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41张PPT)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1坚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2解析民法基本原则3目 录CONTENT请阅读课本P2-6,找出下列问题答案(3分钟):1.什么是民法?民法典有何意义?2.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它的三要素是什么?3.怎么理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4.民法为什么规定基本原则?有哪些原则?其具体内容有哪些?学习目标:第一目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0岁以下知识拓展:人的一生法律关系大全《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0-1岁《民法典》第34条规定:1周岁以内,婴儿的父亲不得向母亲提出离婚,但母亲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父亲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8岁《民法典》规定:8岁是一个很重要的年龄分界线,把未成年人分成两个阶段:8岁前为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岁以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4-16岁14岁是一个十分重要也很危险的年龄。因为从这一岁数开始,人们将可能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行政法、刑法上的责任。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14—16岁属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18岁知识拓展:人的一生法律关系大全到了18岁这个年龄,就属于成年人了。享有广泛的公民权利20-22岁《民法典》1047条规定,从20岁开始,女性获得了结婚的权利能力。在婚姻领域,男性比女性要迟两年到22岁才获得结婚的权利能力。45岁此时,你有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宪法》第七十九条规定)。55-60岁除非另有规定,女性公务员到了这个年龄,就该退休了(《公务员法》规定)。而男性公务员可以比女性多干五年。60-75岁最高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知识拓展:人的一生法律关系大全死亡75岁以上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75岁以上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致残或死亡的,相应的赔偿金按5年计算。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年满70岁以上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执行治安拘留处罚。去世以后,生前的财产若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将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既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也没有第二顺位的继承人,财产被宣告为无主财产后,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①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②民法在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就业创业无不需要民法的规范;③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民法典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1.民法的重要意义: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民法调整的范围:(民法是干什么的?)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平等主体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指平等主体间基于人格或身份而发生的,与人身不可分离,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如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指平等主体之间以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具有平等自愿和等价有偿的性质。(债权、物权、知识产权、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注意:不平等不适用民法。判断属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可用排除法:排除行政关系、劳动关系、犯罪(属于刑事法律关系,要承担刑事责任,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民事责任不构成刑罚后果。民事责任有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①张三的子女因张三的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②小花在动物园内被狗熊袭击,向动物园索要赔偿。③张某不服交警开出违章停车罚单。④夫妻二人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未达成一致。⑤通过招标,王某的建筑公司与市政部门签订了城区某片绿化带的改造合同。⑥李四偷盗金店价值50万元的黄金饰品,由检察机关对其提起公诉。⑦王五答应送女朋友的生日礼物未兑现承诺。适应行政法律关系适应刑事法律关系道德范畴思辨训练:下列情形中适合民法调整吗?特别提醒:民法调整的主体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适用刑法、行政法、治安管理条例等)易错点:国家机关参与的一定不是民法调整的关系。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无限连带责任)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等。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公立学校、公立医院等政府机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自然人: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公民都是自然人)名词点击3.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法人 、 非法人组织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名词点击】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是一种事实,要通过参与民事活动才能获得。例如:人身权、财产权)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例如:不能高空抛物。)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资格 。例如: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有没有能力。例如:自然人受年龄、智力限制)注意:民事主体需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才能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不是实际的权利,它是民事主体获得民事权利的前提。自然人要想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还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条件,所有的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①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③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注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行为。注意:①可以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②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③其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不追认则无效注意: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②实施纯获利益法律行为无效.注意:监护人除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案例分析案例1:王某17岁,在镇上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3000元的收入。2023年7月份,王某欲花16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部某品牌二手手机,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王某还是买了下来。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王某未满18岁,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手机。思考:张某不顾父母反对购买二手手机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参考答案:王某虽然17岁,但他有自己的劳动收入且为主要生活来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经济活动不需要父母的监护,该购买行为是有效的。