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素养目标】4.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课件(共37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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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素养目标】4.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课件(共37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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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7张PPT)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4.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2024.02
课标要求: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政治认同: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认同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性。
科学精神:结合具体案例理解侵权责任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情形,明确民事权利的界限。
法治意识:正确处理情、理、法的关系,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公共参与:在生活中正确处理复杂的利益关系,用法律的手段处理各种纠纷,为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
课标要求及核心素养
本节学习要点
1.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充分理解)
3.诉讼时效具体为多久?
4.★★★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是什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5. ★★★侵权责任特殊规定(什么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什么是无过错侵权责任?——常见情况会对判断)
6.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有什么意义?
说一说:案例中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是什么?
小壮和小杰是高一同班同学。在观看学校运动会比赛时,小壮跑过来,从身后抱住小杰打闹玩耍,将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小壮赶紧和老师一起将小杰送到医院,经诊断,小杰右腿骨折。小杰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在医保之外还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1万余元。
(1)①小壮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由于小壮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由监护人小壮的父母承担侵权责任。
②学校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为小杰人身受到伤害的事情发生在学校运动会期间,学校对学生存在管理上的疏漏。所以学校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2)依据民法典第1179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P7)
探究与分享一
1、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⑴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无救济则无权利——前言
案例中小壮与小杰在校期间打闹玩耍,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花费了医疗费、护理费等一万余元。小壮的父母和学校都要承担侵权责任,请问案例中法律保护了谁的权益,行为人指的是谁?
(1)保护了小杰的权益;
(2)行为人:小壮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惩罚性赔偿:
是指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
(1)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2)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3)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注意: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承担方式
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正在进行或继续状态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财物受到侵害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财物受到侵害,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比如:甲将自己的车放在乙家车库,阻碍了乙,乙可以要求排除妨碍,将车开走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 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 阳台上的花盆等
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该财产仍存在 一般适用于财产所有权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 主要适应于财产损害的场合
赔偿损失 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适应损害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情形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肖像权)。 (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主要适应于损害人身权益的情形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承担方式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
侵权内容
导致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
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
损害他人财物的
【特别提醒】民事权利侵权形式不同,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也不同
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产生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 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
行为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责任构成要件 有损害事实(前提条件)主观过错、因果联系。 合同当事人违约。
免责条件 只能法定免责 法定免责、约定免责
承担责任的方式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可主张精神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一般不支持精神赔偿。
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不限于侵权责任,还可能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既侵权又违约,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选其一)
区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案例分析:
姚某在商场经商家同意试戴一只翡翠手镯,并问价。商家报价8万(实际进货价4万元,市价5万元),姚某认为价格太高,表示不买,并急忙取下试戴上的手镯,不慎将手镯摔断。
①姚某应承担的侵权责任还是违约责任?为什么?
应承担侵权责任。
姚某已表示不买,未与商家形成买卖合同,因此不存在违约;她不慎摔断了手镯,侵害了商家的财产权,理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姚某须以哪些方式承担责任?如要赔偿损失,该赔多少?
赔偿损失,5万元。
民法1184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1)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要求:
①权利人在实现自己的权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的过程中,要注意诉讼时效。
②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3.诉讼时效
注意事项:①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而不是从有侵权行为时开始起算。
②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可能丧失胜诉权。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③除了通过诉讼维权外,还可以通过其他手段维权。
2018年5月1日,甲借给乙10000元钱,约定1年后还款,后因乙失业,生活拮据,甲并没有向乙提出还款的要求。2022年6月,甲结婚需要用钱,便向乙索要欠款,乙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还款。甲决定向法院起诉乙。
你觉得甲还能通过法院要回钱吗?
