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国际贸易结算中的风险、诈骗和拖欠 课件(共30张PPT)-《国际结算实务》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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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国际贸易结算中的风险、诈骗和拖欠 课件(共30张PPT)-《国际结算实务》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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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0张PPT)
第十章 国际贸易结算中的风险、诈骗和拖欠
学习目标
掌握国际结算中的风险类型及防范
掌握防范诈骗和拖欠的基本原则
理解诈骗和拖欠的概念
知识点
理解国际结算中风险存在的客观性
了解各种案例对我们的启迪
能力点
知道国际结算中的风险类型,知道诈骗和拖欠危害
会采取措施防范国际结算中的风险、诈骗和拖欠。
为什么信用证失去了“信用”,导致出口商J公司面临风险?
第十章 国际贸易结算中的风险、诈骗和拖欠
引 言
某年7月,大陆J公司与香港H公司签订10万条沙滩裤、价值30万美元的出口贸易合同。CIF价格,目的地香港,信用证规定议付条件之一是必须提交L公司签发的提单。随后,J委托F货运代理公司出运货物,并明确要求F公司提供由L公司签发的提单。
但是,F公司接受委托后,将货物交付Y公司承运,却未能提供其所要求的L公司提单,使J的信用证议付条件不能满足,无法结汇。
第一节 国际贸易结算中的主要风险和防范
一、信用风险
第十章
第一节
(一)受货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进口商或出口商是否恪守信用的风险。
受货风险是指进口商不接受货物的风险。
产生的原因:
出口商提交的单据与合同要求不符,正当拒受;
进口货物市价下跌,无理拒受;
防范措施:交易前切实掌握进口商的资信情况,对老客户掌握其资信的变化情况。同时,尽量选择对己有利的结算方式。
一、信用风险
第十章
第一节
(二)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是指进口商逾期付款或不付款的风险。
可能出现:在O/A或D/A条件下,进口商借口货物质量不符而拖延付款;或者财务状况恶化,而无力支付货款。
防范措施:交易前切实掌握进口商的资信、选择对己有利的结算方式。
一、信用风险
第十章
第一节
(三)国际结算方式选择风险
出口商所承担的信用风险程度,因所采用的结算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
若采用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结算方式,出口商所承担的信用风险较小;若采用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结算方式,进口商是否接受货物,是否按时支付货款,全凭其自身的商业信誉,则出口商所承担的信用风险较大。
进口商承担的信用风险,表现为出口商不履约、不按时发货;或者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数量与合同不符等。
一、信用风险
第十章
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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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列举本教材前述章节中所涉及到的信用风险案例。
二、外汇风险
第十章
第一节
外汇风险也称汇率风险,是指在一定的国际经济交往中,因汇率变动,给外汇持有者(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带来的经济收益或经济损失。
因此,进出口商在签订贸易合同的同时,根据对汇率的预测,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
防范外汇风险的各种措施,在国际金融课程中有比较详细的阐述。
三、国家风险
第十章
第一节
是指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因进口国政府的主权措施造成的拒受货物、汇兑限制或者政府违约给国外债权人带来损失的风险。
(一)战争、国内动乱的风险
(二)兑换风险
(三)其他主权风险
四、欺诈风险
第十章
第一节
也称诈骗风险,是指诈骗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国与国之间的货币收付和债权债务的结算中,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骗取钱财的违法犯罪行为。
