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土地增值税及其他税种的会计核算_2 课件(共26张PPT)- 《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第四版)》同步教学(人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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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土地增值税及其他税种的会计核算_2 课件(共26张PPT)- 《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第四版)》同步教学(人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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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6张PPT)
土地增值税及其他税种的会计核算
1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2 关税的会计核算
3 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4 印花税的会计核算
5 车辆购置税的会计核算
6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
7 房产税的会计核算
8 车船税的会计核算
9 耕地占用税的会计核算
10 契税的会计核算
11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会计核算
目录 contents
02 关税的会计核算
关税概述
1.关税的基本概念
关税是由海关依法对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其中,“境”是指关境,又称海关境域或者关税领域,是国家海关法全面实施的领域。国境是一国政府以国家边界为限,全面行使主权的境域。关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领域。在一般情况下,国境与关境是一致的,国境就是关境,关境就是国境。但是,有时两者也会有一定的区别,比如存在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时,关境就会小于国境;如果几个国家组成关税同盟,各成员之间的贸易无须缴纳关税,此时的关境便大于国境,如欧盟。现在征收出口关税的国家已经很少,因此通常所说的关税是指进口关税。我国的关税绝大部分是指进口关税,目前仅对少数资源性产品及易于竞相杀价、盲目出口、需要规范出口秩序的半制成品征收出口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品的所有人为关税的纳税人。
【小思考】 我国为什么只对少数产品征收出口关税
关税概述
2.关税计税依据的确认
我国对进口货物基本上都实行从价税,关税的计税依据是完税价格。《海关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进出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确定。与此同时,从1997年7月1日起,我国对部分货物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
这个规定包括两层含义:
第一,在确认完税价格时必须以货物的实际成交价(即进出口货物在实际交易中达成的价格)为基础。实际成交价是一般贸易项下的购买方为购买该项货物向销售方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价格。
第二,纳税人向海关申报的价格并不一定等于完税价格,只有经海关审核并接受的申报价格才能作为完税价格。对于不真实或不准确的申报价格,海关有权不予接受,并可依照税法规定对有关进出口货物的申报价格进行调整或另行估定完税价格。
关税概述
3.关税的完税价格
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关键是完税价格的确定。
(1)对于进口货物,其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以及包装材料费用和包装劳务费用也应当计入完税价格。如果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符合规定的成交价格条件或者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海关经了解有关情况,并与纳税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以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倒扣价格估价方法、计算价格估价方法及其他合理方法审查确定该货物的完税价格。纳税人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后,可以提出申请,调整价格估价方法和计算价格估价方法的适用次序。
关税概述
3.关税的完税价格
(2)对于出口货物,其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予以扣除。此外,在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的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也不应计入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如果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海关经了解有关情况,并与纳税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以下列价格审查确定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1)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出口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
2)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出口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3)根据境内生产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本、利润和一般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境内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所得的价格。
4)按照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
关税概述
  【即学即用】 在下列各项中,应当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有(  )。
A.由买方负担的与进口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B.由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
C.由买方负担的境外包装劳务费用
D.由买方负担的境外包装材料费用
E.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发生的运输费用
【答案】 ACD
关税概述
4.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税法。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2)从量计税法。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3)复合计税法。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4)滑准税计税法。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关税的会计核算
企业对关税的核算分为两种:一种是单独核算,另一种是不单独核算。
对于单独核算关税的企业,它们可通过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进口关税”和“应交出口关税”明细科目进行。“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和“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科目的贷方核算应当缴纳的关税金额,借方核算已经缴纳的关税金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缴纳的关税金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纳的关税金额。
对于不单独核算关税的企业,不用设置“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和“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科目,而是直接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关税的会计核算
1.工业企业对关税的会计核算
(1)进口关税的会计核算。
