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其他税种-4 课件(共24张PPT)- 《税费核算与申报》同步教学(东北财大社)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7其他税种-4 课件(共24张PPT)- 《税费核算与申报》同步教学(东北财大社)

资源简介

(共24张PPT)
税费核算与申报
项目七 其他税种
项目七 其他税种
项目七  其他税种
1.房产税的概念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收房产税有利于地方政府筹集财政收入,也有利于加强房产管理。
任务五 核算与申报房产税
一、认识房产税
项目七  其他税种
2.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房产税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具体规定如下:
项目七  其他税种
(1)城市是指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
(2)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地区。
(3)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
(4)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项目七  其他税种
3.房产税的纳税人、税率
(1)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其中:
承典人纳税
产权出典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
无租使用房产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
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使用人纳税
按条例纳税
经营管理单位纳税
国家所有
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集体和个人
项目七  其他税种
(2)税率
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的是比例税率。由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形式,所以房产税的税率也有两种:
①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的,税率为1.2%;
②是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项目七  其他税种
4.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宗教寺庙、公园和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项目七  其他税种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主要有:
①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②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③经营公租房的租金收入,免征房产税。
项目七  其他税种
1.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按照房产计税价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
从价计征
从租计征
二、计算房产税
项目七  其他税种
(1)从价计征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各地扣除比例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①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会计核算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②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③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项目七  其他税种
2.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的计算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如前所述,房产原值是“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减除一定比例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10%-30%的减除比例;计征的适用税率为1.2%。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项目七  其他税种
【例7-12】某企业的经营用房原值为5 000万元,按照当地规定允许减除30%后按余值计税,适用税率为1.2%。请计算其应纳房产税税额。
应纳税额=5 000×(1-30%)×1.2% =42(万元)
项目七  其他税种
(2)从租计征的计算。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项目七  其他税种
【例7-13】某公司出租房屋10间,年租金收入为300 000元,适用税率为12%。请计算其应纳房产税税额。
应纳税额=300 000×12% =36 000(元)
项目七  其他税种
1.账户设置
为了核算房产税,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账户。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房产税,借方登记实际缴纳的房产税;期末余额若在贷方,反映企业应缴未缴的房产税,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多缴的房产税。
三、房产税的核算
项目七  其他税种
2.会计核算
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房产税时,应通过借记“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账户核算;当企业实际缴纳房产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核算。
项目七  其他税种
【例7-14】某企业2015年11月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5 000 000元,当地政府规定企业自用房屋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作为房产余值纳税,12月份缴纳房产税。请作出相关会计处理。
1.2015年11月计提房产税时,应纳房产税税额
=5 000 000×(1-30%)×1.2%÷12=3 500(元)
借:税金及附加 3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3 500
2.12月缴纳房产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3 500
贷:银行存款 3 500
项目七  其他税种
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四、房产税的申报
项目七  其他税种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8)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项目七  其他税种
2.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3.纳税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4.纳税申报
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见表7-9)。
项目七  其他税种
谢谢!
Thanks!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