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47张PPT)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学习提示增值税是现行税制结构体系中的主体税种,其会计核算较为复杂。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其会计核算具有独特性。本章详细讲解了增值税各明细科目的使用方法,并通过案例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应掌握增值税的有关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表的填制。主要内容1 增值税概述2 增值税的会计科目设置3 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4 进项税额的会计核算5 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核算6 减免税款的会计核算7 代扣代交增值税的会计核算8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的会计核算9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表的填制10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表的填制01增值税概述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及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货物劳务税。征税范围征税范围(1)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2)进口货物。(3)视同应税交易。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应税交易。①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赠予货物;③单位和个人赠予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④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征税范围下列情形不属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1)员工为受雇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2)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 依照法律规定被征收、征用而取得补偿;(4)取得存款利息收入。知识点提醒:为鼓励创新药的研发和使用,结合其大量存在“后续免费用药临床研究”的特点,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1月26日对外发布《关于创新药后续免费使用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号),规定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无须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思考纳税人将接受投资获得的机器设备再用于向其他公司投资,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货物、不动产的所有权,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其中,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境内的具体含义是指:(1)销售货物的,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2)除另有规定外,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3)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不动产、自然资源所在地在境内;(4)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5)进口货物,是指货物的起运地在境外,目的地在境内。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我国将增值税纳税人按照其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1.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年销售额500万元。2.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但仍须关注以下几点:(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3)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税率(1) 13%税率。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进口货物,除适用9%和0的规定外,税率为13%。(2)9%税率。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①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③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3)6%税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适用13%、9%和0的规定外,税率为6%。(4)0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0;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0。增值税的税率增值税零税率与免税有什么不同?思考征收率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纳税人发生两项以上应税交易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征收率【即学即用】在下列项目中,适用9%税率的是( )。A.化妆品厂生产销售化妆品B.某工业企业对外出租一台生产设备C.印刷厂印刷图书、报刊(委托方提供纸张)D.某机械厂生产销售农机【答案】D 【解析】化妆品厂生产销售化妆品,适用税率为13%;工业企业对外出租生产设备,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税率为13%;印刷厂印刷图书、报刊(委托方提供纸张),属于受托加工业务,适用税率为13%;机械厂生产销售农机属于适用低税率9%的范围,因此选择D。征收率思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适用征收率的货物,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核算——销项税额的计算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应当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其他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除外。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以及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形由国务院规定。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计税方法一经确定,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变更。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核算——销项税额的计算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税额。相应的计算公式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对价,包括全部货币形式或者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不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销项税额。销售对价为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核算——销项税额的计算下列项目不包括在价外费用之内:(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①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①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②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③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4)销售货物的同时因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5)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核算——销项税额的计算如果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时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则应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税销售额=另外,对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也应该按照上述公式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发生视同应税交易以及销售额为非货币形式的,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销售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核算——销项税额的计算纳税人销售额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按照规定的方法核定其销售额。(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核算——销项税额的计算对于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其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或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或 组成计税价格=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核算——销项税额的计算上式中货物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货物的成本利润率为10%,但属于应从价定率征收或复合计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中规定的成本利润率。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谋取税收利益为主要目的,通过人为安排,减少、免除、推迟缴纳增值税税款,或者增加退还增值税税款。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核算——进项税额的计算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与应税交易相关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纳税人应当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核算——进项税额的计算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①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②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③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和相应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其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核算——进项税额的计算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2019年3月2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注: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④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处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以下简称“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核算——进项税额的计算思考为什么要推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这种核定扣除办法与原来的扣除方法相比有什么优势?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核算——进项税额的计算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①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②免征增值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③非正常损失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④购进并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对应的进项税额。⑤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⑥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核算——进项税额的计算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注意的是:1)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2)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3)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4)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核算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者予以退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简易计税方法按照当期销售额(以下简称“销售额”)乘以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价款,包括全部货币或者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不包括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差额计算销售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余额造成多缴的税款,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链接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经营性租赁服务适用5%的征收率,其他服务适用3%的征收率。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形主要包括:(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4)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5)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链接(6)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7)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8)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9)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10)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11)其他情形。自2017年7月1日起,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纳税人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在计税方法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进口货物,按照税法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乘以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为关税计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计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关税计税价格不包括与服务贸易相关的对价。扣缴义务人应扣缴税额的计算扣缴义务人依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的,按照销售额乘以税率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扣缴税额=销售额×税率增值税的税收优惠起征点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法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免征增值税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2)避孕药品和用具,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3)古旧图书,自然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残疾人个人提供的服务;(7)托儿所、幼儿园、养老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免征增值税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8)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9)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前款规定的免税项目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规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制定增值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纳税人兼营增值税优惠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增值税优惠项目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项目,不得享受税收优惠。纳税人可以放弃增值税优惠。放弃优惠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享受该项税收优惠。增值税的征收管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发生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销售款项索取凭据的当日;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日。其中,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销售款项索取凭据的当日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分为: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项或者取得销售款项索取凭据的当日。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日;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日。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日。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日,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日。增值税的征收管理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日,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日。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日。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日。6)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销售款项索取凭据的当日;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日。其中,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销售款项索取凭据的当日,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日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日。7)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日。8)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日。增值税的征收管理(2)视同发生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视同发生应税交易完成的当日。(3)进口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进入关境的当日。(4)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日。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思考 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如果受托方确实未在180天内将货物销售出去,应该如何处理才能规避增值税的纳税义务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计税期间增值税的计税期间分别为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计税期间,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的纳税人,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1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自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计税期间和申报纳税期限,依照上述规定执行。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按照海关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并自完成申报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税款。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预缴增值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增值税的征收管理计税期间【知识要点提醒】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纳税人有哪些 根据现行增值税的相关规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纳税人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2)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印发<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3]74号)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航空运输企业总机构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年度清算。增值税的征收管理计税期间(3)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下属站段)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增值税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4)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的邮政企业总机构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邮政企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所属提供邮政服务的企业。(5)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的电信企业总机构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电信企业是指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提供电信服务的企业。增值税的征收管理纳税地点(1)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后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纳税人,应当向其应税交易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3)自然人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 提供建筑服务,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4)进口货物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海关规定的地点申报纳税。(5)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境外的,应当向应税交易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增值税的征收管理纳税地点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海关应当将代征增值税和货物出口报关的信息提供给税务机关。个人携带或者寄递进境物品增值税的计征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纳税人出口货物或者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适用零税率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 (免)税。出口退 (免)税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增值税的会计核算谢谢大家THANK YOU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