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34张PPT)第三课 公民权利3.1 公民基本权利法治意识:逐步增强权利意识,进一步感受宪法与每个公民的密切关系,了解公民权利与公民生活的紧密联系,增强行使和维护权利的自觉性。公共参与:知道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了解这些基本权利的内涵;结合具体案例理解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意义。政治认同:体会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感受宪法的权威,认识到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性。学习目标重点难点温故知新1.为什么要加强宪法监督 2.宪法监督的主体是谁?3.宪法监督的内容是什么 4.国家如何加强宪法监督工作 5.如何增强宪法意识?新课引入思考:我们究竟拥有哪些公民基本权利呢 又应该如何正确行使和维护这些权利呢 公民权利为我们追求有尊严的生活、实现人生幸福提供保障。现在,我们越来越频繁地使用“权利”一词,这表明我们的权利意识和法治观念在不断增强。现实中,人们可能只关注自己的权利,却忽视别人的权利;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可能会比较冲动,而不懂得用理性合法的方式去维护。政治权利新知学习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的统称。依照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小岩的爸爸参加了新一届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小岩好奇地问爸爸投了谁的票。爸爸认真的说:“参加选举是我们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途径。我赞成的候选人都是能够为我们着想、替我们说话、真心为我们服务的人。”小岩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说“等我有了选民资格,也会认真投下我的一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条件:①中国公民②年满18周岁③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财产状况不分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家庭出身职 业性 别种 族民 族居住期限思考:以下哪些人群可以享受我国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国人小学生少数民族农民工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僧侣公民享有的自由寻亲少年刘学州的离去,引发了人们对网络暴力的激愤与深思。回看他所遭遇的,每一个恶语相向的句子都是一把伤人利刃。他以生命的代价警示我们,在网络空间里,每一次点击、每一个回复都不是虚无的,而是对应着实实在在的个体。网友有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吗?为什么?有,我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享有这些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思考:这是不是意味着拥有绝对的自由来行使这项权利?自由 ≠ 绝对自由(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监督权罗先生通过媒体实名举报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刘某违法犯罪问题。经调查,刘某及其亲属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经审理,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罗先生实名举报是在行使什么权利?他在举报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监督权,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监督权内容:①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②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意义:公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思考:开设网上评议政府的活动有何意义?有利于政府接受市民监督和社会监督;有利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提高公民参政议政的热情,激发公民关心国家大事的主人翁精神;等。相关链接:网上评议政府我国公民享有政治权利的重要性 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参与国家政治生活,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体现。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的意义 政治权利 内容 意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公民享有的自由监督权指的是公民享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国家政权机关组成人员的权利,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检举、申诉、控告的权利。是公民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基础。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有助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探究活动五严某在网上发帖检举乡镇府违法占用村民土地。次日一大早,乡镇府工作人员破门而入,将还在睡梦中的严某强行带到乡镇府“教育”了一整天。乡政府的行为是否违法?你认为严某的哪些基本权利受到了侵犯?①违法。②严某的人身自由受到了侵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人身自由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的生活。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都有自我尊重和受人尊重的需要,都应当享有受他人和社会尊重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人身自由住宅不受侵犯住宅是公民享有安宁生活和安全感的私人空间。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人身自由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人身自由3.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依据我国宪法,公民享受广泛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权利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2)劳动权(1)财产权社会经济权文化教育权(3)物质帮助权(4)受教育权(5)文化权利3.1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财产权占有权收益权使用权处分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3.2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劳动权不合法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人们通过劳动,参与社会生产与服务活动,获得劳动报酬和其他收益,既可以保障合理的生活水平,实现自身价值,也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3.3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物质帮助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医疗卫生事业3.4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受教育权以下图片反映了公民享有什么权利?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受教育权3.4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受教育权“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义务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制定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3.5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文化权3.5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文化权我国这些文化、科技成就都离不开公民的哪项权利?文化权3.5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文化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4. 其他权利我国公民还享有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课堂小结习题练习1. 在我国,公民参加国家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是( )A. 人身自由权B. 批评建议权C.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 公平交易权2. 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下列属于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是( )A. 政治权利和自由B. 人身自由C. 社会经济权利D. 文化教育权利通过走访、座谈、摄像等方式,实地调查现实生活中公民基本权利实际情况。课后作业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