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纳税基础 课件(共75张PPT)- 《智能纳税管理》同步教学(东北财大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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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纳税基础 课件(共75张PPT)- 《智能纳税管理》同步教学(东北财大社)

资源简介

(共75张PPT)
什么是税收
税收基础知识 企业纳税基础
学习内容
税务机构
税收分类
税收内涵
01
02
03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形式。
税收的概念
征收主体
征税目的
政府
履行公共职能
征税本质
征税保障
取得财政收入
法律
税收的特征
税收的三个特征是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强制性决定了征收的无偿性,同时强制性和无偿性又决定了税收的固定性。
强制性
无偿性
固定性
国家凭借公共权力以法律、法令形式对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规范,依据法律进行征税。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所有纳税义务人都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强制性
税收的特征
是指国家取得税收时不支付对价给纳税人。
从外在征收程序上看,国家征税时不支付任何报酬给纳税人。
从内在经济实质上看,税收是对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成本的补偿。
税收是整体有偿,而不是个别有偿。
无偿性
税收的特征
是指税收是一种普遍的、经常性的收入形式,是按照法律事先规定的标准连续征收和缴纳的。
在内容上,税收具有一定的制度性与普遍认可的原则。
在形式上,税法体系是统一、完整、严密的。
在确定方式上,税收是法定机构按法定程序与标准制定、颁布和实施的。
固定性
税收的特征
按计税依据分类
按征税对象的性质分类
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
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类
分类依据
所得税类
财产税类
资源税类
流转税类
特定目的行为税类
以某种特定目的和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如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
以所得额为征税对象,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以各类财产为征税对象,如房产税、车船税、契税
以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为征税对象,如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如增值税、消费税、关税
按征税对象的性质分类
间接税
直接税
价外税
价内税
纳税人=负税人
税负不能发生转嫁,如各种所得税、财产税
纳税人≠负税人
通过提高商品价格等手段,将税款转嫁给他人,如增值税、消费税
商品价格=成本+利润+税金
如消费税
商品价格=成本+利润
如增值税、关税
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类
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
从价税
复合税
从量税
指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依据,按照一定的百分比税率计征的一种税。
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指既按价格计税,又按数量计税的一种税。
如消费税中的卷烟、白酒。
指以征税对象的质量、体积、容积、数量为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如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
按计税依据分类
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2018年6月15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把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
1
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2
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3





税收内涵
税收分类
税务机构
概念(目的、主体、保障、本质)
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征税对象(流转税类、资源税类、财产税类、所得税类、特定行为目的税类)
计税依据(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
税收与价格关系(价内税、价外税)
税负转嫁(直接税、间接税)
纳税实务
税制要素
税收基础知识 企业纳税基础
学习内容
税率
征税对象
纳税义务人
01
02
03
违章处理
减免与加征
纳税环节、纳税期限、
纳税地点
04
05
06
税收制度要素包括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与加征、违章处理等。其中,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是税法的三个基本要素。
税收制度要素
纳税义务人
简称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任何税种都有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
负税人
扣缴义务人
负税人是指最后负担税款的人。
税负不能转嫁,纳税人=负税人
税负可以转嫁,纳税人≠负税人
代为扣缴税款的人,既非纳税人,也非负税人。
指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如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个体户、有应税收入或有应税财产的个人。
法人是自然人对应的称呼,是社会组织在法律意义上的人格化。根据现行规定,在我国法人分为四种: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自然人
纳税义务人
从法律角度划分,主要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两种。
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
法人
计税依据
税目
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计算应纳税额的数量标志。
征税对象具体化。包括列举性税目和概括性税目。
也叫课税对象,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即对什么征税。
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
征税对象
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它体现征税的深度。
税率
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
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比例税率包括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及幅度比例税率。
按照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税额,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如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定额税率包括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分类分级定额税率、幅度定额税率。
税率 我国现行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
超率累进
税率
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数额越小税率越低。如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该项综合所得。
以征税对象的某种比率为累进依据,按超额累进方式计算应纳税额的税率。如土地增值税。
税率 我国现行税率
税率 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
【案例】给定一个累进税率表,假定甲、乙、丙三人的征税对象数额分别为甲1500元、乙1501元、丙5000元。分别按照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税额。
级数 课税对象级距 税率
1 1500元以下(含) 3%
2 1500-4500元(含) 10%
3 4500-9000元(含) 20%
税率 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
【案例】给定一个累进税率表,假定甲、乙、丙三人的征税对象数额分别为甲1500元、乙1501元、丙5000元。分别按照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税额。
