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关税_3 课件(共34张PPT)- 《税法(第十版)》同步教学(人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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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关税_3 课件(共34张PPT)- 《税法(第十版)》同步教学(人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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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4张PPT)
关税
目录 content
01 关税概述
02 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03 税率
04 关税完税价格
05 应纳税额的计算
06 关税减免
07 征收管理
05 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关税应纳税额=进(出)口应税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题4-4】参见【导入案例】
【解析】按照税法的规定,运往境外修理的设备,在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按海关规定的期限复运进境的,应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估定完税价格。
应缴纳的进口关税=(50+1)×6%=3.06(万元)
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题4-5】M公司进口一批货物,海关审定货价折合人民币4 000万元,运费和保险费折合人民币30万元,已知该批货物适用的关税税率为5%。计算该批货物应纳关税税额。
【解析】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关税应纳税额=进(出)口应税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进(出)口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该批货物应纳关税税额=(4 000+30)×5%=201.5(万元)
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题4-6】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某外贸公司7月经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进口小轿车30辆,每辆小轿车的价格为20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运输费用为9万元、保险费用为2万元。该外贸公司委托运输公司将小轿车从海关运回本单位,支付运输公司运输费用8万元,取得了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计算小轿车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小轿车的关税税率为15%)。
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解析】关税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发生的运输费用不计入完税价格。
(1)进口小轿车的货价为:
  30×20=600(万元)
(2)关税的完税价格为:
  600+9+2=611(万元)
(3)进口小轿车应缴纳的关税为:
  进口关税=611×15%=91.65(万元)
从量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量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关税应纳税额=进(出)口应税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从量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题4-7】某外贸公司进口某货物20 000升,假设该货物适用的关税税率为7.5元/升。计算该外贸公司进口该货物应缴纳的关税。
【解析】对于该货物计征关税的方法是从量计征,以容积为单位计征从量税。其计算公式为:
  关税应纳税额=进(出)口应税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20 000×7.5
=150 000(元)
复合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复合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关税应纳税额=进(出)口应税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进(出)口应税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复合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题4-8】A公司进口了10台设备,完税价格为2 500美元/台,假设完税价格高于2 000美元/台时,关税税率为6%,加20 600元/台的从量税。计算A公司进口该批设备应缴纳的关税(假定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1∶6.12)。
【解析】进口该批设备计征关税的方法是复合计征,即同时使用从价和从量计征。关税计算公式为:
  关税应纳税额=进(出)口应税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进(出)口应税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10×20 600+10×2 500×6.12×6%=215 180(元)
滑准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滑准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06 关税减免
关税减免
关税减免是贯彻国家关税政策的一项重要措施,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具体是指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或照顾的一种特殊调节手段。关税减免分为法定减免税、特定减免税和临时减免税。
法定减免税
法定减免税是依照关税基本法规的规定,对明确列出的课税对象给予的免税。下列货物、物品予以减免关税:
(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可免征关税。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可免征关税。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可免征关税。
(4)进出境运输工具转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可予免税。
(5)为境外厂商加工、装配成品和为制造外销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辅料、零部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海关按照实际加工出口的成品数量免征进口关税;或者对进口料件先征进口关税,再按照实际加工出口的成品数量予以退税。
法定减免税
(6)经海关核准暂时进境或者暂时出境,并在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货样、展览品、施工机械、工程车辆、工程船舶、供安装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和工具、电视或电影摄制器械、盛装货物的容器以及剧团服装道具,在货物发货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提供担保后,可予以暂时免税。
(7)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可予以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
(8)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可予以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
法定减免税
(9)如果进口货物发生以下情形,经海关查明属实,可酌情减免进口关税:
1)在境外运输途中或者在起卸时遭受损坏或损失的。
2)在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损失的。
3)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或者腐烂,经证明不是因为报关不慎造成的。
