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增值税税收筹划 课件(共88张PPT)- 《税收筹划(第八版)》同步教学(人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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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增值税税收筹划 课件(共88张PPT)- 《税收筹划(第八版)》同步教学(人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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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8张PPT)
29 二月 2024
第3章 增值税纳税筹划
29 二月 2024
第3章 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增值税的
税收筹划
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增值税出口退税税收筹划
增值税税率的
税收筹划
增值税计税依据额的税收筹划
增值税减免税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增值税的税收筹划主要围绕下列内容进行: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额的税收筹划;
(三)增值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五)增值税出口退税税收筹划;
(四)增值税减免税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发生应税交易(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且销售额达到起征点(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税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由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制度不同,增值税的纳税人又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不同的纳税人,计税方法和征管要求也不同。这两类纳税人的划分标准为:一是定量标准——经营规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二是定性标准——纳税人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1.政策依据
29 二月 2024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由于不同类别纳税人的税率和征收方法不同,产生了进行纳税人筹划的空间。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在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之间做出选择。针对两类纳税人,增值税法分别规定了两类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来说,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即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税法允许一般纳税人选择适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简易计税方法,即该应税交易增值税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税率和计税方法是不同的。那么,在销售收入相同的情况下,究竟是一般纳税人比小规模纳税人多纳税,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比一般纳税人多纳税呢 这里有两个关键因素:增值率和抵扣率,即纳税人销售应税货物或服务的附加值增长率和应税销售额中购进货物、服务金额所占比率。
2.筹划思路
29 二月 2024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从上述税法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在销售额既定的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款即已确定。但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款还需依据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而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越大,应纳税款越少;反之,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越小,应纳税款越多。或者说,其增值率越高,应纳税款越多。在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税负比较时,增值率就是一个关键因素。在一个特定的增值率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款数额相同,我们把这个特定的增值率称为“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当增值率低于这个点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低于小规模纳税人;当增值率高于这个点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高于小规模纳税人。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的计算可分为含税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的计算与不含税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的计算。
2.筹划思路
(1)增值率
29 二月 2024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1)不含税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的确定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判别法及其运用
假定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为D,不含税销售额为S,不含税购进额为P,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为13%,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则
a:一般纳税人的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D=(S-P)/ S ×100%
应纳的增值税为S×13%×D
b: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的增值税为S×3%
要使两类纳税人税负相等,则要满足:
S×13%×D=S×3%,
解得,一般纳税人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E=D=23.08%
29 二月 2024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不含税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13 3 23.08
9 3 33.33
6 3 50.00
13 5 38.46
9 5 55.56
6 5 83.33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含税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的确定
假定纳税人含税销售额增值率为Dt,含税销售额为St,含税购进额为Pt,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为13%,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则
a:一般纳税人的含税销售额增值率Dt=(St-Pt)/ St×100%
应纳的增值税=St/(1+13%)×17%-Pt/(1+13%)×13%=St/(1+13%)×13%×Dt
b: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的增值税为St/(1+3%)×3%
要使两类纳税人税负相等,则要满足:
St /(1+13%)×13%×Dt= St /(1+3%)×3%
解得,一般纳税人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Et=Dt=25.32%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一般纳税人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13 3 25.32
9 3 35.28
6 3 51.46
13 5 41.39
9 5 57.67
6 5 84.13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含税销售额)(%)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判别法的运用
