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18张PPT)第四章 货物运输保险第一节 海运货物保险的保障范围第二节 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第三节 其他运输方式的货物保险第四节 保险单据第五节 海运货物保险投保实务第六节 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学习要点海洋运输货物风险的种类;实际全损、推定全损、共同海损、单独海损的含义;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基本险和附加险;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险别;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的计算。12345学习内容 国际货物运输是实现对外贸易商品流通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具有路线长、环节多、涉及面广、时间性强、风险较大、情况复杂等诸多特点,从事对外贸易的人员在磋商和签订贸易合同时必须熟悉和掌握有关国际货物运输的基本知识,使买卖合同的装运条款订得完整、明确和切实可行。第二节 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一、中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的险别二、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 保险条款一、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险别 (一) 险别 海运货物保险险别分类: 1. 基本险:主险 (1)平安险; (2)水渍险; (3)一切险。 2. 附加险: (1)一般附加险; (2)特殊附加险。一、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险别(二)保险责任范围 (1)平安险 平安险对被保险货物由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此损失包括由意外事故引起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也包括由自然灾害引起的全部损失,但不包括由自然灾害引起的部分损失。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全部损失部分损失全部损失注: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一、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险别 (2)水渍险 除包括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平安险的各项责任由自然灾害引成的部分损失一、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险别 (3)一切险 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一般外来风险所造成的全部和部分损失。水渍险的各项责任一般外来风险部分损失全部损失一、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险别 (4) 基本险除外责任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保险公司有如下除外责任: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属于发货人责任造成的损失; 被保险货物在货物投保前已存在的品质不良等问题所造成的损失; 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以及市价跌落所造成的损失; 属于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一、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险别 为使货物在运输中获得更多的保障,可在投保平安险或水渍险的基础上,另行加保一种或若干种一般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在投保一切险的基础上,则可加保特殊附加险。 附加险的分类: 一般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一、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险别 (5) 保险责任范围 保险责任起讫亦称保险期限,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承担保险责任的有效期限。基本险的责任起讫,采用国际保险业所惯用的“仓至仓”(warehouse towarehouse ,W/W)条款的规定办法。“仓至仓”责任,是从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运在内,直至该项货物送交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运抵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责任至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60 天为止。一、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险别 货物若按 CIF(指定目的港)价格条件成交,由出口方办理投保,则其保险责任适用“仓至仓”条款。 货物若按 FOB(指定装运港)或CFR(指定目的港)术语条件成交,由进口方办理投保,则保险公司不承担在装运港船前的保险责任,只负责货物在装上海轮后,直到抵达目的港收货人的最后仓库为止的风险。一、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险别 国际贸易实务中保险货物卸离海轮后,运往保险单载明的收货人仓库之前,经常需要在卸货港区存放一段时间。此时,保险公司的责任为自卸离目的地海轮后满60 天为止。 海运战争险的保险期限以货物装上海轮开始,到卸离海轮为止。如果被保险货物不卸离海轮或驳船,保险责任最长期限以海轮到达目的港当日午夜起算,满 15 天保险责任自动终止。二、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一) 现行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种类 1992 年起实施的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主要有六种条款,即: (1) 协会货物条款(A)[Institute Cargo Clauses(A),ICC(A)]。 (2) 协会货物条款(B)[Institute Cargo Clauses(B),ICC(B)]。 (3) 协会货物条款(C)[Institute Cargo Clauses(C),ICC(C)]。二、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4) 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 ( Institute WarClauses (Cargo))。 (5) 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 Institute StrikesClauses (Cargo))。 (6) 恶意损害险条款(Malicious DamageClauses)。二、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二) 《协会货物条款》的保险期限 英国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 ICC(A)、(B)、(C)条款与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CIC)中基本险的规定大体相同,也是采用“仓至仓” (W/W)条款,但比我国条款规定的更为详细。战争险的保险期限与前述我国现行海运战争险条款一样,也根据承保“水上危险”的原则,不使用“仓至仓”条款。课堂讨论 某出口公司出口白报纸 5 000令,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投保水渍险,货到目的港时,发现有200 令纸被淡水浸泡过,有水渍。 问:保险公司是否予以赔偿? 如此批货物投保一切险,保险公司是否予以赔偿?案例分析 有一份 FOB 合同,货物在装船后,卖方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买方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但货物在从卖方仓库运往码头的途中,因意外而10%货物受损。事后卖方以保险单含有“仓至仓”条款,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但遭保险公司拒绝。后来卖方又请求以买方的名义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提赔,但同样遭保险公司拒绝。 请问:在上述情况下,保险公司有无拒赔的权利?为什么?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