(10)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等原因,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者更换的相同货物,进出口时不征收关税。被免费更换的原进口货物不退运出境或者原出口货物不退运进境的,海关应当对原进出口货物重新按照规定征收关税。
(11)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按照规定减征、免征关税。
(12)法律规定的减征或者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
法定减免税
【即学即用】下列货物中可予以减免关税的有(  )。
A.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B.经海关核准暂时进境或者暂时出境,并在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货样、展览品
C.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
D.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
E.在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损失的货物
【答案】ABE
特定减免税
特定减免税又称政策性减免税。在法定减免税之外,国家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和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发布的有关进出口货物减免关税的政策,称为特定减免税。
下列货物、物品予以实行特定减免税:
(1)科教用品。
(2)残疾人专用品。
(3)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
(4)加工贸易产品。
① 加工装配和补偿贸易。
② 进料加工。
【小思考】我国对进料加工实行免税的意义是什么
特定减免税
(5)边境贸易进口物资。
(6)保税区进出口货物。
(7)出口加工区进出口货物。
(8)进口设备。
(9)特定行业或用途的减免税政策。
(10)自2018年5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
特定减免税
【即学即用】下列各项中,符合关税特定减免税规定的有(  )。
A.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    B.保税区进口货物
C.边境贸易进口物资 D.出口加工区进出口货物
【答案】ABCD
临时减免税
临时减免税是指法定减免税和特定减免税以外的其他减免税,是由国务院按照《海关法》的规定,对某个单位、某类商品、某个项目或某批进出口货物的特殊情况给予特别照顾,一案一批、专文下达的减免税。
临时减免税一般有单位、品种、期限、金额或数量等限制,不能比照执行。
暂时减免税
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或者暂时出境的下列货物,在进境或者出境时纳税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其他担保的,可以暂不缴纳关税,并应当自进境或者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经纳税人申请,海关可以根据海关总署的规定延长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期限:
(1)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2)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3)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4)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5)在(1)~(4)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6)货样。
(7)供安装、调试、检测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工具。
(8)盛装货物的容器。
(9)其他用于非商业目的的货物。
07 征收管理
关税的缴纳
进口货物的纳税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的纳税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货物的进出境地海关申报。
进出口货物转关运输的,按照海关总署的规定执行。进口货物到达前,纳税人经海关核准可以先行申报。纳税人应在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天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如果关税缴纳期限的最后1日是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则关税缴纳期限顺延至周末或法定节假日过后的第1个工作日。
关税纳税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总署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关税的强制执行
纳税人未在关税缴纳期限内缴纳税款,即构成关税滞纳。为保证关税有效征收和国家财政收入的及时入库,海关对滞纳关税的纳税人强制执行。强制措施主要包括征收关税滞纳金和强制征收两类:
1.征收关税滞纳金
关税滞纳金自关税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至纳税人缴纳关税之日止,按照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比例按日征收,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得扣除,关税滞纳金的计算公式为:
  关税滞纳金=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例×滞纳天数
关税的强制执行
【即学即用】某公司进口一批货物,海关于5月3日填发税款缴款书,但公司延迟至5月28日才缴纳300万元的关税。已知滞纳金征收比例为0.5‰,则海关应征收关税滞纳金(  )。
A.16 500元   B.16 000元   C.18 000元   D.15 000元
【答案】A
关税的强制执行
2.强制征收
如果纳税人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3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
强制扣缴是指海关从纳税人在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中直接扣缴税款。变价抵缴是指海关将应税货物依法变卖,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关税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人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书面声明理由,连同原纳税收据向海关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逾期不予受理:
因海关误征,多纳税款的;
海关核准免验进口的货物,在完税后,发现有短卸情形,经海关审查认可的;
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经海关查验属实的。
关税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退还关税,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海关说明理由,提供原缴款凭证及相关资料:
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
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
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通知退税申请人。
关税补征和追征
进出口货物和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人补征;
因纳税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的税款,自纳税人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以内可以追征,并从缴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本章小结
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人,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关税的税率分为进口税率与出口税率。
完税价格的确定是计算关税应纳税额的关键,完税价格分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和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均有各自的规定和估价方法。
关税由海关负责征收。
谢 谢 大 家
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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