纳税人可以计算企业产品的增值率,按适用的税率及销售额是否含税查表。若实际增值率高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可以通过企业分立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若实际增值率低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可以通过合并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案例
某食品企业年零售含税销售额为600万元,会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适用13%的税率。该企业年购货金额为300万元(不含税),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企业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筹划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案例
该企业支付购进食品价税合计=300×(1+13%)=339(万元)
  销售食品价税合计=600(万元)
  应纳增值税=[600÷(1+13%)]×13%-300×13%=30.03(万元)
  销售利润=600÷(1+13%)-300=230.97(万元)
  增值率(含税)=(600-339)÷339=76.99%
查表3-1可发现该企业的增值率较高,高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25.32%(含税增值率),所以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可比一般纳税人减少增值税税款缴纳。可以将企业分设成两个零售企业,各自作为独立核算单位。假定分设后两个企业的年销售额均为300万元(含税销售额),都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条件,适用3%的征收率。
此时,
 两个企业支付购入食品价税合计=300×(1+13%)=339(万元)
 两个企业收取销售食品价税合计=600(万元)
 两个企业共应缴纳增值税=600÷(1+3%)×3%=17.48(万元)
 分设后两个企业销售利润合计=600÷(1+3%)-339=243.52(万元)
经过纳税人身份的转变,企业销售利润增加了12.55(=243.52-230.97)万元。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由于一般纳税人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购进货物和劳务中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即纳税人应税销售额中包含外购货物、服务金额越多(即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越多),其当期应纳税额越少;相反,若纳税人应税销售额中基本不含有外购的货物、服务,其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就会较多。也就是说,增值率和当期应纳增值税额之间成正比,抵扣率和纳税人的当期应纳增值税额之间成反比。
同利用增值率进行筹划一样,我们也可以利用“无差别平衡点”的思路从抵扣率着手进行增值税的筹划。即计算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相等时的抵扣率,并以此为标准(原点)进行判断和选择。当纳税人实际发生的抵扣率高于这个平衡点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低于小规模纳税人(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的税负低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的税负);当纳税人实际发生的抵扣率低于这个平衡点时,则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高于小规模纳税人(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的税负高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的税负)。
2.筹划思路
(2)抵扣率
29 二月 2024
不含税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的计算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设D为抵扣率,S为不含税销售额,P为不含税购进额,并假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为13%,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为3%。
  一般纳税人抵扣率为:D=P/S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S×13%-P×13%=S×(1-D)×13%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S×3%
当两种纳税人纳税额相等时,即
  S×(1-D)×13%=S×3%
  D=76.92%
29 二月 2024
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不含税销售额)(%)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一般纳税人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
13 3 76.92
9 3 66.67
6 3 50.00
13 5 61.54
9 5 44.44
6 5 16.67
29 二月 2024
含税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的计算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设D为抵扣率,S为含税销售额,P为含税购进额,并假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为13%,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为3%。
  一般纳税人抵扣率为:D=P/S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S÷(1+13%)×13%-P÷(1+13%)×13%
=S×(1-D)÷(1+13%)×13%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S÷(1+3%)×3%
当两种纳税人纳税额相等时,即
  S×(1-D)÷(1+13%)×13%=S÷(1+3%)×3%
  D=74.68%
29 二月 2024
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不含税销售额)(%)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一般纳税人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
13 3 74.68
9 3 64.72
6 3 48.54
13 5 58.61
9 5 42.33
6 5 15.87
29 二月 2024
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判别法的运用
纳税人可以计算企业应税交易的抵扣率,按适用的税率及销售额是否含税查表。若实际抵扣率高于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可以通过合并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若实际抵扣率低于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可以通过企业分立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
另外,在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筹划时,还必须注意几个相关问题:
①税法对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要求;
②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要求;
③企业产品的性质及客户的类型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额的税收筹划
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按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1.计税依据的法律界定
(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29 二月 2024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额的税收筹划
小规模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时所用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销售额×征收率
其中,计税销售额不包括应纳税额本身,即为不含税销售额。如果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则按下列公式将含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
  计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1.计税依据的法律界定
