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特殊情况下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课件(共29张PPT)-《税法》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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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特殊情况下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课件(共29张PPT)-《税法》同步教学(高教版)

资源简介

(共29张PPT)
消费税法















主讲人:


CONTENT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Tax treatment of processing taxable consumer goods entrusted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收取加工费
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委托方
受托方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原料、主材料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01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02 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03 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不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加工完毕
委托方
受托方
代收代缴消费税
如果受托方是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注意:
委托加工消费税的代收代缴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 已直接销售的
按销售额计税
② 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
按组价计税(委托加工业务的组价)
补税的计税依据为:
加工完毕
委托方
受托方
代收代缴消费税
补缴税款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受托方
代收代缴消费税时
应按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售价计算纳税
没有同类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 )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
=
材料成本
加工费
+
÷( 1-消费税税率 )
材料的实际成本
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但不包括随加工费收取的增值税和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以免税农产品为原料
材料成本=收购价×(1-扣除率)+运费
从价征收组价公式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从价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
1-比例税率
复合征收组价公式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
直接出售
不再缴纳消费税
加价出售
缴纳消费税、
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受托方
计税价格
受托方
计税价格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计算题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3月发生下列业务:
(1)甲厂提供烟叶委托乙卷烟厂加工一批烟丝,烟叶成本120万元;乙厂收取加工费20万元、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费用5万元;烟丝当月完工并交付甲厂,乙厂无同类烟丝销售。
(2)甲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20%直接销售,取得销售额58万元。
要求: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代收代缴消费税计税价格=(120+20+5)÷(1-30%)=207.14(万元)
207.14×20%=41.43(万元)<58(万元)
销售额大于计税价格,应缴纳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额=58×30%-41.43×30%=4.97 (万元)
答案:4.97万元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Calculation of Taxable Amount of Imported Consumer Goods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从价定率办法计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从量定额办法计税
按海关核定的进口数量征消费税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复合办法计税
组价=成本×(1+消费税成本利润率) ÷(1-消费税税率)
——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生产环节
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 ÷(1-消费税税率)
委托加工环节
组价=(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1-消费税税率)
进口环节
计算题
答案:80.14万元
某企业进口一批烟丝,境外成交价格150万元,运至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运费和保险费20万元。将烟丝从海关监管区运往仓库,支付运费12万元,取得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求:计算进口环节缴纳各项税金。(关税税率为10%、消费税税率30%)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关税完税价格=150+20=170(万元)
进口关税=170×10%=17(万元)
进口消费税=(170+17)÷(1-30%)×30%=80.14(万元)
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Calculation of GST deduction paid

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对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sale
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扣除

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01 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02 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03 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04 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05 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06 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07 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08 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
扣税范围

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01 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02 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03 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04 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05 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06 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07 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08 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
【特例】从葡萄酒生产企业购进、进口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的,准予从葡萄酒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所耗用应税葡萄酒已纳消费税税款
扣税范围
多选题
答案: AB
下列产品中,在计算缴纳消费税时准许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有( )。
A.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B.外购已税实木素板涂漆生产的实木地板
C.外购已税白酒加香生产的白酒
D.外购已税手表镶嵌钻石生产的手表
在消费税15个税目中,酒(葡萄酒例外)、小汽车、摩托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在计算缴纳消费税时不允许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

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其已纳消费税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期初库存+当期购进-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买价均不含增值税)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扣税计算
计算题
答案: 36万元
某卷烟生产企业期初库存烟丝200万元,本月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款1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9.5万元,购进的烟丝数量共计5吨,本月生产领用外购烟丝4吨。
要求:计算本期可以抵扣的烟丝消费税。
本期可以抵扣的烟丝消费税=150÷5×4×30%=36(万元)

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对于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已纳消费税不得扣除
扣税环节

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对于双环节纳税的卷烟、超豪华小汽车,已纳消费税不得扣除
扣税环节

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消费市场
生产加工
征收消费税,允许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
高档化妆品
鞭炮焰火
珠宝玉石
外购应税消费品后用于销售

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对委托加工收回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从当期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税款抵扣
与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相同
TIP
扣税范围
扣税方法
2021年10月某首饰厂从某商贸企业购进一批珠宝玉石,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税款6.5万元,打磨后再将其销售给首饰商城,收到不含税价款90万元。已知珠宝玉石消费税税率为10%,该首饰厂以上业务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4
B.5
C.9
D.14
单选题
答案: A
应纳消费税=90×10%-50×10%=4(万元)

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消费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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