分析:
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022年6月,甲已过诉讼时效期(明确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期满之日起算)。
但甲仍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可能会丧失胜诉的权利,法院不再通过强制方式进行保护。
仍然可由当事人自己负责讨要债务或者主张权利。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2019年5月1日,邻居王某向小明的爸爸借了20000元。王某出具了一张借条,但上面未写明还款日期。此后,王某一直没有还钱,而小明的爸爸碍于情面也没有催讨。2022年6月,小明从法律条文上看到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想起这件事来,觉得这笔借款可能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期间。小明的爸爸也很着急。
小明的爸爸要求还款的权利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请说明理由。
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理由:我国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小明的爸爸要求还款的权利属于民事权利,故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法律规定,借款的还款期限有约定的,从约定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也即从权利人第一次向义务人主张权利,义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算起。本案中,小明爸爸尚未催讨借款,即还没有开始主张权利,所以诉讼时效还不能开始计算,因此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过了就可以不还钱吗
1、诉讼时效过了并不代表债务人不需要还款,而是代表债务人对债权人的主张有辩护权,而是否要还款,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解惑答疑
参考答案:
老李不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①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在本案中老李饲养的驴因受惊将小车踢了一个大坑,老李作为驴的饲养人应该承担相应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法律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犯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责。案件中老李的驴是因为被旁边商店老板的斗牛犬咬伤后才踢坏小车所致,商店老板作为斗牛犬的饲养人,应当承担第三人的赔偿责任。
③此外,还应考虑小汽车在此处停放是否也存在过错,是否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存在这些情节,可以据此减轻行为人老李的责任。
老李赶着驴车进城卖自家种的西瓜。正当他忙着做生意时,旁边商店老板的一条斗牛犬跑过来,把驴咬伤了。驴受惊猛扬后蹄,将路边停着的一辆豪车踢了一个大坑。车主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修车需花费10万元。有人认为老李应负全责,老李认为这样不公平。你认为老李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为什么?
探究与分享二
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过错侵权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过错侵权责任(一般规定) 含义
构成要件 客观
主观
必备要件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有损害的事实
(损害是发生侵权责任的前提);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有主观过错
(故意或者过失,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有因果关系
(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即谁主张谁举证)
故意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的
过失 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
注意:过错侵权,受害人需要举证。
某中学的初中生小杰和小涛因琐事发生争吵,在打斗过程中,小杰故意踢中小涛的腹部,致其脾脏破裂,住院治疗。小涛的父母对小杰的父母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医疗费用10万元。
小杰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请以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加以分析。
(1)小杰的行为构成侵权。
(2)小杰行为侵权的构成要件分析:
①有侵权行为并造成一定损害:小杰和小涛在打斗过程中,小杰踢中小涛的腹部,致其脾脏破裂。
②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小杰故意踢中小涛腹部。
③小杰的行为与脾脏破裂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案例分析:
(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例如,动物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2、侵权责任的特殊规定
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
————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责任理解: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
如果自证成功,则不需承担责任
【知识拓展】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蒋某因公出差到某市一家旅馆住宿,夜晚在房间休息时,天花板上的吊灯突然脱落,正好砸到蒋某身上,致使蒋某身上多处受伤,为此,蒋某花去医疗费20930元。于是,蒋某要求旅馆赔偿损失,但旅馆老板不同意,理由是吊灯属子某装修队安装的,旅馆本身没有过错。
蒋某又只得去找某装修队,但该装修队认为,吊灯脱落是由于吊灯经多年使用螺丝磨损严重造成的,装修队不承担责任。两家相互推诿,蒋某于是诉至人民法院。
(1)本案属于承担侵权责任的哪一种情形 (2)本案中侵权的责任如何认定
分析:
(1) 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2)在本案中,旅馆作为吊灯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对于吊灯脱落致人损害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旅馆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蒋某的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能够证明这一损害结果是由装修队造成的,举证责任在于旅馆方。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应由旅馆首先负责赔偿,然后再向真正过错方——装修队追偿。
案例分析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2)无过错侵权责任(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例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责任理解:
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无论如何都是你的错
【知识拓展】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在道路上倾倒、堆放、遗散妨碍通行物的,行为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两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一千两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拓展:是不是只要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其饲养人、管理人就一定要承担无过错责任呢?