案例2:某网络音乐直播平台主播向其粉丝索要“打赏”。10岁的小学生小明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将妈妈微信钱包中的25万元陆续转账给该主播。思考:小明的父母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追回钱款?为什么?参考答案:小明未满18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父母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追回钱款案例3: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12岁的小宋用自己的压岁钱买了一根价值30元的冰淇淋。思考:小宋的这一行为属于民法法律关系的范围吗?参考答案:小宋未满18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他可以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案例分析案例4: 7岁的小学生小美意外获得舅舅赠予的一套房子。思考:这一赠予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参考答案:小美仅7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她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可其由法定代理人如小美的父母代理实施。案例5: 72岁的王某常年患有老年痴呆,他的大女儿以照顾老人为由,哄骗王某在起草好的遗嘱上签字,获得王某的全部财产。思考:王某签署的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参考答案:王某常年患有老年痴呆,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实施纯获利益法律行为无效。案例分析(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含义: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类型: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民事法律关系 客体 案例分析所有权关系 物(静态) 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债权关系 行为(动态,财产流转关系,具体行为) 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商业标记 上海市查处了两家违规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店。法院判决:立即停止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李某在微信朋友圈辱骂张某。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及时删帖并向张某赔礼道谢。(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含义: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关系: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义务----某银行的权利------义务------例如:某有限责任公司和某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50万元。说说该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获得银行提供的50万元贷款承担向某银行还款的义务要求某有限责任公司还款的权利提供某有限责任公司50万元贷款小柯在某购物平台网购了一双价值2085元的雪地靴,收到货后发现商品质量有瑕疵,便要求换货。卖家一口答应,但小柯寄回商品后,左等右等却等不见新靴子。卖家甚至表示不愿意退回货款。眼见钱财两空,小柯一气之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介入调查后,小柯提供了当时保存的聊天记录。经过查证,发现双方之前达成的换货协议成立,人民法院要求卖家立即退款,并对卖家予以相应警告。小珂成功的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①主体:小柯和卖家。②客体:一双价值2085元的雪地靴和2085元现金。③内容:小柯与卖家的权利与义务小柯:权利是从卖家换回一双价值2085元的无瑕疵的雪地靴或收到卖家退回的2085元现金;义务是向卖家寄回收到的质量有瑕疵的雪地靴。卖家:权利是从小柯那里收回质量有瑕疵的雪地靴;义务是向小珂提供一双价值2085元的雪地靴或退还2085元现金。请分析本案中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分别是什么?案例分析相关链接民事权利体系自然人:生命、身体、健康、姓名、肖像、隐私、名誉、荣誉权法人/非法人组织:名称、名誉、荣誉权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亲权往往由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第二单元,第五课/第六课第一课第二框2022年12月3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为,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生命权是自然人最高的人格利益,是法律与道德共同维护的核心价值。任何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生命权,都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一审法院对于刘暖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认定,是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的法律评判,也契合友爱互助的传统,依法应予维持。网友评价:这是一份有情理、有法理的判决。请你从法律和道德两个角度,评析上述事例。探究与分享1.法律角度:刘暖曦与江歌之间形成救助民事法律关系,江歌是施救者,刘暖曦是被救助者和侵害危险引入者,刘暖曦未对江歌尽到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是依据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作出的对案件法律事实的认定。⒉道德角度:在救助民事法律关系中,被救助者负有对救助者必要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引方向,更是中华民族助人为乐与知恩图报优秀美德的内在要求。3.总: 对江歌扶危济困行为褒奖,对刘暖曦的背信负义行为予以谴责,是对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国优秀传统美德的遵循、阐释和弘扬,是司法裁判的教育、引导功能的重要体现,应当予以肯定。案例分析4.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原因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体现①法中有德: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②德中有法: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力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第二目解析民法基本原则2023年3月,许某与陈某经协商,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许某将55万元购房款支付给陈某,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8月,许某与邻居聊天时得知,有一名女子2020年在许某所购买的房屋中被谋杀。在与公安机关核实了解情况后,许某陷入恐惧,不愿在该房屋中居住。许某认为陈某在出售房屋时,未告知这一重要事实,导致其作出错误决定,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并返还购房款,双方因此发生争议。思考:许某的主张合理吗?理由?启示?【探究与分享】(1)“凶宅”是民间的习惯叫法,已经深深进入了中国人的内心,是客观存在并有一定合理性的。在法律层面上,这种合理的习俗在法律上可以归为善良风俗,是受法律保护的。(2)法官介绍,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之一,出售“凶宅”时,卖方应当将房屋内发生非正常死亡的事实作为重大信息告知买方。(3)本案中,陈某在明知该房屋系“凶宅”的前提下,故意隐瞒房屋真实情况,导致许某因欺诈陷入错误认识,从而作出购买房屋的错误意思表示,因此,许某有权要求撤销购房合同。启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是任意的,要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那么,我国民法有哪些基本原则呢?(1)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1.民法基本原则的原因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2.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互不隶属,享有平等的法律人格;不歧视)(2)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自由意志)(3)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利益均衡)(4)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公共秩序,善良习俗)(6)绿色原则: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3.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平等的原则是民法的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立法规范民事法律关系的逻辑起点。