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增值税纳税申报 课件(共16张PPT)- 《智能纳税管理》同步教学(东北财大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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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增值税纳税申报 课件(共16张PPT)- 《智能纳税管理》同步教学(东北财大社)

资源简介

(共16张PPT)
增值税纳税申报
增值税纳税实务
学习内容
纳税地点
纳税期限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01
02
03
纳税申报
04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对象 销售方式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销售货物 直接收款 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赊销和分期收款 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对象 销售方式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销售货物 预收货款 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 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货物移送的当天(除代销和委托代销)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对象 销售方式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销售劳务 销售劳务 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 报关进口的当天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 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 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
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不包括保险公司),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二、纳税期限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
纳税人以其他期限纳税的
纳税人进口货物
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三、纳税地点
类型 具体情况 纳税地点
固定业户 一般情况 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 各自所在地;经批准,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
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 向机构所在地报告并纳税→未报告,向销售地或发生地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机构所在地补征
三、纳税地点
类型 具体情况 纳税地点
非固定业户 销售货物或者劳务 销售地或发生地→未申报纳税,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补征
进口 报关地海关
扣缴义务人 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 (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四、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主要报表
附表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附表(二) 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附表(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附表(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附表(五)附加税费情况表
四、纳税申报
1、登录网上税务局
纳税申报主要流程
四、纳税申报
2、点击申报纳税
四、纳税申报
3、进入常规申报,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四、纳税申报
4、根据提示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和税款扣缴工作
纳税期限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销售货物
销售劳务
进口货物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地点
固定业户
非固定业户
进口
扣缴义务人
纳税申报
主要报表
主要流程
增值税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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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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