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企业所得税-1 课件(共18张PPT)- 《税费核算与申报》同步教学(东北财大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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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所得税-1 课件(共18张PPT)- 《税费核算与申报》同步教学(东北财大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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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8张PPT)
税费核算与申报
项目五 企业所得税
任务一 认识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和特点
1、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以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项目五 企业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项目五 企业所得税
(1)征收广泛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都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其征税对象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因此,企业所得税具有征收上的广泛性。
(2)税负公平
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和其他组织不分所有制、不分地区、行业和层次,实行统一的比例税率,且所得多的多征,所得少的少征,无所得的不征。因此,企业所得税是能较好体现公平税负和税收中性的一个良性税种。
项目五 企业所得税
(3)税基约束力强
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是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之后的差额。计算时涉及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的各个方面,与企业会计处理密切相关。为保护税基,国家明确了收入总额、扣除项目金额的具体内容以及资产的具体税务处理办法,使得应税所得额的计算相对独立于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了税法的强制性与统一性。
项目五 企业所得税
(4)税收不转嫁
企业所得税属于企业的终端税种,纳税人缴纳的所得税一般不易转嫁,而由纳税人自己负担。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扣除企业所得税后的差额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净利润。
项目五 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适用《个人所得税法》,不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法》。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国税法以企业的注册地和实际管理机构为标准,把企业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项目五 企业所得税
1、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项目五 企业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 实际管理机构
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居民企业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按照中国税法规定不符合居民企业标准的企业,即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为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负有限纳税义务,主要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项目五 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为企业在中国境内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纳税对象的具体化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项目五 企业所得税
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企业从事物资生产、商品流通、交通运输、劳动服务以及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境内外所得。
其他所得包括企业有偿转让各类财产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利息所得,租赁所得,无形资产使用费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固定资产盘盈所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溢余等取得的其他所得。
四、应税所得额和应纳税所得额
也称为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个性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差额,是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的依据。应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项目五 企业所得税
1、应税所得额
2、应纳税所得额
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税收优惠规定的减免和抵免税额后的差额。应纳所得税额的多少,关键取决于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以及适用税率两个因素。
五、企业所得税税率
项目五 企业所得税
税率 适用范围
25% 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其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20%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15%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10%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其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享受减半优惠。
六、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项目五 企业所得税
现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减免所得额、减免税、创业投资企业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抵免所得税额等。
1、免税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其他免税收入。
项目五 企业所得税
1、免税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其他免税收入。
2、减计收入
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项目五 企业所得税
3、加计扣除
加计扣除是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还可以加扣一定比例的税收优惠。
加计扣除项目具体包括: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简称“三新”)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和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费用。
4、加速折旧优惠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项目五 企业所得税
5、减免所得额
包括免税所得和减税所得,具体内容参看教材。
6、减免税
包括小微企业、高新企业、民族自治地方的减免税。
7、创业投资企业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期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8、减免所得税额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谢谢!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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