(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29 二月 2024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额的税收筹划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下面分两种情形讨论:
(1)对于不同时征收消费税的货物,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2)对于同时征收消费税的货物,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额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1.计税依据的法律界定
(3)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29 二月 2024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额的税收筹划
2.销项税额的税收筹划
(1)销售方式的税收筹划;
(2)结算方式的税收筹划;
(3)销售价格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额的税收筹划
销售方式是指企业以何种形式将产品销售出去。产品的销售方式多种多样,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产品的销售方式会越来越多。在产品销售过程中,纳税人对销售方式有自主选择权,这为利用不同销售方式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销售方式不同,往往适用不同的税收政策,也就存在着税收待遇差别的问题。常见的筹划项目有:
①折扣销售与销售折扣;
②还本销售;
③以旧换新;
④以物易物;
⑤包装物押金;
(1)销售方式的税收筹划
2.销项税额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额的税收筹划
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时,税法允许以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但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分别注明,而是仅在发票“备注”栏注明折扣额或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则不能将折扣额从销售额中扣除。
销售折扣又称现金折扣,是指企业在销售货物、劳务或服务的行为发生后,为尽快收回资金而给予购买方价格上的优惠形式。销售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①折扣销售与销售折扣
2.销项税额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额的税收筹划
还本销售是指销货方将货物出售之后,按约定的时间一次或分次将购货款部分或全部退还给购货方,退还的货款即为还本支出。这种方式实际上是一种以货物换取资金的使用价值,到期还本不付息的筹集资金方式。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还本方式销售货物的,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②还本销售
2.销项税额的税收筹划
以旧换新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以一定的价格同时回收相关的旧货,以达到促销目的。根据税法的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计缴税款。无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怎样处理,旧货物的支出均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
③以旧换新
29 二月 2024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额的税收筹划
以物易物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购销活动,是指购销双方不是以货币结算,而是以同等价款的货物相互交换,实现货物购销的一种方式。税法规定,以物易物双方都应进行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④以物易物
2.销项税额的税收筹划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其中,“逾期”是指按合同约定实际逾期或以1年为期限,对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⑤包装物押金
29 二月 2024
案例
假设某服装经销公司为庆祝建厂10周年,决定在春节期间开展一次促销活动,现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1,打8折,即按现价折扣20%销售,原100元商品以80元售出;
方案2,赠送购货价值20%的礼品,即购100元商品,可获得20元礼品。
试比较不同促销方案下公司的税后利润(暂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商品及礼品毛利率均为30%,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额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案例
方案1:相关计算如下:
  应纳增值税:80÷(1+13%)×13%-70÷(1+13%)×13%=1.15(元)
  企业利润额:80÷(1+13%)-70÷(1+13%)=8.85(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8.85×25%=2.21(元)
  税后净利润:8.85-2.21=6.64(元)
方案2:
销售100元商品时,应纳增值税为 :
  100÷(1+13%)×13%-70÷(1+13%)×13%-14÷(1+13%)×13%=1.84(元)
企业利润额为 :
  100÷(1+13%)-70÷(1+13%)-14÷(1+13%)=14.16(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100÷(1+13%)-70÷(1+13%)-14÷(1+13%)]×25%=14.16×25%=3.54(元)
税后净利润为:
  14.16-3.54=10.62(元)
可见方案2即赠送礼品更加有利可图,应选择方案2。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额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额的税收筹划
①赊销或分期收款方式的筹划;
②委托代销方式的筹划;
(2)结算方式的税收筹划
2.销项税额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额的税收筹划
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都是以合同约定日期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因此,企业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在应收货款一时无法收回或部分无法收回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赊销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
①赊销或分期收款方式的筹划
2.销项税额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案例
甲企业9月1日销售机床一台,价值2 000万元,产品成本为1 500万元,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因为购货企业资金困难,货款无法一次收回。如何签订收款协议才能节税
如果按照直接收款方式销售产品,甲企业9月实现的该机床的销项税额为260万元;如果甲企业与购货企业达成分期收款的协议,协议中注明10个月收回货款,每月30日前购货企业支付货款200万元,则每个月的销项税额为26万元。显然,采用分期收款方式能使企业实现分期纳税,减轻企业的税收压力,使增值税税负趋于均衡。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额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额的税收筹划
委托代销是指委托方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受托方根据合同的要求,将商品出售后开具销货清单并交给委托方。此时,委托方才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因此,根据这一原理,如果企业的产品销售对象是商业企业,并且产品以商业企业再销售后付款结算方式销售,则可以采用委托代销结算方式,根据实际收到的货款分期计算销项税额,从而延缓纳税时间。
委托代销分为收取代理手续费和视同买断两种方式。
②委托代销方式的筹划
2.销项税额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案例
甲企业9月1日销售机床一台,价值2 000万元,产品成本为1 500万元,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因为购货企业资金困难,货款无法一次收回。如何签订收款协议才能节税
如果按照直接收款方式销售产品,甲企业9月实现的该机床的销项税额为260万元;如果甲企业与购货企业达成分期收款的协议,协议中注明10个月收回货款,每月30日前购货企业支付货款200万元,则每个月的销项税额为26万元。显然,采用分期收款方式能使企业实现分期纳税,减轻企业的税收压力,使增值税税负趋于均衡。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额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额的税收筹划
