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一任务四:增值税出口退税的处理 课件(共37张PPT)- 《税法第5版》同步教学(东北财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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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任务四:增值税出口退税的处理 课件(共37张PPT)- 《税法第5版》同步教学(东北财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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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7张PPT)
华兰多为一家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3%。退税税率为10%。2019年8月,其发生如下经营业务: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65万元。上月末留抵税款8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为300万元,收款339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500万元。
请问: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是多少?
增值税出口退税管理规定
增值税出口退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的出口退税的处理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
1.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范围
登记条件 企业类型 出口的货物 退(免)税政策
工商登记 税务登记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有 有 有 各类单位或个体户 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 免税并退税
有 有 无 生产企业 委托出口货物 有 有 无 非生产企业 委托出口货物 免税
出口企业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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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的货物(国家规定不允许经营和限制出口的货物、卷烟和超出免税品经营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经营范围的货物除外)。
出口企业经海关报关进入国家批准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并销售给境外单位、个人的货物。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用于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国际招标建设项目的中标机电产品。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
生产企业向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的自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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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生产企业生产耗用且不向海关报关而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力、燃气。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国际运输企业用于国际运输工具上的货物。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
出口企业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情形
2. 增值税退(免)税方法
增值税退(免)税办法主要包括免抵退税办法以及免退税办法
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例题1 单选题】下列出口企业,适用免退税办法的是( )。
A.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 B.外贸企业出口货物
C.对外提供加工劳务 D.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答案】B。根据规定,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适用免退税办法。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3.出口退税率
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劳务,应分开报关、核算并申报退(免)税,未分开报关、核算或划分不清的,从低适用退税率。
4.出口退(免)税依据
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劳务的出口发票(外销发票)、其他普通发票或购进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4.出口退(免)税依据
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出口行为 出口企业 退(免)税计税依据
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 生产企业 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 ——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 生产企业 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 FOB)扣除出口货物所耗用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
国内购进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加工后出口的货物 生产企业 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 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的金额后确定
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 外贸企业 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 外贸企业 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外贸企业应将加工修理修配使用的原材料(迸料加工海关保税进口料件除外)作价销售给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应将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开具发票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4.出口退(免)税依据
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出口行为 出口企业 退(免)税计税依据
出口进项税额未计算抵扣的已使用过的设备 出口企业 退(免)税计税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
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已提累计折旧
销售的货物 免税品经营企业 为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中标机电产品 生产企业 为销售机电产品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
外贸企业 为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1)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退(免)税计税依据: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跨境应税行为的退(免)税计税依据按下列规定执行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实行免退税办法的退(免)税计税依据为购进应税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金额。
跨境应税行为的退(免)税计税依据按下列规定执行
实行退(免)税办法的服务和无形资产,如果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出口价格偏高的,有权按照核定的出口价格计算退(免)税,核定的出口价格低于外贸企业购进价格的,低于部分对应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转入成本。
【例题2 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出口退(免)税政策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适用免抵退税办法
B.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退税
C.出口企业应将不同税率的货物分开核算和申报,凡划分不清的,不予退免税
D.在征、退税率不一致的情况下,需要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将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答案】ABD,选项C表述不正确,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劳务,应分开报关、核算并申报退(免)税,未分开报关、核算或划分不清的,从低适用退税率。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例题3 单选题】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其增值税的退(免)税计税依据是( )。
A.出口货物的实际离岸价( FOB)
B.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 FOB)扣除出口货物所耗用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
C.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 FOB)扣除出口货物所购进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
D.出口货物的到岸价
【答案】B,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其增值税的退(免)税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 FOB)扣除出口货物所耗用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增值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1.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的增值税“免、抵、退”税,依下列公式计算:
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2)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①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②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
1.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的增值税“免、抵、退”税,依下列公式计算: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4)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包括当期国内购进的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的价格和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其中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
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进料加工出口货物人民币离岸价×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1.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的增值税“免、抵、退”税,依下列公式计算:
【例题4 计算题】华兰多为一家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3%,退税税率为10%,2019年8月该公司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6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78万元。当月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为300万元。上期期末留抵税款为18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为300万元,收款339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60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税率)=300×(13% -10%)=9(万元)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600×(13%-10%)-9 =9(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300×13%-(78-9)-18 =-48(万元)
(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材料出口货物退税税率
=300×10% =30(万元)
(5)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600×10%-30 =30(万元)
(6)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该企业应退税额=30(万元)
(7)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该企业免抵税额=30-30=0
(8)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18万元(48 -30)。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5)零税率应税行为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算:
