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进出口关税会计 课件(共48张PPT)- 《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东北财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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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进出口关税会计 课件(共48张PPT)- 《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东北财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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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8张PPT)
第三单元 进出口货物关税会计
学习单元
进出口关税会计
任务一
企业进出口货物关税核算
任务二
企业进出口货物关税纳税申报
任务一 企业进出口货物关税核算
【引例】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某外贸公司,2020年9月经批准从境外进口小轿车20辆,每辆小轿车货价22.5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无法确定,经海关查实其他运输公司相同业务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分别占货价的比例为2%和3‰,向海关缴纳了相关税款,并取得了完税凭证。(提示:小轿车关税税率60%、消费税税率9%)
思考:
(1)该外贸公司2020年9月进口小轿车的关税完税价格如何确定?
(2)试计算该外贸公司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各项税金。
(3)该外贸公司除进口环节缴纳的税金外,在内销环节还应缴纳哪些税金?
(4)该公司应如何进行关税的会计处理?
关税是由设置在边境、沿海口岸或境内的水、陆、空国际交往通道的海关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在现代,尤其是对于经济发达国家而言,关税已不再是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而是以关税为工具实现其贸易保护主义政策。
1951年5月我国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2000年7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修正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03年11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办法》。 
“注意”:1、所谓“境”指关境,又称“海关境域”或“关税领域”,是国家《海关法》全面实施的领域。关境与国境有时不一致。
2、海关在征收进口货物、物品关税的同时,还代征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
一、企业进口货物关税的基本规定
国境与关境是两个既有联系,又不完全相同的概念。国境是一个主权国家以边界为界限,全面行使主权的领域范围,包括领土、领海、领空。关境又称税境或海关境域,是一个主权国家行使关税权力的领域范围。
通常情况下,国境与关境是一致的。但如果几个国家结成关税联盟,组成一个共同关境实施统一的关税法令和对外税则,彼此之间货物进出国境不征关税,只对来自和运往非同盟成员国的货物进出共同关境时征收关税,这时关境就大于其成员国的各自国境。如果一个国家在本国领域范围内设有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时,关境就小于国境。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虽在国境之内,但从征收关税的角度来说,它是在该关境之外,进出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的货物可以不征关税。
截至2019年6月,中国有12个自由贸易区,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知识拓展——关境与国境的区别与联系
(一) 关税纳税人
(二)关税的征税对象
A
B
关税纳税人为进口货物收货人,出口货物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关税的征税对象是是国家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
物品是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及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
(三) 关税税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Customs Tariff)也称关税税则。它是一国海关据以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的应税与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类表。里面有海关征收关税的规章条例及说明;也有海关的关税税率表。关税税率表的主要内容有:税则号例、商品分类目录和税率三部分。
1、进口关税税率
 一栏比例税率(20%-40%)。
  我国真正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只有100余种,税率比较低。
2、出口关税税率
进口税则设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共五种税率,一定时期内可实行暂定税率。
(1)从价税:是最常用的关税计税标准。它是以应征税额占货物价格或者价值的百分比为税率。
(2)从量税:是以进口商品的数量、重量、体积、容量等计量单位为计税依据。
(3)复合税:是对某种进口商品同时使用从价和从量计征的一种计征关税的方法。
(4)滑准税:是一种关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到高设置计征关税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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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替换文字内容
(四) 关税税率
3、特别关税
包括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
(1)进出口货物,应当按照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2)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按照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3)进出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适用该进出口货物原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所实施的税率。
(五)税率的运用
确定进境货物原产国的目的是为了正确运用进口税则的各栏税率,对产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适用不同的关税税率。我国原产地规定基本上采用了“全部产地生产标准”、“实质性加工标准”两种国际上通用的原产地标准。
知识拓展——原产地规定
二、关税的计算
(一)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
 关税完税价格是海关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经调整确定的计征关税的价格。