产品的销售价格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纳税人有自由定价权。纳税人可以利用自由定价权制定合理的价格,从而获得更多的收益。
与纳税筹划有关的定价策略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与关联企业合作定价,目的是减轻企业的整体税负;一种是主动制定一个稍低一点的价格,以获得更大的销量,从而获得更多的收益。
(3)销售价格的税收筹划
2.销项税额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案例
甲、乙、丙为集团公司内部三个独立核算的企业,彼此存在着购销关系;甲企业为乙企业提供原材料,乙企业生产的产品是丙企业的半成品,丙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向市场销售。有关资料见表3-6,请比较不同结算价格下的增值税税负。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额的税收筹划
企业名称 增值税税率(%) 生产数量(件) 正常市价(元) 转让价格(元) 所得税税率(%)
甲 13 1 000 500 400 25
乙 13 1 000 600 500 25
丙 13 1 000 700 700 25
29 二月 2024
假设甲企业的进项税额为40 000元,如果三个企业均按正常市场价结算货款,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甲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500÷(1+13%)×13%×1 000-40 000
=57 522.12-40 000=17 522.12(元)
  乙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600÷(1+13%)×13%×1 000-57 522.12
=69 026.55-57 522.12=11 504.43(元)
  丙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700÷(1+13%)×13%×1 000-69 026.55
=80 530.97-69 026.55=11 504.42(元)
  集团公司合计应纳增值税税额=17 522.12+11 504.43+11 504.42=40 530.97(元)
但是,当三个企业采用转让价格时,应纳增值税情况如下:
  甲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400÷(1+13%)×13%×1 000-40 000
=46 017.70-40 000=6 017.70(元)
  乙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500÷(1+13%)×13%×1 000-46 017.70
=57 522.12-46 017.70=11 504.42(元)
  丙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700÷(1+13%)×13%×1 000-57 522.12
=80 530.97-57 522.12=23 008.85(元)
  集团公司合计应纳增值税税额=6 017.70+11 504.42+23 008.85=40 530.97(元)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额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如果从静态总额看,前后应纳的增值税是完全一样的,但考虑到税款的支付时间,两者的税额便存在差异。由于三个企业的生产有连续性,这使得本应由甲企业当期缴纳的增值税税款相对减少11 504.42(=17 522.12-6 017.70)元,即递延至第二期缴纳(通过乙企业);乙企业原应缴纳的税款又通过转让价格递延至第三期并由丙企业缴纳。如果考虑到折现因素,则集团公司的整体税负相对下降。
需要注意的是,关联企业转让定价当前已成为税务机关关注的热点问题。关联企业间发生有形财产的购销与使用、无形资产的转让与使用、提供劳务、资金融通等业务往来时,如果被税务机关认定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就会受到纳税调整、罚款等处罚,因此存在较大风险。企业应该提前与税务机关做好沟通工作,在其可接受范围内进行转让定价安排,条件允许的还可力争与之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额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额的税收筹划
3.进项税额的税收筹划
(1)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与不动产进项税额相关用途的筹划;
(2)供货方的选择;
(3)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进项税额核算的筹划
29 二月 2024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额的税收筹划
税法规定: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和不动产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纳税人发生兼用于上述不允许抵扣项目情况的,该进项税额准予全部抵扣。
因此,一般纳税人在购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后,只要不是专门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用途,即可抵扣相关全部进项税额。比如企业购进的不动产,除了可用作食堂、娱乐休闲场所外,还可兼作培训场所、会议室等。
(1)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与不动产进项税额相关用途的筹划
3.进项税额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额的税收筹划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货物(劳务或服务)购进方凭以抵扣进项税额的依据,现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或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以下统称“小规模纳税人”)均可根据实际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票。即使不含税采购金额(即供货方的不含税销售额)相等,但由于两者适用不同的税率(征收率),因此,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票上载明的税额会有所不同,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也就会不同。如果以小规模纳税人为供货方,进项税额的抵扣率为3%;如果以一般纳税人为供货方,则作为购货方的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13%、9%或6%的抵扣率。因此,企业在选择购货对象时,必然要考虑到以上税收规定的差异。
(2)供货方的选择
3.进项税额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额的税收筹划
根据上文提及的无差别平衡点的计算思路,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当小规模纳税人的购进价格为一般纳税人的购进价格的90.24%时,或者说,当价格优惠幅度为90.24%时,无论是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还是从一般纳税人处购买,取得的收益都相等。当小规模纳税人的报价折扣率低于该比率时,向一般纳税人采购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将大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格折扣;只有当小规模纳税人报价的折扣率高于该比率时,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才可获得比向一般纳税人采购更大的税后利益
(2)供货方的选择
3.进项税额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案例
宏伟家具生产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木材作为加工产品原材料,现有两个供应商甲与乙。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木材报价50万元(含税价款);乙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木材报价46.5万元(已知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请对宏伟家具生产厂的材料采购事宜给出税收筹划建议。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额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案例
从价格优惠临界点原理可知,当增值税税率为13%、小规模纳税人的抵扣率为3%时,价格优惠临界点为90.24%,或者说,价格优惠临界点的销售价格为451 200(=500 000×90.24%)元。从题中乙的报价看,465 000元>价格优惠临界点451 200元,因此,应从甲(一般纳税人)处采购。
从企业利润核算的角度看,从甲处购进该批木材的净成本为:
  500 000÷(1+13%)-500 000÷(1+13%)×13%×(7%+3%)
 =442 477.88-5 752.21=436 725.67(元)
从乙处购进该批木材的净成本为:
  465 000÷(1+3%)-465 000÷(1+3%)×3%×(7%+3%)