它最集中地反映了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本质特征,是民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主要标志。诚信原则是民法最为重要的基本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风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风俗。公序良俗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虽然民法允许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相关链接】以下违反民法基本原则的是哪些?1、以顾客摸过衣服为由强迫购买。2、李某以离婚后孩子改随母姓为由,拒绝向未成年儿子支付抚养费。3、父母为孩子取名“王者荣耀”,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4、某老板在招工合同中写着“发生工伤或死亡概不负责”。5、工厂距离居民区太近,引发嗓声污染和灰尘污染。6、某饭店门口竖着“农民工恕不接待”的牌子,拒绝农民工就餐。7、某男子隐瞒患有重大疾病,与女方进行结婚登记。自愿公序良俗√公平绿色平等诚实信用【练一练】民法调整的范围 (含义)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 主体 自然人(完全、限制、无)、法人、非法人组织客体 即民事权利与义务指向的对象所有权关系客体是物,债权关系客体是行为,人身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知识产权关系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民事权利与义务即对立又统一民法基本原则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公序良俗、绿色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将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社会公德,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 【总结】【板书设计】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解析民法 基本原则透视民法和民事法律关系1、民法(民法典)的重要性2、民法调整的范围3、民事法律关系(含义、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4、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1、原因(必要性、目的)2、含义3、内容(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1、民法仅调整自然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2、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类型违反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法律根据自然人不同的年龄和智力状态规定了不同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类型并没有违反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平等原则。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因此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固定不变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4、自愿原则,就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可以不受限制地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即民事主体还应该遵循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等其他的民法基本原则。【易混易错】【课堂训练】1、2021年5月,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调查发现,2017年6月以来,章某在江苏沭阳县经营章某纹身馆,累计为数百人提供纹身服务,其中有40多名未成年人。遂向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我国法律没有禁止给未成年人纹身,2021年6月1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章某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公开向社会公众书面赔礼道歉,章某当庭表示不上诉。该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是( )A.未成年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难以认识纹身的危害B.章某有为未成年人纹身的事实,纹身受国家法律禁止C.章某在从事纹身经营活动时应该遵循公序良俗的原则D.章某在从事纹身经营活动时应该遵循平等和自愿原则详解:A:未成年人中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之分,A说法错误。B:题中已说明我国法律没有禁止给未成年人纹身,B说法错误。C: 人民检察院起诉章某,是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该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是章某在从事文身经营活动时应该遵循公序良俗的原则;C符合题意。 D:章某给未成年人纹身没有强迫和欺骗,D不符合题意。C2.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下列关于三要素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对所购得商品的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该交易行为B.甲给乙起外号的侵权关系的客体是乙C.书法家张某将自己的一幅字赠送给好友甲,从赠与关系看,内容是该字画D.甲从乙处借款3万元的债权关系的内容是乙请求甲还钱的权利和甲还给乙3万元钱的义务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甲从乙处借款3万元的债权关系的内容是乙请求甲还钱的权利和甲还给乙3万元钱的义务,D符合题意。A:所有权关系客体是物,甲对所购得商品的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该商品, A说法错误。B: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甲给乙起号的侵权关系的客体是乙的人身利益,B说法错误。C:书法家张某将自己的一幅字赠送给好友甲,从赠与关系看,客体是该字画,C说法错误。故本题选D。D3.2023年5月12日,我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启动。今年的活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重点宣传关于产权保护、合同履行、民事活动基本原则等内容。下列宣传案例与民法基本原则对应正确的是( )①某出版社未经许可、未付报酬,将小杨创作的一幅美术作品发表——违反了公平原则②某公司因为小刘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拒绝小刘在该公司就职——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③李某以离婚后孩子改随母姓为由,拒绝向其未成年儿子支付抚养费——违反了自愿原则④某光电公司因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水,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违反了绿色原则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B4.(2021.浙江.高考真题)一天傍晚,小明(12周岁)将宠物狗牵出来玩,途经小区公园时,放开了牵引绳,狗在奔跑中将散步的七旬老人张某绊倒,导致张某身体多处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①张某的生命和健康权受到侵犯②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③张某有权请求小明的父母支付医疗费护理费④小明无需承担责任,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补偿责任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B6.(2023.湖北.高考真题)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A6.张某21岁,在镇上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1 500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镇上租了一间房。2020年7月份,张某欲花13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部某品牌二手手机,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张某还是买了下来。同年10月,张某因车祸死亡。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手机。⑴结合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谈谈你对张某不顾父母反对购买二手手机的行为看法。⑵分析张某的购买活动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此时张某21岁(已满18周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经济活动不需要父母的监护,该购买行为是有效的。(2)①民事主体:张某和李某。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买卖的二手手机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