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增值税-1 课件(共41张PPT)- 《税费核算与申报》同步教学(东北财大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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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值税-1 课件(共41张PPT)- 《税费核算与申报》同步教学(东北财大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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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1张PPT)
税费核算与申报
项目二 增值税
任务一 认识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我国增值税相关法规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或修配劳务(简称应税劳务)、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简称应税行为)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一、增值税的概念和类型
项目二 增值税
项目二 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概念
项目二 增值税
(二)增值税的类型
“生产型”的增值税
“收入型”的增值税
“消费型”的增值税
不允许从本期销项税额中抵扣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只允许从本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生产经营固定资产的当期折旧价值的进项税额
允许从本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的全部进项税额
从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项目二 增值税
二、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为了严格规范对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我国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和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项目二 增值税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含)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项目二 增值税
5.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应税行为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生产加工修理修配
应税行为
批发零售
内部管理
大于50万
大于80万
大于500万
会计核算健全
小于50万
小于80万
小于500万
无法准确核算
注:上述金额为连续12个月的不含税销售额
小规模纳税人不能领购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简易办法计算应纳增值税额。
项目二 增值税
(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自其选择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以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项目二 增值税
纳税人 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万元) 货物生产、应税劳务 货物批发、零售 50万元(含)以下 50万元-80万元(含) 超过80万元
主营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主营 兼营 兼营 主营 小规模纳税人 主营 两类纳税人具体划分规定
项目二 增值税
三、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项目二 增值税
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不论是从受让方取得货币,还是获得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都应视为有偿转让货物的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
1、销售或进口货物
项目二 增值税
进口货物,是指经申报进入我国关境的货物。对于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除依法征收关税外,还应在进口环节征收增值税。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由受托方提供原料,则受托方应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注意修理对象,修理动产,征收增值税;修理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印刷图书
项目二 增值税
3、发生的应税行为
应税行为分为三大类,即:销售应税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其中,应税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项目二 增值税
行业大类 服务类型 征税范围
交通运输业
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 陆路运输服务 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铁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水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是指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 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业务活动 。
项目二 增值税
行业大类 服务类型 征税范围
邮政服务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机要通信和邮政代理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 邮政普通服务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机要通信和邮政代理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
邮政特殊服务 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递等业务活动。
其他邮政服务 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活动。
项目二 增值税
行业大类 服务类型 征税范围
电信服务
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 基础电信服务 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优质服务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增值电信服务 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优质服务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项目二 增值税
行业大类 服务类型 征税范围
建筑服务 建筑安装工程作业 工程服务 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安装 服务 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修缮服务 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装饰服务 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其他建筑服务 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等工程作业。
项目二 增值税
行业大类 服务类型 征税范围
金融服务 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 贷款服务 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
保险服务 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包括人身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
金融商品转让 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项目二 增值税
行业大类 服务类型 征税范围
现代 服务 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 研发和技术服务 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信息技术 服务 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文化创意 服务 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
物流辅助 服务 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项目二 增值税
行业大类 服务类型 征税范围
现代 服务 租赁服务 包括有形动产租赁和不动产性租。
鉴证咨询服务 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是指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业务活动。
广播影视服务 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 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项目二 增值税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项目二 增值税
销售无形资产。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润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项目二 增值税
销售不动产。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二)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
1、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①货物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②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③各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不属于增值税规定的价外费用,不计入应税销售额,不征收增值税。
项目二 增值税
④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增值税暂时条例》规定的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⑤航空运输企业已售票但未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逾期票证收入,按照航空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⑥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⑦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税。
⑧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
项目二 增值税
(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①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
② 销售代销货物。 (代销中的受托方)
2、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项目二 增值税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以下情形之一:向购货方开具发票;向购货方收取货款
项目二 增值税
④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⑦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⑨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销售应税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⑩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项目二 增值税
(2)混合销售行为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项目二 增值税
四、增值税的税率、征收率
我国增值税采取了基本税率再加一档低税率的模式,此外对出口货物实施的退税率。
(一)税率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税率一律为17%。
项目二 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按按低税率11%计征增值税: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热水、冷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4.提供现代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和增值电信、金融和生活服务、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的应税行为,税率为6%。
项目二 增值税
1、一般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房地产项目的征收率为5%,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减按1.5%征收率。
2、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的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减按2%征收率 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3%)×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按3%的征收率 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3%)×3%
(二)零税率 出口
(三)征收率
项目二 增值税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2月将已使用四年的小轿车以18万元价格售出。
  要求:请计算其应纳增值税。
『正确答案』应纳增值税=180 000÷(1+3%)×2%=3 495.15(元)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项目二 增值税
(四)兼营行为的税率选择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项目二 增值税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专用发票,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纳税人自税务机关批准为一般纳税人的次月起(新开业纳税人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的当月起),按照规定可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项目二 增值税
(一)专用发票的联次
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
(二)专用发票的开票限额
项目二 增值税
(三)专用发票领购和使用
1.专用发票的领购
(四)专用发票开具范围
(五)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2.专用发票的使用
项目二 增值税
项目二 增值税
六、税收减免
1.起征点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项目二 增值税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2. 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在过渡期内40个免征增值税项目。
谢谢!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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