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出口货物免退税会计 课件(共97张PPT)- 《税务会计(15版)》同步教学(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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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出口货物免退税会计 课件(共97张PPT)- 《税务会计(15版)》同步教学(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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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97张PPT)
Tax
税务会计学
Accounting
第6章 出口货物免退税会计
1.了解出口免退税的实质和基本方法;
2.理解增值税与消费税出口免退税的不同之处;
3.掌握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与申报。
【学习目标】
第1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概述
一、出口货物免退税的应税人和基本含义
(1)出口货物免退税是对报关出口的货物免征和(或)退还其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
(2)税率为零是指货物在出口时,其整体税负为零。因此,出口货物不仅在出口环节不必纳税,而且应该退还其在以前纳税环节已纳的税款,这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税收国际惯例而非政府补贴。
第1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概述
二、出口货物免退税的方法
(一)出口货物免退增值税方法
第1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概述
(二)出口货物免退消费税方法
第1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概述
(三)跨境电商的出口退税方法
对增值税、消费税,未取得发票(进货凭证)的出口电商企业免税,后续无退税,即“无票免税”“免征不退”;取得发票的出口电商企业就应税项目缴税,出口后退税。前者“免征+不退税”,后者“征税+退税”。
第1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概述
三、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一)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率:等于征税率
(二)增值税的出口退税率
第1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概述
四、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管理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管理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方法
第2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一、出口货物免退增值税、消费税的确认与计量
(一)一般贸易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1.单票对应法
2.加权平均法
第2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一、出口货物免退增值税、消费税的确认与计量
(一)一般贸易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1.单票对应法
单票对应法就是对同一关联号下的出口数量、金额按商品代码进行加权平均,合理分配各出口货物占用的数量,计算每笔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
单票对应法的进货与出口的对应关系有一票进货对应一票出口、一票进货对应多票出口、多票进货对应一票出口、多票进货对应多票出口等四种,不论何种对应关系,采取单票对应法计算及申报出口退税时,都要保证进货数量与出口数量一致。
第2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一、出口货物免退增值税、消费税的确认与计量
(一)一般贸易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1.单票对应法
单票对应法退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退增值税=出口货物的购进金额×退税率=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出口货物不予退税的税额
  出口货物不予退税的税额=出口货物的购进金额×{(增值税÷法定税率)-
(增值税÷退税率)}
  出口货物的购进金额=出口货物数量×出口货物的购进单价或加权平均购进单价
第2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一、出口货物免退增值税、消费税的确认与计量
(一)一般贸易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2.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是指出口企业进货凭证按企业代码+部门代码+商品代码汇总,加权平均计算每种商品代码下的加权平均单价和平均退税率;出口申报用上述加权平均单价乘以平均退税率乘以实际退税数量计算每种商品代码下的应退税额。
第2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一、出口货物免退增值税、消费税的确认与计量
(一)一般贸易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第2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二)兼营出口与内销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出口货物不能单独设账的情况下,先计算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并扣除当期进项税额,再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口货物应退税额:
(1) 出口货物FOB价格×人民币外汇牌价×退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则应退税额等于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2) 出口货物FOB价格×人民币外汇牌价×退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则应退税额等于:出口货物FOB价格×人民币外汇牌价×退税率。
第2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例6-1】某企业本月库存商品(轻工产品)明细账反映货物进销存情况如下:期初结存2000 千克,金额6000元,本期购进21000千克,金额63300元,本期出口 10000 千克;本期非销售转出1100千克,金额3300元。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为5000元。该货物的出口退税率为13%。
出口货物的加权平均进价=(6000+63300-3300)÷(2000+21000-1100)=3.01(元/千克);
第2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应退税额=10000×3.01×13%=3913(元)
结转下期的进项税额=5000-3913=1087(元)
(三)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进料加工是出口企业利用外汇从国外购进原材料,经过生产加工后复出口的一种贸易方式。
第2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1.作价加工复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1)出口货物退税额=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的应纳税额
(2)销售进口料件应纳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海关对已进口料件的实征增值税税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MIN{进口料件的征税税率,复出口货物退税率})
第2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2.进料委托加工复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应退税额
=购进原辅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原辅材料适用退税率
+ 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加工费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
+ 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
第2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四)外贸企业收购小规模纳税人货物出口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1)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出口,免税但不退税;而对税法列举的12类出口货物特准退税。
计税金额=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金额÷(1+征收率)
应退税额=计税金额×退税率
(2)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出口应退税额的计算: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退税率