1、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根据《海关法》,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货物的货价以成交价格为基础,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买方为购买该货物,并按《完税价格办法》有关规定调整后的实付或应付价格。
货价
运费
进口货物的
完税价格
保险费
及其他
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装卸前的
成交价格
正常情况下,进口货物采用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海关估价
对于价格不符合成交条件或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进口货物,由海关估价确定。
(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的确定
出口国
进口国
途中
货价
出口税和离岸前相关费用
运输费、保险费、离岸后到岸前相关费用
+
+
=
离岸价格FOB
到岸价格CIF
进口货物的
完税价格
成交价格
海关估价依次使用的方法包括:
(1)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法;
(2)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
(3)国际市场价格方法;
(4)国内市场价格倒扣方法;
(5)其他合理的方法。
海关估价
(2)进口货物海关估价的方法。
综合考虑可能调整的项目 不计入完税价格的因素
(1)买方负担、支付的中介佣金、经纪费 (1)向自己采购代理人支付的购货佣金和劳务费用
(2)买方负担的包装、容器的费用 (2)货物进口后发生的安装、运输费用
(3)买方付出的其他经济利益 (3)进口关税和进口海关代征的国内税
(4)与进口货物有关的且构成进口条件的特许权使用费。 (4)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
(5)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
(3)调整项目的因素。
  【典型案例3-1】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某外贸公司,2019年10月经批准从境外进口小轿车20辆,每辆小轿车货价22.5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无法确定,经海关查实其他运输公司相同业务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分别占货价的比例为2%和3‰,请考虑计算关税的完税价格?
【解析】
①进口小轿车的货价=22.5×20=450(万元)
②进口小轿车的运输费=450×2%=9(万元)
③进口小轿车的保险费=(450+9)×3‰=1.38(万元)
④关税的完税价格=450+9+1.38=460.38(万元)
二、关税的计算
(一)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
 
2、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
(1)进口时需征税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2)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料件原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3)内销的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料件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4)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以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5)保税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分别以料件或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6)加工贸易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以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3、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向境外销售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不包括:
  1.出口关税税额;
  2.支付给国外的佣金,如与货物的离岸价格分列,应予扣除;未分列则不予扣除。
  售价中含离境口岸至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费、保险费的,该运费、保险费可以扣除。
货价
运费
出口货物的
完税价格
保险费
及其他
运抵我国输出地点装卸前的
成交价格
正常情况下,出口货物采用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海关估价
对于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出口货物,由海关估价确定。
4、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中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
1.以一般陆、空、海运方式进口货物:
  ①运费应计算至卸货口岸(海运),目的地口岸(空运、陆运)。
  ②运费和保险费的实际支出费用计算。无法确定的应估算,其中运费按运费率;保险费可按照“货价加运费”的3‰估算。
 2.以其他方式进口货物:
  邮运进口货物,以邮费作为运输、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按货价的1%计算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3.出口货物
  出口货物的销售价格如果包括离境口岸到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输、保险费的,该运费、保险费应当扣除。
(二) 关税税额的计算
1.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适用的关税税率
2.从量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3.复合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我国目前实行的复合税都是先计征从量税,再计征从价税。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4.滑准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滑准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典型案例3-2】 完成引例
承接【典型案例3-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某外贸公司,2019年10月经批准从境外进口小轿车20辆,每辆小轿车货价22.5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无法确定,经海关查实其他运输公司相同业务的运输费用占货价的比例为2%。向海关缴纳了相关税款,并取得了完税凭证。(提示:小轿车关税税率60%、消费税税率9%)
请计算该公司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解析】
1、关税的完税价格=450+9+1.38=460.38(万元)
2、进口环节应缴纳关税=460.38×60%=276.23(万元)
3、进口环节小轿车应缴纳的消费税: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460.38+276.23)÷(1-9%)=809.46(万元)
应缴纳消费税=809.46×9%= 72.85(万元)
4、进口环节小轿车应缴纳增值税:
应缴纳增值税=809.46×13%= 105.23(万元)
进口环节缴纳税金合计=276.23+72.85+ 105.23 =454.31 (万元)
