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税务会计概述_1 课件(共27张PPT)- 《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第四版)》同步教学(人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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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税务会计概述_1 课件(共27张PPT)- 《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第四版)》同步教学(人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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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7张PPT)
税务会计概述
税务会计的概念
税务会计的前提和原则
税务会计的科目与凭证
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目录 contents
01 税务会计的概念
税务会计的概念
税务会计(taxation accounting)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关于税收及其会计处理的方法体系。税务会计是适应纳税人经营管理的需要,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离出来,并将会计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与涉税活动相结合而形成的一门交叉学科,是融税收法令和会计核算为一体的一门专业会计。
税务会计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
税务会计是指根据国家税收法律制度,以企业的会计资料为基础,核算、处理企业涉税事项的一门专业会计。
税务会计的概念
广义:
税务会计是以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及其专门方法,核算和监督纳税人的涉税事务,参与纳税人的预测、决策,控制纳税风险,达到既依法纳税,又合理减轻税负的一个会计学分支。在税务会计产生之初,税务会计的功能比较单一。随着税务会计制度体系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税务会计承担的功能越来越复杂,除了早期单一的核算功能外,它还承担着企业税收筹划以及纳税风险控制等多种功能,致使税务会计的内涵得到了拓展和延伸。因此,它既包括纳税人的会计核算,又包括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和纳税风险控制。
【知识要点提醒】
税务会计是处理会计与税收之间关系的一种方法体系。
B
核算依据不同
C
提供的信息不同
A
会计目标不同
D
运用的会计原则不同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及区别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及区别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在于:
1.会计目标不同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务会计主要是向管理者(政府有关综合部门)、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动状况等方面的信息,以供其衡量、预测、评价企业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获利能力,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做出投资和信贷决策。
税务会计主要是向税务部门及企业决策者提供有关企业应纳税款等税务方面的信息,既可供税务部门审核、检查企业的纳税情况,也可供决策者掌握企业的税负情况。
2.核算依据不同
财务会计的核算依据是各种会计法规与制度,包括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税务会计的核算依据除了各种会计法规与制度外,更重要的是税收法律法规。当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不一致时,税务会计应以税收法规为依据来调整财务会计的核算结果。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及区别
3.提供的信息不同
税务会计通过计量、计算、检查等专门方法,保证纳税人按税法的规定纳税,使纳税人既不违反税法规定,又使其税负最低。税务会计主要编制纳税申报表及应交税款明细表,列明应交税款、未交税款、减免税款和应退税款等内容,提供有关纳税的资料。财务会计通过记录经济业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信息。
4.运用的会计原则不同
财务会计一般采用权责发生制处理会计事项,而税务会计由于其会计目标的制约,必须采用联合制处理会计事项。联合制是指同时运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进行会计处理。此外,税务会计在进行纳税业务核算时,较少运用稳健性原则,而财务会计在其整个核算过程中都要贯彻稳健性原则。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提供的是关于纳税人不同方面的信息,为使信息更为明确和实用,将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使其自成学科体系。
01
02
04
03
专业性
法律性
融合性
两重性
特点
税务会计的特点
税务会计的特点
1.法律性
这是税务会计区别于其他专业会计的主要标志。纳税主体不论采用何种记账基础进行核算,都必须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规定: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因此,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及时、足额纳税,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是税务会计的一个目标。税法与其他法律一样,具有严肃性,如果纳税人不遵守税法,就会受到处罚,情节严重者将承担刑事责任。
2.专业性
税务会计运用会计的专门方法仅对与纳税有关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和监督,包括计算税款、填制纳税申报表、办理纳税申报、记录税款缴纳及退(补)税款情况等,都需要有会计专业知识和税收专业知识,因此它是专业性很强的会计学科。
税务会计的特点
3.融合性
税务会计是融税收法规和会计制度于一体的特种专业会计,税务会计在依税法核算的同时,还必须结合各专业会计的特点进行会计核算。税务会计研究的对象是税务管理活动中的会计问题,以及会计核算中的税务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税务会计是研究税务与会计交叉问题的一门应用经济学科。
4.两重性
税务会计的两重性是指其会计目标的两重性。第一,税务会计最重要的目标是保证国家及时、足额地取得税收收入,离开了这一特定目标,税务会计便失去了存在的意义。税务会计报送纳税申报表与税收缴款书等会计资料,旨在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与审核,完成其纳税义务。第二,税务会计的另一个重要目标是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务机关要依法征税,纳税人要依法纳税。纳税人要充分行使其权利,以维护其权益。
税务会计的目标