第2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五)出口应税消费品应退消费税
1.应退消费税的范围
(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营或委托其他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可退还其在前一环节已缴纳的消费税。
第2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2)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收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含有消费税的出口货物,采用自行或委托其他企业代理出口的,或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其他企业代理出口含有消费税货物的,可退还其在前一环节已缴纳的消费税,但必须符合增值税出口货物视同自产范围(消费税比照执行)。
(3)若属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及不符合视同自产货物范围的,不予退还消费税,但可享受免税政策。
第2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2.应退消费税的计算
(1)从价计税方法的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
(2)从量计税方法的应退税额=出口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税方法的应退税额=出口数量×单位税额+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退税款=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第2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例6-2】某外贸企业从某日化厂购进化妆品出口,购进时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列明的购进单价为70元,数量为2 800支,消费税额是29 400元。本期出口购入的该批化妆品2 000支。
应退消费税
=出口销售数量×购进单价×消费税税率
=2000×70×15%=21000(元)
第2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二、出口货物免抵退增值税的确认与计量
(一)生产企业免抵退增值税的基本程序
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口并在会计上确认销售后,在增值税法定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和免抵退税申报,在办理完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应于每月15日前(逢节假日顺延),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免抵退税。
第2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FOB价格的确定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FOB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FOB价格以出口发票计算的FOB价格为准,若是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
第2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三)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
“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可总结为:“免、剔、抵、退”。免是指外销金额免税;剔是应从本期进项税额中剔除的一块,这部分金额为外销金额乘以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抵是本期进项税额应全部先用于顶抵内销的销项税;退是指未抵完的进项税再退。通过免、抵、退就可以计算出本期应纳税额。如果应纳税额为正数,则说明要缴纳增值税;如果为负数,则允许退税。在确定应退税额时,将“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汇率×退税率”与“当期应纳税额(负数)的绝对值”进行比较,其中数额小的即为应退税金额。
  另外要注意的是,如果出口货物使用到了免税购进的材料,在计算出口退税时还要特别作出调整处理。
具体计算方法与计算公式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进项税额
=内销销项-(内销进项+外销进项-不得免抵)-上期留抵进项
=内销应交税额-外销应退(第二个公式)
如果上式>0表示当期应纳税额
如果上式<0表示当期应退的税额(其中包括部分退税和全部退税)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 价×(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第一个公式)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第三个公式)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第四个公式)
(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第2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三)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 抵扣税额)
(2)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第2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3)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1)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2)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第2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第2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4.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包括当期国内购进的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的价格和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其中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当期进口料件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1)实耗法  
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计划分配率
第2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2)购进法
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期实际购进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
【注】当期实际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则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等于后者。
第2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5.出口企业既有适用增值税免抵退项目,也有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
出口企业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免抵退项目和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并分别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政策。
第2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例6-3】 (1)某工厂是一家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兼营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从事塑料制品的生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10月份发生如下相关业务:
当月从国内购入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85万元,增值税为11.05万元,本月已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支付运保费用,取得的运输发票上注明的运费为4.5万元,保险费为0.6万元,运输发票已通过比对认证。9月份有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5.4万元。本月内销塑料制品取得不含税收入32万元,报关出口货物离岸价为
第2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21.3万美元,折算汇率为USD 1∶CNY 6,假定出口退税率为11%,已经收汇核销。计算该企业10月份的应纳(退)增值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11.05+4.5×9%=11.46(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21.3×6×(13%-11%)=2.56(万元)
