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2 课件(共31张PPT)- 《税法(第3版)》同步教学(东北财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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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1张PPT)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目录
个人所得税概述
1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2
个人所得税税额计算
3
个人所得税税款缴纳
4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税额计算
知识点
3.经营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4.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5.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7.偶然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8.公益、救济性捐赠计税方法
9.境外缴纳税额抵免的计税方法
(一)基本规定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成本、费用是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损失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三、经营所得税额计算
三、经营所得税额计算
适用:账册健全的纳税人
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查账征收
收入总额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
成本是指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费用是指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已计入成本的费用除外
税金是指除个人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损失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其他支出是指除前述之外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三、经营所得税额计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查账征收
不得扣除的支出项目:
个人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赞助支出
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特殊扣除项目及标准工资薪金五险一金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三、经营所得税额计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特殊扣除项目及标准三项经费业主本人向当地工会组织缴纳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在上述规定比例内据实扣除三、经营所得税额计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特殊扣除项目及标准公益性捐赠三、经营所得税额计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特殊扣除项目及标准三新”研发支出三、经营所得税额计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特殊扣除项目及标准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三、经营所得税额计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特殊扣除项目及标准三、经营所得税额计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案例
分析
福瑞酒家为个体经营户,2020年12月取得营业额120000元,购进米、面等原材料60000元,缴纳水电等各项费用15000元,缴纳其他税费合计6600元。该饭店共有1名雇工,当月共支付工资费用4800元;业主个人月工资6000元。该饭店1-11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55600元,已累计预缴个人所得税5439.75元。计算该业主12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业主个人工资不得扣除。
12月份应纳税所得额=120000-60000-15000-6600-4800-5000=28600(元)
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55600+28600=84200(元)
全年累计应纳个人所得税金额=84200×10%-1500=6920(元)
12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6920-5439.75=1480.25(元)
分析
三、经营所得税额计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适用:会计核算不健全,或没有建账的个体工商户
方法:包括定额征收和定率征收
核定征收
◆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对经营规模小,经营情况比较稳定的个体工商户,可根据业主的实际经营情况,核定应纳税额,按月纳税,年终不清算
◆定率征收是指税务机关经调查,定期制定行业所得税负担率,在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同时,一并按销售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年终不清算
公式 :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总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经营所得税额计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比例税率20%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计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税额计算公式
税率形式
(1)税额计算公式
四、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四、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2)计税依据确定
计征期限规定:按次征收
应纳税所得额:为一个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以每次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
允许扣除的规定费用包括:
① 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
② 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适用于转租业务)
③ 由纳税人负担的为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分次扣除
④ 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即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为800元,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为收入额的20%。
上述费用应按顺序依次扣除
四、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3)税额计算公式
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
每次(月)收入超过4 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案例分析
陈平于2020年1月将其自有的公寓按市场价出租给张某居住,每月取得租金收入为2500元。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陈平1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假定当年2月,因下水道堵塞,发生维修费用1000元,有维修部门的正式收据,计算陈平2月、3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1月应纳税额=(2500-800)×10%=170(元)
(2)2月应纳税额=(2500-800-800)×10%=90(元)
  3月应纳税额=(2500-200-800)×10%=150(元)
分析
四、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比例税率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税额计算公式
税率形式
(1)税额计算公式
五、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2)计税依据确定
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
“财产原值”按下列原则确定:
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建筑物为建造费用或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其他财产参照上述方法确定。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合理税费是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经税务机关认可的有关税费,包括城市维护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手续费等
五、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案例分析
王平本期购入债券1000份,每份买入价10元,支付购进买入债券的税费共计150元。本期内将买入的债券一次卖出600份,每份卖出价12元,支付卖出债券的税费共计110元。计算李某售出债券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一次卖出债券应扣除的买价及费用=(10000+150)/1000×600+110=6200(元)
(2)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0×12-6200)×20%=200(元)
分析
五、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比例税率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税额计算公式
税率形式
(1)税额计算公式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2)计税依据确定
计征期限规定:按次征收
应纳税所得额:上述三项所得不减除费用,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
“次”的规定: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1次
六、利息、股息、红利及偶然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案例分析
2020年王先生购买福利彩票中奖3 000元;参加某商场举办的有奖销售活动中奖15 000元现金。王先生的上述所得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王先生购买福利彩票中奖所得不超过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参加商场有奖销售活动所得应按“偶然所得”税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15 000×20%=3 000(元)
分析
六、利息、股息、红利及偶然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
个人发生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捐赠扣除规定
什么是公益救济性捐赠
(1)公益、救济性捐赠基本税收规定
八、公益、救济性捐赠计税方法
(2)有公益救济性捐赠存在时个税的计算
捐赠扣除限额=扣除捐赠额前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
当实际捐赠额<捐赠扣除限额时,
允许扣除的捐赠额=实际捐赠额
当实际捐赠额>捐赠扣除限额时,
允许扣除的捐赠额=捐赠扣除限额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扣赠额前的应纳税所得额-允许扣除的捐赠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八、公益、救济性捐赠计税方法
案例分析
某歌星参加某单位举办的演唱会,取得出场费收入80000元,将其中30000元通过当地教育机构捐赠给某希望小学。计算该歌星上述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1)未扣除捐赠的应纳税所得额=80000×(1-20%)=64000(元)
(2)捐赠扣除限额=64000×30%=19200(元)
由于实际捐赠额大于扣除限额,税前只能按扣除限额扣除。
(3)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4000-19200)×30%-2000=11440(元)
分析
八、公益、救济性捐赠计税方法
居民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准予在应纳税额中扣除
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抵免税额规定
境外所得抵免适用对象
(1)境外所得税额计算基本规定
九、境外缴纳税额抵免的计税方法
九、境外缴纳税额抵免的计税方法境外所得应纳税额计算步骤第一步,计算来自某国或地区的抵免额来自某国或地区的抵免额=∑(来自某国或地区的某一应税项目的所得-费用减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第二步,判断允许抵免额当在境外实际缴纳税额<抵免限额时,允许抵免额=境外实际缴纳税额当在境外实际缴纳税额>抵免限额时,允许抵免额=抵免限额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来自某国或地区的某一应税项目的所得-费用减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允许抵免额
案例
分析
某美国籍来华人员A先生已在中国境内居住7年。2020年取得美国一家公司净支付的薪金208000元(折合成人民币,下同),已被扣缴个人所得税12000元。同月还从加拿大取得净股息所得8500元,已被扣缴个人所得税1500元。经核査,境外完税凭证无误。依照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可享受的综合所得的扣除项目有:基本扣除费用60 0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48 000元。计算A先生境外所得在我国境内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九、境外缴纳税额抵免的计税方法
该纳税人上述来源于两国的所得应分国计算抵免限额。
(1)来自美国所得的抵免限额=(208000+12000-60000-48000)×10%-2520=8680(元)
(2)来自加拿大所得的抵免限额=(8500+1500)×20%=2000(元)
(3)由于该纳税人在美国已被扣缴的所得税额大于抵免限额,允许抵扣的税额为8680元,无需在中国补缴税款;在加拿大已被扣缴的所得税额小于抵免限额,1500元可全额扣除,不足部分500元需在中国补缴税款。
(4)应补缴个人所得税=(2000-1500)=500(元)
分析
九、境外缴纳税额抵免的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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