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增值税认知 课件(共20张PPT)-《纳税会计》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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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增值税认知 课件(共20张PPT)-《纳税会计》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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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0张PPT)
模块二 增值税法及会计处理
能力目标
能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交易和事项应纳增值
税额正确进行计算
能对涉及增值税的交易和事项进行会计处理
能对营改增交易和事项进行会计处理
能正确填报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按期申报
能正确填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按期申

知识目标
熟悉增值税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熟悉增值税涉及的凭证种类及其填制的要求
熟悉增值税核算的凭证及使用规定
熟悉增值税明细账的设置
熟悉增值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
熟悉增值税申报表的填报方法
掌握征税范围、纳税人分类与标准、税率和征收率的
具体规定
掌握销售额的确定方法
掌握进项税额的扣税依据与抵扣时间
掌握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掌握增值税明细账的登记方法
案例导入
2011年7月,章佩佩大学毕业后到应聘到ABC公司担
任纳税会计一职,该公司属机械加工企业,主营各种机床
制造、销售和修理修配业务。纳税会计具体应该做哪些工
作?为做好这些工作应具备哪些知识和能力?章佩佩一头
雾水,便向公司在纳税会计岗位上工作了十数年的高级会
计师李师傅请教。李师傅讲,公司纳税会计人员首先应根
据交易和事项判断应缴纳的税种;其次,按照税法规定确
定计税依据和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根据计算结果进
行会计核算,包括编制记账凭证、登记相关“应交税费”
明细账;月终,在规定时间内填制纳税申报表和税收缴款
书缴纳各种税费并进行账务处理。具体到本公司则应经缴
纳增值税。要完成增值税的计算、和申报工作,应具备以
下知识和能力:
●熟悉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同类型纳税人的确认标准
税目税率、税收优惠的具体规定;
●能计算、确定一般纳税人发生交易和事项的销项税
额、进行税额以及应纳税额;
●能根据具体交易和事项进行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能正确填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进行纳税申报;
●能正确计算出口退税的税额并进行会计核算。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及提供加工修理修
配劳务(以下简称“提供应税劳务”)、交通运输业邮政
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以下简称“提供应税服
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及提
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为课
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其计税原理是以货物(含应税
劳务和应税服务,下同)在流转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和适
用税率计算税额,扣除上一环节已纳税额后的余额作为本
环节应纳增值税额。
项目一 增值税认知
任务一 征税范围认知
一、征税的基本范围
1、在境内销售货物
2、在境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等应税劳务和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服务
3、进口货物
4、提供邮政业服务
5、提供电信业服务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见教科书P.24。
三、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一)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二)混合销售行为
(三)混业经营行为
(四)兼营行为
1、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应当视同销售: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
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
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
位或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
个人。
2、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1)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
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
货物销售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营业税应税劳务)的
行为。混合销售包括交纳增值税的混合销售和交纳营业税
的混合销售。例如,以设备生产为主业的纳税人在销售资
产设备的同时提供设备安装服务,建筑企业既提供建筑劳
务又销售自产的建筑装饰材料,就属于交纳增值税的混合
销售行为;邮政局提供邮政服务的同时销售集邮商品(如
邮票),则属于交纳营业税的混合销售。
混业经营是指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
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
行为。例如,农机修造厂既销售税率为13%的农业机械,
又提供税率为17%的农机修理业务。再如,空调生产企业
销售税率为17%的空调,又提供税率为11%的货物运输业
务。
兼营行为是指纳税人在销售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同时,
还从事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营业税应税劳务),且增值税
应税项目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发生在同一销售行为中。
兼营行为可分为以下三种: 
 (1)兼营税种相同、税率不同的货物销售。例如供销
系统企业,一般既经营税率为17%的生活资料,又经营税
率为13%的农业用生产资料等。
(2)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例如,生产企业既生产
销售缴纳增值税的货物,又经营经营征收营业税餐饮和
住宿业务。
(3)兼营应税和免税项目:增值税纳税人既经营增值
税应税项目,同时经营应税和免税项目。例如,药店既
销售缴纳增值税的药品,又销售免税的避孕药品和用具
再如,残疾人组织既经营缴纳增值税的货物,又直接进
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考考你
●混合销售、混业经营和经营行为有何区别? 某纳税
人同时但非在同一销售行为中提供增值税应税事项和营业
税应税事项,属于什么行为?
●某设备生产企业销售设备同时提供运输服,设备不
含税价为100 000元,运费为2 220元,此项销售行为属于
混合销售还是混业经营?为什么?
任务二 纳税人及其分类与扣缴义务人认知
一、纳税人认知
纳税人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
人。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
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
租人、挂靠人(以下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
靠人(以下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
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
税人。
二、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分类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会计核算
不健全的增值税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见教科
书P.26~27。
(二)一般纳税人
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增值
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会计核
算健全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三、扣缴义务人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服务,
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
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
务人。
任务三 增值税率与征收率认知
一、增值税率
(一) 13%的低税率的适用范围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
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盐。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含农机零配件)、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如农业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
物、食用盐等。
(二)低税率(11%)的适用范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基础电信服务,适用的低税率11%。
(三)低税率(6%)的适用范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
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增值电信服务等,适用6%的低税率。
(四)基本税率(17%)的适用范围
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等),
一律按17%的基本税率计征增值税。
提示:一般纳税人销售适用低税率范围的货物和销售
旧货,按适用税率或税法规定执行,不适用17%的增值税
率。
(五)零税率的适用范围
1.除国务院另有规定以外,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2.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往返港澳台的交通运输服
务以及在港澳台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
3.境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程租服务,如果租赁的交通
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出租方按规
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4.应该增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
向境外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
二、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服务,应按
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考考你: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税率有何
区别?
任务四 税收优惠认知
一、法定免征增值税的项目 教科书P.29
二、起征点优惠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 000~20 000元(含
本数);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
本数)。
相关知识: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的个体工商户。
相关链接:自2013年8月1日起,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在
2万元以下(含2万元,下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
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月销售额或营业额
超过2万元的,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三、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过渡期间优惠政策的规定
(一)免征增值税项目:教科书P.31
(二)下列项目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1、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照单位实际
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2、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
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
策。
3、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
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
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
征即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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