行。销售服务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收取代理费时:借:银行存款2 12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 000 000【即:2 120 000 ÷(1+6%)×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0 000收到政府部门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发票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48 000【即:848 000 ÷(1+6%)×6%)】 主营业务成本800 000 贷:银行存款848 000销售无形资产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纳税人销售无形资产,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销售无形资产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当日;若先开具发票,则为开具发票的当日。在进行账务处理时,纳税人按照确认的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照规定收取的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确认的收入(或支出)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资产处置损益”等科目。。销售无形资产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五十二】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法纳税人,出售一项商标权,取得不含税收入60万元。该商标权的原始成本为150万元,出售时已摊销金额为105万元,款项已存入银行。销售无形资产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借:银行存款636 000 累计摊销1 050 000 贷:无形资产——商标权1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6 000 资产处置损益150 000销售商标权适用税率为6%,因而有销项税额=600 000×6%=36 000(元)销售无形资产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五十三】某企业(一般纳税人)将一项专有技术赠与其关联企业,已知该项专有技术的成本为100万元,已摊销10万元,赠与时的不含税公允价值为120万元。销售无形资产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销项税额=120×6%=7.2(万元)其会计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 972 000累计摊销 1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2 000无形资产 1000 000销售不动产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缴纳增值税,其账务处理为:按照确认的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税额贷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按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如果是以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还需要按3%的征收率预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期末将预交的增值税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销售不动产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五十四】甲市某房地产公司(一般纳税人)自行开发了某房地产项目,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是2015年5月1日。2019年5月该公司销售了该项目的一批房产,共取得含税收入3 150万元,同时办妥了房产产权转移手续。根据有关凭证可知,这批房产对应的土地价款为930万元。计算增值税时,该公司选择了简易计税方法。销售不动产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借:银行存款31 5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 000 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1 500 000纳税人销售房地产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要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得扣除对应的土地价款),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因而有应纳增值税=3 150÷(1+5%)×5%=150(万元)销售不动产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五十五】甲市某房地产公司(一般纳税人)自行开发了某房地产项目,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是2015年5月1日。2019年5月该公司销售了该项目的一批房产,共取得含税收入3 150万元,同时办妥了房产产权转移手续。根据有关凭证可知,这批房产对应的土地价款为930万元。计算增值税时,该公司选择了一般计税方法。销售不动产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借:银行存款31 5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8 899 082.57【即 :31500 000÷(1+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600 917.43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767 889.91【即 : 9 300 000÷(1+9%)×9%】贷:开发成本 767 889.91纳税人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要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9%的税率计税,因而有销项税额=(31 500 000-9 300 000)÷(1+9%)×9%=1 833 027.52(万元)销售不动产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非房地产企业销售不动产的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核算,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税额贷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按发生的净损益记入“资产处置损益”科目。需要预交增值税的,借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期末将预交的增值税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销售不动产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销售非自建不动产的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五十七】2022年5月,甲市某公司(一般纳税人)销售位于乙市的写字楼,并于当月办妥了相关产权转移手续。该写字楼于2015年4月购置并投入使用,根据有关原始凭证确认投入使用前发生的购置成本为5 250万元,销售写字楼取得含税收入11 550万元。在销售过程中共发生其他税费1 000万元,已用银行存款缴纳。该公司已提折旧315万元。在计算增值税时,该公司选择了简易计税方法。请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销售不动产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要以取得的全部价款扣除该写字楼的购置成本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申报纳税,同时按上述方法预交税款应纳增值税=(11 550-5 250)÷(1+5%)×5%=300(万元)预交税款=300(万元)预交税款时: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3 000 000 贷:银行存款3 000 000销售不动产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销售写字楼时:借:固定资产清理54 350 000 累计折旧3 150 000 贷:固定资产52 500 000借:固定资产清理 10 000 000贷:银行存款 10 000 000借:银行存款 115 5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10 000 000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5 500 000 [115 500 000÷(1+5%)×5%]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 500 000[52 500 000÷(1+5%)×5%] 贷:固定资产清理 2 500 000借:固定资产清理 53 150 000 贷:资产处置损益 53 150 000销售不动产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销售非自建不动产的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五十八】2022年5月,甲市某公司(一般纳税人)销售位于乙市的写字楼,并于当月办妥了相关产权转移手续。该写字楼于2015年4月购置并投入使用,根据有关原始凭证确认投入使用前发生的购置成本为5 250万元,销售写字楼取得含税收入11 550万元。在销售过程中共发生其他税费1 000万元,已用银行存款缴纳。该公司已提折旧315万元。计算增值税时,该公司选择了一般计税方法。请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销售不动产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纳税人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要以取得的全部价款为销售额,按照9%的税率申报纳税,同时要以取得的全部价款扣除该写字楼购置成本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预交税款, 销项税额=11 550÷(1+9%)×9%=953.67(万元) 预交税款=(11 550-5 250)÷(1+5%)×5%=300(万元)预交税款时: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3 000 000 贷:银行存款3 000 000月末,将“预交增值税”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 000 000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3 000 000销售不动产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销售写字楼时:借:固定资产清理 59 350 000累计折旧 3 150 000 贷:固定资产 52 500 000银行存款 10 000 000借:银行存款 115 5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05 963 3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 536 700借:固定资产清理 46 613 300贷:资产处置损益 46 613 300销售不动产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销售自建不动产的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六十】2022年5月,甲市某公司(一般纳税人)销售位于乙市的自建写字楼,并于当月办妥了相关产权转移手续。该写字楼于2015年4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根据有关原始凭证确认投入使用前发生的建设成本为5 250万元,销售写字楼取得的含税收入为11 550万元。在销售过程中共发生其他税费1 000万元,已用银行存款缴纳。该公司已提折旧315万元。在计算增值税时,该公司选择了简易计税方法。销售不动产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应纳增值税=11 550÷(1+5%)×5%=550(万元);预交税款=550(万元)预交税款时: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5 500 000 贷:银行存款5 500 000销售写字楼时:借:固定资产清理 49 350 000 累计折旧 3 150 000 贷:固定资产52 500 000借:固定资产清理 10 000 000贷:银行存款 10 000 000借:银行存款 115 5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10 000 000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5 500 000借:固定资产清理 50 650 000贷:资产处置损益 50 650 000销售不动产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销售自建不动产的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案例六十一】2022年5月,甲市某公司(一般纳税人)销售位于乙市的自建写字楼,并于当月办妥了相关产权转移手续。该写字楼于2015年4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根据有关原始凭证确认投入使用前发生的建设成本为5 250万元,销售写字楼取得的含税收入为11 550万元。在销售过程中共发生其他税费1 000万元,已用银行存款缴纳。该公司已提折旧315万元。计算增值税时,该公司选择了一般计税方法。销售不动产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销项税额=11 550÷(1+9%)×9%=953.67 (万元)预交税款=11 550÷(1+5%)×5%=550(万元)预交税款时: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5 500 000 贷:银行存款5 500 000月末,将“预交增值税”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5 500 000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5 500 000销售不动产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销售写字楼时:借:固定资产清理49 350 000 累计折旧3 150 000 贷:固定资产52 500 000借:固定资产清理 10 000 000贷:银行存款 10 000 000借:银行存款 115 5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5 963 3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 536 700借:固定资产清理 46 613 300贷:资产处置损益 46 613 300谢 谢 大 家THANK YOU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