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共19张PPT) -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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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共19张PPT) -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19张PPT)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框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教材体系: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公民,我们应当从生活的各个方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在我国以宪法为核心构建的法律体系中,民法与我们每个人生活的关系尤为密切。民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它的许多条文包含“权利”二字。


透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①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
②民法在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就业创业无不需要民法的规范;
③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1.民法的重要意义:
“民法以法律形式表现了社会经济生活条件的准则。”
——恩格斯
相关链接:
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意义:
这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它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
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它将永垂不朽——那就是我的法典!”
——拿破仑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民法的含义(民法调整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
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名词点击
自然人: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公民都是自然人)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公立学校属于非营利法人;政府机关属于特别法人。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平等主体 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地位平等的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中,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适用刑法、行政法、治安管理条例等)
人身关系 指平等主体间基于人格或身份而发生的,与人身不可分离。(例如:姓名权;肖像权)
财产关系 指平等主体之间以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例如: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如所有权关系;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等)
①张三的子女因张三的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
②小花在动物园内被狗熊袭击,向动物园索要赔偿。
③张某不服交警开出违章停车罚单。
④夫妻二人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未达成一致。
⑤通过招标,王某的建筑公司与市政部门签订了城区某片绿化带的改造合同。
⑥李四偷盗金店价值50万元的黄金饰品,由检察机关对其提起公诉。
⑦王五答应送女朋友的生日礼物未兑现承诺。
适应行政法律关系
适应刑事法律关系
道德范畴
思辨训练:下列情形中适合民法调整吗?
易错点:国家机关参与的一定不是民法调整的关系。
国家是特殊的民事主体。
3、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1)民事法律关系含义: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与人身不可分割民事法律关系。
财产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人格利益
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等
人格关系
身份关系
人身关系
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财产所有
财产转移
财产关系
注意:其他关系,如恋爱关系、好意施惠关系、行政关系、劳动关系、
犯罪(刑事法律关系)等民法不调整
3、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1)民事法律关系含义: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关系主体:
①含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类型)。
①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例如:人身权、财产权)
②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例如:不能高空抛物)
③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做人的资格—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法人、非法人组织从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
④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能不能做事的资格—受年龄、智力限制)
知识拓展:
3、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1)民事法律关系含义: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关系主体:
①含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类型)。
②权利: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所有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
练一练
案例一:王某17岁,在镇上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3000元的收入。2023年7月份,王某欲花16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部某品牌二手手机,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王某还是买了下来。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王某未满18岁,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手机。
思考:以下案例中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此时张某虽然17岁,但他有自己的劳动收入且为主要生活来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经济活动不需要父母的监护,该购买行为是有效的。
案例二:某网络音乐直播平台主播向其粉丝索要“打赏”。10岁的小学生小明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将妈妈微信钱包中的25万元陆续转账给该主播。
小明未满18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父母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追回钱款
案例三: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10岁的小明用自己的压岁钱买了一根价值30元的冰淇淋
小明未满18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他可以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案例四:10岁的小学生小美意外获得其舅舅赠予的一套房产。
小美仅10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她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可其由法定代理人如小美的父母代理实施。
案例五:72岁的王某常年患有老年痴呆,他的大女儿以照顾老人为由,哄骗王某在起草好的遗嘱上签字,获得王某的全部财产。
王某常年患有老年痴呆,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行为无效。
(3)民事关系客体:
①含义: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②类型: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类型 客体 案例分析
所有权关系 物(静态) 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债权关系 行为(动态,财产流转关系,具体行为) 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商业标记 上海市查处了两家违规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店。法院判决:立即停止使用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李某在微信朋友圈辱骂张某。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及时删帖并向张某赔礼道谢。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依利益的表现形式,可分为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四类。
1.物。物是能满足人的需要,能够被人支配或控制的物质实体或自然力。民法上的物虽具有物理属性,但与物理学意义上的物不同,要求有可支配性、存在性和效用性。物在民法中具有重要意义,大多数民事法律关系与物有密切联系,有的以物为客体,如所有权、担保物权等,有的虽以行为为客体,但仍以物为利益体现,如交付物的买卖合同。
2.行为。作为客体的行为特指能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常也称给付。行为主要是债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为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就自己的利益请求债务人为给付,如交付物、完成工作,而不能对债务人的物或其他财产直接加以支配。
3.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人脑力劳动创造的精神财富,是知识产权的客体,包括文学、艺术、科技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以及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的不是智力成果的载体,而是载体上的信息,载体本身属物权保护对象。
4.人身利益,人身利益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尊严、荣誉、身份等等。人身利益虽然与主体人身不能分离,但并非主体本身,而只是能够满足主体人身需求的客观事物,因此它是人身权关系的客体。
(4)民事关系内容:
含义: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请你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
小林在放学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证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探究与分享
【提示】(1)从道德层面来看,“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所以小林应立即归还失主皮包。
(2)从法律层面来看,“拾金不昧”是公民的一项义务。《民法通则》第79条、92条规定,拾得人应当将遗失物归还失主,如果据为己有,就构成“不当得利”。失主的寻物启事,明确以特定金额作为报酬,在法律上构成“悬赏广告”,具有法律效力。拾得人从而获得接受报酬的权利,所以小林父母的说法是有法律依据的,但放弃报酬也是其行使权利的一种方式。
4、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原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体现:①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法中有德)
②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德中有法)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1、确定基本原则的原因
(1)社会是由不同成员组成,各成员既有共同利益,也有各自的利益。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必要性)
(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目的、意义)
2、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3、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强调平等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立法规范民事法律关系的逻辑起点。它最集中地反映了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本质特征,是民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主要标志。)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强调程序上的不偏不倚和结果上的公平合理。)
(4)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诚信原则作为民法最为重要的基本原则,被称为民法的“帝王条款”。
(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知识拓展: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不得违反各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习俗。
公序良俗是建设法治国家与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社会主义法治与德治建设水准的重要标志。公民在进行民事活动时既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又要符合道德的要求。
相关链接: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习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习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习俗。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虽然民法允许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在生活中不可或缺
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主体
客体
内容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民法的基本原则及意义
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课堂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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