国际结算中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在实务中,很多国际结算风险的案例往往是由于相关业务人员的专业知识不足、不按规范操作或者考虑问题不够周全而造成的。
在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中,哪些国家出现了国家风险?表现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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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际结算业务中诈骗的防范
一、汇款结算方式下的欺诈风险及防范
第十章
第二节
欺诈表现:伪造信汇委托书、模仿银行有权签字人的签字、或与汇款银行内部的不法人员勾结作案。
(一)信汇方式中欺诈风险的防范
防范:仔细核对印鉴、熟悉不同银行信汇委托书格式、熟悉不同银行的金额权限控制,产生疑问需得到汇出行的证实。
一、汇款结算方式下的欺诈风险及防范
第十章
第二节
(二)票汇方式中欺诈风险的防范
欺诈表现:盗用银行汇票、假票据、空头支票诈骗。
防范:将票据委托当地银行办理核验或查询、款项收妥后再发货。
(三)电汇方式中欺诈风险的防范
欺诈表现:利用电讯系统向银行发出假的付款指示。
防范:尽量使用SWIFT系统,避免使用第三家银行的密押。
一、汇款结算方式下的欺诈风险及防范
第十章
第二节
试图利用部分伪造的“汇款证实书”诈骗,经与汇出行联系,识破诈骗阴谋。
案例分析10-1
这是一起假汇款案。本案例提示,银行工作人员虽应时时刻刻想到为客户服务,但必须坚持原则,在汇入款业务中,汇入行必须坚持不垫款原则,只有在确实收到账户行的贷记通知时才能解付或入账。
评析
参考教材P324
二、跟单托收方式下的欺诈风险及防范
第十章
第二节
(一)付款交单方式中欺诈风险的防范
在D/P方式下,进口商可能被次、劣、假货或伪造单据欺诈;非物权凭证条件下,采用D/P结算,出口商的货物可能被欺诈。
此外,代收行信誉对出口款项能否安全收回也很重要。
二、跟单托收方式下的欺诈风险及防范
第十章
第二节
出口商不顾托收行的建议,坚持以进口商推荐的银行为代收行,结果代收行私自放单,对托收行的多次催讨或要求退单不予理会。经过法律手段得以收回货款,却付出了昂贵的费用和巨大的代价。
案例分析10-2 :
防范跟单托收的风险,除充分了解进口商资信外,代收行的资信也尤为重要。
评析
参考教材P325
二、跟单托收方式下的欺诈风险及防范
第十章
第二节
(二)承兑交单方式中欺诈风险的防范
在D/A方式下,如果进口商蓄意诈骗,出口商将遭受钱货两空的损失。
案例分析10-3
国内某外贸公司以D/A方式连续出口三笔小家电,
结果全部被骗,尽管不法分子最终都受到法律的制
裁,但已造成的损失是难于挽回的。
参考教材P326
二、跟单托收方式下的欺诈风险及防范
第十章
第二节
评析
本案例以承兑交单为结算方式意味着出口方要承
担较高风险,款项能否安全收回完全取决于进口方
的信誉,而出口方对进口方的了解显然不够,在此
情况下,若能以付款交单或信用证为结算方式,对
出口款项的收回将更有保障。
三、信用证结算方式下的欺诈风险及防范
第十章
第二节
表现:盗用开证行的信开信用证表格,伪冒开证行的印鉴;伪冒开证行的密押,或伪造通知行的信用证通知专用章,以骗取银行的融资或骗取受益人的货物。
(一)伪造信用证
新加坡K银行议付无代理关系的开证行所开立信用证项下单据,因无法确认信用证的真伪,特提请开证行在本地分行确认了真实性。议付后单到开证行才知信用证属伪造,此时,受益人已逃之夭夭。
案例分析10-4
参考教材P326
三、信用证结算方式下的欺诈风险及防范
第十章
第二节
这是一起以假信用证骗取银行议付款项的案例。
评析
启示
银行议付无代理关系开证行的信用证项下单据,必须直接与该开证行联系,以证实其真实性。
根据《UCP600》第3条规定:一家银行在不同国家的分支机构被视为不同的银行。本案例K银行到开证行的分行核对印鉴,将不能证明信用证是由开证行开立的。
三、信用证结算方式下的欺诈风险及防范
第十章
第二节
表现:伪造海运提单或检验证书,或在真实的单据中加入虚假的资料或进行非法更改,以达到骗取进口商货款的目的。
(二) 伪造单据
受益人香港H公司以伪造全套单据预行诈骗,进口商及时与港口方联系了解到货情况,从而识破诈骗伎俩,避免了一次重大损失。
案例分析10-5
参考教材P327
三、信用证结算方式下的欺诈风险及防范
第十章
第二节
案例分析10-5
本案例中,受益人利用信用证项下只要提交单证相符的单据,开证行就必须付款的特点,企图以假提单等表面相符的单据骗取款项。由于A公司的谨慎及其发现问题的积极取证,为开证行免除付款责任提供了有力的帮助,也使自身免遭损失。
评析
三、信用证结算方式下的欺诈风险及防范
第十章
第二节
如前所述,软条款信用证易使受益人处于被动地位,不能及时按信用证条款履行责任、行使权力,使受益人的质押金、佣金、履约金等落入申请人手中。
(三)在信用证加列软条款进行诈骗
进口商香港“来福行”以提价为诱饵,引诱出口商签订带有担保金和质量保证金的贸易合同,然后开立“软条款信用证”,致使出口商无法出口收汇,被骗担保金和质保金高达579万元人民币。
案例分析10-6
参考教材P328
三、信用证结算方式下的欺诈风险及防范
第十章
第二节