税务会计的目标是向税务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关于纳税人税款形成、计算、申报、缴纳等税务活动方面的会计信息,以利于信息使用者的决策。税务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有各级税务机关和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各级税务机关可以凭借税务会计的信息,进行税款征收、检查和监督。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包括经营者、投资人、债权人等,他们可凭借税务会计的信息,了解纳税人纳税义务的履行情况和税收负担,并为其进行税收筹划、经营决策和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具体来说,税务会计的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税务会计要以国家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在财务会计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正确进行有关税款形成、计算、申报、缴纳的会计处理和调整计算,填报有关纳税报表,及时、足额地缴纳各种税款,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税务会计的目标
2.正确进行税务处理,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务会计要求纳税人依法按时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申报或不能按时缴纳税款,有权申请延期申报或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有权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纳税人在处理各种税务问题时,要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合理选择纳税方案,科学进行税收筹划
税务会计涉及与纳税人纳税有关的特定领域。在这个领域,要服从和服务于纳税人经营管理的总目标,即合法地减轻纳税人税负、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因此,进行税收筹划,选择税负较轻的方案,既是税务会计的目标之一,又是纳税人享受权利的具体体现。
4.遵循法律规定,严格控制涉税风险
税务会计要求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循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税款的计算、申报和缴纳,将涉税风险严格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企业由于适用法律规定错误而导致违反税收法规所面临的补税、罚款、滞纳金、刑罚以及声誉损害等情况的发生。
02税务会计的前提和原则
税务会计的基本前提
税务会计的目标是向税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关纳税人税务活动的信息,以利于他们的管理或决策。而纳税人错综复杂的税务业务,使会计实务存在种种不确定因素。要进行正确的判断和估计,必须首先明确税务会计的基本前提。由于税务会计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的,因此财务会计中的基本前提有些也适用于税务会计,如会计分期、货币计量等,但因为税务会计的法定性等特点,税务会计的基本前提也有其特殊性。
税务会计的基本前提
1.纳税主体
纳税主体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是指企业个体将继续存在足够长的时间以实现其现在的承诺。
3.货币的时间价值
货币的时间价值是指货币(资金)在其运行过程中具有增值能力。即使不考虑通货膨胀的因素,今天的1元钱比若干年后收到的1元钱的价值要大得多。这说明同样一笔资金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投入周转使用的资金将会发生增值,这种增值的能力或数额就是货币的时间价值。这一基本前提已成为税收立法、税收征管的基点,因此各个税种都会明确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原则、纳税期限、缴库期限等。
【知识要点提醒】
由于货币的时间价值,意味着递延确认收入或加速确认费用可以产生巨大的资金优势,因此递延纳税是税收筹划的主要目标之一。
税务会计的基本前提
4.纳税年度
纳税年度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应向国家缴纳各种税款的起止时间。我国税法规定,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但是,如果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改组、合并、破产、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限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限为一个纳税年度。
在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年度不等同于纳税期限,如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期限一般是1个月,而所得税强调的是年度应税收益,实行的是按月或按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
纳税人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选择、确定纳税年度,但必须符合税法规定的采用和改变应纳税年度的办法,并且遵循税法做出的对于不同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类型的各种限制性规定。
税务会计的原则
由于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密切相关,因此《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原则以及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原则,基本上也适用于税务会计。但是,因为税务会计与税法的特定联系,所以税法中的实际支付能力原则、公平税负原则、程序优先于实体原则等会非常明显地影响税务会计。结合财务会计原则、税收原则和税务会计本身的特点,税务会计有以下几项原则。
1.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相结合的原则
2.确定性原则
3.配比原则
4.划分营业收益和资本收益原则
5.统一性原则
6.税款支付能力原则
7.税收筹划原则
8.控制纳税风险的原则
税务会计的原则
1.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相结合的原则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计制,是指在确定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和费用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发生为标准,即只要权利已经发生,不论款项是否已收到,都确认为当期收入;只要义务已经发生,不论款项是否已付出,都确认为当期费用。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刚好相反,收付实现制在确定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和费用时,以款项是否实际收到和付出为标准,即只要款项在当期收到,无论是不是当期实现的收入,都确认为当期收入;只要款项在当期支付,无论是不是当期应该承担的费用,都确认为当期费用。
权责发生制以权利和义务的发生来确定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归属,能够合理、有效地确定不同会计期间的收益和企业的经营成果,即体现了公允性和合理性。因此,企业会计核算坚持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相比之下,按收付实现制来确定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归属,则欠公允、合理。因此,收付实现制只适用于政府和事业单位等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
税务会计的原则
1.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相结合的原则
