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30张PPT)了解出口类保函、进口类保函的组成及主要内容第六章 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学习目标知识点了解银行保函的基本内容及种类理解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的含义与性质掌握银行保函的当事人及其权利与义务,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异同点第六章 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能力点了解各类保函和备用信用证的具体用法会用本章知识在国际结算中选择、结合应用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的形式,来防范控制风险。知道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的定义、及其作用学习目标第六章 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引 言×年6月,国内某省A公司与国外B公司签订补偿贸易进出口合同,由A公司从B公司引进全套生产设备和技术,A公司以该套设备生产的产品返销给B公司,用以支付引进设备的全部价款和利息,每半年支付1次,5年内付清。1. A公司怎么让B公司相信自己有足够的资金在5年内偿付其所引进的设备款?2. B公司又用什么方式向A公司保证所引进的设备能够形成足够的生产能力,所生产的成品回销,以获得足够的资金来抵付设备引进款呢?3. 双方的交易怎样顺利进行?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简称为L/G),是一个第三者即担保人应交易或合约关系中的一方即申请人(或称委托人)的要求,向另一方即受益人出具的书面保证文件,以自身的信用向受益人保证,只要他履行了合约中规定的责任义务,就可获得相应的款项,或保证申请人履行合约中规定的责任义务,若其违约,受益人即可获得赔偿。因此保函必须具有一定金额、一定期限以及担保行承担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的承诺。第六章第一节一、银行保函的概念银行保函的概念、性质和基本内容第六章第一节一、银行保函的概念1考题思请学生举出实际运用中,可以开立银行保函来防范风险的情况。第六章第一节(一)银行保函的性质二、银行保函的性质和作用独立性保函独立性保函(Independent Guarantee)是根据基础合同开出的,但不依附于基础合同而存在的具有独立法律效力的担保文件。银行在独立性保函中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即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行就必须付款,而不管委托人是否同意付款,也无须调查合同履行的事实。第六章第一节二、银行保函的性质和作用从属性保函从属性保函(Accessory Guarantee)是基础业务合同的一个附属性契约,其法律效力随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在从属性保函下,银行承担第二性的付款责任,即担保行的偿付责任从属于或依赖于委托人在基础业务合同下的责任义务。委托人违约时,担保行才负责赔偿。第六章第一节2考题思在实务中,委托人与受益人更愿意接受申请开立哪一种性质的保函?二、银行保函的性质和作用1. 作为合同价款支付的保证作用2. 作为合同违约时,对受害方补偿的工具或对违约方的惩罚手段第六章第一节(二)银行保函的作用二、银行保函的性质和作用15432基本合约担保金额、货币名称基本栏目减额条款付款条件第六章第一节三、银行保函的基本内容第六章第一节三、银行保函的基本内容基本栏目1.保函的编号及开立日期。2.保函当事人包括申请人、受益人、担保行、通知行的名称和详细地址。3.保函的种类,如注明是投标保函或履约保函等。4.保函的有效期,包括生效日期和失效日期。第六章第一节三、银行保函的基本内容基本合约保函所依据的交易合同、标书或协议等,作为判断交易双方是否违约的依据。担保金额、货币名称担保金额是指担保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可以用具体金额表示,也可以用有关合同金额的百分率表示。第六章第一节三、银行保函的基本内容付款条件也称索偿条件,表明担保行负责在什么条件下,凭受益人提供何种单据、证明向受益人付款。减额条款在承包保函中常见减额条款,即建筑工程到某一阶段可自动减额,保函中应规定凭以减额的单据。3考题思为什么在实务中的索偿条件大多是见索即付?第六章第二节第二节 保函的主要当事人及其权责关系一、保函的主要当事人及其权利与责任6.保兑行(Confirming Bank)5.转开行(Reissuing Bank)4.通知行(Advising Bank)3.担保人(Guarantor)1.申请人(Applicant)2.受益人(Beneficiary)7.反担保人(Counter-Guarantor)第六章第二节一、保函的主要当事人及其权利与责任(一)申请人(Applicant)也称委托人(Principal)向银行提出申请,要求出具保函的一方,也是与受益人订立货物买卖、劳务合作、资金借贷或其他商务合同的执行人和债务人。