三、企业进出口货物关税的的会计处理
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进口关税”和“应交出口关税”明细账户。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1、进口关税的核算
工业企业通过外贸企业代理或直接从国外进口原材料,应支付的进口关税,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而是将其与进口原材料的价款、国外运费和保险费和国内费用一并直接计入进口原材料成本,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科目等。
企业根据同外商签订的加工装配和补偿贸易合同而引进的国外设备,应支付的进口关税按规定以企业专用拨款等支付的,支付时,借记“在建工程——引进设备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生产性企业关税的会计处理
“做中学” —
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进口A材料需US$100 000,当日的外汇牌价为US$1=RMB8.0。该企业对外付汇进口A材料,应付进口关税40 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代征增值税税率13%。请进行会计处理。
购入现汇时: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800 000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户800 000
对外付汇,支付进口关税、增值税,计算进口A材料的采购成本时:
A材料采购成本=800 000+40 000=840 000(元)
应支付增值税=840 000×13%=109 200(元)
借:原材料——A材料 8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9 200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 840 000
——人民币户 109 200
2、出口关税的核算
生产企业出口产品应缴纳的出口关税,支付时可直接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做中学”
某铁合金厂向日本出口一批铬铁,国内港口FOB价格折合人民币为2 800 000元,铬铁出口关税税率为40%,关税以支票付讫。要求:计算出口关税税额并进行会计处理。
出口关税税额=2 800 000/(1+40%)×40%=800 000(元)
作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2 8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 800 000
借:税金及附加 800 000
贷:银行存款 800 000
(三)商业流通企业关税的会计处理
把缴纳的进口关税计入商品的采购成本,借记“商品采购”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 科目
1.自营进口
代理进出口业务,对受托方来说,一般不垫付货款,大多以收取手续费形式为委托方提供代理服务。因此,由于进出口而计缴的关税均由委托单位负担,受托单位即使向海关缴纳了关税,也只是代垫或代付,日后仍要从委托方收回。可以通过“应收账款”、“应付账款”核算。
2.自营出口
3.代理进出口
自营出口商品缴纳的关税属于进出口企业出口销售业务中的费用,应借记“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
1、某外贸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国外自营进口商品一批,CIF价格折合人民币为1 000 000元,价款暂欠。进口关税税率为20%,代征增值税税率13%,根据海关开出的专用缴款书,以银行转账支票付讫税款。
2、某外贸公司自营出口商品一批,我国口岸FOB价格折合人民币为720 000元,价款未收。出口关税税率为20%,根据海关开出的专用缴款书,以银行转账支票付讫税款。
3、某进出口公司接受一个单位的委托进口商品一批,进口商品货款5000 000元已汇入进出口公司存款户。该进口商品我国口岸CIF价格为US$500000,进口关税税率为20%,当日的外汇牌价为US$1=RMB8.00,代理手续费按货价2%收取,现该批商品已运达,向委托单位办理结算。
4、某进出口公司代理某工厂出口一批商品。我国口岸FOB价折合人民币为1 200 000元,出口关税税率为20%,手续费为30 000元。
要求:逐笔计算关税,并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做中学”
第一题:
应交关税=1 000 000×20%=200 000(元)
在途物资成本=1 000 000+200 000=1 200 000(元)
代征增值税=1 200 000×17%=204 000(元)
作会计处理如下:
进口报关缴纳关税和增值税时:
借:在途物资 1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4 000
贷:银行存款 404 000
应付账款 1 000 000
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1 200 000
贷:在途物资 1 200 000
第2题:
销售商品,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72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720 000
计算出口关税:
出口关税=720 000/(1+20%)×20%=120 000(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20 000
贷:应交税费——出口关税 120 000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出口关税120 000
贷:银行存款 120 000
第3题:
计算该批商品的人民币货价如下:
500 000×8.00=4 000 000(元)
计算进口关税如下:
4 000 000×20%=800 000(元)
计算代理手续费如下:
4 000 000×2%=80 000(元)
第3题:会计处理如下:
收到委托单位划来进口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5 000 000
贷:应付账款——××单位5 000 000
对外付汇进口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外商4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4 000 000
支付进口关税时:
借:应付账款——××单位800 000
贷:银行存款 800 000
将进口商品交付委托单位并收取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单位 4 08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手续费 80 000
应收账款——××外商 4 000 000
将委托单位剩余的进口货款退回时:
借:应付账款——××单位120 000
贷:银行存款 120 000
第四题:
计算应缴出口关税如下:
1 200 000/(1+20%)×20%=200 000(元)
作会计处理如下:
计缴出口关税时:
借:应收账款——××单位200 000
贷:银行存款 200 000
计算应收手续费时:
借:应收账款——××单位3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手续费 30 000
收到委托单位付来的税款及手续费时:
借:银行存款230 000
贷:应收账款——××单位230 000
任务二 关税的纳税申报
【引例】
大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因为业务需要进口一批溢流阀用于生产,2020年5月16日从国外进口溢流阀30套,每套溢流阀的完税价格为1000元,该企业开户行为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账号:439225××××××××1,报关单编号22020099079340919,运输工具号5200500535,提货单号RQ174603。
思考:
(1)关税纳税申报有哪些基本规定?