①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零税率应税行为“免、抵、退”税额=当期零税率应税行为“免、抵、退”税计税依据×外汇人民币折合率×零税率应税行为增值税退税率
②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O
【提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
【例题6 计算题】康远国际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2019年8月实际发生如下业务:
(1)该企业当月承接了3个国际运输业务,取得经确认的收入240万元人民币。
(2)企业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期末留抵税额为60万元人民币。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的退税额。
【答案】当期零税率应税行为“免、抵、退”税额=当期零税率应税行为“免、抵、退”税计税依据×外汇人民币折合率×零税率应税行为增值税退税率=240×10%=24(万元)
因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60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24万元,所以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24万元。
进行退税申报后,结转下期留抵的税额为36万元。。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和应税行为增值税免退税,依下列公式计算:
增值税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1)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以外的货物:
(2)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
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的增值税应退税额=委托加工修理修配的增值税退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3)外贸企业兼营的零税率应税行为增值税免退税的计算
外贸企业兼营的零税率应税行为应退税额=外贸企业兼营的零税率应税行为免退税计税依据×零税率应税行为增值税退税率
【例题8 计算题】云达进出口公司2019年8月购进牛仔布,并接受委托将其加工成服装出口,取得增值税发票一张,注明计税金额为50 000元;取得的服装加工费的计税金额为3 000元,受托方将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3%。要求:计算当期应退的增值税税额。
【答案】应退增值税税额=(50 000 +3 000)×13%=6 890(元)。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例题7 计算题】云达进出口公司2019年7月出口意大利平纹布4 000平方米,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单价为30元/平方米,计税金额为120 000元,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0%。
要求:计算当期应退增值税税额。
【答案】应退税额=120 000×10% =12 000(元)。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3.退税率低于适用税率的,相应计算出的差额部分的税款计人出口货物劳务成本。
4. 出口企业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免抵退项目和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并分别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政策。
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无法划分进项税额中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的部分=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5.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零税率应税行为提供者如同时有货物、劳务(劳务指对外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下同)出口且未分别计算的,可一并计算“免、抵、退”税额。税务机关在审批时,按照出口货物、劳务、零税率应税行为“免、抵、退”税额比例划分出口货物劳务、零税率应税行为的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3)软件产品;
(4)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钻石及其饰品;
(5)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
(6)已使用过的设备。其具体范围是指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但其他相关单证齐全的已使用过的设备;
(7)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
(8)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
(9)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农产品的具体范围按照《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规定执行;
(10)油、花生果仁、黑大豆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出口免税的货物;
(11)外贸企业取得普通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人票据的货物;
(1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13)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14)以人民币现金作为结算方式的边境地区出口企业从所在省(自治区)的边境口岸出口到接壤国家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
(15)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
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以下货物免征增值税:
(一)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范围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下列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退税,应当转入成本。
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以下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1)下列服务:
①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②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
③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④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⑤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⑥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⑦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
⑧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
(2)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保险服务。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服务,包括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
①电信服务。②知识产权服务。 ③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④鉴证咨询服务。 ⑤专业技术服务。⑥商务辅助服务。⑦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⑧无形资产。
4.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4)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且该服务与境内的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无关。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取得相关资质的国际运输服务项目,纳税人未取得相关资质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6)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7)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
(8)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4.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例题9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适用增值税出口退税“免退税”办法的有( )。
A. 收购货物出口的外贸企业
B. 受托代理出口货物的外贸企业
C. 购买研发服务出口的外贸企业
D. 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
【答案】AC,外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适用“免退税”的方式计算退税,选项B,要视委托方的情况适用免退税或免抵退税等政策。选项D,采用免抵退税政策。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例题10 多选题】下列货物的出口,享受增值税免税不退税政策的有( )。
A. 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B. 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
C. 外贸企业出口避孕药品
D. 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
【答案】ABCD,选项A,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进口时保税,出口免税不退税;选项B,无法准确核算生产环节进项税额,出口免税不退税;选项C,避孕药品销售时免税,故出口免税不退税;选项D,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在出口时免税但不办理退税。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和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退税,应当转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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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出口卷烟外,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其他出口货物、劳务和应税行为的计算,按照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统一规定执行。其中,如果涉及销售额,除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为其加工费收入外,其他均为出口离岸价或销售额。
出口卷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依下列公式计算: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出口卷烟含消费税金额÷(出口卷烟合消费税金额+内销卷烟销售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二)进项税额的处理和计算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一)范围
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1. 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财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但不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中标机电产品、列名原材料、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海洋工程结构物。
2.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的生活消费用品和交通运输工具。
3.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因骗取出口退税被税务机关停止办理增值税退(免)税期间出口的货物。
4.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
5.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增值税退(免)税凭证有伪造或内容不实的货物。
6.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期限内申报免税核销以及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不予免税核销的出口卷烟。
7.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具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出口货物劳务。
(二)应纳增值税计算
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劳务和应税行为离岸价-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1.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和应税行为
2.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和应税行为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劳务和应税行为离岸价÷(1+征收率)×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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