其主要责任:履行合同项下的有关义务;在担保行向受益人做出赔付后,偿还担保行所作赔付;负担保函项下的费用及利息。第六章第二节一、保函的主要当事人及其权利与责任(二)受益人(Beneficiary)受益人是与申请人订立合同的当事人。责任履行其在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权力索赔条件具备时,有权向担保行索取款项。第六章第二节一、保函的主要当事人及其权利与责任(三)担保人(Guarantor)也叫保证人,是根据申请人要求开立保函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责任按照申请书开出保函;按保函承诺的条件对受益人偿付。权力有权向申请人或反担保人索偿。第六章第二节一、保函的主要当事人及其权利与责任(四)通知行(Advising Bank)也称转递行(Transmitting Bank),受担保人的委托,将保函通知或转递给受益人的银行。责任确认保函的真实性权力有权收取转递手续费第六章第二节一、保函的主要当事人及其权利与责任(五)转开行(Reissuing Bank)是凭反担保函中担保人的指示,向受益人开出保函的受益人所在地银行。责任承担起担保人的责任义务权力有权拒绝担保人要其转开保函的要求,但应及时通知担保人;赔付后,有权凭反担保函向反担保人索偿。第六章第二节一、保函的主要当事人及其权利与责任(六)保兑行(Confirming Bank)保兑行是根据担保人的要求,对保函加具保兑的银行,或称第二担保人,一般为受益人所在地的大银行。责任与担保人同责。权力赔付后,有权向担保行索偿。第六章第二节一、保函的主要当事人及其权利与责任(七)反担保人(Counter-Guarantor)反担保是指由反担保人应申请人的要求向担保人开立书面反担保文件,承诺当担保人在申请人违约后作出赔偿,且申请人不能向担保人提供补偿时,由反担保人提供补偿,并赔偿担保人的一切损失。责任与担保人同责。权力赔付后,有权向申请人索偿。赔付后,有权向担保行索偿。案例讨论:6-1试问:1. 转开保函的担保行乙银行向反担保行丙银行提出的索赔要求合理吗?2. 本案例给保函申请人甲公司和反担保行丙银行带来什么样的启示?第六章第二节一、保函的主要当事人及其权利与责任参考教材P218分析转开保函的担保行乙银行向反担保行丙银行提出的索赔要求明显无理。因为:①保函已于2005年5月10日到期;②申请人甲公司已经履行了合约义务;③在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A进口商未能提交符合要求的索赔单据。所以保函受益人无权得到赔付。第二节第六章一、保函的主要当事人及其权利与责任启示转开保函涉及的当事人比较复杂,申请人甲和反担保行丙银行必须仔细调查了解受益人和转开行乙银行的资信状况,以免其相互包庇提出无理索赔。在委托转开行乙银行开立保函时,必须小心谨慎,特别是对保函的有效期和索赔条件做出明确指示。在发生无理索赔时,应该据理力争,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二节第六章一、保函的主要当事人及其权利与责任第六章第二节二、银行保函的业务流程及各当事人间的关系申请人担保人保税行通知行/转开行⑦③①②④⑤⑥受益人反担保人⑨⑤⑥④图6 - 1 银行保函的业务流程及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图6-1所示保函的业务流程包含了银行保函业务的各种可能。然而,在实际业务中,情况并没有如此复杂。第六章第二节二、银行保函的业务流程及各当事人间的关系图6-2 直接保函流程图例如,我们以直开保函的业务流程,如图6-2所示:⑦③②④⑤⑥申请人担保行通知行受益人①1.《合同保证统一规则》(简称URCG325)2.《见索即偿保函统一规则》(简称URDG458)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及《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和《境内机构对外提供外汇担保管理办法》第二节第六章三、有关保函的国际惯例请问:1.本案例中,甲银行作为担保行在受益人发出保函项下的索偿通知时,应该如何处理索偿?2.本案例给予受益人什么样的启示?第六章第二节案例讨论6-2三、有关保函的国际惯例参考教材P220分析1甲银行作为担保行在受益人发出保函项下的索偿通知时,应该审核是否在保函有效期内、所提交的单据和证明是否符合保函索偿条件。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甲银行作为见索即付保函的第一性付款人,就必须在合理时间内做出赔付。而本案例中甲银行的行为是不顾自身的信用受损,片面维护本国申请人丙公司的不当利益,最终将会自食其果。第二节第六章三、有关保函的国际惯例分析2本案例给予受益人的启示在于:①保函本身的真实性、有效性直接影响到受益人的权益,因此接受保函时须仔细审核,尤其是索偿条件;②担保行的资信情况应有所了解,最好是资信较高的银行或知名大银行, 从而切实保障自身的权益。第二节第六章三、有关保函的国际惯例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