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6 其他税种_9 课件(共55张PPT)- 《税收实务(第4版)》同步教学(人民大学出版社)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项目6 其他税种_9 课件(共55张PPT)- 《税收实务(第4版)》同步教学(人民大学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55张PPT)
项目六、其他税种实务
10 车辆购置税实务
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
特点:性质属于直接税;纳税环节为最终消费环节;从价计征;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一、纳税义务人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一、纳税义务人
购置是指:
  1.购买取得并自用(包括购买自用国产、进口应税车辆)
  2.进口取得并自用(不包括在境内购买的进口应税车辆)
  3.自产取得并自用
  4.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有( )。
  A.受赠使用应税车辆
  B.进口使用应税车辆
  C.经销商经销应税车辆
  D.债务人以应税车辆抵债
例题
答案:AB
【例题·单选题】下列人员中,属于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
  A.应税车辆的出口者
  B.应税车辆的捐赠者
  C.应税车辆的获奖者
  D.应税车辆的销售者
例题
答案:C
二、征税对象与征税范围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为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
【提示1】区分应税、免税、非应税车辆。
  【提示2】不属于应税车辆的有: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
税率:统一比例税率10%
计税依据:应税车辆的价格 
三、税率与计税依据
三、税率与计税依据
车辆取得 计税依据 说明
1.购买自用(包括国产、进口车辆) 发票电子信息中的不含增值税价款。 应税车辆存在多条发票电子信息或者没有发票电子信息的,按照购置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2.进口自用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提示】如果进口自用的是应缴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组价也是进口消费税、进口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按照申报纳税之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例题·单选题】某汽车贸易公司2020年6月进口11辆小轿车,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25万元/辆,当月销售8辆,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40万元;2辆企业自用,1辆用于抵偿债务。合同约定的含税价格为30万元。该公司应纳车辆购置税( )万元。(小轿车关税税率28%,消费税税率为9%)
  A.7.03
  B.5.00
  C.7.50
  D.10.55
例题
答案:A该公司应纳车辆购置税=2×(25+25×28%)÷(1-9%)×10%=7.03(万元)
 【例题·计算题】宋某2020年5月从某汽车有限公司购买一辆小汽车供自己使用,支付了含增值税税款在内的款项226 000元,另支付购买工具件和零配件价款4000元,车辆装饰费2 780元。所支付的款项均由该汽车有限公司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有关票据。
  要求:计算宋某应纳车辆购置税。
例题
(1)计税依据=(226000 +4000 +2780)÷(1+13%)=206000 (元)
(2) 应纳税额=206000 ×10% =20600 (元)
三、税率与计税依据
车辆取得 计税依据 说明
3.自产自用 (1)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
(2)无同类价,按组价:
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或=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
【提示】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应税车辆,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入消费税税额。 【提示】均不含增值税
4.受赠、获奖或其他方式取得自用 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不含增值税税款
1.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10%
  
四、应纳税额计算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2021年3月进口载货汽车1辆。4月在国内市场购置2辆载货汽车,支付不含增值税全部价款为75万元、增值税9.75万元;另支付车辆购置税7.5万元,车辆牌照费0.1万元,代办保险费2万元。5月受赠小汽车1辆。上述车辆全部为企业自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国内购置载货汽车的计税依据为84.75元
  B.进口载货汽车的计税依据为关税完税价格加关税
  C.受赠小汽车的计税依据为同类小汽车的市场价格加增值税
  D.国内购置载货汽车的计税依据为77万元
例题
答案:B
五、税收优惠
五、税收优惠
  6.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和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7.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査、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车辆;
  8.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
  9.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10.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的流动医疗车;
  11.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新购置车辆。
  12.原公安现役部队和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换发地方机动车牌证的车辆(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车辆除外),一次性免征车辆购置税。
五、税收优惠
  新增: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例题·单选题】依据车辆购置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车辆中可以享受法定减免的是( )。
  A.国家机关购买的小汽车
  B.留学人员购买的小汽车
  C.有突出贡献专家购买的小汽车
  D.国际组织驻华机构购买的自用小汽
例题
答案:D
【单选题·2021年】下列各项中,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是( )。
  A.地铁
  B.挖掘机
  C.载货客车
  D.新能源汽车
例题
答案:D
六、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一车一申报
  【提示】提供发票电子信息办理纳税申报。
  (二)纳税环节——使用环节
  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即最终消费环节缴纳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说明
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购买之日 车辆相关价格凭证的开具日期
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进口之日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
自产、受赠、获奖及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取得之日 合同、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生效或者开具日期
六、征收管理
(四)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
  (五)纳税地点
  1.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单位纳税人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个人纳税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六、征收管理
(六)车辆购置税的退税制度
  1.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或销售企业,纳税人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
  2.纳税人申请车辆购置税退税时,税务机关核对纳税人提供的退车发票与发票电子信息无误后,按规定办理退税。
3.应退税额计算:
  应退税额=已纳税额×(1-使用年限×10%)
  【解析】使用年限的计算,自纳税人缴纳税款之日起,至申请退税之日止。
11 契税实务
   契税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于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 2021年9月1日开始施行。
一、纳税义务人
二、征税对象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这种行为。
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1.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转让不动产涉税总结
契税征税对象具体包括以下五种具体情况: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提示】出让方(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交土地增值税,承受方缴纳契税。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售、赠与、互换方式)。
 【提示】转让方应交土地增值税,承受方缴纳契税。  
契税征税对象具体包括以下五种具体情况:
   
 
  (三)房屋买卖(符合条件的转让方需交土地增值税)
几种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