(2)经办人员应该如何进行关税纳税申报呢?
01
03
02
(二)纳税地点
海关指定银行。
(三)纳税期限
关税的纳税义务人或其代理人,应在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经海关总署批准,可延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一)关税的申报时间
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一、进出口货物关税纳税申报的基本规定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合同
发票
装箱清单
载货清单
提(运)单
代理报关授权委托书
进出口许可证件
海关要求的加工贸易手册及其他进出口有关单证
(四)报关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报关单
分类
进出口的状态
进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货物报关单
表现形式
纸质报关单与电子数据报关单。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实际情况作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
海关计算机系统
企业端
预录入报关单
打印纸质报关单签名盖章连同随附单证向现场海关递交。
系统对报关单进行逻辑性、规范性审核,通过审核的计算机自动接受申报
(四)纳税申报表的填制
海关在征收关税时,根据纳税人的申请及进出口商品的情况,可以在关境地征收,也可以在主管地征收。纳税人在缴纳关税时,需要填写“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并携带有关单证。
(一)关税的强制执行
1、征收关税滞纳金
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率×滞纳天数
2、强制征收
如纳税人自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3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
二、关税的管理
(二)关税退还
1、因海关误征,多纳税款的;
2、海关核准免验进口的货物,在完税后,发现有短卸情况,经海关审查认可的;
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将其运出口,申报退关,经海关查验属实的。
对已征出口关税的出口货物和已征进口关税的进口货物,因货物品种或规格原因(非其他原因)原状复运进境或出境的,经海关查验属实的,也应退还已征关税。
(三)关税补征和追征
1、关税补征,是因非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的少征或漏征关税,关税补征期为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
2、关税追征,是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少征或漏征关税,关税追征期为进出口货物完税之日或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
【引例解析】
本任务“引例”解析如下:
(1)大华公司应按照关税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如实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详细列明商品名称、编号、规格、价格、保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原产地、数量等信息。等待海关审核。
(2)计算缴纳关税金额
应交关税=1000×30×5%=1500(元)
(3)海关审核无误通过后,填写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见表3-1,向指定国库银行交税。
表3-1 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收据联)
收入系统:海关系统 填发日期: 2020年5月22日No.22020099079340919
收款 单位 收入机关 中央金库 缴款单 位(人) 名 称 大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第
一联:(收据)国库收款签章后交缴款单位或缴款人
科 目 进口关税 预算级次 中央 账 号 439225××××××××1 收缴国库 国家金库北京市分库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 税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完税价格(¥) 税率(%) 税款金额(¥) 8481400000 溢流阀 30 套 1000 5 1500 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合计(¥)1500 申请单位编号 4422980023 报关单编号 22020099079340919 填制单位 收缴国库(银行) 合同(批文)号 HK20150720 运输工具号 5200500535 制单人____ 复合人____ 缴款日期 2020年 6月 1日 提/装货单号 RQ174603 备注 收入系统:海关系统 填发日期: 2020年5月22日No.22020099079340919
THANK YOU APPRECIATION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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