  当期应交税额=32×13%-(11.46-2.56)-5.4=-10.14(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21.3×6×11%=14.06(万元)
第2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0.14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14.06万元,因此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0.14(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14.06-10.14=3.92(万元)
当月没有留抵下期的进项税额。
第2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2)该企业11月份国内购入的原材料,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47万元,增值税款为32.11万元;支付运保费用,取得的运输发票上注明的运费6.6万元,保险费0.7万元,装卸费0.8万元,运输发票已经税务机关比对认证。本月内销塑料制品取得不含税收入61万元,报关出口货物离岸价为19.5万美元,折算汇率为USD 1∶CNY 6,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为11%,已经收汇核销。计算该企业11月份的应纳(退)增值税额。
第2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当期进项税额=32.11+6.6×9%=32.7(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9.5×6×(13%-11%)=2.34(万元)
当期应交税额=61×13%-(32.7-2.34)=-22.43(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19.5×6×11%=12.8(万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2.43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12.8万元,因此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12.8(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月结转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22.43-12.8=9.56(万元)
第2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3)该企业12月国内购入的原材料,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68万元,增值税款为8.84万元。本月内销塑料制品取得不含税收入200万元,报关出口货物离岸价为12.2万美元,折算汇率为USD 1∶CNY 6,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为11%,已经收汇核销。计算该企业12月份的应纳(退)增值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8.84(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2.2×6×(13%-11%)=1.46(万元)
 应交增值税=200×13%-(8.84-1.46)-9.56=9.06(万元)
第2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四)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的改进
*(五)出口退税方法的选择
*三、免抵退税与先征后退的比较
从“免抵退”的含义可以看出,免抵税额指免的部分加上抵的部分。出口企业发生出口外销业务,才能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并以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换言之,如果企业未发生出口外销业务,免和抵的这两部分税款就要缴纳,免抵税额实际上相当于应纳税额。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一、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应退税额=购进货物专用发票金额×退税率
借:应收出口退税——应退增值税(或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应退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例6-7】某外贸公司8月份从天丽日化厂购进高档化妆品1000箱,经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进项税额6.5万元,货款已经支付。当月该批商品全部出口,出口价款折合人民币75万元,申请退税的单证齐全。该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增值税退税率为11%。
应退增值税税额=500000×11%=55000(元)
  转出增值税额=65000-55000=10000(元)
  应退消费税税额=500000×15%=75000(元)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1)购进商品时。
 借:在途物资 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5000
  贷:银行存款 565000
(2)商品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500000
  贷:在途物资 500000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3)商品出口时。
 借:应收账款 7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750000
(4)结转商品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000
  贷:库存商品 500000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5)进项税额转出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5000
(6)应收增值税退税款时。
 借:应收出口退税——应退增值税 5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5000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7)应收消费税退税款时。
 借:应收出口退税——应退消费税75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75000
(8)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130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应退增值税 55000
          ——应退消费税 75000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二)外贸企业一般贸易出口委托加工货物的会计处理
【例6-8】某外贸企业从B企业购进一批服装面料,以作价销售的形式将面料卖给C企业委托加工服装,收回后报关出口。服装出口退(免)税率为11%,服装面料征税率为13%。不考虑国内运费及所得税等其他税费因素,其1—4月发生的相关业务及其会计处理如下:
(1)1月初,A企业购入B企业服装面料,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税金额为 100 000 元,进项税额13 000元,当月购货款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借:库存商品——服装面料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000
  贷:银行存款 113 000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二)外贸企业一般贸易出口委托加工货物的会计处理
(2)在国内作价销售服装面料并结转成本。
1)若作价11万元销售。
 借:银行存款 124 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1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 300
2)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内销商品 100 000
  贷:库存商品——服装面料 100 000
3)月末结转未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 3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000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1 300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二)外贸企业一般贸易出口委托加工货物的会计处理
(3)2月,申报上月应缴增值税税额。同时,A企业收回C企业加工完成的A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税价格为150 000元(含加工费),进项税额为19 500元,并在当月全部报关出口,其离岸价折合人民币180 000元。
1)2月申报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1 300
  贷:银行存款 1 300
2)结转已缴税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1 3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1 300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二)外贸企业一般贸易出口委托加工货物的会计处理
