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32张PPT)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企业所得税概述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基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资产的会计核算与纳税调整目录 contents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01 企业所得税概述企业所得税概述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及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它是国家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重要手段。为了顺应经济发展和公平税负的需要,我国于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并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这里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外,凡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两者纳税义务不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思考 在韩国注册成立的一家电子制造公司,在上海设立一条元件生产线为该公司生产某型号的元件。请问该公司属于我国的居民企业还是非居民企业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以及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即学即用】 下列关于非居民企业征税对象说法正确的有( )。A.非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B.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C.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D.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答案】 BCD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指对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征税的比率,即企业的应纳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的比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25%的比例税率。为了鼓励和扶持部分企业、行业和地区的发展,现行税法还针对特定企业、行业和地区设置了相应的低税率。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设在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适用1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税法还对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知识链接】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适用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利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应纳税所得额是一个税收概念,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按照一定的标准确定的、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计税所得,包括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会计利润是一个会计核算概念,反映了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的财务成果。会计利润是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但不能等同于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出的会计利润,在根据税法的规定做相应的调整后,才能作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1.收入总额收入总额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以及通过其他行为取得的各项收入的总和。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具体有: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企业以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纳税人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1.收入总额(1)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即学即用】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转让财产收入包括转让( )。A.无形资产 B.存货 C.股权 D.债权【答案】 ACD(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5)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给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6)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9)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以上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还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做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即学即用】 下列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其他收入”的项目有( )。A.债务重组收入 B.补贴收入 C.违约金收入 D.视同销售收入【答案】 ABC(10)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11)国债利息收入。为鼓励企业积极购买国债、支援国家建设,税法规定:企业因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1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该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1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该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1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从事非营利活动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即学即用】 企业取得的下列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有( )。A.国债利息收入B.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C.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D.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1年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答案】 ACD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2.准予扣除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额中扣除的项目,是指纳税人每一个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直接相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1)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2)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3)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包括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4)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5)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3.部分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1)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上述三项经费分别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14%、2%、8%计算扣除。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标准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3.部分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知识要点提醒】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限额内的可税前扣除。【知识要点提醒】自2018年1月1日起,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至8%。也就是说,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3.部分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3)利息费用。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算的数额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4)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3.部分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及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3.部分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6)公益性捐赠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7)保险费。1)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2)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3)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4)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3.部分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8)租赁费。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2)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9)有关资产的费用。企业转让资产,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该项资产的净值,即资产的计税基础减去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和按规定摊销的长期待摊费用以及按照直线法计算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3.部分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9)有关资产的费用。为了引导企业加大设备、器具的投资力度,《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这里的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3.部分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10)资产损失。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包括实际资产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1)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其他项目,如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4.不得扣除的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4.不得扣除的项目【即学即用】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项目是( )。A.为企业子女入托支付给幼儿园的赞助支出B.利润分红支出C.企业违反销售协议被采购方索取的罚款D.违反食品卫生法被政府处以的罚款【答案】 ABD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5.弥补亏损可以弥补的亏损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亏损额。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税法规定,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自2018年1月1日起,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此外,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小思考】 《企业所得税法》中所指的亏损与利润表的亏损有什么不同 征收管理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在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征收管理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谢 谢 大 家THANK YOU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