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销项税额的计算(二)课件(共26张PPT)-《税法》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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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销项税额的计算(二)课件(共26张PPT)-《税法》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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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6张PPT)
增值税法







(二)
差额征税项目的销售额

引入了差额征税,对一些无法抵扣、简易计税的项目实行差额征税。

差额征税项目的销售额
2016年我国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

差额征税项目的销售额
适用差额计税方法的征税项目,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可扣除项目的金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旅游服务
航空运输代理服务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
经纪代理服务
客运场站服务
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住房)
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金融商品的转让
劳务派遣服务
地产开发企业中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差额征税项目的销售额
01
金融商品的转让
1、转让金融商品
2、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
卖出价-买入价=销售额
盈亏相抵后的余额=销售额
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
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差额征税项目的销售额
01
应用实例
转让债券要交的增值税=(100000-60000-10000)÷(1+6%)×6%=1698.11(元)
某金融公司
(一般纳税人)
6000元
购入债券
转让金融商品
亏损10000元
100000元
转让债券
抵扣
金融商品的转让
2020年第一季度
2019年11月
2020年第二季度

差额征税项目的销售额
02
经纪代理服务
销售额
=(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

差额征税项目的销售额
03
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销售额:
=(收取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车辆购置税后)
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的销售额:
=(收取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

差额征税项目的销售额
04
航空运输代理服务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机票代理服务的销售额
=(取得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个人的境外/境内机票净结算款相关费用)

差额征税项目的销售额
05
客运场站服务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
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差额征税项目的销售额
06
旅游服务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支付的分包款
销售额

差额征税项目的销售额
07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
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差额征税项目的销售额
应用实例
【解析】提供旅游服务要交的增值税=(318000-212000)÷(1+6%)×6%=6000(元)
假设某旅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0月,该公司组织旅游团赴云南旅游,收取含税旅游费318000元,替旅游者支付的住宿费、门票费、餐费等共计212000元,取得普通发票。上述款项均已支付。
住宿费
门票费
餐费

差额征税项目的销售额
08
地产开发企业中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简易计税的老项目除外)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差额征税项目的销售额
09
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住房)
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不动产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差额征税项目的销售额
10
劳务派遣服务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差额征税项目的销售额
取得的上述凭证如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
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旅游服务
航空运输代理服务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
经纪代理服务
客运场站服务
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住房)
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金融商品的转让
劳务派遣服务
地产开发企业中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视同销售应税行为的销售额


视同销售应税行为的销售额
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业务,或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并无正当理由的,按以下办法来确定销售额:
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货物、同类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平均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货物、同类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平均价格
纳税人
纳税人
市场
近期有同类出售
近期没有同类出售
近期没有同类出售

视同销售应税行为的销售额
组价公式
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
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率)

视同销售应税行为的销售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如果销售的货物属于从价计征消费税的货物,成本利润率需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其他货物按10%计算
应用实例
捐赠电视机销售额为:6×5000=30000(元)
捐赠新研发扫地机器人销售额:1200×(1+10%)×3=3960(元)
该笔视同销售业务的销项税额:(30000 + 3960)×13%=4414.8(元)

视同销售应税行为的销售额
自产6台电视机
同类电视机市场不含税售价为5000元
视同销售,按同类商品市场价
没有同类商品销售价格,生产成本1200元/台
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新研发扫地机器人3台捐赠给红十字会
混合销售行为的销售额


混合销售行为的销售额
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1
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2

混合销售行为的销售额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
3
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
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分别核算
未分别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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