(3)
3)确认外销收入。
 借: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客户) 18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服装) 180 000
下月初应将出口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进行纳税申报。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二)外贸企业一般贸易出口委托加工货物的会计处理
4)购进服装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货款。
 借:库存商品——出口商品(服装) 1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9 500
  贷:银行存款 169 500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二)外贸企业一般贸易出口委托加工货物的会计处理
5)根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明的计税金额计算退税额,并结转成本。
  应退税额=150 000×11%=16 500(元)
  结转成本额=150 000+150 000×(13%-11%)=153 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6 500
   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服装) 153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9 500
    库存商品——出口商品(服装) 150 000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二)外贸企业一般贸易出口委托加工货物的会计处理
6)结转应缴增值税(出口退税)。
 借:应收出口退税——应退增值税 16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6 500
7)2月末结转科目余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9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9 500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二)外贸企业一般贸易出口委托加工货物的会计处理
(4)3月,A企业收齐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其他单证,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免)税。
(5)4月,收到出口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16 500
  贷:应收出口退税——应退增值税 16 500
企业如果采用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以外的货物出口,其会计处理应参照例题中的第(3)步~第(5)步。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三)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的会计处理
【例6-9】某外贸出口企业以进料加工方式免税进口化工原料一批,该批进口原料报关进口的到岸价格折合人民币420000元,货款及税金均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进口后企业采用作价加工方式将原料销售给某工厂加工成成品,转售加工时履行了“计算税金但不入库”手续,所售原料价款为50万元,当月工厂加工完毕后,外贸企业以不含税价85万元全部收购。收回后外贸企业将该批货物全部出口,取得货款折合人民币90万元。该货物的退税率为9%。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1)料件报关进口并入库时。
 借:在途物资——进料加工420000
  贷:银行存款 420000
 借:库存商品——进料加工 420000
  贷:在途物资——进料加工 420000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2)料件作价加工销售,依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56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进料加工 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000
【注】销项税额65000元系进料加工计征的销项税额,留待退税机关在办理企业退税时从当期应退税额中抵扣。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3)收回成品时。
 借:库存商品——进料加工 8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0500
  贷:银行存款 960500
(4)报关出口并结转商品成本时。
 借:应收外汇账款 9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进料加工 900000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进料加工850000
  贷:库存商品——进料加工 850000
(5)申报退税时。
出口退税额=应退税额-进料加工应抵退税额
=回购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金额×退税率-销售进口料件金额×退税率-海关实征增值税额
=850000×9%- 500000×9%-0
=31500(元)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出口退税——应退增值税 31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1500
(6)当期不予退税的税额=(850000-500000)×(13%-9%)=14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进料加工14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4000
(7)收到出口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31500
  贷:应收出口退税——应退增值税 31500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四)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退税出口货物的会计处理
【例6-10】某土产进出口公司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麻纱一批用于出口,金额为60 000元,小规模纳税人开来普通发票。土产公司已将该批货物出口,有关出口应收的全套凭证已经备齐。
会计处理如下:
  应退税额=60 000÷(1+3%)×3%=1 747.57(元)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四)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退税出口货物的会计处理
【例6-10】
(1)申报退税时。
 借:应收出口退税 1 747.57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 747.57
(2)收到出口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1 747.57
  贷:应收出口退税 1 747.57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一)免抵退增值税会计账户的设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应收出口退税
(免抵退税额)
出口退税抵减应纳税额(免抵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
(不得免缴和抵扣税额)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二)免抵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例6-11】某有限公司10月份出口销售额为165万美元(包括CIF价和FOB价两种贸易方式的业务),其中,60万美元为FOB价,未在当月收齐出口报关单(退税专用联);105万美元为CIF价并在当月全部收齐出口报关单。海外运保费15万美元。该公司当月内销销售收入(不含税价)为300万元人民币,销项税额为39万元人民币,购进原材料7058824元,进项税额为91.76万元人民币。销售货物的征税率为13%、退税率为11%,假设当月1日美元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兑人民币6元。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1)确认出口货物销售收入。
出口销售收入=1 650 000×6=9 900 000(元)
借:应收账款——外汇账款(国外客户) 9 9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 9 900 000
(2)将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转入成本账户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海外运保费=150 000×6=900 000(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 650 000-150 000)×6×(13%-11%)=180 000(元)
贷:应付账款——运保费单位 9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运保费) 90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 18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80 000