一般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构成条件 同时具备过错、损害行为;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过错推定:法律直接推定侵权人存在过错由其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
无过错侵权责任:不需要以过错要件为要件
【知识整合】全面理解侵权责任
个人角度: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社会角度: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③ 社会角度: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作用)
参考答案:
①在本案中,吴某劝阻行为未超过必要限度,属于正当劝阻行为。吴某没有侵害方某生命健康的故意或过失,其劝阻行为本身不会造成方某死亡的结果,吴某的劝阻和方某的猝死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吴某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法院的最终判决体现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等民法基本原则,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促进文明、卫生城市建设,鼓励公民积极同不良风气及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方某因在小区电梯内吸烟,被身为医生的邻居吴某好言劝阻,二人发生语言争执。方某出电梯后猝死,方某之妻袁某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吴某赔偿40余万元。法院审理认为,劝阻电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鼓励。吴某的行为方式平和、并无不当,与老人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故判决驳回一审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
结合法律知识和生活常识,谈谈你对此案判决的看法。
探究与分享三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原则)
无过错侵权责任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
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1.一般侵权责任(一般过错责任原则)
2.特殊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课堂小结
1. 甲在某饭店吃饭,邻座乙、丙因喝酒吵架,继而动手打架。乙用酒瓶向丙砸去,丙躲闪,甲头部被砸伤。本案中乙应该对甲承担的侵权责任有( )
①赔偿损失②恢复名誉③赔礼道歉④恢复原状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针对性练习
C
2.周某在郑某的Z汽贸公司以22.5万元购买了标价为25万元的一辆奥迪二手车,购买不久出现故障,周某送车维修时,被告知该车属于泡水车,遂找到郑某就交易时未告知实情讨要说法。本案中( )
①标价25万元是Z公司出售奥迪二手车发出的要约
②Z公司售卖泡水车,与周某的汽车买卖合同不成立
③因郑某欺诈,周某与Z公司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
④周某可要求郑某就违约行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3. 张某因工作中一批货物受损,与孙某产生矛盾。张某就在微信朋友圈辱骂孙某,并附上了孙某的个体登记信息等。张某的不当言行在孙某从事的行业内流传开来,给孙某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他的经营。据此,判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侵犯了孙某的名誉权
②张某与孙某之间的法律关系客体是行为
③张某侵犯了孙某的荣誉权
④张某应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4.2012年9月1日,甲借给乙10000元,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2013年9月5日因甲急需用钱,就要求乙还款。但乙一直未还款,甲也未再向乙催要。2016年11月1日甲重新向乙索要借款,乙仍未还款,甲向法院起诉。你认为法院的判决会是
①驳回甲的诉讼请求不予受理
②不支持甲要求乙还款的主张
③受理甲的起诉但不能追究乙还款责任
④受理甲的起诉并判决乙及时归还借款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D
5.法律规定了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下列适用过错推定侵权的有( )
①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②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③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④生产者生产的产品致人损害的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6.王女士乘坐公交车去上班,车价2元,车至半路,该司机突然紧急刹车,导致王女士失去平衡摔倒,腿骨骨折,花去治疗费用2万元。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①司机不是故意刹车,在主观上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 
②公交公司认可侵权,但拒绝王女士同时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要求 
③紧急刹车与王女士的损害有因果关系,公交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公交公司没有全面履行合同,王女士可以选择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D
7.张女士在小区楼下被高空抛下的砖头砸伤头部颅骨。虽然警方未能找到肇事方,但实地勘察后,根据砖头抛下的轨迹确定系该居民楼203-603住户所为。据此,张女士诉至法院,要求203-603五家住户赔偿自己所受的经济损失1万元以及精神损害8000元。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有( )
①203-603住户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本起伤害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住户无论有无过错均应赔偿
③本起伤害属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法院理应支持张女士诉求
④本起伤害不能确定侵权责任人,故法院不应支持张女士的诉求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8.2022年5月,一场龙卷风将W公园门前的5棵大树连根拔起,砸伤避风的路人何某,何某治伤花费2万多元。事后,何某及其家属找W公园管理处索赔,但管理处以天气原因属不可抗力为由,拒绝赔偿。下列对该事件中的侵权责任分析正确的是( )
①适用于过错推定原则,公园管理处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适用于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公园管理处是否有错都应承担何某的全部医疗费用
③何某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大风带来的风险有判断能力,也需承担一定的责任
④本案是不可抗力导致何某的人身权利受到侵害,不存在侵权方,何某需自己承担医疗费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9.(2023海南高考真题)小赵跑步时撞倒老张,两人关于责任承担产生争执。根据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①小赵主观上存在故意
②老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
③老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④小赵的行为和老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10.(2023重庆,15,3分)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法治意识,尊重法律规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甲遗弃的宠物狗咬伤行人,行人有权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②乙从家中抛掷酒瓶后砸伤行人,行人有权要求乙承担赔偿责任
③丙无视警示攀爬景区雕塑时摔伤,并有权要求景区经营者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④丁边看手机边走路,撞上某单位门口合法安装的防护栏而受伤,丁有权要求该单位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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