由于收付实现制具有运用简单、易于审核、使收入与费用的实现具有确定性、在纳税人最有支付能力时上缴税款、税收征管操作性强等特点,因此在税收历史上,最初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此后,由于财务会计广泛采用权责发生制,加之账簿记录转换的不方便,税务会计也采用了权责发生制。
税务会计在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同时还兼顾了收付实现制原则,使得纳税人在最有能力支付时支付税款。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该条款兼顾了收付实现制原则,使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货款的收取时间基本保持一致。
税务会计的原则
2.确定性原则
确定性原则是指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的实现、成本和费用的发生具有确定性。特别是应用于所得税会计,在确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和金额时,应遵循确定性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应当在其确定发生时申报扣除。纳税人在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包括对可能发生的费用和损失进行申报扣除。财务会计遵循的谨慎性原则(即稳健性原则),是指在某些经济业务有几种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供选择时,在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选用对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最小的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处理,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即所谓“宁可预计可能的损失,不可预计可能的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财务会计采用稳健性原则列入的某些估计、预计费用,在税务会计中是不被接受的。这是因为税务会计强调“该经济行为已经发生”的限制条件,从而起到确保政府税收收入的目的。
税务会计的原则
3.配比原则
配比原则是指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某特定时期的收入应当与取得该收入相关的成本、费用配比。
从总体上说,税务会计遵循纳税人取得的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配比的原则。特别是应用于所得税会计,在确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和金额时,应遵循配比原则——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当在其应配比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在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运用配比原则在内涵和实际运用结果方面有较大的差别,主要体现为:
第一,会计核算坚持稳健性原则和不完全的历史成本原则,因而将提取的诸如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计入管理费用,进行期间配比。而税务会计坚持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的应税收入与取得这些收入所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相抵减后的结果,恪守历史成本原则,因而上述会计期间的配比项目需要做纳税调整。
税务会计的原则
3.配比原则
第二,在会计核算中,为了分别核算不同产品或项目、不同业务分部、不同地区的经营成果,需要将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期间费用在不同产品或项目、不同业务分部、不同地区间进行合理分类、分配和归集。税务会计中的配比原则不仅表现在这些方面,它还要遵循“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的应税收入相关”这一原则,即首先区别不同项目的税收待遇,进行分项或分类配比,随后将赞助支出、担保支出等视为与应税收入不相关的支出进行纳税调整,不得在税前扣除。
第三,会计准则规定,在变更会计政策时,如果累积影响数能够合理确定,应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并根据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中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但在税务处理上,纳税人不得因会计政策变更而调整以前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也不得因此调整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
税务会计的原则
4.划分营业收益和资本收益原则
营业收益和资本收益具有不同的来源,并担负着不同的纳税责任,在税务会计中应严格划分。营业收益是指企业通过经常性的主要经营活动获得的收入,通常表现为现金的流入或其他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两个部分。资本收益是指在出售税法规定的资本资产时所得的收益,如投资收益、出售或交换有价证券的收益等。资本收益的征税标准具有许多不同于营业收益的特殊规定。因此,为了正确计算税款,就需要区分两种不同的收益。
税务会计的原则
5.统一性原则
为了体现和保持税法的统一性特征,税务会计必须遵循统一性原则。一方面,我国在税收程序法中明确规定了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在税收实体法中对各税法构成要素进行了统一规定,严格要求纳税人依法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另一方面,对某些特殊情形下的税款征收,税法或是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征收,或是规定税务机关有权依法确定计税依据,这样就最大限度地控制了纳税人对应纳税额、纳税时间的自由调整权。在进行税务处理时,税务会计要严格遵守税法,因此具有统一性就成为税务会计必须遵循的一项原则。
6.税款支付能力原则
税款支付能力与纳税能力有所不同。纳税能力是指纳税人应以合理的标准确定税基,有同等税基的纳税人应负担同一税种的同等税款。因此,纳税能力体现的是合理负税原则。税款支付能力与企业的其他费用支出有所不同。税款支付全部是现金流出,因此在考虑纳税能力的同时,更应考虑税款支付能力。比如企业所得税中有关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就是充分考虑了纳税人的税款支付能力。
税务会计的原则
7.税收筹划原则
税务会计在进行税收实务处理时,要时刻注重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又称纳税筹划,它是纳税人在其经营决策、筹资决策和投资决策的过程中,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以降低税负为目标,运用现代管理理论与方法,对纳税活动进行方案的规划、预测、比较、决策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税收筹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行为自主化、利益格局独立化的必然产物。
8.控制纳税风险的原则
企业的纳税风险是指企业的涉税行为未能正确有效地遵守税收法规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税务会计在进行涉税会计处理时,应严格遵循税法规定,建立相应的税收风险管理机制,避免涉税风险的产生。
【知识要点提醒】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基本权利,但有特定的界限,超越了界限就不再是其权利,而是违背了其应该履行的义务。
谢 谢 大 家
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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