纳税人 征税对象数额 应纳税额(元)
全额累进 超额累进
甲 1500 1500×3%=45 1500×3%=45
乙 1501 1501×10%=150.1 1500×3%+1×10%=45.1
丙 5000 5000×20%=1000 1500×3%+(4500-1500)×10%+(5000-4500)×20%=445
税率 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
【案例】给定一个累进税率表,假定甲、乙、丙三人的征税对象数额分别为甲1500元、乙1501元、丙5000元。分别按照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税额。
项目 全额累进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
税负 税负重 税负轻
临界点 税负增加超过所得额增加 税负增加未超过所得额增加
计算 计算简便 计算复杂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它是税收强制性、固定性在时间上的体现。例如,企业所得税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指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最后时间限制。
纳税期限
税制要素
纳税环节
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分为全部流转环节征税(多次课税)和特定流转环节征税(一次课税)。
纳税地点
指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地点。
规定纳税地点,既有利于税务机关实施税源控管,防止税收流失,又便利纳税人缴纳税款。
税率式减免
税基式减免
税额式减免
直接降低税率,适用于对行业、产品等“线”上的减免,例如一般税率下的低税率、零税率等规定。
直接缩小计税依据,适用范围十分广泛,例如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跨期结转等规定。
直接减少应纳税额,适用于解决“点”上的个别问题,例如减半征收、减征30%等规定。
减免与加征 税收减免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起征点
免征额
征税对象数额没有达到规定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全额征税。
对征税对象中的一部分给予减免,只就减除后的剩余部分征税。
减免与加征 税收减免
税基式减免
思考: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稿酬所得该项综合所得扣除5000元,5000是起征点还是免征额?
加成征收
附加征收
是根据税制规定的税率征税之后,再以应纳税额为依据加征一定成数和税额。加征一成就是在原税率(税额)上加征10%,加征二成就是在原税率(税额)上加征20%,以此类推。
是地方政府在正税(按国家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的税款)之外附加征收的、列入地方预算外收入的一种税款。税收附加由地方财政单独管理并按规定的范围使用,不得自行变更。
减免与加征 税收加征
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违章行为通常包括偷税、抗税、欠税、骗税和违反税收征管法等。
违章处理
对违章行为的处理措施,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批评教育、强行扣款、征收滞纳金、处以税务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等。




纳税义务人
征税对象
税收减免(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税额式减免)
纳税期限
违章处理
减免与加征
纳税环节
纳税地点
税率
自然人
法人
比例税率
累进税率
定额税率
税收加征(加成征收、附加征收)
违章行为
处罚措施
一次课税
多次课税
纳税实务
企业涉税事项
企业纳税基础
学习内容
纳税申报
设置与管理
涉税账簿
税务登记
01
02
03
缴纳税款
04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
税务登记概念
变更登记
开业登记
复业登记
停业登记
外出经营
活动登记
注销登记
税务登记范围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未从事生产经营但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需办理税务登记
可不办理税务登记
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
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的纳税人
国家机关、个人、流动性农村小商贩
自2016年10月起,全国范围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五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
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
登记制度改革
五证合一:
工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
社保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统计部门核发的“统计登记证”
设立企业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登记信息由企业登记机关发送给税务机关,纳税人无须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并在第一次办理税务事项时将涉税相关信息在税务部门进行补充登记。
后续涉税事项:
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发票领用
新设企业
税务登记办理
“一照一码”企业办理变更登记,除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变更由税务机关提出变更申请以外,其他变更信息由企业向税务机关统一采集。
所需资料:
《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纳税人信息变更的有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变更企业
税务登记办理
“一照一码”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清税申报,填报《清税申报表》。
企业提出清税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核对企业清缴税款、缴销发票等情况
由受理税务机关出具《清税证明》
企业持《清税证明》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注销企业
税务登记办理
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均应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
税务登记办理
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年应税销售额未达标纳税人(500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及新开业纳税人,可以选择进行一般纳税人登记。
非企业性单位、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年应税销售额未达标纳税人,符合条件可选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可随时到税务机关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新开业纳税人应在取得“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后,到税务机关完成信息确认之日起30日内进行一般纳税人登记。
“年度应税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规定标准的纳税人,应在第12个月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一般纳税人登记。
税务登记办理
备案会计制度
备案
银行账号
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设置与管理涉税账簿
编制税务报表
登记涉税业务账簿
编制
涉税业务会计凭证
账簿管理
纳税人月末根据凭证、账簿、财务报表的相关数据编制纳税申报表。
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总账,月末结账、对账,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指记载有关涉税业务发生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具有法律效力,并据以登记账簿的书面证明文件,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设置与管理涉税账簿
按规定享受减免税的单位和个人
依法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申报对象
注意:免税、无收入的,也需纳税申报。
税种、税目
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