 =451 456.31-1 354.37=450 101.94(元)
由此可以看出,从乙处购进该批木材的成本大于从甲处购进的成本,因此,应选择从甲处购买。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额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额的税收筹划

(3)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进项税额核算的筹划
3.进项税额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某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应税货物,又兼营免税项目。本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款为13万元。当月将该批材料的80%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95万元,另外20%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取得收入45万元。应纳税额的计算包括如下两种情形:
(1)不能准确划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在本题中,免征增值税项目取得收入45万元),按上述公式确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3×45/(90+45)=4.18(万元)
(2)若能准确划分各自的进项税额,则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3×20%=2.60(万元)
由此可见,若能正确划分进项税额,可以节省增值税1.58(=4.18-2.60)万元。
若当月是60%用于销售、40%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其销售收入不变,则情况正好相反。能准确划分各自的进项税额时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为13×40%=5.20(万元),与不能准确划分进项税额的情形相比,反而增加税负1.02(=5.20-4.18)万元。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额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额的税收筹划
②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进项税额核算方式的筹划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营改增税收政策的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对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在其用于该类用途时,从原在购进时已做抵扣的进项税额中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出,即转入相关资产或产品成本。在实践中,有不少企业为避免进项税额核算出现差错,便通过设立“工程物资”“其他材料”等科目单独计算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将其直接计入材料成本。
(3)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进项税额核算的筹划
3.进项税额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一大型煤炭生产企业设有医院、食堂、宾馆、浴池、学校、工会、物业管理等常设非独立核算的单位和部门,另外还有一些在建工程项目和日常维修项目。这些单位、部门及项目耗用的外购材料金额较大,为了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必须不间断地购进材料以补充被领用的部分,保持一个相对平衡的余额。假设企业购买这部分材料的平均金额为1 130万元。如果单独设立“其他材料”科目记账,将取得的进项税额直接计入材料成本,就不存在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从而简化了财务核算。但是,如果所有材料都不单独记账,而是准备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在取得进项税专用发票时就可以申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领用时再做进项税额转出,这样做虽然在核算时较为复杂,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却能有一部分税款向后递延。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额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假如上述单位、部门及项目耗用的材料不间断地被购进、领用,形成一条滚动链,始终保持1 130万元的余额,这样就可以申报抵扣进项税额130万元,少缴增值税130万元、城建税9.1万元、教育费附加3.9万元。显然,当这部分资金作为税款缴纳时,企业如需流动资金,就需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假设以贷款年利率9%计算,需增加财务费用12.87[=(130+9.1+3.9)×9%]万元。
由此可见,对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进项税额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就会产生递延税款缴纳的效应,可使企业获得递延缴纳税款的资金的货币时间价值。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额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三、增值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1.税率的法律界定
适用范围 税率 备注
1.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或者进口货物 13% 另有规定的除外
2.销售或进口特定货物 3.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转让土地使用权 9% 特定货物包括:
①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③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4.销售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6% 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增值电信服务、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
5.一般纳税人的一些特殊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5% 征收率
6.出口货物
7.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 0 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等
8.小规模纳税人 3% 征收率
29 二月 2024
2.税率的税收筹划
(1)兼营;
(2)混合销售;
三、增值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
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
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
(1)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项目,从高适用税率。
(2)兼营不同征收率的应税项目,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营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应税项目,从高适用税率。
三、增值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2.税率的税收筹划
(1)兼营
29 二月 2024
 【案例】甲公司是一个化肥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除了生产销售化肥之外,还将空置的仓库用于提供仓储服务。某年甲公司取得的化肥销售收入为1 000万元,仓储服务收入为400万元。当年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0万元。根据相关规定,销售化肥适用的税率为9%,提供仓储服务适用的税率为6%。假设上述收入均不含税。如何核算才能减轻税负
2.税率的税收筹划
(1)兼营
三、增值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如果甲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未对这两类收入分别核算,则应纳增值税税额=(1 000+400)×9%-50=76(万元)。
如果甲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对这两类收入分别核算,则应纳增值税税额=1 000×9%+400×6%-50=64(万元)。
可见,甲公司分别核算两类收入要比未分别核算两类收入少交增值税12(=76-64)万元。因此,当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时,要完善自己的财务核算,对不同收入分类核算,避免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而增加不必要的税收负担。
