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土地增值税及其他税种的会计核算_8 课件(共18张PPT)- 《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第四版)》同步教学(人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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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土地增值税及其他税种的会计核算_8 课件(共18张PPT)- 《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第四版)》同步教学(人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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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8张PPT)
土地增值税及其他税种的会计核算
1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2 关税的会计核算
3 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4 印花税的会计核算
5 车辆购置税的会计核算
6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
7 房产税的会计核算
8 车船税的会计核算
9 耕地占用税的会计核算
10 契税的会计核算
11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会计核算
目录 contents
耕地占用税概述
[案例6-21] 
某企业征用耕地2万平方米,其中5 000平方米用于免税项目的建设。该地区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为5元/平方米。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解析]   实际占用的应税耕地面积=20 000-5 000=15 000(平方米)  应纳税额=15 000×5=75 000(元)
耕地占用税概述
4.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自被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的会计核算
1.耕地占用税的会计科目设置
耕地占用税是企业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时依法缴纳的税款,这部分税款应计入企业的固定资产价值。耕地占用税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2.耕地占用税的会计核算
(1)计算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时: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2)工程竣工后汇算清缴时,如果预缴的税款少于应缴税款时: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3)如果有多交的预交税款退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在建工程
耕地占用税的会计核算
[案例6-22] 某市一家公司新占用2 000平方米耕地用于厂房建设,所占耕地适用的定额税率为20元/平方米。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并做会计分录。
[解析] 
  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2 000×20=40 000(元)
其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40 000
 贷:银行存款 40 000
10 契税的会计核算
契税概述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收契税,有利于通过法律形式确定房产的产权关系,也有利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1.契税的征税对象及纳税人
(1)契税的征税对象。契税的征税对象为在我国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包括:
1)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予、交换。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2)房屋买卖、赠予、交换。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以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依照规定征收契税。
(2)契税的纳税人。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包括中国居民和外籍人员。
契税概述
【即学即用】 居民甲以房产抵偿欠居民乙的债务,居民乙因此取得该房产的产权并支付给居民甲差价款10万元。甲、乙双方应由谁来缴纳契税
【答案】 以房抵债视同房屋买卖,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所以应由乙缴纳。
契税概述
2.契税的税率和计税依据
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由于土地、房屋权属的转移方式不同,定价方法不同,因而具体计税依据视不同情况而决定。
(1)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3)土地使用权赠予、房屋赠予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成交价格、交换价格的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参照市场价格依法核定。
契税概述
3.契税的计算与缴纳
(1)契税的计算。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在土地使用权、房屋交换时,当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当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
[案例6-23] 居民甲将一栋私有房屋出售给居民乙,房屋的成交价格为20万元(不含增值税,下同);此外,居民甲将一处两居室住房与居民丙交换成两处一居室住房,并支付换房差价款5万元。计算居民甲、居民乙两人应缴纳的契税(当地的适用税率为5%)。
契税概述
[解析] 房屋买卖时,契税的纳税人为房屋权属的承受人,故居民乙应缴纳的契税为:
  200 000×5%=10 000(元)
房屋交换时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因此,居民甲应缴纳的契税为:
  50 000×5%=2 500(元)
契税概述
(2)契税的缴纳。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为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知识要点提醒】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的规定,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契税概述
4.契税的减免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2)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3)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其他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契税的会计核算
契税的应纳税款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契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实际已纳的税款,贷方发生额反映应缴纳的契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应交而未交的契税。
企业在取得房产所有权、按规定计算应纳契税税额时,应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契税”二级科目;在实际缴纳契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契税”二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契税的会计核算
[案例6-24] 某企业接受捐赠房产一栋,该房产按市场售价计算应为500万元(不含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45万元。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契税(当地政府规定的契税税率为5%)。
契税的会计核算
[解析] 
(1)赠予行为的税率为5%,该企业的应纳税额为:
  5 000 000×5%=250 000(元)
其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5 2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5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5 4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250 000
(2)实际缴纳契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250 000
 贷:银行存款 25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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