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
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
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纳税申报内容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款项报告表
随纳税申报表附报的财务报表和有关纳税资料
邮寄申报
直接申报
数据电文申报
简易申报
纳税申报方式
纳税申报期限
以1日、3日、5日、10日和15日为一个纳税间隔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并结算上月应纳税款;
以1个月和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须在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结算应纳税款。
按期申报
按次纳税
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按次纳税的期限一般在应税行为发生后的7日内申报,并将应纳税款缴纳入库。
如果以1年为一个纳税期的,应该在年度内按期预缴,终了后5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税款缴纳
方式
现金缴税
支票缴税
转账缴税
01
02
03
支付宝等移动
支付手段缴税
税银一体化缴税
信用卡缴税
04
05
06
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国家政策调整),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延期纳税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退还
追征
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款项,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回,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涉及从国库退还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税务机关责任造成,可以在3年内应要求补缴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因造成,税务机关可以在3年内追征税款、滞纳金;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抗税,偷税的未缴或者少缴税款或者骗取税款,无限期征收。
税款退还、追征
税收保全措施
税收强制
执行措施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
税务登记
概念
税收保全、税收强制
执行措施
税款退还、追征
延期纳税
税款缴纳方式
范围
登记制度
税务登记办理
新设企业
变更企业
注销企业
备案会计制度和银行账号
纳税申报
内容
对象
方式
期限
缴纳税款
账簿管理
编制涉税业务会计凭证
登记涉税业务账簿
编制税务报表
设置与管理
涉税账簿
企业涉税事项
发票的管理和使用
企业纳税基础
纳税实务
学习内容
发票的开具
发票的领购
发票的认知
01
02
03
发票的保管
04
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过程中,所提供给对方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发票的定义
发票的种类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景区门票
过路过桥费发票
定额发票
客运发票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国税机关发放的卷式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专用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时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专用发票。
增值税
专用发票
发票的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联
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
抵扣联
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
记账联
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此外,增值税发票还应包括购销双方的经营地址、电话、税务登记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税率、税额等内容。
发票的名称、发票监制章、字轨号码、发票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商品名称及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发票的基本内容
(一)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后可以申请领购发票。
(二)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发生临时经营业务需要使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凭单位介绍信和其他有效证件,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三)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发票的领购
发票领购的对象
发票的领购
发票领购的手续
专用发票的领购范围
不得领购开具
专用发票的情形
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金税盘、经办人身份证明、作废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发票的领购
专用发票的领购范围
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未改正的: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
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未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具体规定开具专用发票
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不得领购开具
专用发票的情形
发票
必须独立使用
不得扩大
使用范围
和超限额填开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
禁止倒买倒卖发票。
用票单位和个人填开发票,不得超越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不得自行扩大发票的使用范围。
发票只能在票面限额规定的范围内填开,超限额填开一律无效。
发票的开具
发票的开具要求
保证
开具发票的
真实、完整
仅限于
领购单位和个人
在本省、自治区、
直辖市范围
开具
必须如实开具,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禁止携带、邮寄或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发票的开具
发票的开具要求
发票的开具
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02
01
03
05
04
向消费者个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销售旧货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
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发票的开具
虚开发票行为的界定
虚开发票行为
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违法所得没收
发票的开具
税务行政处罚方式及幅度
虚开发票行为
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遇发票遗失、被盗,或者遇水、火等灾害后造成损毁等情况,应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其中遗失发票除应当于发现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外,还须在有刊号的报纸登报声明作废。
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方可销毁。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和擅自损毁。
发票的保管
发票的认知
发票的定义
发票的种类
发票的基本内容
发票领购的对象
发票的开具
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发票的开具要求
虚开发票行为
发票的保管
发票领购的手续
专用发票的领购范围
发票的领购
发票的管理和使用
年限
遗失、被盗、毁损
纳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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