2.税率的税收筹划
(1)兼营
三、增值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三、增值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2.税率的税收筹划
(2)混合销售
全面营改增后,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一笔业务中如果含有可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应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如果没有分别核算,则要从高适用税率。无论发生混合销售还是兼营行为,纳税人均应通过业务分拆、转变业务模式、分开核算等方式,保证适用较低的税率(征收率)。
29 二月 2024
 【案例】某有限责任公司甲下设两个非独立核算的业务经营部门:供电器材加工厂和工程安装施工队。供电器材加工厂主要生产和销售货物,工程安装施工队主要提供输电设备的安装服务。公司销售收入为2 800万元(不含税),销售货物的同时取得安装服务收入2 200万元,购买生产用原材料1 500万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95万元。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因为该公司货物销售额达到总销售额的50%,所以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2 800+2 200)×13%=650(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195(万元)
  增值税应纳税额=650-195=455(万元)
  税收负担率=455÷5 000×100%=9.1%
2.税率的税收筹划
(2)混合销售
三、增值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假设甲公司进行业务转型,将原本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转变为以从事服务业为主,从而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假设销售收入为2 200万元,安装服务收入为2 800万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2 800+2 200)×6%=300(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195(万元)
  增值税应纳税额=300-195=105(万元)
  税收负担率=105÷5 000×100%=2.1%
这会大大降低企业增值税税收负担率,但是下降幅度过大也会带来一定的税务风险,需要企业进行合理的税务规划。
或者将工程安装施工队单独组建成一个公司乙,独立核算,自行缴纳税款。工程安装服务收入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筹划后纳税情况如下:
  甲公司应纳增值税=2 800×13%-195=169(万元)
  乙公司应纳增值税=2 200×6%=132(万元)
  合计应纳税额=169+132=301(万元)
  税收负担率=301÷5 000×100%=6.02%
2.税率的税收筹划
(2)混合销售
三、增值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四、增值税减免税的税收筹划
1.增值税免征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的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免税项目。
29 二月 2024
四、增值税减免税的税收筹划
1.增值税免征项目——过渡政策的免税项目
(1)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3)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4)婚姻介绍服务。
(5)殡葬服务。
(6)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7)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8)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9)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10)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11)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馆、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
(12)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13)其他。
29 二月 2024
四、增值税减免税的税收筹划
2.增值税的即征即退优惠
(1)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3)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4)对于飞机维修劳务,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5)对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9 二月 2024
四、增值税减免税的税收筹划
2.增值税的即征即退优惠——过渡政策的即征即退项目
(1)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经人民银行、银监会(现为银保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9 二月 2024
四、增值税减免税的税收筹划
3.起征点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来说,其销售货物、劳务或者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按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即:增值税起征点仅适用于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现阶段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如下: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不含税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不含税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不含税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不含税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注意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当其月不含税销售额超过15万元(或季度合计不含税销售额超过45万元)时,可以考虑将企业进项适当拆分。
29 二月 2024
四、增值税减免税的税收筹划
3.起征点
【案例】佳佳机械维修店从事维修业务,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根据相关规定,月不含税销售额未超过150 000元的,免征增值税。
现假设佳佳机械维修店的月不含税销售额为100 000~200 000元,那么是不是说在这个区间内,销售额越多,可以获得的税收收益越高呢
根据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分析如下:
第一,若月不含税销售额在150 000元以下,不用缴纳增值税,因此收入越多越好。
第二,若月不含税销售额超过150 000元,则要考虑应负担的税收情况。由于超过150 000元要全额征税(同时,依据增值税税率征收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3%的教育费附加,综合税率为3.3%),这里就存在一个节税点的问题。
这里我们需要将不含税销售额150 000元起征点换算为含税销售额起征点,即:
   150 000×(1+3%)=154 500(元)
29 二月 2024
四、增值税减免税的税收筹划
3.起征点
第三,现在我们计算一下月含税销售额为多大时税后收益与取得154 500元含税销售额时相等。设两者税收收益相等时的营业额为X,即
  X-X/(1+3"%" )×3.3%=154 500(元)
  X=159 613.84(元)
这就是说,当纳税人的含税月销售额为159 613.84元时,其税后收益为154 500元。若月含税销售额在154 500元和159 613.84元之间,其税后收益小于154 500元,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应尽量将月含税销售额控制在154 500元以内;若月含税销售额大于159 613.84元,其税收收益大于154 500元,在这种情况下,月含税销售额越大,其税收收益越大。
29 二月 2024
四、增值税减免税的税收筹划
4.减免税的税收筹划
(1)由于增值税具有环环相扣的特点,免税可能会造成链条的中断,进而会加重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增值税应税货物从生产到流通要经过多个环节,对不同环节免税的结果不尽相同。因此纳税人可以利用生产环节中的免税规定合理的转嫁税负。
(2)根据增值税减免税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可以利用法定的免税规定以及机构的适当分立达到节税的目的。