单独核算关税的工业企业在对进口关税进行核算时,应在“在途物资”科目下设“应交进口关税”明细科目;与此同时,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应交进口关税”明细科目。“在途物资”科目下的“应交进口关税”明细科目反映企业进口材料应缴纳的关税,并分摊到该批材料的采购成本中。“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的“应交进口关税”明细科目,其贷方记录企业应缴纳的进口材料关税,期末贷方余额表示应缴未缴的关税;其借方记录已经上缴的关税,期末借方余额表示多缴纳的关税。
不单独核算关税的工业企业在对进口关税进行核算时,通过外贸企业代理或直接从国外进口原材料,应支付的进口关税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而是将其与进口原材料的价款、国外运费、保费、国内费用一并直接计入进口原材料的采购成本,借记“在途物资”“材料采购”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关税的会计核算
[案例6-5] 深圳某建筑材料厂(该企业单独核算关税)进口一批钢条,经计算,应缴纳进口关税150 000元人民币。
关税的会计核算
[解析] 其会计分录为:
企业计提应交关税时:
借:在途物资——应交进口关税 15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 150 000
企业实际缴纳关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 150 000
 贷:银行存款 150 000
关税的会计核算
(2)出口关税的会计核算。
单独核算关税的工业企业在对出口关税进行核算时,应在“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出口产品应缴纳的关税,并在期末将发生的关税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与此同时,单独核算关税的工业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应交出口关税”明细科目。
不单独核算关税的工业企业在对出口关税进行核算时,应在“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出口产品应缴纳的关税,并在期末将发生的关税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与此同时,不单独核算关税的工业企业应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不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关税的会计核算
[案例6-6] 某工业企业(该企业单独核算关税)出口一批应税产品,经海关审定的出口关税为58 000元,企业已在出口时如数缴纳。
关税的会计核算
[解析] 其会计分录为:
企业计提应交出口产品关税时:
借:税金及附加 58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 58 000
企业实际缴纳关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 58 000
 贷:银行存款 58 000
期末,企业结转上缴关税时:
借:本年利润 58 000
 贷:税金及附加 58 000
关税的会计核算
2.商业企业对关税的会计核算
商业企业对关税的会计核算是按照不同的进出口商品经营方式分别处理的,即按照自营和代理两种经营方式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自营进出口业务关税的会计核算:
(1)自营进口业务关税的核算。单独核算关税的商业企业自营进口业务对关税的会计核算需要通过“在途物资——应交进口关税”和“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等科目进行。“在途物资——应交进口关税”科目反映企业进口商品应缴纳的关税,并分摊到该批商品的经营成本中。“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科目的贷方记录企业应缴纳的进口商品关税,借方记录已上缴的关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应交而未交的关税。
不单独核算关税的商业企业自营进口业务对关税的会计核算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科目,而是直接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关税的会计核算
[案例6-7] 某商业企业(该企业不单独核算关税)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经海关审定的进口关税税额为112 000元。企业如数上缴。
[解析] 企业缴纳关税时:
借:在途物资 112 000
 贷:银行存款 112 000
关税的会计核算
(2)自营出口业务关税的核算。单独核算关税的商业企业自营出口业务对关税的会计核算需要通过“税金及附加”和“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等科目进行。在计算应交出口关税时,单独核算关税的商业企业应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科目;在实际缴纳税金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不单独核算关税的商业企业自营出口业务对关税的会计核算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科目,而是直接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关税的会计核算
[案例6-8] 某商业企业(该企业单独核算关税)自营出口一批商品,经海关审定的出口关税为28 000元,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
[解析] 其会计分录为:
计算应缴关税时:
借:税金及附加 28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 28 000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 28 000
 贷:银行存款 28 000
关税的会计核算
3.代理进出口业务关税的核算
商业企业(外贸企业)代理进出口业务所缴纳的关税实际上是替委托方代垫代付的,在日后与委托方结算时还需收回。为此,商业企业要运用“应收账款”、“应付账款”或“预收账款”等科目进行核算。
关税的会计核算
[案例6-9] 某外贸公司代理A厂出口一批货物,出口离岸价格为880 000元,出口货物适用的关税税率为10%,协议收取手续费40000元。
关税的会计核算
[解析] 其会计分录为:
计算出口关税时:
  应缴出口关税=880 000÷(1+10%)×10%=80 000(元)
借:应收账款——A厂(出口关税) 8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 80 000
收到出口货物货款时(同时支付出口关税):
借:银行存款(或外汇存款) 880 000
 贷:应付账款——A厂(货款) 880 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 80 000
 贷:银行存款(或外汇存款) 80 000
向A厂支付代销货款时:
借:应付账款——A厂(货款) 880 000
 贷:银行存款 760 000
   其他业务收入——手续费 40 000
   应收账款——A厂(出口关税) 80 000
关税专用缴款书的填制
关税的缴纳是根据纳税人的申报材料及进口货物的具体情况确定的,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关境地征收,即口岸征收。也就是说,进出口货物在哪里通关,纳税人就在哪里缴纳。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方式。第二,主管地征收,即集中征收。由纳税人所在地的海关(主管地海关)监管其通关,并在纳税人所在地缴纳关税。这种方式适用集装箱运输的贸易方法。
纳税人在缴纳关税时,需要填制海关(进出口关税)专用缴款书,并需要携带报关单等相关文件,自填写缴款书次日起,7日内缴纳关税。
海关(进出口关税)专用缴款书一式六联(见表6-4)。其中,第一联为收据联,是国库在收款签章后交缴款单位或纳税人作为证明完税的法律文书,也是关税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第二联为付款凭证联,是缴款单位开户银行作为付出税款的法律文书,也是开户银行的会计凭证。第三联为收款凭证联,是收款国库单位作为收到关税时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第四联为回执联,由国库收到关税税款盖章后退回海关财务部门作为海关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第五联为报查联,国库收到关税税款后退回海关,由海关交送当地税务机关作为检查纳税人纳税情况的法律文件。第六联为存根联,由填发单位存档备查。
关税专用缴款书的填制
表6-4 海关(进出口关税)专用缴款书
收入系统:填发日期:   年  月  日 号码NO.    
收款单位 收入机关 缴款单位(人) 名称
科目 账号
收款国库 开户银行
税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完税价格(¥) 税率(%) 税款金额(¥)
金额人民币(大写) 合计(¥)
申请单位编号 报关单编号 填制单位 制单人 复核人 收款国库(银行)
合同(批文)号 运输工具(号)
缴款期限 提/装货单号
备注
谢 谢 大 家
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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