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课件(共18张PPT)-《进出口贸易实务》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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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课件(共18张PPT)-《进出口贸易实务》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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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8张PPT)
第四章 货物运输保险
第一节 海运货物保险的保障范围
第二节 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第三节 其他运输方式的货物保险
第四节 保险单据
第五节 海运货物保险投保实务
第六节 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
学习要点
海洋运输货物风险的种类;
实际全损、推定全损、共同海损、单独海损的
含义;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基本险和附加险;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险别;
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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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内容
  国际货物运输是实现对外贸易商品流通
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具有路线长、
环节多、涉及面广、时间性强、风险较大、
情况复杂等诸多特点,从事对外贸易的人员
在磋商和签订贸易合同时必须熟悉和掌握有
关国际货物运输的基本知识,使买卖合同的
装运条款订得完整、明确和切实可行。
第二节 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一、中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的险别
二、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
  保险条款
一、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险别
  (一) 险别
  海运货物保险险别分类:
  1. 基本险:主险
  (1)平安险;
  (2)水渍险;
  (3)一切险。
  2. 附加险:
  (1)一般附加险;
  (2)特殊附加险。
一、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险别
(二)保险责任范围
  (1)平安险
  平安险对被保险货物由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
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此损失包括由意外事故引起
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也包括由自然灾害引起的全部
损失,但不包括由自然灾害引起的部分损失。
自然灾害:
意外事故
全部损失
部分损失
全部损失
注: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一、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险别
  (2)水渍险
  除包括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
物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平安险的各项责任
由自然灾害引成的部分损失
一、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险别
  (3)一切险
  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
被保险货物由于一般外来风险所造成的全部和部分
损失。
水渍险的各项责任
一般外来风险
部分损失
全部损失
一、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险别
  (4) 基本险除外责任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保险公司有如下
除外责任: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属于发货人责任造成的损失;
  被保险货物在货物投保前已存在的品质不良等问
题所造成的损失;
  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以及市价跌落
所造成的损失;
  属于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
责任。
一、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险别
  为使货物在运输中获得更多的保障,可在投保平
安险或水渍险的基础上,另行加保一种或若干种一般
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在投保一切险的基础上,则可
加保特殊附加险。
  附加险的分类:
  一般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
一、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险别
  (5) 保险责任范围
  保险责任起讫亦称保险期限,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
货物承担保险责任的有效期限。基本险的责任起讫,采
用国际保险业所惯用的“仓至仓”(warehouse to
warehouse ,W/W)条款的规定办法。“仓至仓”责
任,是从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
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
上、陆上、内河和驳运在内,直至该项货物送交保险单
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
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
如未运抵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责任至被保险货物在
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60 天为止。
一、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险别
  货物若按 CIF(指定目的港)价格条件成交,由
出口方办理投保,则其保险责任适用“仓至仓”条
款。
  货物若按 FOB(指定装运港)或CFR(指定目的
港)术语条件成交,由进口方办理投保,则保险公司
不承担在装运港船前的保险责任,只负责货物在装上
海轮后,直到抵达目的港收货人的最后仓库为止的风
险。
一、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险别
  国际贸易实务中保险货物卸离海轮后,运往保险
单载明的收货人仓库之前,经常需要在卸货港区存放
一段时间。此时,保险公司的责任为自卸离目的地海
轮后满60 天为止。
  海运战争险的保险期限以货物装上海轮开始,到
卸离海轮为止。如果被保险货物不卸离海轮或驳船,
保险责任最长期限以海轮到达目的港当日午夜起算,
满 15 天保险责任自动终止。
二、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一) 现行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的种类
  1992 年起实施的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
款》主要有六种条款,即:
  (1) 协会货物条款(A)[Institute Cargo Clauses
(A),ICC(A)]。
  (2) 协会货物条款(B)[Institute Cargo Clauses
(B),ICC(B)]。
  (3) 协会货物条款(C)[Institute Cargo Clauses
(C),ICC(C)]。
二、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4) 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 ( Institute War
Clauses (Cargo))。
  (5) 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 Institute Strikes
Clauses (Cargo))。
  (6) 恶意损害险条款(Malicious Damage
Clauses)。
二、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二) 《协会货物条款》的保险期限
  英国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 ICC(A)、(B)、
(C)条款与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CIC)中基本险
的规定大体相同,也是采用“仓至仓” (W/W)条
款,但比我国条款规定的更为详细。战争险的保险期
限与前述我国现行海运战争险条款一样,也根据承保
“水上危险”的原则,不使用“仓至仓”条款。
课堂讨论
  某出口公司出口白报纸 5 000令,按中国人民保
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投保水渍险,货到目
的港时,发现有200 令纸被淡水浸泡过,有水渍。
  问:保险公司是否予以赔偿? 如此批货物投保
一切险,保险公司是否予以赔偿?
案例分析
  有一份 FOB 合同,货物在装船后,卖方向买方
发出装船通知,买方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
但货物在从卖方仓库运往码头的途中,因意外而
10%货物受损。事后卖方以保险单含有“仓至仓”条
款,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但遭保险公司拒绝。后来卖
方又请求以买方的名义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提赔,但
同样遭保险公司拒绝。
  请问:在上述情况下,保险公司有无拒赔的权
利?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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