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情境一 纳税工作流程认知 课件(共46张PPT)-《税费计算与申报》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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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情境一 纳税工作流程认知 课件(共46张PPT)-《税费计算与申报》同步教学(高教版)

资源简介

(共46张PPT)
学习情境一 纳税工作流程认知
学习子情境一
知识准备
涉税登记
知识准备
1.税收的概念
2.税制构成基本要素
3.税收分类
知识准备(1.什么是税收)
税收“三性”
税收
税收又称“赋税”、“租税”、
“捐税”等,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剩余产品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习惯上称为税收的“三性”。税收的“三性”相互联系,不可分离,是不同社会制度下税收所共有的,它是税收本质的具体体现,是区别税与非税的
根本标志。
知识准备(2.税制构成基本要素)
纳税期限与地点
纳税环节
税率
征税对象与税目
纳税人
税收减免与加征
违章处理
向谁征?
对什么征
征多少
如何征?
税制构成基本要素(纳税人)
纳税人
直接负有纳税义
务的单位和个人
法人和自然人
解决某税种对“谁”课税问题--纳税主体
负税人
最终负担税款的人
与纳税人同为一体
直接税
与纳税人相分离
间接税
扣缴义务人
代为扣缴税款的人
既非纳税人
也非负税人
税制构成基本要素(征税对象与税目)
税目
计税依据
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的数量化
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征“多少”问题
税收制度的核心
3种基本形式
比例税率
累进税率
定额税率
企业所得税25%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
土地增值税
啤酒消费税
250元/吨
3种: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税率与征税对象价值量无关
税负相同,但并不能体现税收公平
税制构成基本要素(税率)
比例
税率
累进
税率
定额
税率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定额税率
分段式
计算法
速算扣
除数法
税制构成基本要素(税率)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税率式减免
税额式减免
税基式减免
起征点
免征额
项目扣除
税制构成基本要素(税收减免与加征)
“什么环节”征税
只在一个环节征收
两个以上环节征收
资源税只在开采环节征收
增值税在生产、批发、零售环节均征收
一次课征制
多次课征制
税制构成基本要素(纳税环节)
税制构成基本要素(纳税期限与地点)
是指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后,应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解缴税款的起止时间。
纳税期限
纳税地点
   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向征税机关申报纳税的具体地点。
税制构成基本要素(违章处罚)
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发生违反税法行为采取的惩罚措施 。
违章处理措施:加收滞纳金
处以罚款
税收保全措施
税收强制执行
知识准备(3.税收分类)
按税负转嫁分类
按计税依据分类
按税收管理权限分类
按税收与价格关系分类
按征税对象分类
税收分类(按征税对象)
流转税:以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
所得税:以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税。 
财产税: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征税对象的税。
行为税:以纳税人的某种行为征税对象的税。
资源税:对开发、利用和占有国有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税收分类(按税负转稼)
纳税人
政府
负税人
纳税人
政府
最终负担税款的人
负税人与纳税人同为一体(直接税)
负税人与纳税人相分离(间接税)
税款
税款
税收分类(按计税依据)
从量税:以征税对象的 数量单位 为标准,按 固定单位税额 征收的税种。
从价税:以征税对象的 价格金额 为标准,按 规定税率 征收的税种。
税收分类(按税收管理权限)
收入 支配使用
中央
地方
共享
管理权限
中央税
地方税
中央与地
方共享税