(3)放弃增值税减免税的筹划
29 二月 2024
四、增值税减免税的税收筹划
4.减免税的税收筹划
【案例】B市茶叶生产公司的主要生产流程如下:种植茶树来生产茶叶,将生产出来的初制茶叶经过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和匀堆等工序进一步加工精制而成精制茶,再将精制茶销售给各大商业公司,或直接通过销售网络转销给B市及其他地区的居民。按照现行增值税法的相关规定,精制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该公司的进项税额主要有两部分:一是购进农业生产资料的进项税额;二是公司水费、电费和修理用配件等按规定可以进行抵扣的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相比,这两部分进项税额的比例很小。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营,公司的增值税税负较高。该公司应如何进行筹划以减轻税收负担 (暂不考虑地方教育费附加。)
29 二月 2024
四、增值税减免税的税收筹划
4.减免税的税收筹划
从公司的客观情况来看,税负高的原因在于公司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比例太小。因此,公司进行税收筹划的关键在于如何增加进项税额的抵扣。围绕进项税额,公司可以采取以下筹划方案:公司将整个生产流程分成茶叶种植园种植茶树生产茶叶和精制茶加工厂对初制茶叶进行精加工后再销售两部分,茶叶种植园和精制茶加工厂均实行独立核算。分开后,茶叶种植园属于农产品生产单位,其生产销售初制茶叶按规定可以免征增值税,精制茶加工厂从茶叶种植园购入的初制茶叶可以抵扣12%的进项税额。
在实施筹划方案前,假定每年公司购进农业生产资料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2万元,其他水电费、修理用配件等进项税额为8万元,全年精制茶不含税销售收入为500万元,则
  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500×13%-(12+8)=45(万元)
  税负率=45÷500×100%=9%
29 二月 2024
四、增值税减免税的税收筹划
4.减免税的税收筹划
在实施筹划方案后,独立出来的茶叶种植园销售自产的初制茶叶免征增值税。假定茶叶种植园销售给精制茶加工厂的初制茶叶售价为350万元,其他资料不变,则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500×13%-(350×12%+8)=15(万元)
  税负率=15÷500×100%=3%
可见,筹划方案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收益,方案实施后比实施前节省增值税税额30(=45-15)万元,节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3[=30×(7%+3%)]万元,税收负担下降了6%(=9%-3%)。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茶叶种植园与精制茶加工厂存在关联关系,农产品生产单位(即茶叶种植园)必须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正常售价销售给精制茶加工厂,而不能一味地为增加精制茶加工厂的进项税额擅自抬高售价,否则税务机关将依法调整精制茶加工厂的原材料购进价和进项税额。
29 二月 2024
五、增值税出口退税的税收筹划
1.出口退税的有关规定
(1)退税的形式:
①出口免税并退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销售环节不征增值税,而对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税。
②出口免税不退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销售环节不征增值税,而且因为这类货物在前一环节是免税的,因此出口时该货物的价格中是不含税的,也无须退税。
③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出口不免税是指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某些货物在出口环节视同内销,照常征税。出口不退税是指对这些货物不退还出口前实际负担的税款。
29 二月 2024
五、增值税出口退税的税收筹划
1.出口退税的有关规定
(2)出口退税货物应具备的条件:
①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②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这是区别货物是否应当退税的主要标志,凡是报关未离境的货物,不论出口企业以外汇结算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企业在财务上和其他管理上做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③必须是在财务上做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做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税。
④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29 二月 2024
五、增值税出口退税的税收筹划
1.出口退税的有关规定
(3)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出口货物的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退税计税依据的比例。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明确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外,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其适用税率。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上述规定将退税率通过出口货物、劳务退税率文库予以发布,供征纳双方执行。退税率有调整的,除另有规定外,其执行时间以货物(包括被加工、修理修配的货物)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出口退税率包括13%、10%、9%、6%和0。
29 二月 2024
五、增值税出口退税的税收筹划
1.出口退税的有关规定
(4)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方法:
①“免抵退”税方法。其中,“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②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并出口,其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免税;由于其收购货物的成本部分也承担了前面环节已纳的增值税税款,因此在货物出口后按收购成本与退税率计算应退税款退还给外贸企业,征退税率之差计入企业成本。
29 二月 2024
五、增值税出口退税的税收筹划
1.出口退税的有关规定
(5)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相关规定:
根据营改增税收政策的相关规定,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办法包括免抵退税办法和免退税办法。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外购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出口实行免退税办法,外贸企业自己开发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出口,视同生产企业连同其出口货物统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零税率应税服务的退税率为对应服务被提供给境内单位适用的增值税税率(9%或6%)。
29 二月 2024
五、增值税出口退税的税收筹划
1.出口退税业务的税收筹划
(1)选择经营方式:
现行的出口退税政策对不同的经营方式规定了不同的出口退税政策,纳税人可以利用政策之间的税收差异,选择合理的经营方式,降低自己的税负。
①退税率小于征税率时的税收筹划。
②退税率等于征税率时的税收筹划。
29 二月 2024
五、增值税出口退税的税收筹划
1.出口退税业务的税收筹划
(1)选择经营方式:
【案例】某出口型生产企业采用进料加工方式为国外A公司加工化工产品一批,进口保税料件价值1 000万元,加工完成后返销A公司售价1 800万元,为加工该批产品耗用辅料、备品备件、动能费等的进项税额为10万元,该化工产品征税率为13%,退税率为10%。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1 000×10%=100(万元)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1 800×10%-100=80(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1 000×(13%-10%)=30(万元)
29 二月 2024
五、增值税出口退税的税收筹划
1.出口退税业务的税收筹划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 /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1 800×(13%-10%)-30 =54-30=24(万元)
当期期末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 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0-(10-24)=14(万元)
