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税源管理(3) 课件(共35张PPT)- 《税务管理(第四版)》同步教学(人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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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税源管理(3) 课件(共35张PPT)- 《税务管理(第四版)》同步教学(人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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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税源管理
本章要点
1.税务登记的种类和内容
2.账簿设置的适用范围、管理及违反账簿凭证管理的法律责任
3.纳税申报的内容、期限及纳税申报的方式
4.发票管理的内容及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处罚
CONTENTS
目录
2.1税务登记
2.2账簿、凭证管理
2.3纳税申报管理
2.4发票管理制度
2.5税务行政许可
2.4发票管理制度
2.4.1发票管理概述
1.发票的概念和种类
发票是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取得的收付款凭证。发票在经济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既是会计核算凭证,也是计算应纳税款和实施税务检查的主要依据。
在税收征收管理中,通常将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业发票三种。
【小思考】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异同
2.4.1发票管理概述
2.发票管理的概念
发票管理就是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以及《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发票印制、领购、开具、保管、缴销全过程进行组织、协调、控制和监督等各项活动的总称。发票管理是税收征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税源监控的主要手段。
3.发票管理的意义
(1)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强财务管理。
(2)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3)有利于提高税务机关税源管理水平。
2.4.2发票管理的内容
发票管理,主要包括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保管、缴销、检查及处罚等内容。
1.发票的印制
(1)发票的印制权限。
(2)发票的印制地点。
(3)发票的其他管理。
2.4.2发票管理的内容
2.发票的领购
(1)发票领购的对象。
发票领购的对象是指依法具有领购发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
(2)发票领购手续。
3.发票的开具
发票开具是发票使用的关键环节,直接决定着发票使用的合法性、正确性和真实性,税务机关必须严加管理。
4.发票的保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5.发票的缴销
发票的缴销是指用票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上缴使用或未使用的发票,经审核后注销。
2.4.2发票管理的内容
6.发票的检查及处罚
(1)发票的检查。
发票的检查是加强发票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它是税务机关检查监督印票用票单位和个人正确执行发票管理规章制度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国家赋予税务机关的职权。
【小思考】税务机关进行发票检查有什么意义
(2)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发票管理办法》在《税收征管法》的基础上,明确规定了对违反发票管理行为的处罚办法。
2.4.2发票管理的内容
【例题2—3】
王某以70元人民币的价格向张某购买非法印制的发票13本,并于当日下午先后到几个商店向店主兜售发票均未得逞。请问税务机关应如何处罚王某与张某
解析:王某与张某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按照法规规定,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抵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4.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为加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根据增值税的特点而设计,专供一般纳税人使用的一种特殊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无论在作用、使用范围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突出表现在两种发票的作用有根本的区别:增值税专用发票既是纳税人经营活动的商事凭证,又是一般纳税人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
2.4.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2.专用发票的领购
(1)办理初始发行。
初始发行,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的下列信息载入专用设备的行为:企业名称;税务登记代码;开票限额;购票限量;购票人员姓名、密码;开票机数量;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信息。
2.4.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2)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②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③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私自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借用他人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2.4.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3.专用发票的开具
(1)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情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时,必须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但是,下列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发生的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2.4.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为了创新发票服务方式,国家税务总局正逐步分行业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扩围历程:
(1)2016年8月1日起,部分地区(91个城市)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
(2)2016年11月4日起,全国范围内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
(3)2017年3月1日起,鉴证咨询业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
(4)2017年6月1日起,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
(5)2018年2月1日起,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
2.4.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6)2019年3月1日起,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
(7)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8月13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第二批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税总函[2019]243号),文件规定,全面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范围,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2.4.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即学即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下列哪种情况下可以开具专用发票 ( )
A.销售免税项目
B.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C.销售服务 
D.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答案:C
2.4.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2)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限。
①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②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③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委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④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时,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一般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对已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货物,要及时足额计入当期销售额计税。
2.4.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4.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的处理
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受票方如丢失或损毁已开具的电子专票,可以根据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等信息,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通过后,下载电子专票。如不掌握相关信息,也可以向开票方重新索取原电子专票。
2.4.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5.法律责任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律责任。
2.4.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2)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3)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4)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4.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5)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构成虚开专用发票罪。
(6)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构成非法制造专用发票罪或出售非法制造的专用发票罪。
(7)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发票。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发票的,依照《刑法》关于盗窃罪的规定处罚。
2.4.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8)税务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决定》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与犯罪分子相勾结,实施《决定》规定的犯罪的;明知是虚开的发票,予以退税或者抵扣税款的;明知犯罪分子实施《决定》规定的犯罪,而提供其他帮助的。
(9)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10)单位犯《决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4.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11)有《决定》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一款、第六条规定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5 000元以下罚款。
(12)对追缴犯《决定》规定之罪的犯罪分子的非法抵扣和骗取的税款,由税务机关上交国库,其他的违法所得和供犯罪使用的财物一律没收。
2.4.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例题2-4】高某等人以投资建厂为名,先后在某县注册成立6家皮包公司,骗取一般纳税人资格,采取制造假账等手段为20多家出口代理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抵扣税款,并从中牟取5%的好处费。到案发时,高某等人共虚开增值税发票1亿元,收取好处费1 000多万元。请问应当怎样处罚高某等人
解析:《发票管理办法》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高某等人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税收征管秩序,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巨大,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2.4.4增值税电子发票的推广和使用
1.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满足纳税人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需求,自2015年12月1日起税务总局推行了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电子发票的开具
纳税人应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在线使用新系统开具发票。新系统可自动上传已开具的发票明细数据。
2.4.4增值税电子发票的推广和使用
3.增值税电子发票的推广
从2016年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他开具电子发票的系统同时停止使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内的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2.5税务行政许可
2.5.1税务行政许可概述
税务行政许可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税务活动的行为。
税务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征:
(1)是依申请的行为,税务机关不因纳税人从事某项活动而主动批准,必须先有申请才有许可,这与税务机关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如主动对纳税人进行纳税检查有区别。
(2)是一种经依法审查的行为。
(3)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并以正式的文书、格式、日期等形式予以批准。
2.5.2税务行政许可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保留了以下六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
(1)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2)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3)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4)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5)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6)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2.5.3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需要取得税务行政许可的,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税务机关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期限内,直接向具有行政许可权的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和规定的申请材料。
税务机关收到申请后,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中的收件人处签名并注明收件日期。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不得拒绝受理。代理人办理受托事项时,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证明。
具备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和网上办理平台等方式提出申请。
本章小结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开业、变更、歇业以及生产、经营等活动情况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入税务机关监督管理的一项证明。税务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和停业、复业登记。
账簿和凭证是纳税人进行会计核算的基础和核心,是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的前提。税务机关要加强账簿和凭证管理,对纳税人账簿和凭证的设置、使用、保管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界定纳税人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税款报告,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处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本章小结
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业发票三种。发票管理是对发票印制、领购、开具、保管、缴销全过程进行组织、协调、控制和监督等各项活动。
税务行政许可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税务活动的行为。
关键术语
税务登记
账簿
凭证
纳税申报
延期纳税申报
发票管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
思考题
1?哪些纳税人需要办理设立登记
2?账簿设置和保管的要求有哪些
3?办理延期纳税申报,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4?发票分为哪几类 一般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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