   1.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等应交付经济利益的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参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或房屋买卖确定契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等。
  【特殊】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
2.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买房人应首先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并按买价缴纳契税。
契税征税对象具体包括以下五种具体情况:
  (四)房屋赠与
1.各种赠与不动产行为都是契税征税范围,受赠方缴纳契税。
  2.继承要加以区分:
  (1)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
  【扩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承受方缴纳契税。
契税征税对象具体包括以下五种具体情况:
(五)房屋等价交换不交契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行为中,应缴纳契税的有( )。
  A.个人将自有房产无偿赠与非法定继承人
  B.个人以自有房产等价交换自住房产
  C.个人以自有房产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
  D.个人以自有房产抵偿银行的未偿还贷款
例题
答案:AD
【例题·单选题】下列行为中,应当缴纳契税的是( )。
  A . 公租房经营企业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
  B. 个人以自有房产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
  C . 企业将自有房产与另一企业的房产等价交换
  D . 企业以自有房产投资于另一企业并取得相应的股权
例题
答案:D
 【例题·单选题】下列房产转让的情形中,产权承受方免予缴纳契税的是( )。
  A.将房产赠与非法定继承人
  B.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C.以自有房产投资入股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
  D.以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例题
答案:C
 【例题·多选题】下列行为中,需要缴纳契税的有( )。
  A.等价交换房屋
  B.中奖取得房产
  C.买房拆料
  D.抵债房屋
例题
答案:BCD
三、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税率:3%-5%的幅度比例税率。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依照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三、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1.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2.契税的计税依据:实际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成交价格以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价格确定。由于不动产的转移方式、定价方法不同,契税计税依据有以下几种情况:
三、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 计税依据
1.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 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二、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 计税依据
3.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重新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 土地使用权人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
4.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转让房地产 (1)划拨土地性质改为出让 承受方应分别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和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
(2)划拨土地性质未发生改变 承受方应以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
三、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 计税依据
5.土地使用权及所附建筑物、构筑物等转让(包括在建的房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 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
三、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 计税依据
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三、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 计税依据
7.房屋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顶层阁楼、储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属设施) 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 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
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 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
8.承受已装修房屋 将包括装修费用在内的费用计入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
三、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 计税依据
9.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 互换价格相等 零
互换价格不相等 支付差额的一方、以其差额缴纳契税
 【例题·单选题】赠与房屋时, 确定契税计税依据所参照的价格或价值是( )。
  A.房屋原值
  B.摊余价值
  C.协议价格
  D.市场价格
例题
答案:D
  【例题·单选题】 居民甲将一套价值100万元的一室居住房与居民乙互换为一 套两室居住房,并补给居民乙 50万元的换房补偿款,当地契税税率是4%,应缴纳的契税为( )万元。
  A.0 B.4 C.2 D.6
例题
答案:C
  【例题·单选题】甲企业10月因无力偿还乙企业已到期的债务3000万元,经双方协商甲企业同意以自有房产偿还债务,该房产的原值5000万元,净值2000万元,评估现值9000万元,乙企业支付差价款6000万元,双方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则乙企业计缴契税的计税依据是( )。
  A.2000万元 B.5000万元
  C.6000万元 D.9000万元
例题
答案:D
四、税收优惠
  (一)契税优惠的一般规定
   一、契税优惠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 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
  (2)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3)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 、牧、渔业生产。
四、税收优惠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5)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6)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四、税收优惠
  2.省 、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减征:
  (1)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2)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
  【提示】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例题·多选题】以下获取的房屋权属中,可以免征契税的有( )。
  A.因房屋拆迁取得的房屋
  B.以赠与方式取得的房屋
  C.法定继承人继承的房屋
  D.承受荒山土地使用权,用于农业生产 
例题
答案:CD
 【例题·多选题】以下列方式取得房屋需要缴纳契税的有( )。
  A.法定继承人继承的房屋
  B.以获奖方式取得的房屋
  C.以分期付款方式取得的房屋
  D.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例题
答案:BC
 五、征收管理
  1.契税申报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曰。
  【说明1】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以及其他凭证。
 五、征收管理
  3.纳税期限: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4.纳税地点: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
 五、征收管理
  5.纳税人缴纳契税后发生下列情形,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申请退税:
  (1)因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裁决导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至原权利人的。
  (2)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付时,因容积率调整或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的。
  (3)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因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返还房价款的
Presented by XiaoHong-Chen
谢谢您的聆听!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