企业应纳税额为正数,故当期应退税额为零。该企业应缴纳增值税14万元。
由于来料加工方式实行免税(不征税不退税)政策,如果该企业改为来料加工方式,则可比进料加工方式少纳税14万元。
29 二月 2024
五、增值税出口退税的税收筹划
1.出口退税业务的税收筹划
(1)选择经营方式:
对于退税率等于征税率的产品,无论其利润率高低,采用“免抵退”的自营出口方式均比采用来料加工等“不征不退”的免税方式更优惠,因为采用两种方式出口货物均不征税,但采用“免抵退”方式可以退还全部的进项税额,而免税方式则要把该进项税额计入成本。
29 二月 2024
五、增值税出口退税的税收筹划
1.出口退税业务的税收筹划
(2)选择出口方式:
对于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来说,出口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营出口;另一种是通过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以这两种方式出口货物都可以获得免税并退税,但获得退税的数额不尽相同。
29 二月 2024
五、增值税出口退税的税收筹划
1.出口退税业务的税收筹划
(2)选择出口方式:
【案例】某中外合资企业采购国内原材料生产产品并全部用于出口,某年自营出口产品的价格为100万元,当年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无上期留抵税额。
(1)企业的出口退税率为13%。
第一,企业自营出口: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100×13%=13(万元)
  当期期末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0-(10-0)=-10(万元)
由于当期期末应纳税额为负数,因此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因此,该企业的应收出口退税为10万元。
29 二月 2024
五、增值税出口退税的税收筹划
1.出口退税业务的税收筹划
(2)选择出口方式:
第二,该合资企业通过关联企业——某外贸企业出口,合资企业将产品以同样的价格100万元(含税)出售给外贸企业,外贸企业再以同样的价格出口。应纳税额的计算如下:
合资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100/(1+13%)×13%-10=11.50-10=1.50(万元)
外贸企业应收出口退税额为:
  100/(1+13%)×13%=11.50(万元)
两企业合计获得退税10(=11.50-1.50)万元。
由此可以看出,在退税率与征税率相等的情况下,企业选择自营出口与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税负相同。
29 二月 2024
五、增值税出口退税的税收筹划
1.出口退税业务的税收筹划
(3)选择生产经营地:
2000年5月,国务院正式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于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国家决定在北京、深圳、天津等地设立15个出口加工区的试点。凡是进入出口加工区的加工企业在购买国内生产设备和原材料时,这些设备和原材料均可以视同出口,享受有关出口退税政策。
因此,对于出口企业,要么在出口加工区建立关联企业,要么将出口加工业务从企业分离出去,要么将出口加工业务迁到出口加工区去。企业用来生产出口加工业务的机器、设备、办公用品都能够视同出口,享受退税的好处。
29 二月 2024
五、增值税出口退税的税收筹划
1.出口退税业务的税收筹划
(3)选择生产经营地:
另外,可充分利用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的税收优惠政策,获得递延纳税或提前退税的好处。在出口加工区或保税区设立关联企业,在进口料件时先由保税区企业进口,获得免税优惠,等“区外”企业实际使用时,即由“区内”转“区外”时再纳税。根据有关规定,保税区内所有进口料件免税,保税区内所有进口设备、原材料和办公用品也可免税,因此可获得递延纳税的好处。另外,“区外”企业可先将“产品”销售给“区内”企业,再由“区内”企业出口,根据有关税法的规定,进入出口加工区即视同出口,因此可获得提前退税的好处。
29 二月 2024
五、增值税出口退税的税收筹划
1.出口退税业务的税收筹划
(4)选择免税料件“免抵退税额”方法:
实耗法与购进法都是企业计算当月免税进口料件“免抵退税额”的方法。采用恰当的方法可以产生递延纳税的效果。
29 二月 2024
五、增值税出口退税的税收筹划
1.出口退税业务的税收筹划
(4)选择免税料件“免抵退税额”方法:
【案例】某生产型出口企业8月在海关办理进料加工贸易手册,备案进口材料1 000万元,出口额为2 000万元。8月料件报关进口,同月实现出口1 200万元,取得国内进项税额94万元;9月实现出口800万元(均在当月收齐所有单证),取得国内进项税额18万元。8、9月内销销售收入均为0元,征税率为13%,退税率为10%。
29 二月 2024
五、增值税出口退税的税收筹划
1.出口退税业务的税收筹划
(4)选择免税料件“免抵退税额”方法:
采用购进法时,免抵退税的计算如下:
8月: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 200×(13%-10%)-1 000×(13%-10%)=6(万元)
  应纳税额(期末留抵税额)=0-(94-6)=-88(万元)
  免抵退税额=1 200×10%-1 000×10%=20(万元)
因为期末留抵税额88万元>免抵退税额20万元,所以
  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20(万元)
  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20-20=0(万元)
  期末留抵税额=88-20=68(万元)
9月: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800×(13%-10%)-0=24(万元)
  应纳税额(期末留抵税额)=0-(18-24)-68=-62(万元)
  免抵退税额=800×10%-0=80(万元)
因为期末留抵税额62万元<免抵退税额80万元,所以
  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62(万元)
  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80-62=18(万元)
   期末留抵税额=62-62=0(万元)
29 二月 2024
五、增值税出口退税的税收筹划
1.出口退税业务的税收筹划
(4)选择免税料件“免抵退税额”方法:
采用实耗法时,免抵退税的计算如下:
8月:
  出口耗用的进口料件=1 200×1 000÷2 000=600(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 200×(13%-10%)-600×(13%-10%)=18(万元)
  应纳税额(期末留抵税额)=0-(94-18)=-76(万元)
  免抵退税额=1 200×10%-600×10%=60(万元)
因为期末留抵税额76万元>免抵退税额60万元,所以
  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60(万元)
  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60-60=0(万元)
  期末留抵税额=76-60 =16(万元)
9月:
  出口耗用的进口料件=800×1 000÷2 000=400(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800×(13%-10%)-400×(13%-10%)=12(万元)
  应纳税额(期末留抵税额)=0-(18-12)-16=-22(万元)
  免抵退税额=800×10%-400×10%=40(万元)
因为期末留抵税额22万元<免抵退税额40万元,所以
  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22(万元)
   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40-22=18(万元)
   期末留抵税额=22-22=0(万元)
29 二月 2024
本章小结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税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根据增值税的特点,其税收筹划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根据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的计算,选择纳税人类型。
● 兼营、混合销售应纳税种的税收筹划。根据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的计算,选择应缴纳哪种税。
● 销项税额的税收筹划。通过选择合理的销售方式、结算方式及销售价格,获得递延纳税利益。
● 进项税额的税收筹划。合理利用进项税额抵扣时间的规定,获得提前抵扣的利益;通过价格优惠临界点的计算,合理选择购货对象。
● 税率的税收筹划。掌握低税率的适用范围,避免从高适用税率。
● 减免税的税收筹划。充分利用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降低税负。
● 出口退税的税收筹划。通过选择合理的经营方式、出口方式争取出口退税最大化。
29 二月 2024
本章小结
关键术语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价格优惠临界点    即征即退    起征点
出口退税 免抵退 不征不退
思考题
1.如何进行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2.简述一般纳税人选择购货方的筹划原理。
3.如何进行出口退税业务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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