(3)确认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免抵退税额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当期应纳税额=390 000-(917 600-180 000)=-347 600(元)
免抵退税额=(1 650 000-150 000-600 000)×6×11%=594 000(元)
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347 600元
免抵税额=594 000-347 600=246 400(元)
借:应收出口退税——应退增值税 347 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抵减应纳税额)246 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94 000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例6-12】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其生产产品既有国内销售,又有出口销售。该企业10月份购进原材料等货物,价款800万元,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04万元。内销产品销售额480万元,出口产品FOB价格折合人民币3 850万元。上期留抵税额6.5万元,增值税税率13%,退税率9%。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1)购入原材料等时。
借: 原材料 8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040 000
贷: 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9 040 000
(2)产品内销时。
借: 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5 424 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内销产品 4 8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24 000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3)产品外销时,免征本环节增值税。
借: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38 500 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出口产品 38 500 000
(4)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时。
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 3 850×(13%-9%)=154(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 54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 540 000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5)计算应纳税额并实际缴纳时。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624 000-(1 040 000+65 000-1 540 000)=1 059 000 (元)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 1 059 000
贷: 银行存款 1 059 000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例6-13】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8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1) 本期外购货物500万元验收入库,取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5万元,上期留抵进项税额15万元(按全额转出进行会计处理)。
(2) 本期收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其中注明的免税核销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2万元,免抵退应抵扣税额15万元。
(3) 本期收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批准上期出口货物的应免抵税额10万元,应退税额5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万元,未抵扣完的税额10万元,应退税额于当月办理了退库。
(4) 本期内销货物销售额500万元,自营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折合人民币金额400万元,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工缴费收入额100万元。
(5) 当期实际支付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等50万元并冲减出口销售额。
(6) 本期取得单证齐全的退税资料出口额300万元,均为进料加工贸易,计划分配率均为70%,并于9月10日前向退税机关申报。该企业内、外销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13%(非消费税应税货物),复出口货物的退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税率为11%,存货按实际成本法核算。
根据以上业务,按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数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购进货物的处理。
借: 原材料 5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50 000
贷: 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5 650 000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2) 根据当期收到的免税证明,将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2万元入账。
借: 主营业务成本 20 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0 000
(3) 收到“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批准免税税额10万元,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10万元,退税5万元。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抵减应纳税额) 100 000
应收出口退税——应退增值税 50 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50 000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对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不作会计处理,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批准的应退税款办理退库。
借: 银行存款 50 000
贷: 应收出口退税——应退增值税 50 000
(4) 当期免税销售的会计处理。
内销货物的销售: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借: 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5 650 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内销产品 5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0 000
来料加工复出口销售:
借: 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1 000 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来料加工贸易出口 1 000 000
同时, 对来料加工耗用的进口料件按销售比例计算进项税额转出额:
转出额=[65÷(500+400+100-50)]×100=6.84(万元)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借: 主营业务成本 68 4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8 400
凭出口外销发票,对进料加工复出口销售入账(不考虑成交方式):
借: 银行存款 4 000 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进料加工贸易出口 4 000 000
同时,计算不得抵扣税额:
不得抵扣税额=400×(13%-11%)=8(万元)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借: 主营业务成本 80 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0 000
(5) 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费用入账(冲减销售收入,平时不参与免抵退税计算,年终时一次调整免抵退税额)。
借: 主营业务收入(出口产品免税销售收入) 500 000
贷: 银行存款 500 000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6) 应纳税额计算与应交税费的会计处理。
本月应纳税额=[65+(-2)+15+6.84+8-(65+10)]-15
=17.84-15=2.84(万元)
本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为贷方余额,月末会计分录如下: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78 400