对于受益人,被骗的结果早在接受软条款信用证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
评析
启示
银行和出口商防范“软条款”信用证欺诈,应该注意:
严格审查信用证条款是否与合同相符。
审查信用证本身的有效性。
确保信用证的适用性或收回后之后,才能支付有关佣金、履约金等费用。
三、信用证结算方式下的欺诈风险及防范
第十章
第二节
(四)以次货、假货、垃圾货等进行诈骗
欺诈者利用承运人不清点集装箱内货物的惯例,装运次货、假货、垃圾货,却制作一套完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骗取开证行付款。
申请人与受益人串通,伪造贸易背景,滚动开证,骗取银行的资金。
(五)开立无贸易背景信用证进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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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同学们课后上网查询,通过开立无贸易背景信用证套取银行资金或者诈骗的案例,深刻理解此类信用证对银行的风险。
第三节 国际贸易结算中国外客商拖欠的防范
第十章
第三节
以2007年我国的出口规模测算,当年至少有600亿美元左右的海外拖欠款没有收回,折合人民币高达4200多亿元。
国外客商信誉不良有意拖欠;
国外客商的经营出现困难;
履约不严谨货物质量有问题,为对方拖欠提供了借口;
对出口单据的制作不严密、交单不及时;
合同条款有纰漏,过于迁就对方,业务操作不规范;
不重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一、国际结算中发生国外客商拖欠的原因
一、国际结算中发生国外客商拖欠的原因
第十章
第三节
交易双方在口头商谈中决定用即期信用证结算,合同结算条款却表述为:凭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付款。出口商HB公司想当然地等待对方开立信用证,待明白合同条款实为D/P即期时,进口商又进一步提出以D/A45天结算,HB公司怕耽误装船时间,只好同意。最后,出口商J公司又以货物质量问题拖延付款并拒付利息,导致HB公司既延期收款,又承担了利息费用。
案例分析10-7
参考教材P328
一、国际结算中发生国外客商拖欠的原因
第十章
第三节
评析:本案例中,HB公司的失误在于:
合同条款制订不严谨是造成延期收汇和利息损失的主要原因;
再次让步,答应进口方D/P即期改为D/A45天;
对进口商提出的货物质量问题未做出应有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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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造成海外拖欠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出口商自身?
二、国外客商拖欠我出口货款的防范和追收
第十章
第三节
拖欠的防范
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建立出口风险管理的规范操作程序,以负责、谨慎的态度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防患于未然;
要熟知国际贸易的法规和惯例及各国的有关法规,熟悉各种支付方式的结算方法和程序,了解银行收汇和单证业务的一般知识,才能预防风险、化解风险;
在实务中,慎重选择结算方式,严格执行合同,不给对方以拖欠的借口是防范拖欠的基本原则。
二、国外客商拖欠我出口货款的防范和追收
第十章
第三节
对拖欠的积极追收
尽早追收是获得较大追收成功率的重要原因之一。
追讨逾期账款,方法要得当,措施要有效,并适当地运用法律手段。
二、国外客商拖欠我出口货款的防范和追收
第十章
第三节
CM公司与美国B公司的出口合同中,货款的75%以即期信用证,25%采用后T/T结算。75%的货款收回后,B公司因部分货物质量问题提出索赔其损失13万美元,并拒付25%的余款。
CM公司积极应对,到美国实地调查认为对方损失仅4.3万美元,并利用B公司没有保全货物及佣金处理的瑕疵反击对方。最终,CM公司顺利收回25%的余款和迟付利息,只赔偿对方4.3万美元的实际损失。
案例分析10-8
参考教材P328
二、国外客商拖欠我出口货款的防范和追收
第十章
第三节
CM公司的教训:
对货物装运过程的监督不力,导致了案情的发生,使公司付出相应的人力和财力。
启示
出口方在处理贸易纠纷时,积极采取策略,并选择协商解决的办法,使货款最终得以收回,避免了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而增加费用和时间。
出口方在对方索赔时,通过实际调查,变被动为主动。在谈判出现僵局时,又以“佣金问题”为筹码,以智取胜,迫使对方让步。
出口方在谈判中有力地运用适当的法律武器来保障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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