权限
政府
税收分类(按税收与价格关系)
价内税
          是
     计税价格   包括税金 
          否 
价外税
现行税收种类
共18种:
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
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财产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
行为税:印花税
特定目的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环境保护税
资源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其他税种:烟叶税、船舶吨税
涉税事务登记
涉税事务登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涉税事务登记
2015年10月1日起:“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016年10月1日起:“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在三证基础上+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
企业注销
办理注销登记时,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取得《清税证明》后现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2017年底前原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2018年1月1日起,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税务登记证不再有效。
办理注销登记时,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取得《清税证明》后现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2017年底前原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2018年1月1日起,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税务登记证不再有效。
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度;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提供
税务资料,并达到以下标准:
年应税销售额
500万元以上
年应税销售额
500万元以上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
以及同时兼营货物批发零售的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
年应税销售额
500万元以上
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
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发票概念、种类与内容
发票日常管理
发票的领购
企业具名发票
子情境二 发票管理
发票管理(概念)
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取得的用以记录经济业务活动并具有税源监控功能的收付款(商事)凭证。
发票管理(种类与基本内容)
按领购使用范围不同
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管理(日常)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发票管理(领购对象)
(1)依法办理涉税事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可以申请领购发票,属于法定的发票领购对象。
(2)依法不需要办理涉税事务登记的单位,发生临时经营业务需要使用发票等纳税人,可以凭单位介绍信和其他有效证件,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3)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凭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在办理纳税担保的前提下,可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发票管理(领购方式)
1. 批量供应
2. 验旧购新
3. 交旧购新
发票管理(领购程序)







发票领
购簿申
请审批

发票领
购簿
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发票管理(保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存发票,不得丢失。如遇发票遗失、被盗,或者遇水、火等灾害后造成损毁等情况,应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发票管理(注、缴销发票)
变更、注销登记时发票的缴销
残损发票、改(换)版发票及次版
发票的缴销
发票管理(企业具名发票)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规模和发票年使用量较大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和业务特点,申请印制带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这种发票称企业具名发票,又称企业衔头发票。
1. 纳税申报的内容
2. 纳税申报的方式
3. 纳税申报的期限
4. 延期申报
子情境三 纳税申报
1.纳税申报的内容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的一种法定手续,也是税务机关办理征税业务、核实应纳税款、开具完税凭证的主要依据。是目前世界上实行自行报税征管模式的主要特征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时,主要通过填制和上交纳税申报表及相关的财务资料来完成。
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等申报纳税方式,即以缴纳税款凭证代替申报或简并征期。
 以缴纳税款凭证代替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按期缴纳税款,以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代替纳税申报。
 简并征期是指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和指定的期限,每几个月一次或半年、一年一次进行申报纳税。
2.纳税申报的方式
自行申报
电子申报
邮寄申报
其他方式申报
直接申报,也称“上门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持纳税申报表等相关资料,在纳税申报期内直接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设立的纳税服务大厅进行申报纳税。
电子方式申报是指纳税人采用包括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电报、电传和传真、互联网等手段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进行纳税申报的方式。
邮寄申报纳税是指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将各类填好的纳税表格和资料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纳税。邮寄申报的具体日期以邮政部门收寄邮戳日期为准;应采用专用信封
3.纳税申报的期限
纳税申报期限,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是税务机关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基础上,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确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应纳税额,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的期限。
按期申报纳税
按次申报纳税
4.延期申报
延期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申报。
子情境四 税款缴纳
1.税款征收方法
2.税款缴纳方式
3.税款的退还
4.税款的追征
5.税款扣缴的义务
6.延期纳税
1.税款征收方式
查账征收
查定征收
定期定
额征收
查验征收
2.税款缴纳方式
直接向国库缴纳
代收代缴
委托代征
其他方式
税务机关自收税款
代扣代缴


3.税款的退还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立即退还;纳税人在3年内发现的,不仅可以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税款,还可以要求退还多缴税款的同期银行利息。
4.税款的追征
追征税款是指在实际的税款征缴过程中,由于征纳双方的疏忽、计算错误等原因造成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税务机关依法对未征少征的税款要求补缴,对未缴少缴的税款进行追征的制度。
5.税款扣缴的义务
1.依法办理扣缴登记
2.设置代扣、代收账簿
3.依法全面代扣、代收税款
4.按时申报和解缴税款
6.延期纳税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延期纳税。
(1)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国家政策调整等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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