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涉税登记 课件(共23张PPT)-《税务会计》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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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涉税登记 课件(共23张PPT)-《税务会计》同步教学(高教版)

资源简介

(共23张PPT)
项目一
税务会计工作流程认知
任务二
涉税登记
涉税事务登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涉税事务登记
2015年10月1日起:“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016年10月1日起:“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在三证基础上+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
办理注销登记时,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取得《清税证明》后现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2017年底前原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2018年1月1日起,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税务登记证不再有效。
办理注销登记时,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取得《清税证明》后现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2017年底前原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2018年1月1日起,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税务登记证不再有效。
企业注销
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度;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提供
税务资料,并达到以下标准:
年应税销售额
500万元以上
年应税销售额
500万元以上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
以及同时兼营货物批发零售的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
年应税销售额
500万元以上
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
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学习任务三
账证管理
按领购使用范围不同
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发票领
购簿申
请审批

发票领
购簿
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链接动画:发票领购流程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存发票,不得丢失。如遇发票遗失、被盗,或者遇水、火等灾害后造成损毁等情况,应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发票的管理
链接视频:增值税网上开票现场操作
任务四
纳税申报
凡是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或代征人、扣缴义务人,无论本期有无应纳、应缴税款,都必须按税法规定的期限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指派专门办税人员办理纳税申报。如实填报纳税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关纳税申报资料,纳税人应对其申报的内容,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纳税申报的主体
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等申报纳税方式,即以缴纳税款凭证代替申报或简并征期。
 以缴纳税款凭证代替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按期缴纳税款,以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代替纳税申报。
 简并征期是指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和指定的期限,每几个月一次或半年、一年一次进行申报纳税。
直接申报
电子申报
邮寄申报
简易申报
直接申报,也称“上门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持纳税申报表等相关资料,在纳税申报期内直接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设立的纳税服务大厅进行申报纳税。
电子方式申报是指纳税人采用包括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电报、电传和传真、互联网等手段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进行纳税申报的方式。
邮寄申报纳税是指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将各类填好的纳税表格和资料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纳税。邮寄申报的具体日期以邮政部门收寄邮戳日期为准;应采用专用信封
纳税申报方式
纳税申报期限,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是税务机关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基础上,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确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应纳税额,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的期限。
按期申报纳税
按次申报纳税
纳税申报期限
延期申报与零申报
延期申报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申报的,应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报请税务机关批准,并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
零申报是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按照计税依据计算申报的应纳税额为零而向税务机关办理的申报行为。
任务五
税款缴纳
查账征收
查定征收
定额定
期征收
查验征收
一、税款征收方式
纳税人直接缴库
代收代缴
委托代征
其他方式
税务机关自收入库
代扣代缴


二、税款缴纳方式
正常缴纳税款
在国家规定在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如流转税按月缴纳的一般为次月15日之内。
延期缴纳税款
经批准可以延期纳税,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且同一笔税款不得滚动审批。
三、税款缴纳程序
税款的减免
企业申请、调查核实、研究审批。
税款的退还
时限要求:税务机关发现的,无论多长时间都须退还;纳税人发现的,3个内退还。
税款的追征
税务机关责任:3年内补征
纳税人责任的:3年内追征,特殊情况可延长到5年
逃、骗、抗税的:无限期追征
四、税款减免、退还与追征
税收保全措施
冻结账户存款;扣押查封财产。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通知开户行扣缴税款;拍卖、变卖扣押、查封财产抵缴税款。
税务检查
税务检查权限及应注意的问题
五、税款征收的措施
未按规定登记、申报及进行账证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
对逃税行为的认定及其法律责任
逃避追缴欠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抗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扣缴义务人不履行扣缴义务的法律责任
不配合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的法律责任
有税收违法行为而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法律责任
六、税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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