贷: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78 400
月末,“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为贷方余额2.84万元(17.84-15)。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三、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例 6-15】某外贸公司从国内某摩托车厂购入摩托车500辆,价款2500000元,增值税325000元,厂方已计算缴纳消费税税额250000元。外贸公司将该批摩托车销往国外,并按规定申报办理消费税退税,退税款已收到。与此同时,该公司收到上批出口摩托车部分退货,当时已退消费税50000元。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1)公司在国内采购时。
 借:库存商品 2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25000
  贷:银行存款 2825000
(2)计算应退税款时。
 借:应收出口退税——应退消费税 25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250000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3)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250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应退消费税 250000
(4)计算补缴已退税款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应退消费税 50000
 借:应收出口退税——应退消费税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四、出口货物补缴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跨年度发生退关退货而补缴免抵退税款的会计处理
【例6-16 】某纺织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系出口退(免)税申报后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生产企业。上年11月份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布料一批,出口离岸价250万元,征税率13%,退税率11%。该笔出口货物当月取得出口报关单退税联和电子信息,公司当年12月份办理免抵退税申报,单证信息齐全,计算免抵退税额27.5万元,其中出口退税20万元、免抵税额7.5万元。今年4月份,公司发生退关退货,主管税务机关通知公司按规定补缴免抵退税款。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四、出口货物补缴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跨年度发生退关退货而补缴免抵退税款的会计处理
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上年11月份出口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2 5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 2 500 000
(2)上年11月份计算转出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0 000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四、出口货物补缴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跨年度发生退关退货而补缴免抵退税款的会计处理
(3)上年12月份计算办理出口退税和免抵税额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抵减应纳税额) 7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75 000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四、出口货物补缴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跨年度发生退关退货而补缴免抵退税款的会计处理
(3)上年12月份计算办理出口退税和免抵税额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抵减应纳税额) 7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75 000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四、出口货物补缴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跨年度发生退关退货而补缴免抵退税款的会计处理
(4)今年4月份退关退货冲减出口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2 500 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 500 000
同时冲减出口销售成本(会计处理略)。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四、出口货物补缴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跨年度发生退关退货而补缴免抵退税款的会计处理
(5)今年4月份转回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0 000
补缴免抵退税额时:
  应补缴免抵退税额=2 500 000×11%=275 00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75 000
  贷:银行存款 275 000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四、出口货物补缴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因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补缴免抵退税款的会计处理
【例6-17】接例6-16,如果今年8月公司仍然未收汇核销,不能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按规定公司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今年9月,公司办理出口货物免税申报手续时,应按规定补缴已经免抵退的税额。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补缴免抵退税额时。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75 000
  贷:银行存款 275 000
(2)因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将补缴的免抵退税额计入损益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7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75 000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四、出口货物补缴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
(三)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因适用征收增值税政策而补缴免抵退税款的会计处理
【例6-18】接例6-16,如果今年8月份公司仍然未收汇核销,不能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9月份未办理出口货物免税申报手续,那么今年10月份公司这笔出口货物依照规定应当适用征收增值税政策;同时,按规定应补缴已经免抵退的税额。今年10月份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补缴免抵退税额时。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75 000
  贷:银行存款 275 000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四、出口货物补缴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
(三)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因适用征收增值税政策而补缴免抵退税款的会计处理
(2)将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从成本中转回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0 000
第3节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四、出口货物补缴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
(三)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因适用征收增值税政策而补缴免抵退税款的会计处理
(3)适用征收增值税政策,计提销项税额时。
  销项税额=2 500 000÷(1+13%)×13%=287 611(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87 611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87 611
  应纳增值税=287 611-275 000-50 000=-37 389(元)
该笔出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为零,企业留抵税额37 3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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